有限責任公司 :
由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的位於“ ”項目,其 部分由我司承建,同意並支持 房地產開發公司以該項目的土地使用權爲抵押向貴公司抵押典當借款人民幣 萬元,月綜合費 %,月費息 %(實際以其當票或續當憑證爲準),對此,我公司鄭重保證承諾如下:
一、本公司系依法成立的公司,主體合法,具備合法有效的施工資質條件,有能力承建上述項目。
二、自願放棄對上述項目工程款的全部優先受償權及留置權,貴公司上述抵押受償權爲第一權人。
三、保證上述項目工程的'工人工資及相關稅費不拖欠,按時結清,全部由本公司承擔,保證貴公司在受償以上工程款時爲第一優先權。
四、在 房地產開發公司不能履行上述債務時,無條件積極配合貴公司實現上述抵押權,自願放棄其訴權、抗辯權。
五、自願爲上述 房地產開發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其保證時效爲上述債務履行期(有續當,則含續當)屆滿之日起兩年內。(如施工單位不接受此條款,則刪除)
六、本承諾書爲無條件不可撤銷,直至上述債務全部清償之日爲止。
特此承諾。
建築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見證: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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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優先受償權承諾書)
致:中國建築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鑑於我司擬向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新海航支行申請銀行貸款30000萬元,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新海航支行要求我司以海口濱江海岸項目1901地塊在建工程設定抵押,並要求施工單位出具放棄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聲明。爲確保貴司放棄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後的合法權益,我司向貴司做出如下承諾:
1、貴司出具的放棄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書面聲明僅限於我司向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新海航支行申請融資貸款3億元使用。
2、貴司放棄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工程範圍爲:我司與貴司簽訂的《海口濱江海岸項目1901地塊一期工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海口濱江海岸項目1901地塊二期工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的施工範圍的工程。
3、貴司放棄的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僅以貸款金額爲限,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新海航支行行使抵押權就該工程在貸款金額範圍內優先受償後,若該工程仍留有剩餘價值,貴司仍可就該剩餘價值行使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
4、貴司放棄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書面聲明對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新海航支行以外的第三人無效,貴司的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扔優先於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新海航支行以外的其他債權人。
5、我司承諾向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新海航支行申請的融資貸款確保用於支付貴司海口濱江海岸項目1901地塊的工程款,併爲此制定相應的措施和制度貫徹實施,嚴格按照貴我雙方簽訂的《海口濱江海岸項目1901地塊一期工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海口濱江海岸項目1901地塊二期工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付款條件支付貴司工程款。
6、本承諾書自發出之日起生效,且不可撤銷。
承諾人:
201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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