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環境保護建議

中共湖北省宜昌市委最近向全國人大提出建議,通過立法根治長江的污染問題,保護長江流域環境

宜昌環境保護建議

建議說,目前長江流域重建設、輕環保;重眼前、輕長遠;重行政手段、輕法治管理的傾向比較明顯。依靠現有法規和部分專業部門不能從根本上扭轉環境狀況。同時,長江是流經九省二市的省際河流,靠區域行政手段、政策法規無法解決流域性的生態問題,對

長江流域環境保護必須實行專門性、綜合性的法律約束。長江污染日益加劇,這一趨勢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將會對長江流域的經濟社會發展產生極爲嚴重的後果。立法保護長江流域環境因此尤顯緊迫。

建議還指出,從保護長江三峽工程、葛洲壩水利樞紐工程及三峽旅遊風光來看,也需要儘快立法。葛洲壩攔污柵每年打撈起的漂流物達數百噸,水上垃圾既影響旅遊業的發展,更嚴重地威脅着大壩的泄洪和機組發電安全。如果不制訂法制措施,未來的三峽大壩也將遇到相同的問題。

湖北日報援引專家介紹,長江兩岸每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長江的廢污水已高達200億噸以上。此外,長江上還有3 000多家航運企業,數十萬艘船舶在長江上日夜航行,每年僅客輪向長江傾倒的生活垃圾就有3萬多噸,未經任何處理的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3.6億噸。每天還有數萬噸固體廢棄物堆放在長江邊,等待着洪水的沖刷。僅以三峽庫區爲例,庫區每年固體廢棄物堆積總量在2170萬噸以上,每年汛期,經暴雨和洪水衝入江中的廢棄物就高達462萬噸,使長江的水質雪上加霜。長江沿岸2l個城市地區形成了560多公里長的岸邊污染帶。

三峽工程全部竣工後,庫區內的江水流速將由目前的每秒0.8米下降到0.3米。流速減緩,解污能力自然減弱。如果蓄水量達393億立方米的三峽水庫遭到污染,造成的損失將是無法估量的。

2.

環境保護建議

隨着我國經濟的發展,有效利用能源、減少環境污染、降低安全生產事故頻次,防止突發環境事件,確保生命安全的重要性日益凸顯。制定並執行環保政策和措施,致在保護環境的同時改善人民的生活質量,已經成爲我國民生工程的關注點。

中國化工業價值鏈的發展,在整個國民經濟中具有顯赫的地位,但是,環境污染問題,在化工領域尤其是中小化工企業存在的問題,是不可懈怠和輕視的;改善化工安全生產和化學品安全管理體系,增強企業安全防患意識,提升環保部門的環境管理水平,從而更好地採取治理和應對突發環境事故,是當前急不可待的任務。

我們能夠借鑑國際最佳實踐和企業成功經驗,從而進一步推動中國的可持續發展。

提升地方政府和企業的環保意識和能力,是中國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各地區區域性經濟發展中,已經注意到了本位主義和犧牲環境爲代價所帶來的最終惡果,國家環保總局(現環保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開展的清潔生產運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示範項目,以促進中小型企業的認知和意識,足有收效。

安全地生產、清潔地生產,企業的獲益包括:提高安全生產、環保能力,降低事故、員工受傷和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以及改善與加強當地社區、工業、價值鏈、買方市場的`綜合效益,相關經驗將作爲成功案例,爲中國企業的環保工作,提供寶貴經驗。

國際勞工組織估計,1.6億人在受到包括環境問題在內的各種影響,每年約有230萬男子和婦女與工作有關,包括近36萬死亡事故,估計有195萬宗與工作有關的疾病的疾病死亡。對於生病的工人的保護,疾病和損傷引起的就業 -不僅是勞工權利,而且是一項基本人權。

對於中國,改善人民的生活質量,而不危及後代人的利益,政府,地方政府和業界應制定和實施更加嚴厲的安全生產、清潔生產、高效利用自然資源等法規和政策,以減少對中國本土、人類環境的污染。

我建議,國家對環境保護問題,包括環境污染的防治與控制、自然生態保護、核安全監管、環境安全保護等,政策應當先行。對於以省級主要領導執行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也應當充分利用經濟槓桿策略,過去比較注重經濟份額的考量,以“政績”應迅速轉爲對國家法規和政策執行力的考量,以實現真正意義上的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