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協議書集合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協議是解決糾紛的保障。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解除協議書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解除協議書集合5篇

解除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1、合同解除:由於甲方請求中止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xx合同》,以下簡稱“採購合同”,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採購合同”,及與該合同有關補充協議和其他構成雙方權利義務文件一併解除。解除時間爲:年月日。

2、合同解除效力: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應按約定時間,將甲方支付預付款扣除違約金後返還甲方,“採購合同”及與其有關補充協議和其他法律文件不再履行。合同按約定解除後,甲乙雙方互不追究對方責任。

3、退款安排: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乙方須將甲方支付給乙方人民幣____元預付款全部退還給甲方,同時甲方按原“採購合同”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元,並開具人民幣____元收據給乙方。除此之外甲乙雙方沒有發生其他往來款項及貨物、發票等事項,故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相互無其他補償。

4、退款指定賬戶說明: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並達成一致意向,由乙方退回關於“採購合同”定金____元匯入甲方賬戶。

退款匯入甲方指定賬戶: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乙雙方在履行“採購合同”過程中知曉另一方商業祕密(商品價格及優惠政策等)而承擔保密責任不因該合同解除而解除,否則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由此造成損失。

其中,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將乙方提供各種合作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產品品種、價格、銷售政策、銷售渠道等)以及甲方在與乙方合作過程總知悉乙方任何商業祕密告知任何第三方。

6、雙方除本協議約定事項外,別無其他權利義務要求和任何糾紛。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和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簽訂人:簽訂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解除協議書 篇2

解除勞動合同協議

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1、合同期限屆滿,不再續訂新的勞動合同;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按排的工作;

4、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乙方過錯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5、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終止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

____________ ( 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與_______________( 方)於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合同範本《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經協商,雙方同意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勞動法或勞動管理的有關規定),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按規定支付(不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_________元。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適用的法律條款

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適用勞動法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第二十四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解除協議書 篇3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協議雙方:

甲方:(用人單位)

(用工單位)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協商一致,平等自願,公平合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於日解除雙方於月訂的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日( 年)的勞動合

同。乙方工資發放至 年月 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同意由甲方

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人民幣元整,作爲甲方給予乙方的解除勞動合同的

經濟補償金。

(二)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本協議簽署之時,終止履行勞動合同所約定的一切義務,自願放棄因勞動合同履行及解除所產生的一切權利。並確認雙方之間已不存在任何勞動爭議及糾

紛。(包括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及解除後,雙方應履行的所有義務等。)

(三) 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五日內,乙方應將屬於甲方的所有財物,文件和資料等歸還給甲方,並按甲方人事管理制度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若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完離職手續

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暫時緩發包含本協議第一條在內的一切費用。

(四) 未經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協議書的內容。否則對方有權追究泄祕方的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五) 雙方若在履行本協議時產生爭議的,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可以到甲方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提起仲裁申請。

本協議經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且原件一式三份、由用工單位、用人單位、員工本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用工單位(蓋章): 乙方(簽名):

甲方-用人單位(蓋章): 身份證號碼:

年月

解除協議書 篇4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署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雙方的合作期限爲 年,協議有效期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於 年 月 日提前終止本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協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恪守:

一、甲、乙雙方同意,提前終止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二、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後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補償款 元(人民幣大寫: 圓整)。

三、甲方應於收到乙方支付的補償款後 個工作日內,將扣除應付房租後的押金及已付剩餘房租退還乙方。

四、乙方應於收到甲方退還的押金及已付剩餘房租後 個工作日內,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五、《房屋租賃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因合同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本合同所產生的所有債權債務(包括但不限於房租、滯納金、違約金、賠償金等其他債權債務等)已全部結清。甲方不得就合同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本合同所產生的任何事宜(包括但不限於房租、滯納金、違約金、賠償金等其他債權債務等)提起仲裁、訴訟、申訴、信訪;否則,視爲甲方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退還乙方已支付的補償款。

六、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賠

償責任。

七、因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項下糾紛所產生的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損失。

八、未盡事項,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有關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爲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協議書 篇5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與乙方簽署了《__________合同》,合同有效期限爲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提前終止此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協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提前終止雙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 合同》。

第二條 價款結算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間的__________費用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 元整)。乙方在甲方付款前,應向甲方開具等額發票。

2、乙方在收到此筆款項後,甲、乙雙方因協議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本協議所產生的所有債權債務(包括但不限於價款、滯納金、違約金、賠償金等其他債權債務等)已全部結清。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侵犯了甲方商業祕密等相關祕密,給甲方造成損害的,應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乙方利用甲方上述祕密信息牟取的全部收益無償歸甲方所有。

3、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不得就協議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本協議所產生的任何事宜(包括但不限於價款、滯納金、違約金、賠償金等其他債權債務等)提起仲裁、訴訟、申訴、信訪;否則,視爲乙方根本性違約,乙方應雙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__________費用。

第四條 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項下糾紛所產生的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損失。

第五條 其他約定

1、未盡事項,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有關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爲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