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擔保書優秀範本

債權擔保書優秀範本1

根據本擔保書,xxxxx(承包人名稱)做爲委託人(以下稱“承包人”,)和xxxxxxx(擔保公司,證券公司或保險公司名稱)做爲擔保人共同向債權人xxxxx(僱主名稱)(以下稱僱主)承擔支付人民幣xxxxxxxxx元的責任,承包人和擔保人均受本擔保書的約束。

債權擔保書優秀範本

鑑於承包人已於x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同僱主簽署了xxxxxxxxx(合同名稱)的書面協議,下文中的合同包括合同中規定的文件、圖紙、規範和修改;本擔保書的條件是:如果承包人迅速地忠實地履行了上述合同,本擔保書的責任失效;否則將保持有效。一旦僱主提出承包人違約,而僱主又履行了自己的責任,擔保人將迅速彌補違約的損失,或者迅速:

1、根據合同要求完成合同;或xxxx。

2、按合同條件提供僱主合格的投標書,在僱主和擔保人確定了評標價最低響應性投標人後,安排投標人和僱主之間合同,在施工過程中提供足夠的資金,支付“合同價餘額”以外完工所需的費用,包括擔保人有責任承擔的賠償費,但總數不超過上述第一段中提到的金額。這裏所說的“合同價餘額”指僱主按合同應付給承包人的總額減法已合理地付給承包人的金額;

3、付給僱主按合同條件完成合同所需的金額,但不超過本擔保書的限額。

本擔保人不承擔大於本擔保書限額的責任。任何有關本擔保的訴訟,必須是在缺陷責任證書發出後一年內提出的爲有效。除了僱主以外,任何人都無權對本擔保書的責任提出履行要求。承包人和擔保人的法人代表在此簽字蓋公章,以資證明

xxx

20xx年x月x日

債權擔保書優秀範本2

債權人(全稱):

保證人(全稱):

(1)xxx

(2)xxx

(3)xxx

爲了確保xxx(下稱債務人)與債權人簽訂的編號爲xxxxxxxxxx的《特許經營合同》(下稱主合同)的切實履行,保障債權人債權的實現,保證人願意爲債務人依主合同與債權人所形成的債務提供保證。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我國《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擔保合同保證人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幣種及大寫金額)分別爲:xxxxxxx。

第二條保證範圍

保證人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律師費等債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第三條保證方式

本合同保證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

第四條保證期間

1、保證人保證期間爲主合同約定的債務人履行債務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2、銀行承兌匯票、減免開證保證金、保函項下的保證期間爲債權人墊付款項之日起二年。

3、商業承兌匯票貼現的保證期間爲貼現票據到期之日起二年。

4、債權人與債務人就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達成展期協議的,保證人保證期間自展期協議重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5、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主合同債務提前到期的,保證人保證期間自主合同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第五條保證人承諾

1、提供真實的財務報表及其它相關資料、信息。

2、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履行債務,保證人自願履行保證責任。

3、保證人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責任的,債權人有權直接從保證人在債權人處開立的任何帳戶中扣收。

4、發生以下事項時,保證人應於事項發生後5個銀行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

(1)保證人發生隸屬關係變更、高層人事變動、公司章程修改以及組織結構調整等。

(2)保證人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生重大訴訟、仲裁事件,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保證責任的。

(3)保證人變更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記事項。

5、保證人採取以下行動,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債務人並徵得債權人書面同意:

(1)保證人改變資本結構或經營方式。

(2)保證人爲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其主要資產爲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保證責任的。

6、即使主合同被確認無效,保證人仍對債務人應履行的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債權人和保證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通過訴訟解決的由債權人住所地法院管轄。

第八條其他事項

1、保證人已收到並閱知所保證的主合同。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xx份,雙方各持一份,xxx份,效力相同。

第十一條提示

債權人已提請保證人對本合同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保證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xxx

20xx年x月x日

債權擔保書優秀範本3

根據本擔保書,xxxxx(承包人名稱)做爲委託人(以下稱“承包人”,)和xxxxxxx(擔保公司,證券公司或保險公司名稱)做爲擔保人共同向債權人xxxxx(僱主名稱)(以下稱僱主)承擔支付人民幣xxxxxxxxx元的責任,承包人和擔保人均受本擔保書的約束。

鑑於承包人已於x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同僱主簽署了xxxxxxxxx(合同名稱)的書面協議,下文中的合同包括合同中規定的文件、圖紙、規範和修改;本擔保書的條件是:如果承包人迅速地忠實地履行了上述合同,本擔保書的責任失效;否則將保持有效。一旦僱主提出承包人違約,而僱主又履行了自己的責任,擔保人將迅速彌補違約的損失,或者迅速:

1、根據合同要求完成合同;或xxxx。

2、按合同條件提供僱主合格的投標書,在僱主和擔保人確定了評標價最低響應性投標人後,安排投標人和僱主之間合同,在施工過程中提供足夠的資金,支付“合同價餘額”以外完工所需的費用,包括擔保人有責任承擔的賠償費,但總數不超過上述第一段中提到的金額。這裏所說的“合同價餘額”指僱主按合同應付給承包人的總額減法已合理地付給承包人的金額;或

3、付給僱主按合同條件完成合同所需的金額,但不超過本擔保書的限額。

本擔保人不承擔大於本擔保書限額的責任。任何有關本擔保的訴訟,必須是在缺陷責任證書發出後一年內提出的爲有效。除了僱主以外,任何人都無權對本擔保書的責任提出履行要求。承包人和擔保人的法人代表在此簽字蓋公章,以資證明。

xxx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