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協議書14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贍養協議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贍養協議書14篇

贍養協議書 篇1

爲了弘揚敬老、養老的傳統美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人權益保障法》,結合各村實際情況,村經兩委和老齡委研究,特簽定子女贍養老人協議書如下:

一、老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員,尤其是子女應該履行對老人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義務,照顧老人的尤其需要。

二、贍養人應該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對患病的老人應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

三、贍養人不得強求老人承擔體力過重的勞動;不得岐視、侮辱和虐待老人。

四、贍養人不得干涉老人的婚姻和再婚後的生活;不得阻攔老人蔘加正當的社會活動;不得限制老人的人身自讓。

五、贍養人對老人必須尊敬、孝順、保證老人精神愉快,主持老人的生日及過年、過節的問候和特殊照顧。

六、老人的生活方式讓老人自己選定,可以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單獨生活,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老人待遇從優、生活資料讓子女保障。供應標準讓村支部、村委和老齡委研究決定,如每人每年白麪_______斤,小米(大米)______斤,豆類雜糧_____斤,油__斤,必須保證質量或生活費用________元/年;必須保證老人用電、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七、具體說明

以上各條經村兩委批准,讓老齡委監督實施。對不執行上述協議規定者,按《老年法》予以處理。

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贍養人:____________

黨支部:____________

村村委會:__________

老齡委:____________

子女: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贍養協議書 篇2

被贍養人姓名:周文友、徐文英

贍養人姓名:周忠華、周忠祥、周忠仁、周忠娥

爲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愛老傳統美德,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促進家庭和睦、和諧,切實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婚姻法》、《繼承法》等有關法律規定,贍養人(本協議以下簡稱“子女”)和被贍養人(本協議以下簡稱“父母”)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子女輪流贍養父母方式及義務

1、因父親身患重病母親生活不能自理,現在子女按照事先共同商定的週期每人輪流到父母家中生活照料和護理。一個週期爲四個月,其中周忠華爲一個月,周忠祥爲兩個月,周忠仁和周忠娥各半個月。

2、當值贍養子女應妥善安排好父母的膳食結構,保證父母吃飽、吃好,其他子女不得過分挑剔指責。食品的購買、烹飪和餐具的清洗由獨立贍養子女負責,父母對膳食有特殊要求的,應儘量滿足父母的要求。並保證父母的衣服、被褥乾淨、整潔。

第二條 當值贍養子女對父母生活上照料的內容及義務

1、父母日常生活和感冒等輕微疾病,當值贍養子女應及時給予醫治,並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

2、父母其中如有一人大病住院期間由各子女協商輪流護理,同時照顧好兩位老人。

3、當值贍養子女要做好物質贍養(包括衣、食、住、行、醫、水、電、煤氣、電話、採暖、維修費等),要爲父母慶祝生日或春節等節假日聚會,費用由子女事先共同商定的比例承擔(其他子女愛心購買的除外)。

第三條 贍養費及共同承擔的費用支付、給付方式

1、父母大病住院費由子女事先共同商定的比例負擔,出院時及時結算,父母日常生活和感冒等輕微疾病等費用由子女事先共同商定的比例一個週期結算一次爲宜。商定的費用比例爲:周忠華佔25%,周忠祥爲50%,周忠仁和周忠娥各佔12.5%.

第四條 父母財產保護、喪葬費用及遺產繼承

1、父母雙方有任何一方在世的情況下,房屋產權歸父母所有,並受法律保護,此期間任何子女不得出售,此期間如父母房屋拆遷,其拆遷補償款任何子女不得截留、侵佔。

2、父母一方如與世長辭,按本地風俗,後事由長子周忠華出資操辦,另一被贍養人繼續由子女按原先約定分灘比例贍養,直到告終,後事由小兒子周忠祥出資操辦。

3、父母全部離世後,父母住房、現金、其他財產等遺產由贍養的子女按承擔贍養費用的比例繼承(周忠華佔25%,周忠祥爲50%,周忠仁和周忠娥各佔12.5%)。輪流贍養父母期間拒絕輪流贍養父母一輪以上的子女無任何繼承權,並配合有關法律部門履行放棄繼承手續。

第五條 協議變更的條件和爭議的解決方法

1、變更本協議應取得父母、子女全部同意後方可變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協議出現糾紛的,子女各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居民委員會調解組織調解;調解不成的,由父母、子女向父母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3、 子女在協商、調解的過程中,各子女應本着實事求是、求同存異、最有利於維護父母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妥善處理好爭議事宜。

第六條 附則

1、子女對本協議的內容要完全理解和認同,並同意替代此前所有口頭、書面協議。本協議一經簽訂,未經其他子女、父母書面同意,任何子女不得隨意更改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各方簽字後生效,任何更改(包括父母另立遺囑等)均需各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2、本協議生效後,子女必須切實遵守,贍養關係不存在時自然終止。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簽署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達成補充協議的參照《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執行。

3、已盡贍養義務的子女可以向未盡贍養義務的人追償其應分擔的贍養費和其他應當共同分擔的費用。子女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願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4、本協議可經律師見證或公證,未見證或公證的,不影響本協議的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6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子女、父母、居民委員會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被贍養人簽字:

贍養人簽字 :

見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贍養協議書 篇3

贍養人(及侵權第三人)姓名__

被贍養人__撫養贍養人__二十年業已盡到撫養義務,並對贍養人疼愛有加無任何虧欠,現贍養人因不切實際的婚戀糾紛不服被贍養人管教,爲自身一己私利,不顧家庭和睦和鄰里勸告,嚴重傷害父母,業已侵犯了第三方被贍養人的合法權益,現自願放棄在職工作並斷絕與被贍養人的父母關係,從此雙方互不干涉。但其非法決定並不能免除其贍養父母的法定義務。爲維護被贍養人的合法權益,切實保障被贍養人的晚年生活,現根據相關法律,經雙方協商一致,由贍養人一次性賠付被贍養人以下贍養費用並自願達成協議:

一:基本養老費《濮陽市城市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7000x10=70000元

二:晚年租房費6000x10/2=30000元

三:必要的精神損失及消費性支出10000元

四:保險金費用40000x2/2=40000元

五:晚年醫療保障器械費5000元

以上內容由贍養人一次性兌現,贍養權力人以後生老病死不得向贍養義務人提出任何要求。如無兌現贍養義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贍養權力人主張任何權利。

甲方:

乙方:

丙方:

見證單位:XX社區居委會見證人:

贍養協議書 篇4

被贍養人:

母親:x、父親:x

贍 養 人:

甲:x(長子) x(長媳)

乙:x(次子)

因被贍養人年事乙高,並長期重病,需贍養人贍養。經甲、乙雙方贍養人商議決定並經被贍養人同意,特定如下協議:

一、被贍養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員,特別是甲、乙雙方應當履行對父母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義務,照顧父母的特別需要。

二、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父母的住房,對患病的被贍養人應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

三、贍養人不得強求被贍養人承擔體力過重的勞動;不得岐視、侮辱和虐待被贍養人。

四、被贍養人的生活方式由被贍養人自己選定,可以同甲、乙雙方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單獨生活,甲、乙雙方有贍養父母的義務。父母待遇從優、生活來源由甲、乙雙方保障。供應標準由甲、乙雙方共商決定,每人每年小米(大米)x斤,豆類雜糧xxx斤,油x斤,必須保證質量或生活費用xx元/年大寫x;必須保證被贍養人用電、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五、醫療費

①平時醫療費:每月交xx元大寫x人民幣。 ②住院治療費、護理費。國家醫療保險報賬後剩餘部分由甲、乙二方共同平均承擔。

六、被贍養人百年後的安葬費也由甲、乙二方共同平均分擔。

七、此協議一式四份。被贍養人一份,甲、乙二方各一份,村委各一份(並請監督執行)。

八、具體說明略

以上各條經村兩委批准,對不執行上述協議規定者,未盡事宜者,再商議決定,如果商議不成,再由國家有關法律處理。

九、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贍養人:甲(簽字): xx 乙(簽字):xx

被贍養人(簽字):x、x

執筆人:xx

在證人:xx

xx村委會

簽定日期:xx年xx月xx日

贍養協議書 篇5

父親:________ 母親:________

贍養人姓名:

長子:________ 二子:________ 三子:________

長女:________ 二女:________

爲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愛老傳統美德,充分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促進家庭和睦、和諧,切實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婚姻法》、《繼承法》等有關法律規定,贍養人(本協議以下簡稱“子女”)和被贍養人(本協議以下簡稱“父母”)簽訂本協議。

父母於1956年結婚,婚後生有3兒2女,現已長大成人。因父母年事已高,生活行動不便,需要各位子女的贍養。經過父母、各子女的充分協商,各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兒女獨立贍養父母協議如下:

第一條 贍養的基本原則

1、子女不分男女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各子女應該積極履行對父母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照顧父母的特殊需要,使父母能夠在身體、心理和智力方面儘可能得到妥善的照顧,幸福的生活。

2、子女應該該爲父母提供適合其需要和健康狀況的居住環境,提供必要的健康保健,使父母能夠自由選擇生活方式,子女不得強行將有配偶的父母分開贍養。

3、子女的配偶有贍養公、婆(岳父、岳母)的義務。子女的子女應該當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尊老、愛老的傳統美德,積極協助、支持父母履行贍養祖父母(外祖父母)義務。

第二條 子女獨立贍養父母方式及義務

1、獨立贍養子女應該保證父母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內衣、鞋帽等個人物品,所需費用由獨立贍養子女承擔(其他子女愛心購買的除外),並保證父母的衣服、被褥乾淨、整潔。

2、獨立贍養子女應該妥善安排好父母的膳食結構,保證父母吃飽、吃好,其他子女不得過分挑剔指責。食品的購買、烹飪和餐具的清洗由獨立贍養子女負責,父母對膳食有特殊要求的,應該儘量滿足父母的要求。

3、獨立贍養子女應該爲父母提供安全、舒適、方便的居住場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妥善安排父母的住房,不得強迫父母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

第三條 獨立贍養子女對父母生活上照料的內容及義務

1、父母日常生活和感冒等輕微疾病,獨立贍養子女應該及時給予醫治,並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就診、買藥費用由獨立贍養子女負責。

2、父母大病住院期間由各子女輪流護理,沒有時間或條件親自護理的,可以按照父母的意願,請人代爲護理,並由當事人支付所需費用。子女之間也可以協商由其中一個子女護理,其他子女應該支付相應該的補助,補助的數額由子女共同協商。

3、獨立贍養子女在做好物質贍養(包括衣、食、住、行、醫、水、電、煤氣、電話、採暖、維修費等)的同時,應該盡力滿足父母文化、娛樂等方面的需求,保證父母生活充實、精神愉快。其他子女應該當經常問候、看望,對父母的生活給予關愛。

4、父母體弱多病行走不便的,獨立贍養子女要及時給予醫治、照顧和精心護理,在精神上關心父母,不得用粗暴蠻橫的語言對待父母,要使父母在精神上感到溫暖。

5、子女每年要爲父母慶祝生日或春節等節假日聚會,子女的家庭成員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儘量參加,聚會費用由全體子女共同承擔。其他子女平常看望父母時,應該以協助照顧父母爲出發點,儘量不給獨立贍養人增加不必要的經濟、精力負擔。

第四條 贍養費及共同承擔的費用支付、給付方式

1、父親在世的情況下,贍養費(重大疾病費用除外)可由獨立贍養子女從父親的退休工資、父母房屋出租收入中支取,父母的存款經與父母協商留足喪葬費用外,可部分作爲贍養費使用,其他子女不負擔贍養費。父親過世的情況下,母親的贍養費可由獨立贍養子女從父母房屋出租收入中支取,其他子女不負擔贍養費。

2、父母有醫療保險的,父母大病醫療費由獨立贍養子女優先從醫療保險或醫療保險卡中報銷、支付,其他不能報銷費用由所有子女平均負擔。父母無醫療保險的,父母大病醫療費由所有子女平均負擔。

第五條 父母財產保護、喪葬費用分擔及遺產繼承

1、子女執行獨立贍養義務前,父母應該無保留地公開現有存款及借貸往來賬目。經父母及所有子女確認並認可,父母現有固定財產如下:父母現有產權住房1處,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現有存款____元;父親每月退休金____元;父母其他財產____;父母其他收入____。

2、父母雙方有任何一方在世的情況下,房屋產權歸父母所有,並受法律保護,此期間任何子女不得出售,但父母房屋閒置時可以出租,出租期間所獲租金可由獨立贍養子女作爲贍養費使用;此期間如父母房屋拆遷,其拆遷補償款任何子女不得截留、侵佔。

3、父母去

世後,子女應該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喪事,喪葬費用從父母的存款中支取。子女應該遵守國家關於喪葬的有關規定,不得鋪張浪費。個別子女在未同其他子女協商的情況下,超過正常標準辦理喪事的,所花費的費用,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4、父母全部離世後,父母住房、現金、其他財產等遺產由獨立贍養父母終生的子女全部繼承,其他子女不得爭奪,並配合有關法律部門履行放棄繼承手續。承諾獨立贍養父母終生的子女無故中途毀約的,父母住房、現金、其他財產等全部遺產由接續獨立贍養父母終生的子女全部繼承,其他子女不得爭奪,並配合有關法律部門履行放棄繼承手續。如其他子女接續輪流贍養父母終生,父母住房、現金、其他財產等全部遺產由接續輪流贍養父母終生的子女共同繼承,中途毀約子女、拒絕輪流贍養子女無繼承權,並配合有關法律部門履行放棄繼承手續。以此類推,由最終爲父母養老送終的子女(子女們)繼承,中途無故毀約的所有子女無繼承權,並配合有關法律部門履行放棄繼承手續。如出現獨立贍養子女及配偶一方先於父母亡故、重大疾病而無力再繼續履行贍養義務的,該子女家庭享有父母全部遺產受一份的繼承權。如出現獨立贍養子女及配偶一方先於父母亡故,另一方繼續履行贍養義務併爲父母送終的,該家庭仍享有父母遺產的`全部繼承權。

第六條 協議變更的條件和爭議的解決方法

1、變更本協議應該取得父母、子女全部同意後方可變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協議出現糾紛的,子女各方應該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當地社區、街道、居民委員會等調解組織調解;調解不成的,由父母、子女向父母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3、子女在協商、調解的過程中,各子女應該本着實事求是、求同存異、最有利於維護父母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妥善處理好爭議事宜。

第七條 附則

1、子女對本協議的內容要完全理解和認同,並同意替代此前所有口頭、書面協議。本協議一經簽訂,未經其他子女、父母書面同意,任何子女不得隨意更改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各方簽字後生效,任何更改均需各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2、本協議生效後,子女必須切實遵守,贍養關係不存在時自然終止。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簽署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達成補充協議的參照《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執行。

3、各方變更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繫方式,應該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繫方式通知所有子女、父母,否則變更方應該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4、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該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意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該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5、已盡贍養義務的子女可以向未盡贍養義務的人追償其應該分擔的贍養費和其他應該當共同分擔的費用。子女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願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6、本協議可經律師見證或公證,未見證或公證的,不影響本協議的法律效力。本協議子女共同委託協議履行監督人監督執行。

7、本協議共7頁,一式8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子女、父母、協議履行監督人、居民委員會各執一份。

被贍養人

父親:________母親:________

贍養人協助贍養人

長子:________配偶:________

二子:________配偶:________

三子:________配偶:________

長女:________配偶:________

二女: ________ 配偶:________

協議履行監督人:_______________

協議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協議履行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贍養協議書 篇6

爲了弘揚敬老、養老的傳統美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結合各村實際情況,村經兩委和老齡委研究,特簽定子女贍養老人協議書如下:

一、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員,特別是子女應當履行對老人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義務,照顧老人的特別需要。

二、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對患病的老年人應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

三、贍養人不得強求老年人承擔體力過重的勞動;不得岐視、侮辱和虧待老年人。

四、贍養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和再婚後的生活;不得阻攔老年人蔘加正當的社會活動;不得限制老年人的人身自由。

五、贍養人對老年人必須尊敬、孝順、保證老年人精神愉快,主持老年人的生日及過年、過節的問候和特殊照顧。

六、老年人的生活方式由老年人自己選定,可以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單獨生活,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老人待遇從優、生活資料由子女保障。供應標準由村支部、村委和老齡委研究決定,如每人每年白麪_______斤,小米(大米)______斤,豆類雜糧_____斤,油__斤,必須保證質量或生活費用________元/年;必須保證老年人用電、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七、具體說明略

以上各條經村兩委批准,由老齡委監督實施。對不執行上述協議規定者,按〈〈老年法〉〉予以處理。

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贍養人:

黨支部

村 村委會

老齡委

長子:

次子:

女兒:

年 月 日簽訂

贍養協議書 篇7

被贍養人:

____,男,____歲,住址:____區____鎮____村_______民組

____,女,____歲,住址:戶口屬____縣____鄉____村,現住____村____組

贍養人:

____,男,____歲,住址:____區____鎮____村____組

____,男,____歲,住址:____區____鎮____村____組

____,男,____歲,住址:____縣____鄉____村

____,男,____歲,住址:____縣____鄉____村

爲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養老傳統美德,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促進家庭和睦、和諧,切實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據《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有關規定,贍養人和被贍養人簽訂家庭贍養協議如下:

一、贍養內容

1、被贍養人____自願與被贍養人____在____鎮花園村新農組共同生活。

2、被贍養人____的生活等一切費用由其倆兒子____和____共同承擔,與____、____無關。

3、被贍養人____的生活費由其子____、____共同負擔,每人每年各付人民幣爲3000元,共計6000元。此贍養費分正月和臘月兩次付清。

4、如果被贍養人____生病需住院治療,其費用均由其倆兒子____和____共同承擔。與被贍養人____的倆子____、____無關。

5、被贍養人____終老的所需一切費用也全部由其子____、____承擔,與被贍養人____的倆子____、____無關。

二、附則

1、本協議爲永久性契約,贍養人必須切實遵守,贍養關係不存在時爲自然終止日。

2、贍養人不執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願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3、本協議由村(居)委會監督執行。

4、本協議可經司法公證。

5、本協議未盡事項參照《中華人民共和車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6、本協議一式三份,贍養人、被贍養人、村(居)委會各執一份。

贍養人(簽字):________

被贍養人(簽字):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贍養協議書 篇8

被贍養人姓名:代士英

贍養人姓名:張玉芳、張玉娥、張玉法、張玉明、張玉俠、張玉光、

張玉亮。

爲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愛老傳統美德,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促進家庭和睦、和諧,切實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婚姻法》、《繼承法》等有關法律規定,贍養人(本協議以下簡稱“子女”)和被贍養人(本協議以下簡稱“母親”)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子女輪流贍養父母方式及義務

1、每個月張玉芳上交240元、張玉娥200元、張玉法360元、張玉明360元、張玉俠240元、張玉光280元、張玉亮360元.合計1800元。每個人一次性繳清全年贍養費合計21600,並有張國金保管。

1、因年齡較大母親生活不能自理,現在子女每人輪照料和護理。一個週期爲7個月,每人照料一個月,先從張玉芳開始。每月有張國金從贍養費中支付該月當值者贍養費1800元.

2、當值贍養子女應妥善安排好母親的膳食結構,保證母親吃飽、吃好,其他子女不得過分挑剔指責。食品的購買、烹飪和餐具的清洗由獨立贍養子女負責,母親對膳食有特殊要求的,應儘量滿足父母的要求。並保證父母的衣服、被褥乾淨、整潔。

第二條 當值贍養子女對父母生活上照料的內容及義務

1、母親日常生活和感冒等輕微疾病,當值贍養子女應及時給予醫治,並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 如有大病住院期間由各子女協商輪流護理、

2、當值贍養子女要做好物質贍養(包括衣、食、住、行、醫、水、電、採暖、),要爲母親慶祝生日或春節等節假日聚會,費用由子女事先共同商定的比例承擔(其他子女愛心購買的除外)。

第三條 贍養費及共同承擔的費用支付、給付方式

1、母親大病住院費由子女事先共同商定的比例負擔,出院時及時結算,母親日常生活和感冒等輕微疾病等費用由子女事先共同商定的比例一個週期結算一次爲宜。商定的費用比例爲:張玉芳佔10%、張玉娥佔10%、張玉法佔20%、張玉明佔20%、張玉俠佔10%、張玉光佔20%、張玉亮佔20%.

第四條 協議變更的條件和爭議的解決方法

1、變更本協議應取得母親、子女全部同意後方可變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協議出現糾紛的,子女各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居民委員會調解組織調解;調解不成的,由母親、子女向母親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3、 子女在協商、調解的過程中,各子女應本着實事求是、求同存異、最有利於維護父母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妥善處理好爭議事宜。

第五條 附則

1、子女對本協議的內容要完全理解和認同,並同意替代此前所有口頭、書面協議。本協議一經簽訂,未經其他子女、父母書面同意,任何子女不得隨意更改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各方簽字後生效,任何更改(包括父母另立遺囑等)均需各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

式確認。

2、本協議生效後,必須切實遵守,贍養關係不存在時自然終止。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簽署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達成補充協議的參照《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執行。

3、已盡贍養義務的子女可以向未盡贍養義務的人追償其應分擔的贍養費和其他應當共同分擔的費用。子女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願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4、本協議可經律師見證或公證,未見證或公證的,不影響本協議的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7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子女、母親、居民委員會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被贍養人簽字:

贍養人簽字 :

見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贍養協議書 篇9

被賠養人:______

賠養人: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結合各村實際情況,村經兩委和老齡委研究,特簽定子女贍養老人協議書如下:

一、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員,特別是子女應當履行對老人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義務,照顧老人的特別需要。

二、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對患病的老年人應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

三、贍養人不得強求老年人承擔體力過重的勞動;不得岐視、侮辱和虐待老年人。

四、贍養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和再婚後的生活;不得阻攔老年人蔘加正當的社會活動;不得限制老年人的人身自由。

五、贍養人對老年人必須尊敬、孝順、保證老年人精神愉快,主持老年人的生日及過年、過節的問候和特殊照顧。

六、老年人的生活方式由老年人自己選定,可以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單獨生活,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

老人待遇從優、生活資料由子女保障。供應標準由村支部、村委和老齡委研究決定,如每人每年白麪_______斤,小米(大米)______斤,豆類雜糧___________斤,油_____斤,必須保證質量或生活費用_____________元/年;必須保證老年人用電、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七、具體說明略以上各條經村兩委批准,由老齡委監督實施。對不執行上述協議規定者,按《老年法》予以處理。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被賠養人:______

賠養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

贍養協議書 篇10

甲方(遺贈人、被撫養人):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贈人、撫養人):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願意將本協議第一條中所有的個人財產遺贈給乙方,並由乙方承擔撫養甲方義務;乙方願意承擔撫養甲方義務,並願意接受甲方遺贈的財產,爲此,就遺贈撫養相關事宜,在雙方平等自願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所有的如下個人財產在甲方去世後贈與給乙方:

(1)房產:_______________

(2)機動車:_______________

(3)存款:_______________

(4)其他財產: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撫養義務的約定乙方負責甲方的吃、穿、住、行、醫療、養老等撫養義務,撫養義務是指在生活上照顧、經濟上給予幫助,精神上給予慰藉。

具體爲:_______________

飲食安排:乙方負責甲方一日三餐,飲食上應照顧甲方年紀和習慣。

生活安排:保證甲方四季穿衣保障,衣物、被褥整潔、常洗常換。同時乙方應於每月十日前給付甲方生活費__________元。

醫療安排:甲方生病應及時安排治療,住院等醫療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應於每月十日前給付甲方醫療補助費__________元。其他安排。

第三條、遺贈財產所有權的轉移乙方在甲方生前不得轉移、處置甲方個人財產,乙方應在甲方去世之後30日內辦理遺贈財產的所有權轉移手續。不需辦理財產所有權轉移手續的,乙方佔有即視爲已取得遺贈財產。

第四條、遺贈財產的保管、管理和維護責任甲方應負責對遺贈遺產的保管和維護責任,不得單方處置上述第一條列明遺贈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贈與、買賣、設置抵押等)。遺贈的財產損壞或者甲方單方處置給第三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理、更換或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換或收回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因管理遺贈財產發生的費用以及遺贈的財產確需維修的,首先從甲方財產中支付,甲方財產不足於支付上述費用的,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喪葬事務辦理及費用承擔甲方過世後的喪葬事務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當按照當地政策和風俗辦妥甲方喪葬事務。辦理甲方喪葬事務的費用首先由甲方去世後留下的財物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遺贈撫養協議的執行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指定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負責監督本協議書的履行。

第七條、本協議的解除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一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協議內容,另一方可以本協議。如果乙方在甲方生前未經其同意處置(包括但不限於贈與、買賣、設置抵押等)甲方的個人財產,甲方有權解除該協議。

第八條、違約責任甲方單方處置遺贈的財產導致本協議解除,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退還已支付的扶養費;乙方無故不履行撫養義務導致本協議解除,不得享有受遺贈的財產,已支付的扶養費也不予退回。

第九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成立,自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市公證處辦事處留存一份。

第十一條、本協議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贍養協議書 篇11

甲方(被贍養人):___________,女,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贍養人1):_____________,女,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丙方(贍養人2):______________,女,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甲方系乙丙方母親,乙方系甲方長女,丙方系甲方次女。現各方在自願、平等、互相信任、互相尊重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甲方贍養、繼承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贍養

1、甲方由乙方贍養,隨同乙方生活。甲方的生活費、醫療費、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2、乙方需爲甲方提供安全、舒適、方便的居住場所及衣物、被褥等生活用品。若甲方居住的房屋破損,乙方應及時維修,確保甲方居住場所的安全。

3、若甲方患病,乙方應及時給予醫治,並負責對甲方的生活照料與護理。若乙方無經濟能力獨自承擔甲方的醫療等費用,則需乙丙雙方共同承擔。因甲方醫療事宜產生的債務,爲乙丙雙方共同債務。

4、若乙方因外出無法照顧甲方,乙方應當提前一天告知丙方或者其他親戚,委託乙方或其他親戚代爲照料甲方,照料時間不能超過兩天。

5、甲方的養老金由乙方代爲保管,用於支付甲方及乙方的各項開支。

6、甲方百年後,乙方承擔甲方的喪葬費用,若乙方無經濟能力獨自承擔甲方的喪葬費用,喪葬費用由乙丙雙方共同承擔。喪葬收取的禮金除去支出後的結餘歸乙方所有。

二、繼承

1、甲方的承包田及責任山由乙方看管,該承包田及責任山的收益歸乙方所有。

2、甲方百年後,若政策和法律允許,甲方現居住的房產、承包田及責任山的使用權和支配權全部由乙方繼承。

3、甲方百年後,甲方名下的其餘財產全部由乙方繼承。

三、其他約定

1、各方均認可,簽訂本協議內容是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並已向律師諮詢瞭解過中國法律有關規定,也明確簽訂本協議的法律後果;雙方也認可,在簽訂本協議時身體健康,神智清楚,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2、簽訂本協議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3、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有一方認爲需要修改,需向其他各方提出修改建議和理由,各方協商同意後方可修改,並形成本協議的附件。如未達成新的修改意見,則原協議繼續有效。

4、若本協議部分條款被認定爲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5、本協議一式四份,各方及村委會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6、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乙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村委會(公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贍養協議書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二人均系__________社區居民)

乙方:____________(二人均系__________社區居民)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社區居民,__________的長子。

經由已故居民_______________的原配妻子__________同意,由__________承擔贍養義務和合法繼承財產)

甲方之一__________與原配妻子__________(已故)婚後生育兩個女兒,長女__________,次女__________。

甲方之二__________與原配__________(已故)婚後生育一子,名爲__________(已故)。

甲方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在______年結婚,婚後未生育子女。

甲方現有房產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房屋建築面積爲____________平方米。甲方在該房屋居住。

甲方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生人,現年____________歲。_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生人,現年____________歲。由於兩位老人年邁,生活不能自理,經兩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達成贍養老人和甲方身後財產處理協議如下:

1、根據甲方的意見和該家庭的特殊情況,乙方和丙方通過協商一致同意兩位老人分別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擔贍養責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輪換負責老人的生活(包括僱保姆工資和生活費用)。

2、甲方_______________的醫療費用由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的醫療費用由丙方承擔。

3、甲方兩位老人全部故去後,對該房產進行作價出售,出售全部房款歸乙方和丙方兩方平分。

4、甲方___________的低保金、佔地老人生活費和居民保險以及困難補助等收入,_______________的一切收入歸乙方,_______________的一切收入歸丙方。

5、甲方現有存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該款歸乙方和丙方兩方平分。

6、未盡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協商解決。

7、此協議一式五份,甲、乙、丙、見證單位和公證處各一份,該協議公證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贍養協議書 篇13

被贍養人:王xx 性別:女 年齡:xx

住址:xxx

身份證號:

贍養受贈人:王允蓮 性別:女 年齡:xx歲

住址:xxxxx

身份證號:

贍養受贈人:鄭xx 性別:男 年齡:xx歲

住址:xxxx

身份證號:

一、基本情況

王洪蓮、女、家住孫村鎮許家村許家小區 0號樓3單元40 室。現年68 歲。因其身體衰弱,行動不便,兒女無力照料,遂由外孫女王允蓮,外孫女婿鄭磊給予贍養照顧。

王允蓮、鄭磊保證繼續悉心照顧王洪蓮、李士泉、負責其日常飲食起居,給予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讓老人安度晚年。王洪蓮去世後由王允蓮、鄭磊負責送終安葬,並根據實際情況繼續照料王洪蓮之子李士泉,直至李士泉去世(具體責任義務另行協商)。

二、贍養受贈人、贍養人承諾

1、保證被贍養人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內衣、鞋帽等個人物品(被贍養人同意不購買的除外),衣服、被褥乾淨、整潔;

2、負責被贍養人生活、個人用品的更換、維修,必要時陪同被贍養人出行和外出活動,並提供交通便利;

3、被贍養人生病,及時給予醫治,並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負責被贍養人日常檢查、就診、買藥。被贍養人大病需住院治療的,負責聯繫醫院,陪牀照顧;

4、在精神上關心被贍養人,不歧視、虐待或遺棄被贍養人,使被贍養人在精神上感到溫暖,盡力滿足被贍養人文化、娛樂等方面的需求,保證被贍養人生活充實、精神愉快;

5、代理被贍養人的外部事務,幫助其領取村委(大隊)等社會外界發放的補助金以及其他物品,代爲繳納各種費用,接送物品、郵件等;

6、按照被贍養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務,其他個人、組織不得干涉;

7、被贍養人去世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喪事,喪葬費用從被贍養人的遺產中支取;

8、雙方協商一致的其他事宜;

爲感謝王允蓮、鄭磊的悉心照顧,王洪蓮願將自己位於濟南市高新區孫村鎮許家村許家小區 6號樓 單元40 室房屋(建築面積80平方米),贈予王允蓮、鄭磊。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王允蓮、鄭磊享有王洪蓮在法律範圍內對上述財產的一切權利。

三、其他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四份,王洪蓮、王允蓮、鄭磊各執一份,證明人 保存一份。

被贍養人簽字:

贍養受贈人簽字:

贍養受贈人簽字:

證明人簽字: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濟南市xxxx

贍養協議書 篇14

父親:________

母親:________

贍養人姓名:_______

長子:________

次子:________

爲維護被贍養人合法權益,切實保障被贍養人的晚年生活,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贍養人和被贍養人簽訂如下養協議。

第一條 贍養的基本原則

1、贍養人不分男女都有贍養被贍養人的義務,各贍養人應積極履行對被贍養人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贍養人應尊重被贍養人的生活習慣、宗教信仰、隱私,禁止侮辱、誹謗、毆打、虐待和遺棄被贍養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家庭成員應尊重、照顧被贍養人。被贍養人所需的各項贍養費用和物資由贍養人根據各自的經濟狀況協商負擔。

2、被贍養人的房產權、房屋租賃權和居住權受法律保護,未經被贍養人同意或者授權,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強佔、出賣、出租、轉讓或者拆除。經被贍養人同意由贍養人出資翻建的,應當明確被贍養人享有的產權和居住權。

3、被贍養人在身體健康、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按照自願、量力的原則,給贍養人及家庭以幫助,酌情減輕贍養人的負擔。被贍養人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可以給予贍養人一定的幫助,但贍養人不得要求被贍養人承擔不願意或力不能及的勞動。

4、贍養人不得強行將有配偶的被贍養人分開贍養。贍養人應當尊重被贍養人的婚姻自由,被贍養人有權攜帶自有財產再婚;贍養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得以被贍養人的婚姻關係發生變化爲由,強佔、分割、隱匿、損毀屬於被贍養人的房屋及其他財產,或者限制被贍養人對其所有財產的使用和處分。被贍養人再婚的,贍養人仍有贍養的義務,不得以此爲藉口不盡贍養義務。

5、被贍養人有權依法繼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遺產和接受遺贈。被贍養人的財產依法由被贍養人自主支配,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贍養人強行索取。贍養人中經濟條件較好的,可以對被贍養人適當多增加贍養費,經濟條件較差的,在徵得被贍養人和其他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減少贍養費。

第二條 贍養人的主要義務

1、贍養人應保證被贍養人每年添置兩套外衣、一套內衣、鞋帽等個人物品,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贍養人保證被贍養人的衣服、被褥乾淨、整潔,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由當期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贍養人負責。當期贍養人是指贍養人按照本協議輪流贍養、護理、照顧被贍養人,當輪到具體的贍養人時,該贍養人即爲當期贍養人。

2、贍養人應妥善安排好被贍養人的膳食結構,保證被贍養人吃飽、吃好,保證每週至少有一頓肉、魚、蛋以及新鮮蔬菜和水果等。食品的購買、烹飪和餐具的清洗,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由當期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對膳食有特殊要求的,應儘量滿足被贍養人的要求。被贍養人單獨居住自己負責購買、烹飪的,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在徵得被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贍養人可以提供糧食、蔬菜以及柴、米、油、鹽等實物。

3、如被贍養人不能自行出行,贍養人應安排時間負責被贍養人出行,所需交通費由當期贍養人承擔。被贍養人單獨居住時所需的水、電、煤等日常必須費用由各贍養人承擔。被贍養人生活用品、個人用品的更換、維修費用由各贍養人共同承擔。

4、贍養人應爲被贍養人提供安全、舒適、方便的居住場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被贍養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被贍養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如房屋損毀,贍養人應負責及時維修,確保被贍養人的住所不破、不漏,衛生整潔,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如被贍養人租賃房屋居住的,房租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因房屋拆遷被贍養人沒有居住房屋的,被贍養人可以選擇到任何贍養人家居住。被贍養人的拆遷補償款任何贍養人不得截留、侵佔。

贍 養 人:甲(簽字):_________乙(簽字):_________

被贍養人(簽字):________

執 筆 人:__________

在 證 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委會

簽定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