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安全協議書四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協議書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協議書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一般協議書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安全協議書4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選】安全協議書四篇

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北京市康瑞龍祥體育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大型活動名稱:

租賃場館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大型活動乘辦方負責人:

電話: 移動電話:

依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北京市大型社會活動治安管理規定》和《北京市大型羣衆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等各級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規、規範的相關規定,以及國家對各類大型社會活動的各項安全規範要求,本着“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北京市康瑞龍祥體育發展有限公司與本次大型活動的承辦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以約束和規範簽約雙方的安全行爲,確保本次大型活動的安全。

本協議書的簽訂雙方單位應當對協議書內的各項條款嚴格遵照執行,並承擔相關責任。

第一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1依照各級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規、安全規範和房山區體育中心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要求,甲方有權配合公安、消防機關或單獨對乙方活動期間的各項安全保衛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有權提出整改建議和要求。

1。2對乙方聘用的在活動現場從事展臺施工搭建的單位和人員的資質進行審覈、備案,對不能提供有效資質材料、證件的施工單位或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場施工。

1。3 所有進入活動場地的乙方工作人員、參展商、展臺施工搭建人員和參觀觀衆等相關人員,應當佩帶配有照片的有效證件或持有相關票證,對未按規定佩帶有效證件人員、無票人員或其他無關人員甲方有權阻止其進入活動區域。 1。4保證活動場地符合國家和本市建築、消防、衛生等安全標準,並向承辦者提供場所人員覈定容量、安全通道、出入口以及供電系統等涉及場所使用安全的資料、證明。

1。5 根據安全要求設立安全緩進通道、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設置明顯的引導指示標誌,並保證暢通。

1。6 甲方爲場地配備應急廣播、照明設施,並確保完好、有效。

1。7 甲方確保停車設施不被擠佔、挪用,並維護安全秩序。

1。8 甲方保證安全防範設施與大型活動安全要求相適應。

1。9 甲方配備專業工作人員,保證重點部位安全和重要設施正常運轉。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乙方應依照公安、消防等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負責提供相關報送公安、消防機關的審批材料,履行各項報審、報批手續。

2。2 乙方應進行安全風險預測或者委託專業評估機構進行安全風險評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訓練。

2。3 乙方應建立並落實安全責任制度,明確安全措施、崗位安全職責,並指派一名主管領導負責本次活動期間的安全保衛工作,並配置一定數量的、具備相當安全保衛工作經驗的保衛人員負責本次活動期間的安全管理工作。。

2。4 依照大型社會活動“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乙方對本次活動期間出現的非甲方原因發生的各類安全問題及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2。5 乙方爲大型活動的安全工作提供必需的物質保障。

2。6 乙方組織實施現場安全工作,開展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消除。

2。7 乙方對參加大型活動的人員進行安全宣傳和教育,及時勸阻和制止妨礙大型活動秩序的行爲,發現違法犯罪行爲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2。8 乙方應接受公安等有關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9 乙方保障臨時搭建的設施、建築物的安全,消除安全隱患。

2。10按照實施安全許可的公安機關的要求,配備必要的安全檢查設備,對參加大型活動的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對拒不接受安全檢查的拒絕其進入。

2。11乙方應當爲所有進入活動場地的乙方工作人員、參展商、展臺施工搭建人員等相關人員製作並按要求佩帶配有照片的有效證件或持有相關票證,對未按規定佩帶有效證件人員、倒證、冒用他人證件、無票人員或其他無關人員,現場管理人員有權阻止並隨時將其請出活動區域。

2。12 活動區域內嚴禁吸菸,嚴禁使用明火施工作業,嚴禁使用和存放易燃、

易爆物品。

2。13 乙方、參展商和施工單位的設備、器材、展品等應當由專人負責保管,安全由乙方負責。乙方工作人員、參展商和展臺施工人員的個人財物安全由個人負責

第三條 損失賠償

3。1活動場地內的建築物、各類設施、器材等,乙方不得損壞、丟失或挪作他用,造成丟失、損壞的要照價賠償。

3。2 由於乙方對本協議書中規定各項條款的監督、檢查、管理和執行的力度不夠或未能予以嚴格落實而造成任何事故的,乙方將被甲方視爲事故的第一責任方進行責任追究和索賠。

3。3 因違反上述內容及甲方其它相關規定的行爲,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的損失、因本次活動展臺搭建施工單位或人員的過錯造成的損失,按所造成損失的價值。由乙方和展臺搭建施工單位,按事故責任比例,共同負責賠償甲方的直接或間接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機制:

4。1 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4。2 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五條 其他

5。1雙方對協議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爲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2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5。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協議書 篇2

爲規範餐飲行業經營行爲,進一步營造一個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消費環境,我們秉承“誠實、守信、敬業”的職業道德,自願自覺維護消費者的權益,誠心誠意地爲消費者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促進餐飲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現鄭重向社會承諾:

1、本着自願、平等、誠信的原則簽訂承諾書,按《消法》規定,心繫消費者,維護消費者權益,自覺誠信守法經營,履行經營者的法定義務。

2、嚴格執行國家關於餐飲行業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積極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3、樹立“誠信爲本、以客爲尊”的理念,倡導科學消費、文明消費、綠色消費、節約消費。做到貨真價實,不摻雜、摻假,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短斤少兩,不誤導、欺騙消費者。自覺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服務的真實信息,不欺詐、不作虛假宣傳,若發生不正當得利、不公平交易行爲,願意爲此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4、消費者若對商品和服務質量等問題不滿意或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我們有責任先行和解,做到勇於負責,不推諉、不拖延,及時給消費者一個滿意的答覆。

5、若發現假冒僞劣產品,有義務向相關部門舉報,並積極協助有關行政執法部門追假打假。

6、消費者一旦發現簽約的商家和服務單位有損害消費者權益行爲的,請主動、及時向任何一家簽約單位反映,以促成問題的儘快解決。

7、本承諾書以誠信服務爲諾,以實際行動爲踐,願意接受全社會的監督。消費過程中出現糾紛,不接受承諾單位先行和解者,可直接向縣消委會12315臺投訴,投訴監督電話:1234567。

承諾單位名稱: 承諾單位業主:

年月日

安全協議書 篇3

爲了進一步增強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明確安全責任,保障學生安全,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通則》、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與學生家長簽訂本責任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家長委託的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應依法對學生進行監護和教育,其監護關係和責任不因學生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學生父母或其監護人應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和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及紀律的教育。

2、學生在自行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在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學生請假、無故逃課、曠課期間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3、學校堅決杜絕學生乘坐非法營運車輛、車況不好的車輛、“三無”車輛、農用車輛、超載車輛及電動車、摩托車。家長要教育孩子不乘坐非法營運車輛,更不能帶孩子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學生不遵守交通規則,乘坐非法營運車輛或車況不好的車輛及“三無車輛”、農用車輛。騎自行車等外出,不遵守交通規則,說笑打鬧,飈車拐彎、搶行、帶人;騎電動車、摩托車和不安全車輛外出,由此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由家長負責。

4、在放學後、節假日、寒暑假、雙休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5、學生私自玩火、電、水、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私帶銳刀鈍器物造成的人身傷害;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沒有向老師、班主任、學校領導或其他相關部門反映,用暴力解決問題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6、學生違反法律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爲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爲,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7、學生行爲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8、家長或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患有特殊疾病,隱瞞和未告知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或人身傷害及病狀等學校概不負責。

9、未成年學生的身體、行爲、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監護人未

10、學生在校外商店、攤點等購買食品,發生的飲食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1、學生翻越或推拉圍牆、欄杆、門窗,私自進入施工區,私自下河(塘)游泳,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3、學生因違反學校明文規定禁止的有關條款,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學校與家長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學期。本協議中沒有涉及到的問題,依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爲準。

甲方(學校蓋章):

乙方:(學生家長或其監護人)(簽字):

校長(簽字):

學生(簽字):

xx年月日

安全協議書 篇4

貴家長:

爲了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做到職責明確,任務明確,責任到位。根據《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部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學校特與家長簽訂此安全協議書。

1、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是學生校外安全的責任人,在校外,學生髮生交通意外、溺水、中毒、觸電、打架鬥毆等惡性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由家長負責。

2、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關注孩子健康成長是我們的共同責任,家長們應時時刻刻以身作則,及時加強對子女交通安全、遊戲安全、活動安全、游泳安全、防火、防電、禁毒、防綁架等教育,增強安全的意識,提高子女自救自護的能力,確保孩子安全。

3、教育子女按時到校上課,有事或有病必須向學校老師請假,放學及時回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瞻前顧後,做到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鬧、嬉戲,在低年級就學的子女需要家長親自接送,以防意外。

4、教育子女在學校要聽從老師的教導,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確保課間活動的安全,同學間的玩耍應該有禮、有度。嚴禁在校內打鬧。更不準打架鬥毆、拉幫結夥,勾結社會人員到校內鬧事;不準攜帶管制刀具以及其它危害他人生命的器械到學校。

5、教育子女在放學後、雙休日、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不在學校逗留、玩耍、溜達,否則,發生事故,責任完全自負。

6、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由學生負責。

7、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獨自使用自己不瞭解的有關設備,要了解用電常識,不得使用液化氣燒火,確保安全。

8、教育子女不得獨自到沒有安全保障設施的場所、河、水塘、池、沼、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如有需要,須有家長陪同指導,確保安全。

9、教育子女嚴禁擅自外出,爬山、上樹、鑽洞、野炊、燒烤、採摘野果,要學法、知法、守法,做好防火、防垮塌、山體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教育;平時不與陌生人接觸來往,以防上當受騙。

10、教育子女不吸菸,不飲酒,不燃放煙花爆竹;不攜帶煙花、爆竹、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園。嚴禁將燃放煙花爆竹在校園內燃放。

11、教育子女不進入麻將娛樂室、遊戲機室、檯球室、網吧等成人娛樂的場所。

12、注意食品衛生安全,不吃“三無”食品及過期變質食品,注重個人衛生和飲水衛生,不吃零食,不帶零食進入學校,防止食品中毒和流行性疾病的發生。

13、不能騎自行車上學。嚴禁乘坐無牌、無證、報廢、農用、超載、非法營運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上、放學。

14、教育子女不管在家或在學校,需要外出時,都要向家長或老師講明才能外出,到校後,不到放學時間,不得私自出校門或翻越圍牆到校門外去玩耍;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給老師請假,寫出請假條,經老師允許後才能外出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15、學生必須按規定時間上學,不準早來學校打鬧;中午未回家就餐的學生要按班主任要求活動,不能到其

他班級打鬧玩耍,否則,發生事故,後果責任完全自負。

16、要教育學生放學後按時回家,不得在路上、校園內玩耍、逗留。更不能私自到同學家玩耍住宿。

17、課間玩耍時不得推、拉、擁、擠、騎、踢、背、摔跤、追逐打鬧,不做不安全的遊戲上上下樓梯要靠右行,不在走廊、樓梯上、樓梯間過於集中的地方追逐打鬧,急速奔跑,更不能持器械、銳器追逐和打鬧;否則,責任由學生自負。

18、上體育課,實驗課、活動課、要聽清老師的要求,要在老師指導下進行,不得私自活動,不做有危險性不安全的遊戲,不打鬧,聽老師話,否則,發生事故教師不承擔任何責任。

19、教育學生記住幾個特殊電話號碼,發生事故和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 匪警:110火警:119急救:120 學校電話:2293096

20、教育子女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請向老師、班主任、值周教師、門衛、學校領導或其他相關部門反映,不要用武力解決問題。

21、教育子女在校內要自覺遵守校紀校規,尊重他人,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以免造成人身傷害。

22、教育子女禁止在校外玩火,攜帶火種進入林區。玩耍、聚會,不喝酒不抽菸,不翻越或推拉圍牆、欄杆、門窗,女兒牆,不私自進入施工區域。

23、家長要經常和學校保持聯繫,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要及時通知學校,密切與學校配合,確保學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人身安全,若有隱瞞後果責任自負。教育孩子不能帶危險物品進校園。送孩子入校前,要對孩子的書包、口袋檢查一遍,看孩子身上有無不安全物器,如學生自帶不安全物品上學,或因其對自己造成人身傷害的,一切經濟損失由其監護人負責,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24、學生在校期間,不遵守《國小生日常行爲規範》,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不聽從老師的教育和告誡,由此產生的安全事故學生自行負責。

以上各條,望我們共同遵守,如因家長教育和管理不得力,學生不自覺遵守造成學生安全事故的,其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與學校及老師無關。本協議書一式二份,學校、家長各存一份,自簽訂日始生效。本協議書在新生入校時簽訂,在孩子還是本校學生又未簽訂新的協議書之前,本協議書一直有效。誠請家長積極配合。謝謝合作!

此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班主任簽字:

西堡鎮西堡學校(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