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讓方:(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住址:,電話:。
受讓方:(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住址:,電話:。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商,現就甲方林地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轉讓標的
甲方承包的林地名稱小地名爲李子坪楊柳凹偏山,坐落在芒市鎮下東村獨田小組。東:山約坡單腰進小橫路下樑子到兩交水;南:兩交水順楊柳凹對小樑子單腰楠木樹樁轉窩子上三鍋腔y口;西:三鍋腔順總樑子到深溝交路口;北:深溝叉路口順窩子下楊柳凹上樑子到李連九墳順樑子下山約坡單腰。面積爲35.8畝,林權證號爲潞林證子(2015)第5114號0533103010902gdymsy01008.
第二條、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
1、轉讓價款:
轉讓價款爲14360元。
2、付款方式:
乙方於合同簽訂之日將全部轉讓價款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林地轉讓後,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林權糾紛,不是甲方債務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轉讓期內發生四至權屬糾紛及其它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
2、林地轉讓後,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林權證變更手續。
4、乙方按林業政策辦理生產採伐指標等手續時,甲方應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負擔。
5、乙方在管理林地及組織生產中遇他人影響生產及發生火情、偷盜等行爲,甲方應協助乙方要求村委會、村小組負責人及相關部門及時配合處理,直至處理完畢。
6、乙方對受讓的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權和處置林木及其它產品。
7、在承包期內附着於該林地的所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歸乙方享受,如遇林地被徵用、徵收、佔用的,所有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第四條、爭議解決:
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受訴法院爲潞西市人民法院,勝訴方與訴訟相關的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敗訴方根據敗訴比列爲對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交公證處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作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期限爲35年,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42年1月1日止。
4、本協議自2015年1月1日起生效。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協議簽定後,若乙方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並自違約之日起五日內向甲方支付違約時該林地市場最高價總額20%的違約金,可從已支付的轉讓款中直接扣除;若甲方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除全額退還轉讓款外,還應自違約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支付違約時該林地市場最高價總額20%的違約金,並按農村信用社最高貸款利率支付乙方所付轉讓費的利息。
2、由於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其他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該損失。
第七條、附件
1、森林、林木、林地狀況登記表。
2、林權證附圖。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山林經營權轉讓協議書
甲方:…………,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乙方: 見簽字
甲方因辦……………………等,需要山林地。爲此,甲方在……年……月向乙方租賃……………………………………山林地。現根據甲乙雙方的實際需求,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轉讓協議。
一、乙方同意將甲方原承租的山林地的經營權轉讓給甲方。轉讓價爲每人人民幣………… 元。此款在每家戶主簽訂字生效後,甲方再付清轉讓山林款每人…………人民幣。(注:以前付了部分每人山林款………………人民幣,再補足剩餘壹仟…………………人民幣)。
二、本協議生效後,如政府部門需要辦理經營權證變更,須應協助甲方辦理。
三、本協議生效後,該山林今後遇政策徵收、徵用或資金扶助等,均由甲方享有,乙方不得爭執。
四、本協議簽訂後,原甲乙雙方簽訂的承擔合同終止。
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六、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執叄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二〇一四年 月 日
1
林地林權轉讓協議書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甲方將其擁有合法經營權的'坐落於 的百分之百林權(含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收益權)共 畝全部轉讓給乙方經營,雙方議定如下條款,必須遵照執行:
一、 林地基本情況及轉讓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 的林地 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森林類別 ,地類 。
2、轉讓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爲準。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後,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收益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在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由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
三、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協議林地林權轉讓費合計 。現金支付。於協議簽定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爲 元。
2、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發包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
共有人: 中證單位(簽章):
年 月 日
山林轉讓承包協議
甲方(轉讓者):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包者): 身份證號碼
甲方自願將本人所承包的:有償轉讓給乙方,乙方自願長期有償承包該塊山場,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山林轉讓承包費爲玖萬捌仟捌佰元整,於2012年12月19日一次性付清;
2、所有四至及其他概況依《林權證》編號:340800635010,森林、林木、林地狀況登記表03425012500gdymsy1335,宣林證字(2015)第0800635010號爲準(附複印件);
3、乙方在獲得該塊山林承包權後:有責任履行應盡的義務(如:應交稅、費和管理責任等等);同時享受應有的權利(如應得的山林補助和採伐銷售改造管理權等等)。
4、甲乙雙方共同遵守本協議,如有一方違約,必須付另一方違約金伍萬元整。
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方一份,林業主管部門一份,行政村一份,甲乙雙方簽字有效。
甲方: 乙方:
公證方: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