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氣安全生產承諾書

根據《安全生產法》、《燃氣管理條例》、《氣瓶安全監察規定》等法律法規,雙方特簽訂本安全協議。

液化氣安全生產承諾書

一、簽訂合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燃氣經營許可證、液化石油氣充裝許證、稅務登證等合法的經營手續。

二、甲方應保證向乙方供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鋼瓶液化氣和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技術要求的合格液化氣鋼瓶。甲方按乙方的計劃和要求,爲乙方提供按市場價格和保證質量的液化石油氣。

三、甲方在灌裝液化石油氣時有義務幫乙方檢測液化石油氣鋼瓶,如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

四、甲方保證乙方利益,每瓶有15—20元毛利潤,即每瓶批發價低於本站的零售價15—20元。雙方共同維護市場價格,不得擡價或降價,損害消費者權益。

五、乙方向甲方支付3000元的違約金,協議簽訂時一次付清;享有甲方合法資質範圍內的經營權,且甲方是乙方的唯一供應商。如果乙方隨意根換供應商或超出甲方規定的經營範圍,則乙方違約,違約金歸甲方所有;如果甲方無正當理由,停止向乙方供氣,則甲方違約,甲方加倍違約金給乙方。

六、安全責任:甲方負責液化氣質量、數量、充裝方面的安全;乙方負責運輸(車輛合法性、交通事故、個人安全)及向消費者正確宣傳用氣常識等方面安全。

七、甲乙雙方必須遵循以上協議。如違反協議雙方有追究其經濟損失的權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字、簽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字、簽章):

年 月 日

液化氣安全協議書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在雙方簽訂的液化石油氣供應合同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北京市燃氣管理條例》、《氣瓶安全監察規定》等國家及北京市的法律法規,按照平等協商、責任明確的原則,依法簽訂本安全協議。

1.乙方確保液化石油氣充裝質量符合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的要求。

2.甲方確保提供的液化石油氣氣瓶(以下簡稱氣瓶)符合現行國家和北京市有關標準規範的要求。甲乙雙方負責鋼瓶的維護、保養及送檢工作。

3..乙方對甲方委託運輸、週轉更換的氣瓶,進行接收前的鋼瓶質量檢查,乙方有權拒絕接收乙方信息化系統不確認的氣瓶及不合格氣瓶,接收的鋼瓶即確認爲合格氣瓶。

4.乙方氣瓶運輸車輛營運手續及車輛安全狀況必須符合要求,對於營運證件不全或失效、安全附件不合格的車輛甲方有權拒絕乙方提供的液化氣業務,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5.甲方在灌裝液化氣入庫時乙方應對灌裝液化氣質量及鋼瓶質

量進行合格確認,甲方接收的氣瓶乙方應保障氣瓶符合相關要求。

6.甲方有權拒絕接收不合格鋼瓶入庫。後期管理由甲方負責,燃氣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檢查、維護、保養。並承當相應管理責任。

7.甲方須做好氣瓶的管理工作,儲存、使用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的要求,防止氣瓶及附件非自然損壞、丟失和流失,嚴禁拆修鋼瓶角閥和導裝液化氣。因鋼瓶非自然損壞、流失造成乙方財產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並承擔所造成後果的法律責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字、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字、簽章):

年 月 日

液化氣供應安全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爲加強盾構管理中心的安全管理,維護雙方的權利、義務、明確雙方責任,經雙方協商,特制定液化氣供應安全協議文本如下:

一:合 作 項 目: 乙方負責北京城建土木工程總承包部盾構管理中心供應液化氣。

二:該液化氣用在盾構管理中心食堂作業

租用時間201?年0?月0?日至201?年0?月0?日。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1. 乙方

(1)乙方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租賃要求,並註明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時間。

(2)乙方向甲方提供周邊環境及中心現狀的書面材料

(3)乙方要求甲方提供各種證件甲方必需及時提供。

2.甲方

(1)甲方供應的液化氣,必須持合法有效證件。

(2)甲方進入中心的液化氣必須經單位檢驗合格並有檢驗報告。

(3)甲方進入中心所使用的液化氣瓶須符合安全管理規定,並保持良好的狀況。

(4)甲方有權拒絕乙方人員的違章使用,因乙方人員的違章操作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經濟費用。

竹山南海液化氣安全承諾書

爲嚴格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切實負起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防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我南海液化氣有限公司鄭重承諾如下:

一、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保證安全生產。

二、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

三、認真做好企業員工安全教育、操作培訓,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技術素質,主要崗位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持證上崗。

四、不斷完善企業消防設施設備,定期作好設備檢修、檢查、記錄齊全。

五、嚴格執行南海液化氣公司內部管理制度,認真排查各類安全生產隱患,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如實做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六、制定本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進行演練,對重大危險源和易發生事故的重點部位實施24小時監測、監控,建立定期巡迴檢查制度。

七、加強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防範工作,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工作,及時整改落實檢查組提出的各項防範措施和安全隱患。

八、如違反上述承諾,我代表公司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接受相應的行政處罰。

竹山南海液化氣有限公司

2011年9月15日

得勝祥龍液化氣站安全承諾書

液化石油氣是一種極易燃燒爆炸的物質,國家標準gb18218《重大危險源辨識》將其列爲重大危險易燃物質。在液化石油氣站的生產區內,分佈於各處的工藝裝置彼此由各種閥門與管道相通,構成了一個相互關聯、相互制約的生產體系。液化石油氣長期以一定的壓力存在於工藝裝置和管路中,很容易從老化和鬆弛的各密封點滲漏出來。同時在充罐、裝卸過程中,殘存在橡膠管內的液化氣不可避免地也要逸出。不僅操作人員直接置身於這種環境中操作,維修人員也常常在此環境中對各設備管道進行維護修理作業。如果在任何一個工作面上,只要有一人違反操作規定,違反某項安全制度,就極有可能出現燃燒、爆炸事故,甚至造成站毀人亡的惡果。

因此,必須加強對液化氣站的安全管理,堅持“安全第,預防爲主,全員動員,綜合治理”的方針,把安全工作放在液化氣站各項工作的首位。在此,我們得勝祥龍液化氣站向社會作出安全承諾:把安全放到各項工作第一位,加強安全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不安全隱患的發生,結合實際,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和各項管理制度與安全操作規程,不斷對職工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抓好監督檢查,使每一個在站內從事工作活動的人員明確各自的崗位職責及安全要求,確實做到自覺遵守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項操作規程,認真無誤操作,保證安全生產。

1、制定各崗位和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及相應的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安全防火和巡迴檢查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並監督制度的落實和實施。

2、建立運轉設備、壓力容器等技術檔案。及時如實地填寫各崗位設備的原始運行和操作記錄,並歸納存檔。

3、組織落實設備的技術檢驗和維修計劃。對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及時按規定向有關部門提包檢驗申請計劃。嚴禁設備帶故障或超檢驗期使用。

4、定期對靜電接地、安全閥、溫度計、壓力錶、液位計等裝置進行檢查維修和測試,將檢查測試結果記錄歸檔。

5、採取有效措施,加強生產區內的明火管理,嚴禁將火種帶入站內。對維修改造需要發生的用火,按動火手續的要求和規定,進行分析、審批和監護,確保動火安全。

6、做好對滲漏的監控和檢測工作,及時有效地消除各“跑、冒、滴、漏”現象和生產作業中出現的異常情況。建立確實有效的突發事故搶險救援預案,並定期進行訓練。

7、做好對全站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並定期對操作人員進行考覈和勞動防護措施的檢查。

8、鋼瓶充裝前必須檢查,嚴格執行充氣“八不準”,杜絕超期瓶、鏽蝕嚴重氣瓶。有劃痕氣瓶、配件不齊全的氣瓶等不許充裝,確保用戶的安全。

只有安全才有效益,以安全爲發展,以質量求生存是我們的座右銘。

竹山縣得勝祥龍液化氣站

201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