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作協議書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戊方: 身份證號:
現有甲、乙、丙、丁、戊五方合股(合夥)開辦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學校)名稱以公司(學校)登記機關覈准的爲準。全面實施五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共擔風險,共擔責任,共負盈虧的決策,並對合夥公司(學校)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成立股份制公司。經五方股東平等協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 出資的數額:
甲方出資__ __、佔公司股份 %出資的形式_ __出資的時間______ 乙方出資__ __、佔公司股份%出資的形式_ __出資的時間______ 丙方出資__ __、佔公司股份 %出資的形式_ __出資的時間______ 丁方出資__ __、佔公司股份 %出資的形式_ __出資的時間______ 戊方出資__ __、佔公司股份 %出資的形式_ __出資的時間______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五方共同約定甲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 乙方佔有股份股份______%;丙方佔有股份股份______%;丁方佔有股份股份______%;戊方佔有股份股份______%;甲、乙、丙、丁、戊五方以上述佔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五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爲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後,利潤分紅方案按:甲、乙、丙、丁、戊方的股份比例均分利潤的90%,同時公司執行人分得利潤的10%。提取可分得的利潤後,其餘部分留公司作爲資本填充。如將股利投入公司作爲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股東研究同意方可進行。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一)合夥期限:
合股期限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經營,雙方無意退了,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入股、
二)退股,出資的轉讓
1、入股: 1)需承認本合同;2)需經五方同意;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股:
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退股;如執意退股,退股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按退股人的投資股分60%退出。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股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股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股對待,否則以退股對待轉讓人
四、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一)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1)合股期屆滿;2)全體合股人同意終止合股關係;3)合股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股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二)合股終止後的事項: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股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股人出資多少,先以合股共同財產償還,合股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股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五、糾紛的解決:
股東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股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六、公司的運營:
在成立股東後,全權委託________作爲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法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必須實現公司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公司事務(簡稱公司執行人)。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一)、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___元;
二)、新項目的引進;
三)、重大的促銷活動;
四)、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七、公司今後如需增資,則五雙方共同出資,按公司佔股比例出資。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後,每季度召開一次股東會議,審覈公司的每
季度財務報表,評議公司的運作狀況。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
式6份,五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1份備案,自五方簽字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丙方(簽名): 年 月 日 丁方(簽名): 年 月 日
戊方(簽名): 年 月 日
見證方:(簽名和蓋章): 年 月 日
創建公司股份合作協議 [篇2]
甲方:王學軍 身份證號:
乙方:李德林 身份證號:
丙方:莫 淳 身份證號:
丁方:彭 寧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上述各合夥人爲了共同經營好“貴陽同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同創油改氣公司),本着自願、公平、平等、公開、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簽訂本協議,以供共同信守。
第一條:1、公司名稱:
2、經營範圍:
3、註冊資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 上述各投資方一致同意,共同經營同創油改汽公司,並共同擁有該公司的全部資產,由各方共同經營和管理,運營該公司。
第三條:股份情況
1、佔股比例
甲方轉讓股份15%給乙方。甲方轉讓股份15%給丙方。 甲方轉讓股份15%給丁方。轉讓後各股東佔股比例爲:
甲方55%;
乙方15%;
丙方15%;
丁方15%。
第四條 盈利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利分配以甲、乙、丙、丁四方所佔股份比例爲依據,按比例分配、債務承擔,公司債務先由公司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五條 入股、退股、股份的轉讓
1、入股:
a、需承認本合同;
b、需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c、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股
a、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b、不得在公司不利時退股;
c、退股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公司股東並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d、退股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
e、未經公司股東同意,自行退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股份的轉讓
允許公司股東轉讓自己的股份,轉讓時公司股東有優先權,轉讓的價格按公司所有資產比例結算,如轉讓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丁任何四方中任何三方應該以公司前途大局爲重,不得有意爲難第三人,否則視爲自動放棄公司資產所有權,同時應承擔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償還的債務。
第六條 公司負責人及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股東以股份比例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1、甲方爲公司法人代表及負責人,其權限是:
a、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b、對公司進行日常管理;
c、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d、公司人員在需要的`情況下招聘人員及培訓;
e、公司日常開支的審批及管理公司所有資產,但必需錢帳分離,不能管理帳務。
2、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a、參與公司經營管理及對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報告與方案;
b、聽取公司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c、檢查公司賬冊及經營情況;
d、共同決定公司重大事項;
e、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第七條 公司的法人經理結構
1、公司董事會決定公司一切事務,其它人員由董事會決議採用聘任制,相關人員的薪酬待遇由董事會研究決定。
2、公司董事長由王學軍擔任,總經理由李德林擔任,副總經理由莫淳擔任,公司一切事務由董事長及總經理對股東負責。
3、公司的所有管理人員的聘任與薪酬待遇由股東共同研究決定。
4、公司董事會由3名董事組成,分別爲甲方、乙方、丙方,第一屆董事長由甲方擔任,任期一年(到2015年5月30日止),期滿後由各股東共同選舉產生。
5、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一名,由彭寧(身份證號:52015102196803854)擔任。
第八條 公司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
a、公司期屆滿;
b、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終止公司關係;
c、公司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d、公司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e、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公司終止後的事項
a、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進行清算;
b、清算後如有盈利,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不可分割的,可作價給公司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c、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公司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部分,由公司股東按比例承擔。
第九條 禁止條例
1、未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東私自以公司名義進行非公司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所有,造成損失按照其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公司股東經營與公司競爭的主流業務,如需經營,須經甲、乙、丙、丁四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公司實際損失賠償。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公司股東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公司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公司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公司股東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以書面形式確認,並經四方股東簽字後生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訂立之日,四方投資人簽字並按手印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公司股東各執一份。
股東簽字: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丁方: 年 月 日
證明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