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股東合作的協議書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協議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簡單股東合作的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簡單股東合作的協議書

簡單股東合作的協議書1

甲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廚具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和管理以及技術優勢,經營廚具以及通風排煙設計安裝銷售維修,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店名爲:______西安____公司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市______區;面積:______平方米。(根據經營地址變換)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爲:______廚房設備的設計生產安裝維修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股權、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股權:在合作期內甲方自願給予乙方百分之一股份作爲利益保障。

2、工資分配:每月基本保障工資爲2500元。(根據公司發展向上調節)

3、獎金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股份爲依據,按股份分配。另外所有在職股東享受項目業績的千分之五。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據,按股份比例承擔。

第五條入夥、退夥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②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③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六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在單筆交易額爲50萬元內全權進行交易。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七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有違反,以其業務獲得利益5倍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在同一個城市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及其他了理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四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七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

第十一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按指印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簡單股東合作的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丙方:

現有甲、乙、丙三方合股(合夥)開辦一家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覈准的爲準)。

全面實施三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共擔風險,共擔責任,共負盈虧的決策,並對合夥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成立股份制公司。經三方股東平等協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出資的數額

甲方出資____元、佔公司股份____%;乙方出資____元、佔公司股份____%;丙方出資____元、佔公司股份____%。其中____元作爲註冊資金。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三方共同約定甲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乙方佔有股份股份____%;丙方佔有股份股份____%;甲、乙、丙三方以上述佔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三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爲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後,利潤分紅按:甲、乙、丙、三方平均分利潤的15%,同時甲方作爲主要出資人單獨得到利潤的60%。提取可分得的利潤後,其餘部分25%留公司作爲資本填充。如將股利投入公司作爲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股東研究同意方可進行。當股東出現變更和股份轉讓時,需要定製新的'利潤分成,甲方有否決權。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一)合夥期限:合股期限爲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經營,雙方無意退了,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入股;

(二)退股,出資的轉讓

1、入股: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三方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4)甲方有否決權。

2、退股: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退股;如執意退股,退股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按退股人的投資股分60%退出。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股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股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股對待。

四、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一)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股期屆滿;

(2)全體合股人同意終止合股關係;

(3)合股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股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二)合股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股份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股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股人出資多少,先以合股共同財產償還,合股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股人平均承擔。

五、糾紛的解決:

股東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股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六、公司的運營:

在成立公司後,委託________作爲公司運作的法人,委託________作爲公司執行運作的經理。執行經理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獨立處理公司事務(簡稱公司執行人)。甲方作爲主要出資人和大股東對公司人事和財務有管理權,有否決權。

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一)、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___元;

(二)、新項目的引進;

(三)、重大的促銷活動;

(四)、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日期:

簡單股東合作的協議書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本協議是建立在平等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由甲乙雙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製作並簽訂,就甲乙雙方合作銷售產品,拓展渠道,根據雙方意願,經過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合作目標

1、爲了實現甲乙雙方最大程度的資源整合、共同成長,甲乙雙方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共同合作發展;

2、甲乙雙方通過緊密合作提升產品價值、創造盈利,並未雙方合作創造更大的商業價值。

二、合作方式

1、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達成合作關係,甲方負責產品供應,乙方負責產品推廣及銷售;

2、甲乙雙方同意,由甲方獨資設立有限公司(下稱“項目公司”),項目公司設立費用由甲方承擔。甲乙方雙方以項目公司名義對外開展本協議約定的合作項目。

3、甲方出資人民幣60萬元,乙方出資40萬元。甲乙雙方應於項目公司設立後三日內,將上述全部出資款支付至項目公司賬戶。

三、合作期限

1、本協議合作期限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本協議合作期限內,甲乙雙方的全部出資作爲項目公司的資產,應用於合作項目運營,甲乙雙方不得隨意分割;

3、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延長合作期限,具體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四、費用承擔及利潤分配

1、因開展本協議合作項目支出的必要費用由甲乙雙方按照出資比例共同承擔,上述必要費用包括:

(1)合作期限內項目公司運營費用;

(2)因項目合作產生的稅費;

(3)其他因合作需要而支出的必要費用。

2、因合作項目產生的全部收益在扣除上述必要費用,剩餘的淨收益按照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

3、甲乙雙方同意,於____年_____月_____日,進行收益分配。

五、財務管理

1、爲保證財務透明,甲乙雙方承諾只能通過項目公司賬戶收支與合作項目有關的全部款項。

2、項目公司財務人員由甲方指派,合作期限內,乙方有權隨時查閱項目公司財務賬目;

3、若因業務發展需要追加投資的,甲乙雙方原則上應按本協議約定的出資比例出資;

4、合作期限內,協議一方對外的債權債務由該一方享有與承擔與協議另一方及項目公司無關;

5、甲乙雙方確認,項目公司不因本協議的簽訂而與甲乙雙方建立勞動人事關係,項目公司無需向甲乙雙方支付工資。

六、合作終止

1、本協議因甲方雙方協商一致或合作期限屆滿而終止;

2、本協議終止後,甲乙雙方經清算後剩餘的財產按照甲乙雙方出資比例分配,或有債務也由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按期足額繳納出資,否則違約方每逾期一日按應出資總額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上述違約金直接支付至項目公司賬戶用於合作項目運營;

2、未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協議一方不得單方終止合作。任一方單方終止本協議或怠於履行義務導致合作項目無法進行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相當於守約方出資的違約金。

八、其他

1、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如雙方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則雙方均同意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簡單股東合作的協議書4

甲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合夥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內容

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地暖疏通清洗,總投資爲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50%。由甲負責地暖疏通施工,乙方負責聯繫業務及結算。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公司,經營地點爲______礦區。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地暖疏通清洗及保養維護。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合夥期滿可續訂合夥合同。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投資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合夥的終止和終止後的事項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終止: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法律規定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終止後雙方應及時進行清算。

2、清算如有贏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買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在價格相等的情況下,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果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合夥人甲:________合夥人乙:________

簽名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簡單股東合作的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水果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優勢,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

合作經營的水果名爲: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爲水果售賣,範圍包括時令水果等。

第四條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爲終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元,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乙方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元,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丙方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元,佔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元。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爲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爲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爲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_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______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