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土地的協議書4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用到協議書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書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大家知道協議書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土地的協議書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精選】土地的協議書4篇

土地的協議書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規劃與發展建設需要,甲方徵收乙方集體土地共 畝(其中水田 畝)作爲項目建設用地。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並籤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徵收乙方土地位置: (具體祥見徵地紅線圖)

二、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完善徵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和《×××××城市規劃區範圍外徵收集體土地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 [20xx]45號)有關規定,徵收上述 畝土地由甲方按實際地類補償標準支付給乙方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助費、地上附着物補償費,具體計算辦法、標準及補償金額如下:

1、徵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兩項合計標準爲:水田35000元/畝;旱地28000元/畝;林地17640元/畝;魚塘35000元/畝;曬場50元/平方米;未利用地7000元/畝。

2、青苗補償費標準爲:水稻等穀類作物:1150元/畝;甘蔗1800元/畝;玉米、黃豆、紅薯、花生、木薯等作物800元/畝;蔬菜1800元/畝;魚類4825元/畝;桑樹4150元/畝;林地:成熟林地800元/畝;未成熟林地1200元/畝。

徵收上述土地中,以乙方被徵用地實際地表現狀爲依據,對土地進行登記丈量,青苗補償費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乙方負責將費用兌現給耕作農戶。

3、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及其他費用:

①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

1

水 田: 畝× 元/畝= 元

旱 地: 畝× 元/畝= 元

魚 塘: 畝× 元/畝= 元

小 計: 元

②青苗補償費:

水 田: 畝× 元/畝= 元

旱 地: 畝× 元/畝= 元

魚 類: 畝× 元/畝= 元

桑 樹: 畝× 元/畝= 元

小 計: 元

③地上建築物補償費:0元;

④其他相關補償費用:0元;

三、上述土地範圍內,乙方自本協議之日起不得再搶修(建、種)各種地上附着物。甲方應在開始清理場地前5個工作日通知乙方清理地上附着物,該期限內乙方未能清理完成的,視爲乙方自行放棄處理,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甲方在十個工作日內通過銀行把上述款項支付給乙方,乙方在甲方付款的同時移交被徵收的土地給甲方。

五、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雙方可通過協商解除協議。

七、本協議於 年 月 日在×××××人民政府簽訂。

八、本協議一式柒份,甲方執兩份,乙方一份,×××人民政府和 社區居委會、××國土所、××司法所各執一份。

2 以上各項合計總額爲 元,人民幣大寫: 。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簽章): 法人代表(簽章):

經辦人(簽章):

村(居)委會簽署意見蓋章:

×××政府簽署意見蓋章:

×××國土所簽署意見蓋章:

3 羣衆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土地的協議書 篇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甲方部分村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1.地點:

2.土地面積:按實際丈量面積爲準,見附件和花名冊。

二、合作期限

1、自月月(即本協議土地的剩餘承包期限)到期後,按國家相關政策自動延續,延續期限的內容以本協議確定內容爲準。

2、在建設經營期間,政府和其它相關部門一旦強拆和控制土地使用,乙方取消甲方的租金。

三、合作方式

1.租金土地每年每畝按650元稻穀計算,每斤單價按每年渡舟片區糧食市場稻穀綜合價,折成人民幣支付。

2、如國土局給甲方一次性復耕費,而乙方提前租用該棄土場,造成經濟差額部分由乙方負責補足。

3、乙方現提前租用棄土場,佔按9100元/畝,將現金匯入組集體以正式發票爲據。

4、今後國土局將本組棄土場徵用,乙方自願不講任何條件拆除所有設施設備,本合作協議自行終止。

5、附:本協議涉及的租用地說明書一份和隱形資料。

6、.租金支付時間:按每年9月30日前支付給農戶。

7、租金由乙方支付給甲方,再由甲方分配給農戶,在分配中的矛盾由甲方自行協調。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依照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若乙方不按協議支付甲方的租金,甲方有權收回租用地。

2.義務:按協議簽訂的內容,甲方按時交付租地,維護乙方的權利不得變更。

3.不得干涉乙方經營自主權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甲方負責處理和本協議內容的調解,保證乙方的經營權。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①依法享有本協議所涉及租地的經營權。

②若遇國家徵地拆遷,土地補償金、青苗費、購置作物給甲方,乙方所建的設施設備歸乙方。

③安全設施、環保投入由乙方負責。

④乙方與甲方協議簽訂後,次日方可用地,甲方無權干涉。

2.義務

①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和管理。

②按協議約定的時間向甲方支付租金。

六、經甲、乙雙方約定,本合作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方能

生效。

附:一式多份

甲方:乙方: 簽約時間: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年月

土地的協議書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甲方(甲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確保:其已合法擁有出讓土地使用權,並同意將本合同約定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確認:自願以有償方式取得該土地使用權。

第三條 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土地位於________,出讓土地面積爲___________。=

第四條 土地費按每畝,總額爲 大寫_日前將出讓土地交付給乙方。土地費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爲永久轉讓,無年期限制。

第六條 雙方均應按照誠信原則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除應按照本合同和法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對方實際發生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七條 如若該合同涉及土地發生歸屬性糾紛,一切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 其他未盡事宜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共同做出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執___份,公證人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公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土地的協議書 篇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爲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爲 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爲 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爲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爲 。(爲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採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爲 。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爲 。(爲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爲 。(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鑑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鑑證、備案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