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電子協議書4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協議書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書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書纔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電子協議書4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電子協議書4篇

電子協議書 篇1

電子繳稅(費)協議書

編號:

甲方(納稅人或客戶): 乙方(稅務局): 稅務機關代碼:丙方(銀行): 行號:

該銀行的清算銀行代碼:

爲方便納稅人申報納稅,確保國家稅款安全、準確、及時入庫,提高三方工作效率,甲、乙、丙三方就電子繳稅(費)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選擇使用電子繳稅(費)方式。甲方在丙方設立賬戶,並同意丙方按規定從該賬戶劃轉稅款,該賬戶一經設立,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須提前到乙方辦理終止原協議、簽訂新協議手續。

甲方爲個體工商戶的,可以字號開立對公賬戶授權丙方根據乙方扣款信息和指令扣款,也可以經營者個人名義開立賬戶授權丙方根據乙方扣款信息和指令扣款。無論以何名義開立授權扣款賬戶,經營者在本協議書上簽字或蓋章後即表示認可。

甲方應於繳納稅(費)款時,保證在繳稅(費)賬戶中存足不低於應納稅(費)款額的可用金額,否則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乙方負責爲甲方使用電子繳稅(費)方式提供免費諮詢,並對有關操作使用方法進行培訓。

甲方在乙方徵管應用系統中的代碼: 甲方稅務登記證件號碼:計算機代碼:

二、甲方授權丙方根據乙方發出的扣款信息和指令從甲方繳稅(費)賬戶主動劃扣稅(費)款;劃扣前,丙方無需徵得甲方同意,且無需甲方提示付款憑證和加蓋預留銀行印鑑,也不需驗證賬戶支付密碼。

繳稅(費)賬戶名: 繳稅(費)賬號: 如該賬戶不是甲方在銀行設立的,賬戶所有人授權丙方根據乙方發出的扣款信息和指令從該賬戶主動劃扣甲方稅(費)款;劃扣前,丙方無需徵得賬戶所有人同意,且無需賬戶所有人提示付款憑證和加蓋預留銀行印鑑,也不需驗證賬戶支付密碼。

賬戶所有人: (簽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 年 月 日

三、丙方根據乙方發出的扣款信息和指令,在繳稅(費)賬戶可用餘額不小於申報稅款額前提下,從繳稅(費)賬戶即時足額劃轉相應金額稅(費)款。丙方不得延壓、截留、轉移、挪用稅款。

乙、丙雙方應密切協作,維護甲方合法權益,確保甲方資金安全,做好電子繳稅(費)方式的宣傳、推廣工作,負責各自網絡與通信系統的維護工作,發生故障應及時排除。

四、甲、乙、丙、賬戶所有人四方應共同遵守上述規定,如有違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互相簽發的相關文件的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甲、乙、丙三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如該賬戶不是甲方在銀行設立的,本協議一式四份,四方各執一份,自甲、乙、丙、賬戶所有人四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在甲方提出終止本協議的書面文件送達乙、丙方之前,本協議始終有效。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簽章) (簽章) (簽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簽章)(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 方:(預留銀行印鑑)

使用說明

1.本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四十條設置。

2.適用範圍:納稅人通過銀行以電子方式繳納稅(費)款前,與銀行、稅務機關簽訂協議時使用。

3.填表說明:

(1)編號:由徵管應用系統根據規則自動生成的15位文書號碼。

(2)該銀行的清算銀行代碼:國庫清算稅款時需使用此代碼。

(3)甲方在乙方徵管應用系統中的代碼:徵管應用系統中給每個納稅人賦予的、全省唯一的、20位編碼。

(4)繳稅(費)賬戶名:納稅人提供的、用於繳稅(費)的賬戶名。

(5)繳稅(費)賬號:納稅人提供的、用於繳稅(費)的銀行賬號。

4.本表爲A4型豎式,一式3份,納稅人、銀行、稅務機關各存1份。如該賬戶不是甲方在銀行設立的,本協議一式4份,納稅人、銀行、稅務機關、賬戶所有人各存1份。

SB75

使用說明

1.本表依據實際工作需要設置。

2.適用範圍:納稅人申請終止電子繳稅(費)協議時使用。

3.填表說明:

原《電子繳稅(費)協議書》內容:根據原協議書內容填寫。

4.本表爲A4型豎式,一式3份,納稅人、稅務機關、銀行各存1份。其中銀行留存的申請表由納稅人送交。

電子協議書 篇2

甲方(著作權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作品名稱:_________

作品署名:_________

出版日期:_________

isbn:_________

出版社名稱:_________

爲擴大圖書的傳播途徑,加大圖書資源的綜合利用效率,共同推進和繁榮我國的數字化網絡出版和基礎教育事業,甲乙雙方就甲方將其指定作品的數字化版權許可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授予乙方對其提供圖書的數字化版權的非專有使用權(包括簡體和繁體),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可以將甲方授權的圖書以電子圖書形式在全球範圍內製作、傳播和銷售。電子圖書形式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國家版權局頒佈的《關於製作數字化製品的著作權規定》等有關規定,將圖書轉換爲數字代碼形式,並利用軟件技術設置各項閱讀功能,以非紙介質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信息網絡傳播和製作銷售電子出版物等數字化製品的方式使用。

2.甲方保證擁有其所提供的圖書的版權所有者授予的對圖書數字化版權的獨家使用權,並擁有授權乙方以本協議約定方式使用圖書的權利;保證其所提供的圖書和所授予的數字化版權沒有違反國家的有關出版管理的法律和侵犯第三方的權利。如因授權圖書或上述授權與第三人包括有關國家管理部門發生任何爭議,爭議的解決以及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甲方負責和承擔,並應補償乙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損失,乙方並可以終止協議。

3.本協議簽定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授權圖書的樣書和電子文檔(電子文檔是指s2、s72、ps2、ps、doc、pdf等其中一種格式文件)

4.甲方向乙方授權後,甲方可以享有以下權利:

(1)甲方享有乙方免費爲其在_________網站上宣傳甲方作品的權利,具體形式雙方協商確定;

(2)甲方有權索取相關圖書銷售和瀏覽信息;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雙方約定支付其應得收益;

5.甲方指定_________作爲合同執行人及聯絡人,隨本協議附上甲方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6.享有和承擔本協議其他條款規定的權利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甲方所提供圖書數字化版權的非專有使用權,即乙方享有將甲方所提供圖書轉換爲數字代碼形式,並利用軟件技術設置各項閱讀功能,以非紙介質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信息網絡傳播和製作銷售電子出版物等數字化製品的方式使用的非專有使用權。

2.乙方對圖書進行數字化使用的具體技術、方法以及乙方推廣數字化圖書的方式均爲乙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權許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對圖書數字化的'具體設計,包括但不限於數字化圖書的版式設計、技術設計、獨特的閱讀功能的設置和組合等,法律另有規定除外。

3.乙方有權在甲方授權使用的範圍內根據市場形勢決定使用授權作品的具體方式及其宣傳、包裝、價格和銷售形式;乙方爲實現使用甲方授權作品的目的,有權委託第三方將授權作品按甲乙雙方約定的使用方式進行製作、傳播和銷售。

4.乙方保證甲方所提供圖書的完整性,不更改圖書的版權信息和內容。

5.享有和承擔本協議其他條款規定的權利義務。

  三、價格和結算

1.乙方每年將根據銷售收入的10%來支付甲方作品的電子版使用費。

2.電子圖書的銷售數量以乙方銷售軟件統計的數量爲準。

3.每年12月31日爲版權使用費結算截止日,1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日爲版權使用費支付日期。乙方根據交易過程中發生的交易記錄和有關電子憑證按照上述結算約定向甲方支付其應得分成。

  四、特別約定

1.對於甲方授予乙方的非專有使用權不具有排他性,乙方不得限定甲方與第三方簽訂類似的使用協議;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得許可其他任何第三人獨家使用本協議涉及圖書的數字化版權或將圖書的數字化版權轉讓給任何第三人,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

2.雙方應對本協議內容和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獲知對方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責任,包括對方經營信息、銷售數據和技術方案等商業祕密,非經對方的書面的、特別的授權以及在法律有強制要求的情況下,獲知對方商業祕密的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或泄露給他人,或有其它不正當使用的行爲,否則應賠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認真地履行本協議的各項規定,如發生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違約方因其違約行爲而應賠償對方的損失包括對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爲而引起的直接的經濟損失及任何可預期的間接損失及額外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對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爲而支出的律師費用、訴訟及仲裁費用、財務費用及差旅費;

3.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第一款約定,應將乙方所付報酬全部退還乙方。此外,甲方應向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之作品著作權使用報酬總額十倍之違約金;

4.如乙方逾期支付著作權使用酬金,每逾期一日按報酬總額的萬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在本合同終止日前必須將所有未付清款項付給甲方。

  六、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另行協商簽定書面備忘錄或補充協議,作爲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2.任何由本協議引起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最終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十年。

甲方(姓名):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子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甲、乙雙方遵循提高效率、減少環節、促進發展、明確責任、規範行爲的宗旨,根據國家和_________市有關法律和法規的規定,就乙方通過電子定艙的形式向甲方定艙,委託甲方承運國際集裝箱貨物,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電子定艙協議:

1.電子定艙作爲edi電子數據交換的報文形式之一,雙方均必須共同遵守國家及_________市有關電子數據交換(edi)法律和法規的要求。

2.當甲方接收到的報文經確認該項傳送的報文的真正接收人有誤時,應立即通知乙方並同時將這項信息從系統中刪除。

間,電子數據交換應暫停直至安全情況恢復到雙方滿意爲止;

3.電子報文進入指定接收人信息系統的時間爲收到時間。發送人和接收人的作業地點分別爲發、收電子報文的地點。

電子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甲、乙雙方遵循提高效率、減少環節、促進發展、明確責任、規範行爲的宗旨,根據國家和_________市有關法律和法規的規定,就乙方通過電子定艙的形式向甲方定艙,委託甲方承運國際集裝箱貨物,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電子定艙協議:

  第一條 總則

1.乙方持有有效營業執照及外經貿委國際貨物代理企業批准證書,營業範圍允許在其營業地經營國際貨物代理業務;

2.乙方同意以正式電子定艙報文替代紙面的集裝箱貨物託運單和以電子數據簽名(定艙密碼)替代定艙章的形式向甲方申請定艙;

3.甲方以電子定艙確認報文替代紙面的定艙配艙回單並以電子數據簽名(定艙密碼)形式確認定艙,接受乙方委託;

4.雙方未能在約定的合理時間內收到確認時,應採取相應措施,否則雙方有權假定最初傳送已經被收到;

5.雙方均有義務留存對方發送來的電子報文和傳輸日記,並應在發來的報文上註明發送人、接收人、發送/接收日期、時間和地點;

6.雙方均有責任防止非法侵入或非法傳輸,保護業務記錄和報文數據不受非法侵入、篡改或毀損的義務;

7.甲方將按雙方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代乙方向承運人或承運人的代理進行貨物出口的配艙、裝船、進棧、裝船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

8.符合規範要求的電子定艙和電子定艙確認報文,具有與書面單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對乙方所託運的貨物享有運費追索權;

9.電子報文的保存期與紙面單證相同;

10.電子定艙作爲EDI電子數據交換的報文形式之一,雙方均必須共同遵守國家及_________市有關電子數據交換(EDI)法律和法規的要求。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電子定艙細則的有關要求;

2.對於甲方提供的數據資料,乙方必須作好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泄、修改和提取未經甲方書面授權的經營機密信息和數據;

3.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報文格式、代碼標準和安全保密標準向甲方提供內容正確、完整無誤的集裝箱託運數據;

4.乙方發送的電子定艙報文應包括祥實準確的定艙號、協議號、裝卸港口、貨物交付地、發貨人、收貨人、通知人、預配箱量箱型、貨物明細(品名、件數、重量、體積、特種貨物尺寸等)、運費條款、預配船期和其他認爲需要特別註明的信息,並加簽電子數據簽名(定艙密碼)後發送給甲方;

5.乙方應將電子定艙報文在受載船舶截單前一個工作日發送給甲方;

6.對於乙方出運特殊貨物,如危險品、超尺寸貨物和冷藏貨物,乙方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如甲方有要求)提供紙面的危險品說明書、危險品包裝證明書、超尺寸貨物的圖紙資料和冷藏箱預冷證明等;

7.乙方如需對委託進行更改,應在貨物裝入集裝箱或件雜貨進棧(庫)的當天通知甲方;如電子定艙更改時間已經截止,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請更改;

8.乙方對通過電子定艙委託甲方承運的貨物有支付運費的義務。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電子定艙的有關技術支持並指導乙方有關工作人員提供技術指導;

2.甲方收到乙方發送的電子定艙應在合理的時間內以電子定艙確認報文形式確認乙方定艙;

3.甲方接收到的電子定艙報文在形式上不正確或不完整或傳輸不夠有序或不符合標準,應及時通知乙方並要求重新發送;

4.甲方發送的電子定艙確認報文應包括乙方電子定艙號和提單號或拒絕定艙的理由;

5.甲方提供每一個航次截止更改時間;

6.當甲方接收到的報文經確認該項傳送的報文的真正接收人有誤時,應立即通知乙方並同時將這項信息從系統中刪除。

  第四條 提單簽發

1.甲方將根據乙方提供的電子定艙數據及理貨公司提供的理貨數據直接簽發提單,如電子定艙的數據與理貨數據不相符、甲方將以理貨數據/資料爲準;

2.乙方應對其所提供數據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並憑提單申領單向甲方申領提單;

3.提單使用:使用中海集裝箱運輸有限公司聯運提單;

4.提單簽發:本協議所承運的貨物,由甲方或甲方委託的船舶代理簽發。

  第五條 電子定艙通信費用

雙方爲傳輸電子定艙數據而產生的通信費用及所需的設備,由各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海洋運費和定艙費用的計收與結算

遵照甲乙雙方所簽定的有關貨運代理協議和運雜費結算協議執行。

  第七條 協議的履行

1.協議當事人應在各自的操作部位指定專人負責,記錄、保管反映系統運行情況以及所交換的全部電子報文清單輸入電子定艙日誌。電子定艙日誌應由各方的專職人員作書面證明;

2.任何當事人均不得將本協議書下的利益轉讓給與本協議無關的其他方;

3.任何當事人在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時,因不可抗拒力的作用,無法履行或按時履行與協議有關的事項,應立即通知對方,並盡力採用其他方式通訊。在這期間,電子文件發生延遲、脫漏或錯誤或偶發的不良後果不負責任;

4.當事人的一方對另一方的違約表示棄權,應以簽署書面聲明方爲有效;

5.一方若發現有違背安全、非法使用或非法傳輸行爲,應立即通知對方及其他有關方,並進行調查,將調查的結果報告對方及其他有關方。在此期間,電子數據交換應暫停直至安全情況恢復到雙方滿意爲止;

6.電子報文進入指定接收人信息系統的時間爲收到時間。發送人和接收人的作業地點分別爲發、收電子報文的地點。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各當事人同意,並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辦理變更或終止手續。如在協議規定的期限外提出,必須負擔對方已造成的實際損失;

2.變更或終止生效日期前發生的義務和權利不因此而受影響;

3.變更或解除協議,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當事人違反協議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由當事人商定。當事人違反協議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違反協議的行爲應承擔協議規定的違約責任。

  第十條 其它

1.承運船公司的提單及運價本(表)條款,以及雙方簽署的有關協議或協議附件均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在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通過_________海事法院提出仲裁和/或上訴。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以昭信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協議到期如無異議,則自動延續一年。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