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企業安全承諾書

爲貫徹執行山西焦煤集團公司《安全生產承諾制》,認真執行國家、省、集團公司關於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政策要求,積極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努力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減少和杜絕安全生產事故,鄭重承諾:

煤礦企業安全承諾書

一、嚴格遵守國家、省、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堅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範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二、加大安全目標考覈力度,制定實現公司確定的年度安全控制指標、年度安全工作目標的工作重點要求和措施,並跟蹤檢查執行情況。

三、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履行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

四、認真遵守執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項操作規程並嚴格落實。

五、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認真遵守公司隱患排查、治理和報告制度,有效治理重大安全隱患。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責任,對重大危險源實施有效監測、監控和整改。

六、認真落實“一通三防”、水害防治、頂板管理等重點環節的安全防範措施,堅決杜絕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確保安全生產。

七、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依法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生產培訓,做到按要求持證上崗。

八、規範勞動用工制度,維護職工權益,爲職工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其正確佩戴、使用。

九、杜絕非法違法生產、建設行爲,實施煤礦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未通過竣工驗收,絕不組織生產。

十、不違章指揮,不強令員工違章冒險作業

十一、依法執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落實操作崗位應急措施。

十二、按要求上報生產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搶險救援工作。絕不遲報、瞞報、漏報安全事故。

十三、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作爲安全負責人,願意全面承擔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如違反上述承諾和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發生責任事故的,本人將自願接受法律法規規定的相應處罰,並承擔相應後果。

承諾單位負責人簽字 承諾人簽字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煤礦職工安全生產承諾書2

安全工作是煤礦工作的重中之重,對安全的懈怠就等於對生命的輕視,安全工作要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我鄭重承諾在第四季度的工作中將做到以下幾點:

1、不違章作業;違章是事故的前奏,事故是違章的結果。嫌麻煩,圖省心,省力氣,搶速度,終將釀大禍。違章不除,事故難絕。

2、提高安全意識;安全意識的提高就是安全事故的降低,加強安全意識、明確不安全隱患、熟知並落實安全操作規程是消除安全事故發生的不二法門。

3、履行安全操作規程;堅決履行安全操作規程,絕不玩忽懈怠、絕不麻痹大意、堅決正確使用勞保用品與安全防護用品。

4、真正做到“三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這"三不傷害"始終是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基本內涵。

5、明確施工環境;明確施工環境,瞭解施工環境中的不安全因素,是降低、消除安全事故發生的最有效的辦法。

搞好安全工作事關企業的興衰,事關生命的康健,事關家庭的幸福,事關親人的`期盼。每一名職工都肩負着義不容辭的安全職責和神聖光榮的安全使命。心中想着安全,就會時時提醒自己,嚴格要求自己,擺正安全位置,履行安全責任,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堅持按章操作,大處着眼,小處着手,防微杜漸,就很容易堵塞安全漏洞,不給事故以可乘之機;多留心、勤觀察、善思考、嚴把關,就能夠把各類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從而築牢安全防線。安全爲天,責任如山。有你、有我、有他,有我們共同的安全責任“澆灌”,我們才能夠撐起安全生產的一片藍天。

承諾人: 日期:

煤礦企業安全生產承諾書

伊金霍洛旗煤炭局:

我作爲 (煤礦企業名稱)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和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該企業(建設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人保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工作要求,積極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努力做好本企業(或本建設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防範和遏制事故發生,現鄭重承諾如下:

一、依法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符合法定人數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保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發揮職能作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安全管理職責,使安全生產管理做到標準化、規範化。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並嚴格落實。

三、堅決貫徹執行《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和《煤礦安全生產“七大攻堅舉措”》。

四、確保安全資金及時足額投入(包括按規定交納風險抵押金),使企業(或建設項目)持續具備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五、依法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做到按要求持證上崗。

六、不違章指揮,不強令員工違章冒險作業。

七、(1)建設礦井:保證從事建設的施工單位具備相應的資質,不以包代管或層層轉包。

(2)生產礦井:不以包代管層層轉包,不將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維修作業進行勞務承包。

八、加強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

九、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責任,對重大危險源實施有效的監測、監控和整改。

十、依法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落實操作崗位應急措施。

十一、實施煤礦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安全設施設計未經煤礦監察機構審查批准,決不施工;安全設施未經煤礦監察機構竣工驗收,決不組織生產。 十二、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

十三、尊重從業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應有的權益,引導鼓勵從業人員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鼓勵從業人員對安全生產違法、違章行爲提出改正建議,甚至批評、舉報,對提出批評和舉報的職工不打擊報復,不因此解除勞動合同和降低工資待遇。

十四、爲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正確佩戴、使用。

十五、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爲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十六、自覺接受各級安全監管部門、伊金霍洛旗煤炭局的監管,絕不弄虛作假。 十七、按要求上報生產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搶險救援,妥善處理對事故傷亡人員依法賠償等事故善後工作。

十八、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