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持有經教育部審定覈准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或以上)畢業證書,本人保證證書真實有效,如有不實,後果由本人負責。
備註:表中專科畢業證書是指本次報考專升本所用的專科證書
保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有效畢業文憑保證書
本人保證所交驗的專科或專科以上畢業證書,是經教育部審定覈准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畢業證書。若本人提供的專科或專科以上畢業證書爲以下情況之一者取消入學資格:
1、專升本入學註冊之後才取得的(即2015年3月1日後才取得專科畢業證書的);
2、虛假、僞造的;
3、非國民教育系列的(即教育部學歷註冊網上查詢不到信息的)。 同時,本人自願接受學校退學不退費的處理,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後果自負。
本人身份證號:
專科畢業學校: 專科畢業證書編號: 錄取專業:
聯繫電話(手機):
保證人(簽名):
2015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