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施工安全協議書(集錦15篇)

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協議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築施工安全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建築施工安全協議書(集錦15篇)

建築施工安全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爲保證施工安全,切實保護施工人員生命和身體健康,甲乙雙方特訂立此安全協議書。(本協議作爲主合同的附件,與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遵守。

(1)高處作業必須帶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嚴禁穿拖鞋、酒後上班,嚴禁高處向下扔物品;嚴禁在吊籃上嬉戲、打鬧、聊天、吸菸,使用時籃上不得多於兩人。

(2)正常施工時吊籃的限載重量不得大於額定載荷的'80%,並應使載荷籃內儘量保持均勻;吊籃每次升空前必須對關鍵部位進行檢查,可靠後方可升空運行;患心臟病、高血壓、精神病、癲癇病等不適合高處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

(3)吊籃運行中操作人員應經常注意各機件的運行情況,如發現提升發熱、噪音異常、鋼絲繩斷絲、安全檢查鎖失效、兩提升機升降速度不勻、限位開關及操作開關失靈不正當情況時,應及時檢修或停止使用。

(4)吊籃不在工作時,必須將吊籃停在穩妥可靠的位置,並不能壓在電纜和鋼絲繩上,關掉電源,如遇雨天要對電機及電器部位進行遮蓋,以防漏電。

(5)在施工中,乙方必須做到安全生產,一旦發生事故全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6)以上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後自行廢除。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築施工安全協議書2

甲方:xxxx投資置業有限公司

乙方:xxxx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投資的西都大廈工程發包給乙方施工,爲明確責任,特對安全施工措施費用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現場文明施工措施費的基本費、現場考評費按徐建發(XX)77號文件規定執行,甲方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但獎勵費不支付。

二、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合理投入,嚴禁挪用基本費與現場考評費。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三、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臨街交通要道施工等方面採取安全防護措施,由此而發生的防護措施費,經工程師確認後,由甲方承擔。

四、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乙方應當做好現場保護保護,所需費用由責任方承擔,或者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五、甲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代表簽字,單位蓋章後生效。各執一份,監督執行。

建築施工安全協議書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施工地址:

爲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責任,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建築法》、《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志願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

1、積極和建設單位協調,向乙方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的供水、供電、供熱等地下管線資料,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2、開工前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的總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3、負責對乙方施工資質,持證上崗,大型施工機械進場,安全機構人員的配置,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等安全生產基本條件進行前置審覈。

4、負責對乙方的全部施工過程進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5、有權對乙方發生安全違法的事件、事故進行罰款停工和參與調查。

二、乙方的責任

1、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施工項目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承擔的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3、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取得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並對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並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技術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事故。

4、必須設立符合國家規定的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現場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事故隱患,有權立即排除或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違法行爲應當立即制止。

5、對進入現場的施工機械設備,機具或配件,應當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對租用的機械設備或機具,應當有租賃協議和檢測合格證明。同時要符合市建委規定的進廠規定,要有使用證。

6、在施工現場安裝起重機械或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必須由相應安全資格的單位承擔。

7、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人員、登高架設人員,電工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8、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國家規定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由施工技術負責人、監理簽字後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9、施工單位在“五邊”、“六口”。而爆炸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等危險物品處,設置明顯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警示標誌。

10、施工單位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侯的變化,在施工現場採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應當做好防護,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11、施工單位應當將現場的辦公室、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並保持安全距離。同時要符合市建委的建築施工現場文明施工標準。

12、施工單位應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並確保消防安全設施齊全、有效。

13、施工單位應做好施工人員的安全三級教育,培訓考試不合格人員不準上崗。

14、施工單位應當爲作業人員提供建築意外保險。

15、施工單位必須制定生產安全和消防事故應急預案,保證應急救援預案的有效性。

三、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

2、甲方違背承諾,造成乙方發生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3、乙方違背承諾,或者不接受甲方安全監督管理,行業檢查、罰款或發生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法律責任。

四、其它約定

1、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的,雙方有權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法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兩份。

3、本協議有效期爲 年 6 月1日起至 年 9月20日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 法人

經手人 經手人

日期 日期

建築施工安全協議書4

發包單位:

承包單位:

甲方將建築工程項目委託乙方施工,爲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築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分包形式:

二、工程項目期限:

自 XX 年 月 日起開工至 XX 年 月 日止完工。

三、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企業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以及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員;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覈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3、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

(1)工程項目應由甲方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2)工程項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訂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施工。

4、甲乙雙方的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5、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現場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6、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安全措施的落實以及防火工作等;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聯繫予以協助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安全措施以及防火等的落實情況。甲乙方雙方應經常聯繫,進行項目安全檢查等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7、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檢查的義務,對於查出隱患,乙方必須限制整改。

8、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帶好安全防護用品。

9、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後果自行負責。

10、由乙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備,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並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11、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如甲乙雙方必須相互借用和租賃,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租賃手續。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設備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須盡心檢驗。借入使用方一經接收,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故障損壞遺失或造成傷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來承擔責任,負責賠償。

12、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定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雙方指派的安全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承擔。

13、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覈管理辦法》,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覈站培訓考覈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4、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項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菸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不準任意玩意,損壞偷盜。動用明火必須有三級動火審批手續,並制定防火監護人員,簽發監護工作交底書,落實監護措施。焊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嚴禁無證操作。生活設施內,嚴禁使用電爐,嚴禁使用碘鎢燈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準私自拉接電線插座,不準躺在牀上吸菸。電飯鍋、電炒鍋等電熱器具應到指定的專間集中使用。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後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16、遵循先訂合同後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有關方負責。

17、甲乙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障礙物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繫,採取保護措施。

18、乙方在簽訂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後,應自覺地辦理從業人員的登記註冊手續。

19、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的義務,乙方負責事故上報,經濟賠償及善後處理。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20、其他:

(1)爲認真落實安全管理等規定以及責任制方針,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安全風險保證金 元,以作爲甲方對項目的安全監督檢查和安全考評的獎罰。

(2)項目工程安全生產獎罰辦法具體參照附件。

21、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蓋章即生效:協議作爲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二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安全負責人: 乙方安全責任人:

XX年 月 日

建築施工安全協議書5

租賃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爲了加強施工現場建築施工機械租賃使用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使機械設備租賃使用處於安全受控狀態,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雙方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施工現場機械設備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安全運行。

一、 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 貫徹落實國家和北京市及集團公司對建築施工機械租賃、使用、管理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租賃使用進行全面監督、管理。有權對施工現場機械設備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

2. 按照乙方提出的機械設備進出場要求,爲乙方提供機械設備進出場的必要條件。

3. 向乙方提供地下、地上障礙物情況及相關資料,協助乙方做好安全防護。

4. 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爲。對違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要求的.有權進行處罰。

5. 甲方人員不得操作乙方的機械設備,不得強迫乙方違章作業,若發生事故由甲方負責。

二、 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 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北京市及集團公司對建築施工機械租賃、使用、管理的有關規定。對提供的機械設備負全面管理責任。

2. 遵守甲方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管理規定,服從甲方的管理,不得損壞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確因施工需要移動或拆除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工作完畢後立即恢復。

3. 向甲方提供檢驗合格(汽車起重機、履帶起重機還需提供有效期內的檢測報告)技術性能良好的機械設備,並保證在施工期間機械設備處於良好狀態。

4. 負責對機械設備進行日常檢查和維修保養。負責對作業人員入場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5. 負責配備齊全有效證件的機械設備操作者,持證上崗,嚴格遵守機械設備操作規程和管理規定,嚴禁酒後操作機械設備。

乙方不履行上述職責發生事故由乙方負責。

三、 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本協議自簽字生效至施工結束終止。

租賃單位:(蓋章) 出租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建築施工安全協議書6

甲方:

乙方: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施工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甲方的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勞動法》等各項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並督促乙方貫徹執行。

2、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其進行考覈。

3、對乙方施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督促乙方認真執行本項目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5、督促檢查乙方做好勞動保護和職業病防治工作。

6、督促檢查乙方做好環境保護和文明施工工作。

7、督促乙方對現場事故隱患進行整改並對其進行檢查。

8、對乙方發生的一般事故,進行調查取證並提出處理和整改意見。

9、積極配合乙方在發生安全事故時的搶救工作。

二、乙方的'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勞動法》等各項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嚴格服從甲方人員的安全監督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監管安全施工作業。

3、所有施工人員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並經考試合格後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相應的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書並培訓上崗。嚴禁無證及未經安全培訓人員上崗。

4、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的義務,乙方負責事故上報,經濟賠償及善後處理。

5、乙方應在甲方通知施工後在指定的施工範圍內進行施工,施工期間按照規定認真設好防護,不得擅自擴大施工範圍,如果需要擴大施工範圍,必須提前與甲方進行協商,經過甲方認可後方可施工,否則由乙方承擔施工出現的後果。

6、施工期間必須做好施工範圍內的地下管線、架空線路的保護,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造成信號、電力中斷事故的責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同時,積極協同甲方進行搶修,並支付相應的應急搶修費用。

7、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後,應自覺地向暫住地的公安派出機構辦理暫住登記手續。

8、乙方在每天班前檢查施工人員的勞動保護,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帶好安全防護用品,交待施工安全注意事項。

9、對可能危及人身及財產安全或不具備安全生產環境的情況,有權拒絕施工並向甲方彙報。

如乙方違反上述條款,經甲方提出整改後,乙方不進行及時有效整改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現場施工;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或未盡乙方自身義務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三、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2、本協議自簽定之日生效,施工結束後,本協議自動失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建築施工安全協議書7

甲方:________________項目部________________班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工種________________

爲了切實搞好安全生產,杜絕安全事故,保護職工在工作、生活中的安全和健康,使企業獲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聲譽,特制訂本安全生產責任書。

一、甲方責任:

1、提供施工現場防護設施,如腳手架、安全網。做好安全防護。

2、及時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

3、安排專業電工負責施工用電的安裝。

4、給乙方進行班前安全交底和崗位操作規程交底。

二、乙方責任:

1、認真學習有前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安全活動,提高安全知識,增強安全意識和自身防範能力。

2、自覺遵守行業紀律、禁令,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用具,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上下班途中安全。

3、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做到不違章操作,堅決抵制違章指揮,如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項目部均有權制止和給予處罰,清退。

4、在施工中發現有存在安全隱患,必須立即向項目部領導或專(兼)職安全員報告,整改後經複查確實無隱患方可施工。

5、做到十個不準:

(1)不準無證開機;

(2)不準在工地內穿拖鞋、光腳在現場作業;

(3)不準破壞公共設施和公共財產;

(4)不準在工地上隨便大小便;

(5)不準在吊籃內乘人;

(6)不準在工地上;

(7)不準上下一線同時作業;

(8)不準隨意向外拋物料;

(9)不準違章作業;

(10)不準隨意亂掛亂接電器設施。

6、做到十個要:

(1)要熱愛我們自己的企業;

(2)要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3)要維護職工之間的團結;

(4)要遵紀守法做一個合格的公民;

(5)要遵守一系列有關質量、安全的`規章制度;

(6)要愛護集體和個人財產;

(7)要搞好集體和個人的清潔衛生;

(8)要服從管理,聽從指揮;

(9)要做好防火、防盜、防觸電工作;

(10)要提倡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

7、做到安全三不傷害;注意自己不傷害自己,注意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讓別人傷害自己。

三、其它:

1、如果由於乙方在施工中違章操作或領導、工友提醒應注意安全,自己還是思想麻痹不注意安全而發生事故,由乙方自我承擔責任。

2、在非上班時間發生安全事故,無論在工地內還是工地外,都不讓項目部和班組承擔損失,均由本人承擔。

3、如果家屬、小孩來探親,自己租住房子,不住在工地內,不帶小孩進工地。家屬不上班的,無論在工地內還是工地外,發生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本協議書雙方簽字生生效,離開工地終止。

安徽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項目部安全員:班組長(安全員):

職工(簽字):工種:家庭住址:

建築施工安全協議書8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 ﹙以下稱乙方﹚

爲了搞好房屋建築施工安全的管理工作,讓甲方今後在此居住全家安康幸福,子孫興旺。因此,杜絕發生一切安全事故,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本工程爲私人房屋建築施工。

第二條、甲方安全責任:進場施工前甲方須對乙方代表進行現場口頭的'安全事項說明,其內容是:將該房屋建築有關聯的安全注意事項﹙即砌磚,搭架,升架,打樓面及進行一切高空施工﹚向乙方講清楚。

第三條、乙方安全責任

(1)乙方代表爲安全責任人,負責該房屋建築工程項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嚴格遵守現場安全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管安全施工作業。

(2)開工前必須對所屬人員進行建房注意事項等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經安全教育人員進入建築場地。

(3)乙方的任何人員均不得在施工地打架鬥毆、酗酒。嚴禁酒後上班。

(4)乙方負責此項房屋建築的全部安全責任,如果在建築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全部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四條、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履行各自的職責,搞好房屋建築施工。

第五條、本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證實人:

20xx年 月 日

建築施工安全協議書9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爲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並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爲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當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和甲方關於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爲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於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 作爲安全工作聯繫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並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當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當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當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繫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繫時,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爲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當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設備及以上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當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爲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爲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爲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當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爲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無

第九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當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建築施工安全協議書10

總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爲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健康安全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程》、《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質量評估標準》和天津市建委關於建築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內容(範圍):

分包方式:

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安全生產:

1、分包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託書,分包與其資質相符在授權書範圍內的工程的經濟組織。

2、分包方必須熟悉並能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程》、《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質量評估標準》和天津市建委關於建築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以及其它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和各項管理規定,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3、分包方必須學習、掌握、並執行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

5、分包方必須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項目經理、分包工程的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

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檢查整改制度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7、分包方必須接受總包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8、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和檢查制度。

9、分包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須按規定爲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並能正確佩戴和使用。

11、分包方必須執行“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總包方及有關部門報告,不準隱瞞不報,並全力搶救傷員,保護好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記錄或拍照,不準破壞事故現場。分包方必須積極配合總包方及總包方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察,不得提供僞證。

12、分包方必須承擔因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3、分包方有權拒絕總包方的違章指揮。

14、分包方發生人員傷亡時,不管事故的責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須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當總包方對事故發生負有一定管理責任時,總包方應積極協助分包方作好善後處理工作。

15、總包方對分包方提出的隱患和問題,分包方應在三日內按照“三定”原則進行整改,如不按期整改或拖延不改,甚至在此期間發生了安全事故,一切經濟損失和責任由分包方承擔。

16、總包方有權監督、糾正分包方人員的違章、違規、違紀行爲,對不服從管理的'有權令其停止作業。

17、總包方有權審查分包方的安全資質和進場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情況。

18、分包方所使用的務工人員必須是經當地建委註冊、備案、各種證件齊全、審查合格的人員。作業人員作業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考覈合格的合法務工人員。分包方不準私招亂僱和使用殘疾、呆傻、未成年人員進入現場進行作業。如違反所發生的一切後果由分包方全部承擔。

19、分包方進場後要及時的與總包方簽定安全生產協議書、消防協議書、臨時用電協議書、環保協議書,並出具分包方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職工花名冊以及其他有關手續報總包方備案。

20、分包方人員只允許在分包工程施工範圍內進行作業,不準超出承包範圍,分包方人員在現場、上下結構行走時不走指定安全通道或樓梯,違反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私拆亂改各種安全防護設施,隨意動用觸摸各種電器、機械設備,誤闖、誤入不安全區域和危險部位,造成自己人員或其他人員傷亡的,分包方應承擔一切責任,總包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1、分包方承擔的分項、分部工程範圍內的安全防護設施、電器設備、機械設備、用電設備等未達到安全要求或防護不到位、存在缺陷等原因所造成的對自己人員或其他人員傷害的,一切經濟損失和造成事故的後果以及全部責任由分包方負責承擔。

四、違約:

1、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總包方一經發現,可要求分包方立即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分包方應按總包方要求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2、因分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分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五、爭議:

當總包、分包方發生爭議時,可通過總、分包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調解,若達不成一致意見,可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六、本協議書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總包方:(蓋章) 分包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年月日 年月 日

建築施工安全協議書11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爲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乙方施工現場和區域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爲,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9、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複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設備使用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必須爲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三、協議內容:

(一)登高上架要求

1、施工採用的腳手架、安全網必須由專業人員搭設,由項目經理(工地負責人)組織技術部、安全部門的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應按類別逐項查驗,並應有驗收記錄。

2、高空作業時,嚴禁立體交叉作業。水平作業時,各工位間必須有一定的距離,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相應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眼鏡、防護手套、防護工作服等,並應正確使用,施工作業現場周邊設置相關安全標誌牌,並設專人巡查。

3、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

4、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術人員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履行簽字手續外,必須各施工班組長向施工人員進行班組交底及履行簽字手續。

5、特殊工程施工項目如;電氣、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須持有效證件及上崗證的專業人員操作。234

4、遇有雨、雪、霧或六級以上強風,影響施工安全時應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後應先清除施工地點的積水、積雪後方可施焊。

5、焊接時,操作人員應穿戴好所有防護用具。

6、各種用電設備,照明設備在露天使用時必須設有防水、防雨設施,各種設備的防護罩必須齊全。

7無鉻牌的電氣設備不得隨意接通電源,各種電氣設備應鉻牌齊全。

(四)動火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向施工班組人員進行消防及動火知識教育。

2、施工現場嚴禁吸菸及隨意動火,如需動火必須向項目經理提出申請,經項目經理同意簽字後方可使用。

3、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須設專門的臨時存放庫房並設置滅火器,沙袋等,由專人管理。

4、施工現場認真執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對木製品的刨花、鋸末、料頭,作到每天工完場清,各類材料都要碼放成垛,整齊堆放。

5、電焊、氣焊作業前要明確作業任務,認真瞭解作業環境,確定出動火危險區域,並立出明顯標誌,危險區內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須移走,對不能移走的可燃物,採取可靠的保護措施。

6、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能進行操作。

7、屬一、二、三級防火範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8、五級風以上禁止動用電氣焊。

(五)室外吊籃施工要求

1、施工前必須檢查吊籃的焊接點、杆件、鋼絲繩、葫蘆,是否存在損壞和生鏽,如存在則必須進行除鏽補焊、更換等,方可使用。

2、上架的施工人員,必須穿工作服、防滑鞋,並正確佩帶安全帶,並與鋼絲繩穩固連接。

3、吊籃內的施工人員,只能保持三人,攜帶的油漆、塗料等不得多於2桶,並用結實的繩索或掛鉤固定在吊籃上。

4、進入施工現場的操作人員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的熟練工人進行施工,嚴禁由小工或未經培訓的人員上吊籃操作。

5、上吊藍進行上下移動操作時,必須有兩人協同操作。

6、吊籃底部必須採用建築用的竹膠板,且用結實的繩索捆紮牢固。

7、吊籃四周必須設有護身欄及擋腳板,並用安全網將籃身圍護嚴密。

8、籃內放置的鋼抹子、灰刀等零星工具必須用袋子裝好並固定於籃身上。

1安裝隊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要選擇合格產品,有檢驗部門批量驗證和工廠檢驗合格證。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前必須繫好下額帶,以防發生高處墜落,帽飛人落的'現象。

2高空施工操作時必須繫好安全帶。安全帶要選用合格產品,有廠家永久字樣的商標,合格證。進入現場必須先檢查安全帶是否完好。安全帶必須掛在牢固結實的地方。

3施工人員應配製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後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內。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時距洞口及樓板沿水平距離爲1m以上。收工後,做到工完場清。

1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負責,設置專職安全員檢查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各項規定。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技術措施時,都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

3做好各分部分項安全交底工作,施工班組每天開班前會,對工人進行鍼對性安全教育,新工人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不得上崗。124

4保證和完善各項安全宣傳措施,醒目位置設立安全生產宣傳牌,場內安全生產宣傳牌警告。

(八)文明施工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酗酒,滋事打架及進行各種賭博等違法違章行爲,輕者清除現場,重者送執法機關依法處理。

2、寢室休息時間,除夜間加班外,必須保證晚上十點後休息,以保證第二天的工作精神狀況。

3、嚴禁帶病上崗操作,一經發現必須由各施工班組長負責安排換崗或休息,以保證所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4、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

5、嚴禁現場人員出現偷盜工具及材料現象,一經發現,必須清除現場,並視情節對班組負責人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

6、施工現場嚴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員,更不準帶小孩進入

施工現場。

7、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違反所有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對班組負責人及違反人進行一定的處罰。

(九)施工現場環境要求

1、施工現場分別設置一座10平米的磚砌封閉式建築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磚砌封閉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運施工垃圾。

2、施工現場細顆散體材料裝卸運輸時,必須採取遮蓋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庫存放,出入廠汽車要保證不將渣土遺撒在廠區。

3、施工現場設置封閉式的油庫、油漆庫,必須做防水處理,容量必須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亂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

4、施工現場各種機械使用時必須採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聲頻率,對強噪聲機械採取封閉措施。

5、在容易產生粉塵的場所,施工人員必須佩帶防護口罩,並採取有效地除塵、降塵措施,保障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

(十)工程質量的要求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必須達到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幹、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時效相同,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簽定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乙方單位(章)

代表人:項目負責人:

建築施工安全協議書12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工程

爲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爲,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9、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複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設備使用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必須爲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三、安全用電

1、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2、保證B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僞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3、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4、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的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於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5、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操作證複印件和培訓記錄。

四、機電設備使用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機械設備相關的技術文件和出廠說明書,還必須提供具有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單位出具的安全技術檢測證明,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2、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和拆卸必須由有資格的單位和專業人員進行,並應有專人定期進行維修和保養,對達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復的機械設備,必須即停用,撤離施工現場。

五、人員安全

1、參加施工作業的一切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必須佩帶工作證(卡)並戴好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在作業中嚴格遵守本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安全上崗,不違章作業,不擅離工作崗位,不亂串工作崗位,嚴禁酒後作業,並按規定穿衣着鞋,正確使用、保管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2、必須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掛設點必須安全、可靠。

六、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處罰辦法

1、對嚴重違規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能造成損失和影響的,處予罰款500元,造成損失或影響的,除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及責任外,處予罰款1000元~5000元。

2、進入施工現場乙方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 未佩帶安全帽進入現場罰款10元。

3、不允許施工人員酒後作業 酒後進入現場罰款100元。

4、高空作業不繫安全帶罰款500元。

5、非專業操作人員嚴禁使用各種機械設備,違反罰款100元~1000元。

6、施工現場嚴禁打架鬥毆、聚衆賭博,違反罰款100元。

7、罰款發生後,在下一次撥付工程款時,全額扣除。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時效相同。簽定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代表人:項目負責人:

年月日

建築施工安全協議書1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護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甲方將承包給乙方。爲了確保本工程安全施工,保證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明確甲乙雙方安全責任,遵循平等、自願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以便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安全內容:

1、吊籃由乙方配置。

2、吊籃在使用前,乙方必須檢查鋼絲繩、電動裝置及其配套設施是否完好無損後再用於施工。

3、乙方施工人員進入工地必須戴好安全帽,安全帽由乙方負責購買。

4、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時必須繫好安全帶,不得酗酒上架作業。安全帶由乙方提供。

5、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及時搭設好各種乙方用電安全設施。同時要求乙方在進入施工現場前及施工過程中做好三級安全教育。乙方必須配置專職安全員督促、檢查過程施工,並有相應的安全資料記錄。

6、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要求作業人員正確使用安全勞動保護用品。乙方應隨時檢查各種安全設施,並採取必須的安全防護措施,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施工,消除事故隱患。

7、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維護甲方的施工形象。

四、本工程實行三包,即包質量、包安全、包工期,無論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並報送公用事業管理局備案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時間: 年月日 時間: 年月日

建築施工安全協議書14

甲方:

乙方:

爲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以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此在在雙方簽訂建築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協議的內容爲甲方對乙方的安全要求,乙方須嚴格執行。

一、管理目標:

1、以施工現場人員財產安全爲前提,杜絕重大安全事故,工程傷亡事故爲零,爲工程質量及工程進度提供保證;

2、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3、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4、不發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羣發性 傳染病;

5、必須保證施工現場創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二、安全生產要求

1、雙方必須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乙方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系,包括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員;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覈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3、乙方主管安全的領導應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4、乙方在施工期間須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檢查的義務,對於查處隱患,乙方必須限制整改。

5、在施工進場後,乙方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佩戴安全防護用品。

6、乙方人員對各自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應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生產的後果自行負責。

7、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定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雙方指派的安全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單位負責承擔。

8、遵循先訂合同後施工的原則。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9、乙方應熟悉並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範;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辦法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並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10、乙方應尊重並且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和管理方式,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11、乙方應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11.1、乙方應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11.1.1、乙方項目經理、主管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安全培訓;

11.1.2、乙方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

11.1.3、乙方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方準進入現場施工。

11.1.4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應滿足施工需要,並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11.1.5、乙方工人變換施工場地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教育。

11.2、乙方應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制度,並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制度。

11.3、乙方須執行安全檢查制度:

11.3.1、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教育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並且嚴格貫徹實施。

11.3.2、乙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11.4、乙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中毒事故。

11.5、乙方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報告制度。

11.5.1乙方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爲工傷事故。

11.5.2、如果發生因工傷事故,乙方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甲方的項目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須要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

11.5.3、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察。凡因乙方隱瞞不報、做僞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有乙方承擔。

11.5.4、乙方須承擔因爲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1.6、乙方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乙方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11.7、乙方須執行安全防範制度:

11.7.1、乙方要對工程範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11.7.2、乙方必須採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制度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並保證建築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發生的一切危險。

11.7.3甲乙雙方以及分包商和其他在僱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於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例。

11.7.4、施工現場內,乙方須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11.7.5、甲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乙方施工人員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佈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僱傭於現場,除非事先有甲方的書面同意。

11.7.6、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方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保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11.7..7、乙方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須佩戴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的個人人身防護設備。個人防護用品過期要及時更換。

11.7.8、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10天內,向甲方呈送安全管理防範方案,詳述將要採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並有甲方存檔。

11.7.9、已遞交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條例的副本,由乙方編制並且發至所有乙方施工的工作場所,業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標語、警示牌等物品,具體有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11.7.10、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配置一定數量合格且具有經驗的安全人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的實施工作。

12、因爲乙方過失造成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相關方經濟損失並影響工程期限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三、消防保衛要求:

1、乙方必須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及當地政府、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及條例,乙方應遵守甲方消防保衛制度以及甲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並接受甲方的安全檢查,對甲方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該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按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項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菸及動用明火。

消防器不準挪作他用,不準任意玩弄,損毀偷盜。動用明火應進行審批手續,並制定防火監護人員,簽發監護工作交底書,落實監護措施。焊工必須持有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嚴禁無證操作。生活區,嚴禁使用電爐,嚴禁使用碘鎢燈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準私自拉接電線插座,不準躺在牀上吸菸。電飯鍋、電炒鍋等電熱器具應到甲方指定的專用間集中使用,甲方應創造條件爲乙方提供便利。

3、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配備專(兼)職消防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

4、乙方根據以及自身防範措施不利或乙方工人責任制造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後處理均由乙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有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可對其處罰。

四、現場文明施工及人員行爲的管理:

1、乙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佈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在施工過程中,對其全體員工的服飾、安全帽等統一管理。

2、乙方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或妨礙治安的行爲,保持安定局面並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爲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3、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採取有效的防空氣污染、防道路遺灑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4、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門衛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爲規範、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5、乙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企勞務人員的安全、衛生、健康、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至終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現場和住所,配有醫務人員、緊急搶救人員和設備,並且採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並提供應有的福利以及衛生條件。

五、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執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願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補充條款

七、合同書的份數

本合約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有雙方各持一份。

本合約書副本一式兩份,有雙方各持一份。

八、有效期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至合同書的截止期(按實際完工驗收日期爲截止日)同時截止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築施工安全協議書15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護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甲方將承包給乙方。爲了確保本工程安全施工,保證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明確甲乙雙方安全責任,遵循平等、自願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以便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xxxxxxxxxxxxxx

二、工程地點:xxxxxxxxxxxxxx

三、安全內容:xxxxxxxxxxxxxx

1、吊籃由乙方配置。

2、吊籃在使用前,乙方必須檢查鋼絲繩、電動裝置及其配套設施是否完好無損後再用於施工。

3、乙方施工人員進入工地必須戴好安全帽,安全帽由乙方負責購買。

4、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時必須繫好安全帶,不得酗酒上架作業。安全帶由乙方提供。

5、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及時搭設好各種乙方用電安全設施。同時要求乙方在進入施工現場前及施工過程中做好三級安全教育。乙方必須配置專職安全員督促、檢查過程施工,並有相應的.安全資料記錄。

6、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要求作業人員正確使用安全勞動保護用品。乙方應隨時檢查各種安全設施,並採取必須的安全防護措施,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施工,消除事故隱患。

7、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維護甲方的施工形象。

四、本工程實行三包,即包質量、包安全、包工期,無論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並報送公用事業管理局備案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xxxxxxx

乙方:xxxxxxx

代表人(簽字):xxxxxxx

代表人(簽字):xxxxxxx

時間:xxxxxxx年xxxxxxx月xxxxx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