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期完工承諾書

致霸州市武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按期完工承諾書

武平名郡小區一期9、14、18號樓及1、2號地下車庫工程由我司負責施工建設,並且與貴司簽訂了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竣工日期爲2015年8月10日。我司保證按上述時間節點完成所有工程施工並驗收完畢,具備入住條件。如因我司項目部原因造成項目延誤工期,給貴司帶來的損失由我方負責賠償。(損失包括回遷戶過渡費延期補償、購房人延期入住補償)

特此承諾!

承諾人:北京建工海亞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武平名郡項目經理:

2015年3月13日

材料商工程完工承諾書

項目部:

我公司(或本人)承接的`貴項目部工程材料供貨已 在 年 月 日全部供貨完畢,項目部已同我司(或本人,本人作爲法定負責人或合法授權委託人)進行完工結算,付清全部材料款和所有費用,不存在遺漏事項,相應與該工程所產生的所有經濟、法律關係也全部終止、解除。我公司(或本人)也已付清了項

目部所供貨及其涉及第三方等的工程材料全部貨款及費用,並已將涉及該工程的所有工人工資發放並已結清工資,保證沒有結欠一個工人工資,我公司(或本人)所報的工人工資表全部屬實並已依法繳納了各種稅費。

如果我公司(或本人)違反以上承諾或項目部及公司發現存在有同上述事實不符事項,從而對項目部及其上級公司造成了不良影響及經濟損失,我司及本人在此鄭重向項目部及其上級公司承諾承擔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特此承諾

承諾人(簽章):

二0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