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養殖合作協議書十篇

在現實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書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養殖合作協議書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養殖合作協議書十篇

養殖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雙方經協商一致,本着風險共擔,利益共贏的原則,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合作項目及基地地址

1、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規,決定聯合建立河蟹養殖基地,主要從事河蟹養殖項目。

2、養殖基地地址:

二、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經營場地,乙方提供技術和養殖管理。經營地點:

三、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投資方式及比例分配

1、經雙方協商,共同投資XX萬元進行河蟹養殖項目投資,甲方出資XX萬元,佔投資比例的XX%;乙方投資XX萬元,佔投資比例的XX%。

2、爲確保本項目能夠如期、正常運轉,甲乙雙方出資款項必須在以下期限前入賬:

第一期:在20xx年XX月XX日前入賬,出資金額XX萬元,佔投資比例的XX%,甲方出資XX萬元,乙方出資XX萬元;

第二期:在 年 月 日前入賬,出資金額XX萬元,佔投資比例的XX%,甲方出資XX萬元,乙方出資XX萬元;

第三期:在 年 月 日前入賬,出資金額XX萬元,佔投資比例的XX%,甲方出資XX萬元,乙方出資XX萬元。

3、如需追加投資,由甲乙雙方按原投資比例或雙方協商後各自重新追加。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河蟹養殖的經營場地、辦公、食宿場所設施。

2、甲方負責辦理當地有關經營手續。

3、甲方負責養殖基地的經營、採購、銷售及財務管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養殖基地建設指導、技術服務,且可根據情況配備相應的技術人員,但甲方只提供食宿及辦公場所,不提供勞務費用。

2、乙方應積極維護甲方的形象及信譽,必須保證養殖的品質及技術的成熟。

3、乙方無權銷售給產品,必須交由甲方進行統一銷售。

六、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合作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淨利潤在XX萬元以內,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淨利潤超出XX萬元,超出部分按甲方XX%;乙方XX%進行分配。

3、若經營不善發生虧損,甲乙雙方各負擔XX%。

4、債務由甲乙共同承擔。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甲乙雙方的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外一方應當按比例在XX日內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七、違約責任

1、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均以協議所涉及到的爲準,由於一方故意或過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此造成實際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責任並雙倍賠償該經濟損失。

2、由於一方不履行協議或嚴重違犯協議,造成另一方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協議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對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並有權終止合同。

3、任何一方在合作期限內擅自終止合作,先行投資一律不返還,並按投資額的雙倍支付違約金。

八、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養殖合作協議書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本協議書。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座落地址:電白縣 鎮 。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的宗旨是:搞好商品流通,促進電白經濟發展。

第四條 合作經營項目是由 個協議人共同出資設立,協議人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合作項目承擔責任。合作項目以其全部財產,依法自己經營,自負盈虧。

第二章 項目合作的註冊資本和經營範圍

第五條 項目合作的註冊資本爲人民幣 元。

第六條 項目合作主要經營範圍:種植農作物、養殖魚類、禽畜類及龜類產品等。

第三章 項目合作人姓名(或名稱)和住所

第七條 項目合作人共 個,分別爲:

1、 ,住所在 ,身份證號碼爲: 。

2、 ,住所在 ,身份證號碼爲: 。

3、 ,住所在 ,身份證號碼爲: 。

4、 ,住所在 ,身份證號碼爲: 。

第四章 協議人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

第八條 合作項目資本全部由協議人自願出資入股(協議人即是合作項目的股東,以下簡稱爲股東)。

第九條 股東的現金出資總額 元,後稱出資金額如下:

1、 ,以現金出資人民幣 萬元。

2、 ,以現金出資人民幣 萬元。

3、 ,以現金出資人民幣 萬元。

4、 ,以現金出資人民幣 萬元。

第五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股東享有下列的權利:

(一)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按出資比例領取分紅。合作項目新增資本,原股東可以優先出資;

(三)按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四)對合作項目的業務、經營和財務管理工作進步監督,提出建議或質詢。有權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表;

(五)在合作項目辦理清算完畢後時,按所出資比例分享剩餘資產。

第十一條 股東履行下列義務:

(一)足額繳納協議書規定的各自認繳的出資額;

(二)在合作項目辦理清算時,以認繳的出資額對合作項目承

擔債務;

(三)股東出資後,不得擅自抽回出資;

(四)遵守本協議章程,保守協議書祕密;

(五)支持合作項目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合作項目業務發展;

(六)不按認繳期限出資或者不按規定出資額認繳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二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爲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的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三條 受讓人必須遵守合作項目章程和有關規定。

第七章 合作項目的機構及產生辦法、職權、規則

第十四條 合作項目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合作項目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五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合作項目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合作項目的年度財力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合作項目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合作項目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九)對合作項目合併、分立、變更合作項目形式、解散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修改合作項目協議書章程。

第十六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按本章的規定執行。股東會對合作項目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合作項目形式以及修改合作項目章程所作出的決議,必須經全體股東通過。

第十七條 股東會會議分爲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每月召開一次,股東會的臨時會議可由股東提議召開。

第十八條 召開股東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五日以前通告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的決定作爲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九條 合作項目設執行董事 名,不設董事會。 第二十條 執行董事爲合作項目的負責人,其產生程序是由股東會選舉。

第二十一條 執行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定;

(三)制訂合作項目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合作項目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合作項目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合作項目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合作項目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制訂合作項目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管理人員;

(十)制訂合作項目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執行董事任期 年,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是:

(一)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 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二)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議作爲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股東會表決形式爲少數服從多數原則。

第二十四條 合作項目設經理,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合作項目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合作項目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合作項目章程和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五條 執行董事、經理、監事行使職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合作協議書章程、忠實履行職務、維護合作項目利益,不得利用在合作項目的地位和職權爲自己謀取私利。不得利用職權收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合作項目的財務。

(二)不得挪用合作項目資金借貸給他人,不得將合作項目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不得以合作項目資產爲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三)不得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其所在任職合作項目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合作項目利益的活動,從事上述營業或活動的所得收入應當歸合作項目全體股東所有。除經股東會同意外,不得同其它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活動。

(四)除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股東會同意外,不得泄露合作項目祕密。

(五)執行合作項目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合作項目章程的規定,給合作項目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合作項目設監事 名,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執行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七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合作項目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經理執行合作項目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爲進行監督;

(三)當執行董事和經理的行爲損害合作項目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監時股東會,監事列度股東會會議。

第八章 合作項目財務、會計

第二十八條 合作項目應建立、健全如下財務、會計制度:

(一)合作項目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審查驗證,並在每年的十二月二十日至十二月末送各股東審閱。

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包括下列財務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①資產負債表;

②損益表;

③財務狀況變動表;

④財務情況說明表;

⑤利潤分配表。

(二)合作項目應按照協議書章程規定的期限將財務會計報告送交各股東。

(三)合作項目分配當年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合作項目法定公積金,合作項目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爲合作項目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合作項目法定公積金不足彌補上一年度合作項目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合作項目在以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決議,可以提取任意公積金。合作項目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所剩利潤,可按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四)合作項目的公積金用於彌補合作項目的虧損,擴大合作項目生產經營或者轉爲增加合作項目資本。

(五)合作項目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

第九章 合作項目合併、分立

第二十九條 合作項目合併或者分立,應當由股東會作出決議。

(一)合作項目合併採取吸收合併和新設合併兩種形式。 本合作項目如吸收其他合作項目爲吸收合併,被吸收的合作項目解散。

本合作項目如與其他合作項目合併設立一個新的合作項目爲新設合併,合併各方解散。

作項目合併時,合併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併後存續的合作項目或新設的合作項目承續。

(二)合作項目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

合作項目分立時,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合作項目

分立前的債務接所達成的協議由分立後的合作項目承擔。

第三十條 合作項目需要減少註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合作項目減少資本後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的最低限額。

第十章 合作項目破產、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一條 合作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合作項目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合作項目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遇自然災害或者外界不可抗拒的原因需解散。

第三十二條 合作項目解散,應當在十五日內由股東、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清算組在清算期限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合作項目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作項目未了結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合作項目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合作項目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三十三條 合作項目財產按前款規定清償後剩餘財產,合作項目按照股東出資比例分配。

第三十四條 合作項目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公告合作項目終止。

附 則

一、本協議書於 年 月 日訂立,自全體股東簽字後之日起生效。

二、股東認爲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三、經全體股東開會決議通過的補充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併執行。

四、由全體股東簽名、蓋章確認。

協議人(股東)簽名:

年 月 日

養殖合作協議書 篇3

xxxx(以下稱甲方)與xxxx(以下稱乙方)就xxxx昆蟲基地建設及深加工方面的開發,在平等、友好、合作的基礎上,經雙方考察論證,達成一致共識,具體如下:

第一章 合作項目及基地地址

第一條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規,決定聯合建立xxxx級基地,主要從事xxxx昆蟲基地建設及綜合開發應用。

第二條 地址:xxxx。

第二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投資規模

第三條 甲、乙雙方本着擴大xxxx昆蟲養殖規模,發展好當地的特種養殖,儘快佔領當地市場。決定共同投資xxxx元,在xxxx_建立xxxx_昆蟲養殖基地。基地名稱爲:xxxx。

第三章 投資方式及比例分配

第四條 甲方以xxxx昆蟲良種種源作爲投資,價值爲xxxx元,佔總種源投資的百分之xxxx。乙方負責其餘百分之xxxx的種源投資,及基地基礎建設投資。基礎建設指養殖場地、有關設施,水、電、路、通訊等。

第五條 供種時間爲乙方基地基礎建好以後,甲乙雙方種源要求一次進入。運輸、籠具和運抵後的養殖繁育等費用由乙方公司承擔。

第六條 雙方股份比例爲甲方佔xxxx,乙方佔xxxx。

第四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基地建設授權委託書。

2.甲方負責基地建設指導、技術服務,且可根據情況配備相應的技術人員。

3.甲方負責深加工指導及營銷指導,負責產品的回收。

4.甲方保證種蟲的品質及技術的成熟。

5.甲方負責乙方技術人員的免費技術培訓。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提供基地建設所需的場地、場房以及辦公經營的設施及加工設施。

2.負責辦理當地有關經營手續。

3.負責按總部的運營模式在當地組織、管理養殖戶。且負責當地養殖戶的技術指導、產品回收。

4.負責當地產品及深加工產品的品質。

5.積極維護總部的形象及信譽,協助保護總部的各種知識產權。

第五章 保障機制及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方保證乙方基地的地區獨佔經營,不得在當地建立第二家合作或其他方式的基地。

第九條 甲方保證產品的回收。

第十條 乙方保證不跨地區推廣品種及發展養殖戶。

第十一條 乙方無權將產品銷售給所轄區域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必須交由總部回收。

第十二條 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均以合同所涉及到的爲準,由於一方故意或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此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嚴重違犯合同,造成另一方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對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並有權終止合同。

第六章 合同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十四條 合作過程中任何一方都可提出新的合作思路及補充條款,經雙方研究通過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任何一方違約,被侵權方可提出解除合同,解除時除參考協議外還應該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進行協商處理。

第七章 合作期限

第十六條 合作期限爲xxxxxxxx年,在合同到期日前三個月,經雙方協商可延長合作期限。

第八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十七條 參照本合同的原則可訂立附屬協議視爲本合同組成部分,經雙方簽字生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於xxxxxxxx年xxxxxxxx月xxxxxxxx日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xxxxxxxx 乙方(蓋章):xxxxxxxx

代表人(簽字):xxxxxxxx 代表人(簽字):xxxxxxxx

簽訂地點:xxxxxxxx 簽訂地點:xxxxxxxx

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年xxxx月xxxx

養殖合作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農業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雙方經協商一致,本着風險共擔,利益共贏的原則,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合作項目及基地地址

1、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及有關法規,決定聯合建立 河蟹養殖基地,主要從事河蟹養殖項目。

2、養殖基地地址:

二、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經營場地,乙方提供技術和養殖管理。經營地點:

三、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投資方式及比例分配

1、經雙方協商,共同投資100萬元進行河蟹養殖項目投資,甲方出資70萬元,佔投資比例的70%;乙方投資30萬元,佔投資比例的30%。

2、爲確保本項目能夠如期、正常運轉,甲X雙方出資款項必須在以下期限前入賬:

第一期:在20xx年5月15日前入賬,出資金額40萬元,佔投資比例的40%,甲方出資28萬元,乙方出資12萬元;

第二期:在 年 月 日前入賬,出資金額30萬元,佔投資比例的30%,甲方出資21萬元,乙方出資9萬元;

第三期:在 年 月 日前入賬,出資金額30萬元,佔投資比例的30%,甲方出資21萬元,乙方出資9萬元。

3、如需追加投資,由甲X雙方按原投資比例或雙方協商後各自重新追加。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河蟹養殖的經營場地、辦公、食宿場所設施。

2、甲方負責辦理當地有關經營手續。

3、甲方負責養殖基地的經營、採購、銷售及財務管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養殖基地建設指導、技術服務,且可根據情況配備相應的技術人員,但甲方只提供食宿及辦公場所,不提供勞務費用。

2、乙方應積極維護甲方的形象及信譽,必須保證養殖的品質及技術的成熟。

3、乙方無權銷售給產品,必須交由甲方進行統一銷售。

六、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合作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淨利潤在100萬元以內,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淨利潤超出100萬元,超出部分按甲方60%;乙方40%進行分配。

3、若經營不善發生虧損,甲X雙方各負擔50%。

4、債務由甲X共同承擔。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甲X雙方的比例(? )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外一方應當按比例在 ? 日內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七、違約責任

1、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均以協議所涉及到的爲準,由於一方故意或過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此造成實際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責任並雙倍賠償該經濟損失。

2、由於一方不履行協議或嚴重違犯協議,造成另一方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協議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對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並有權終止合同。

3、任何一方在合作期限內擅自終止合作,先行投資一律不返還,並按投資額的雙倍支付違約金。

八、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X各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養殖合作協議書 篇5

時間:20xx-12-10 19:05來源:辰昊 作者:啤酒溪 鄭州律師 點擊:11 555次

合 作 協 議 書

甲方:--------------

乙方:--------------

雙方經協商一致,本着風險共擔,利益共贏的原則,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雙方達成養殖生產合作協議,自願簽訂本協議書。甲方提供養殖資金;乙方聘請養殖工人、獸醫及置辦養殖所需物品設施、種苗,負責養殖生產、銷售。

二、雙方協商確定,甲方先期投資--------元,股東合作協議書。用作啓動資金,乙方進行實際操作並把資金詳細用處報知甲方。

三、運行後,乙方每晚把養殖場內情況及資金出處報知甲方。

四、甲方如果半途而廢,其先期投入作廢,不予退還;乙方如果中途退出,要賠償甲方所有先期投入資金。

五、具體養殖操作由乙方執行或由甲方派一人來場協助乙方執行。年底扣除實際的開銷,剩餘的利潤部分,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六、養殖經費、利潤支付方式:雙方協商或者打入對方銀行帳戶,

甲方開戶銀行:_______甲方銀行賬號:__________

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乙方銀行賬號:__________

七、以上事實清楚,甲乙雙方無異議。學習合作協議書。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各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民地 甲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乙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養殖合作協議書 篇6

甲方:身份證號:住址:乙方:身份證號:住址: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雙方合作經營項目一事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項目及主營地

1、合作項目:_________養殖。

2、主要經營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出資金額、方式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1、甲乙雙方均以貨幣出資,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佔總出資額的______%。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佔總出資額的______%。

2、雙方的出資,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

3、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三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部分,甲乙按各自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四條、合作人權利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參與合作事務的管理。

2、檢查合作賬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作重大事項。

第五條、合作的終止

1、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作關係的,經清算債權債務後,合作事項終止。

2、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雙方各自的出資比例分配。

3、清算時如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雙方各按各自的出資比例承擔。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甲乙雙方由於承擔連帶責任,一方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另外一方追償。

第六條、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爲追償依據。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而轉讓或抵押其財產份額的,其行爲無效,應當承擔由此給他人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因與合作有關事項發生爭議的,由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______人民法院管轄並裁決。

第八條、其他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經雙方簽名後生效。

甲方(簽字):簽訂地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簽訂地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殖合作協議書 篇7

_________(以下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稱乙方)就_________昆蟲基地建設及深加工方面的開發,在平等、友好、合作的基礎上,經雙方考察論證,達成一致共識,具體如下:

第一章 合作項目及基地地址

第一條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規,決定聯合建立_________級基地,主要從事_________昆蟲基地建設及綜合開發應用。

第二條 地址:_________。

第二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投資規模

第三條 甲、乙雙方本着擴大_________昆蟲養殖規模,發展好當地的特種養殖,儘快佔領當地市場。決定共同投資_________元,在_________建立_________昆蟲養殖基地。基地名稱爲:_________。

第三章 投資方式及比例分配

第四條 甲方以_________昆蟲良種種源作爲投資,價值爲_________元,佔總種源投資的百分之_________。乙方負責其餘百分之_________的種源投資,及基地基礎建設投資。基礎建設指養殖場地、有關設施,水、電、路、通訊等。

第五條 供種時間爲乙方基地基礎建好以後,甲乙雙方種源要求一次進入。運輸、籠具和運抵後的養殖繁育等費用由乙方公司承擔。

第六條 雙方股份比例爲甲方佔_________,乙方佔_________。

第四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基地建設授權委託書。

2.甲方負責基地建設指導、技術服務,且可根據情況配備相應的技術人員。

3.甲方負責深加工指導及營銷指導,負責產品的回收。

4.甲方保證種蟲的品質及技術的成熟。

5.甲方負責乙方技術人員的免費技術培訓。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提供基地建設所需的場地、場房以及辦公經營的設施及加工設施。

2.負責辦理當地有關經營手續。

3.負責按總部的運營模式在當地組織、管理養殖戶。且負責當地養殖戶的技術指導、產品回收。

4.負責當地產品及深加工產品的品質。

5.積極維護總部的形象及信譽,協助保護總部的各種知識產權。

第五章 保障機制及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方保證乙方基地的地區獨佔經營,不得在當地建立第二家合作或其他方式的基地。

第九條 甲方保證產品的回收。

第十條 乙方保證不跨地區推廣品種及發展養殖戶。

第十一條 乙方無權將產品銷售給所轄區域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必須交由總部回收。

第十二條 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均以合同所涉及到的爲準,由於一方故意或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此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嚴重違犯合同,造成另一方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對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並有權終止合同。

第六章 合同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十四條 合作過程中任何一方都可提出新的合作思路及補充條款,經雙方研究通過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任何一方違約,被侵權方可提出解除合同,解除時除參考協議外還應該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進行協商處理。

第七章 合作期限

第十六條 合作期限爲_________年,在合同到期日前三個月,經雙方協商可延長合作期限。

第八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十七條 參照本合同的原則可訂立附屬協議視爲本合同組成部分,經雙方簽字生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殖合作協議書 篇8

甲方:代表:地址:電話:乙方:地址:電話: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爲了加快產業結構調整,發展區域經濟,壯大經濟實力,雙方經協商一致,本着風險共擔,利益共贏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就下列事宜達成合作協議,雙方共同遵守: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一、甲方提供雞苗、置辦養殖所需物品設施(周邊圍欄、雞舍、盛放器具等)、疫苗;乙方負責平時的養殖生產及管理。

二、乙方本人或其家庭成員負責對蛋雞的飼養、管理、產蛋等事項。

三、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養殖技術養殖。

四、蛋雞所產蛋必須由甲方進行收購,收購價格由甲方按市場情況進行收購。乙方不得擅自將蛋出售給他人或企業。

五、乙方飼養的蛋雞到產蛋尾期時由甲方派人進行回收,乙方不得將其由於、私留、出售等自行處理活動。

六、乙方每天出售蛋個數由甲方收購負責人收購併確定其個數,並經乙方確認,確認無誤後由甲乙雙方簽字。

七、乙方每月____日憑相關單據到甲方財務部門領取售蛋金。

八、乙方除有特殊原因外不得在月底前去甲方財務部門領取售蛋金,如有特殊原因,須向有關人員申明,經乙方有關人員確定後方可領取。

九、養殖期限爲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爲止,乙方爲到養殖期限前不得提前退出;如要繼續合作,乙方須在到期前______個月與甲方簽訂繼續合作協議。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爲追償依據。

十、任何一方沒有充分、及時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十

一、協議有效期內,若雙方發生任何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十

二、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簽章):代表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養殖合作協議書 篇9

甲方:

身份證:

電話:

乙方:

身份證:

電話: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養豬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

一、甲乙雙方合作養豬項目,總投資爲___________萬元,甲乙雙方以人民幣各出資___________萬元整。

二、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三、本合作期限爲___________年。始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四、銷售利潤

甲乙雙方各按_______%的比例分配。

五、違約責任

協議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之規定履行其義務,應按如下方式向有關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合同期未滿或違反本協議條款,因此給對方造成損失者,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按豬回收價_________倍的錢。

2、乙方遵守甲方的標準技術養殖流程,禁止添加任何藥物、生長素等,甲方將定期不定期的進行檢測,甲方將對乙方進行信用等級評估、資金信貸制裁、降低收購價、進行罰款、拒絕回收、終止合作,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六、爭議解決

1、協議之訂立、生效、解釋、履行及爭議之解決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法律法規,本協議之任何內容如與法律、法規衝突,則應以法律、法規的規定爲準。

2、任何與本協議有關或因本協議引起之爭議,協議各方均應首先通過協商友好解決,30日內不能協商解決的,協議雙方均有權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協議修改、變更、補充

本協議之修改、變更、補充均由雙方協商一致後,以書面形式進行,經雙方正式簽署後生效。

八、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甲方:

地址:

簽訂地點: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地址:

簽訂地點: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養殖合作協議書 篇10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就觀賞魚養殖事宜達成一致,簽訂如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賈文利漁場;觀賞魚養殖

  二、合作宗旨:

互惠互利、真誠合作、各盡所能、風險共擔

  三、合夥方式:

三方共同出資,其中

甲方:以提供養殖場地、養殖用水、養殖用電以及勞務的方式出資,佔出資總額三分之一;

乙方:以提供養殖所需物品設施、種苗、飼料的方式出資,佔出資總額三分之一;

丙方:以提供養殖所需物品設施、種苗、飼料的方式出資,佔出資總額三分之一。

四、各方的職責和任務:

甲方:負責保證養殖生產所需場地、用水和用電,負責養殖日常管理及生產設施維護。

乙方:負責種苗、飼料的選購,負責養殖技術、生產、銷售。

丙方:負責種苗、飼料的選購,負責養殖技術、生產、銷售。

甲乙丙三方共同負責各方面收支的財務管理,做到詳細透明。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分擔:

1、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盈餘按各自投資比例分配;

3、債務由共同財產承擔,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按各合夥人出資比例承擔。

4、養殖經費、利潤支付方式:雙方協商

  六、合夥期間約定:

1、任何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壞本合夥項目利益的活動。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3、有其他人要求入夥時,需承認本協議,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在合夥人死亡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還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繼承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合夥人不得私自轉讓其合夥份額。

5、一個養殖週年結束,任何合夥人因投入資金困難要求退夥時,經其他合夥人同意後方可退夥。如果中途退出,其先期投入作廢,不予退還。

 七、協議終止:

1、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

2、其他外界不可抗原因導致協議終止。(如法律法規、市場原因等)

八、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時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而導致合夥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九、以上事實清楚,甲乙丙三方無異議

十、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三方合夥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並各一份。本協議自三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

丙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協議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協議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