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放學接送安全協議書(通用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用到協議書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書後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書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生放學接送安全協議書(通用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生放學接送安全協議書(通用5篇)

  學生放學接送安全協議書1

爲了保證我校學生在上、放學路途中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學校與家長協商實行學生家長接送制度。現簽訂如下協議:

一、家長必須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按時接送學生,確保學生按時到校,準時上課。

二、家長必須將學生送到學校門口。如果提前送孩子,必須等到校門打開,學生進入校園後方可離去。

三、家長在接學生時應當在校門口等待,不準進入校園以免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

四、學生在校期間,不準私自離開學校。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讓學生獨自離開課堂或離開學校爲自己辦事。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班主任與家長聯繫後,由班主任做出安排。

五、班主任對來校接學生的人要嚴加詢問,不準讓陌生人接走學生。

六、放學如果家長未按時接,超過規定時間10分鐘,學校將視爲同意學生自行回家,在回家途中出現意外事故有家長負責。

七、接送學生必須實行一對一的接送制度,即家長只能接送自己的孩子上下學。家長不得長期或零時租用不合格的車輛接送學生和幼兒,不得聯合使用農用車、三輪車、拖拉機等接送學生,如果不聽學校勸告造成事故,學校概不負責,由家長自己負責。

八、學校嚴禁學生購買零食、冷飲及不衛生的食品,學生違反規定購買食用後造成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學 校(蓋章): 負責人(簽章): 班主任(簽章):

(備註:同意接送的家長在上表左欄中籤字,由學生自行上下學的在上表右欄中籤字。)

簽訂時間:20xx年xx月xx日

  學生放學接送安全協議書2

尊敬的家長:

關愛幼兒,確保安全,是我們家園共同的責任,爲使孩子們健康、自由、快樂的成長,特制定安全接送協議,具體如下:

一、幼兒早7:007:30在家長的陪送下準時入園,下午5:45(冬季5:15)固定人員準時接孩子離園。(如有特殊情況,跟本班教師聯繫,允許後方可接送。)

二、送孩子入園時,必須將孩子親自交待給本班或值班教師,防止意外事情的發生。

三、爲安全期間,請家長不要讓幼兒攜帶貴重物品、細小、危險物品入園。

四、早晨送孩子入園時,應自覺帶孩子接受教師的晨檢,如需要喂藥,請將藥效、藥名、用量、次數如實地填在晨檢登記表上。

五、幼兒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缺席、遲到,如身體不適,應及時打電話向本班教師請假。

六、接送幼兒入園或離園時,原則上由父母親自接送,如有困難委託他人接送時,應具備完全行爲能力(年滿18歲的正常人),接送前打電話將委託人姓名、年齡、特徵及與孩子之間的關係告訴給本班教師,方可履行接送手續,否則後果自負。

七、爲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的發生,爲防止手、足、口病及水痘的傳播與蔓延,放學後禁止在園內逗留,禁止在園內玩各種玩具,如勸告制止不從者,發生事故,幼兒園概不負責。

幼兒園電話:

園長電話:

後勤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簽訂時間:20xx年xx月xx日

  學生放學接送安全協議書3

甲方(學校):

乙方(客運企業):

爲全面做好學生接送服務,保障學生接送工作安全、有序開展,經雙方協商後,制定本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爲一學年。

  二、線路、考覈和經費撥付

1、接送學生線路、人數、停靠站點、車輛、駕駛員等見附表。

2、考覈由教育行政部門、公安交警、交通運管、安監、學校等聯合開展,每月檢查一次或以上,每半年考覈一次,考覈結果報縣政府及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根據考覈結果,進行政府補助的撥付。

3、經費撥付:縣財政將補助資金列入預算,直接撥付給教育局,然後由教育局撥付給學校,再由學校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給客運公司。財政補助資金半年(一學期)支付一次,每次支付總額的50%。家長自負部分在學校協助下,客運公司派人到學校自行向家長收取。

  三、甲方(學校)權利和義務

1.負責排摸學生上下學交通方式,統計符合接送要求學生的人數、居住及站點分佈情況,配合乙方合理確定接送人數。

2.學校在放學後40分鐘之內,組織學生到候車地點,乙方派人接收並負責學生乘車安全管理。超過規定時間,如有學生未到候車點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協助將該學生找到。

3.對乘坐接送車的學生進行經常性的安全乘車、文明乘車教育,並協同學生家長做好教育監督。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組織教師、乘車學生開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動,通報學生乘車紀律,樹立遵守交通安全、文明乘車的學生典型,做好經驗介紹,確定重點監管對象,落實整改措施。

4.協助乙方做好乘車人數及線路的登記。

5.對非法車輛接送學生以及超載等違規運營行爲,學校有義務及時制止學生乘坐,並向學生家長做好解釋工作,在得不到有效解決的情況下要協助乙方向公安交警部門和當地政府進行書面彙報,並落實整改措施。

6、節假日或學校工作需要所引起學生接送時間變化的,須變動前一天通知乙方,以便提前安排好接送車輛。

  四、乙方(客運企業)權利和義務

1.按照行業管理部門要求配備接送車和駕駛員,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和駕駛人資質合格。

2、嚴禁超載、超速,不得順路載客,確保學生途中安全。

3、按物價部門的定價向學生收取乘車費用,不得隨意加價,無論任何理由都不得拒絕接送學生;對漏乘學生乙方要負責再次接送,確保學生安全回家。

4、乙方在接送途中如遇特殊情況(如交通堵塞、車輛故障、交通事故等),造成未按時接送學生的,要及時通知所接送學生所在的學校,同時負責調配其他合格車輛來接送學生。

5、乙方在接送途中要做到“四定”,即定人、定時、定車、定線路。定人:即每輛車要有相對固定的駕駛員;定時:即在規定的時間到位接送,因故不能到位時,應當提前通知學校;定車:即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是事先約定的相對固定的車輛,且車況良好;定線路:即接送學生必須沿規定的線路行駛,不能隨意更改,避免給學生和家長造成不便。

6、公開接送車統一服務監督電話: ,接受甲方和社會各界的意見與建議,不斷提高安全管理和服務水平。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均有權按照協議及考覈細則要求進行相應的處罰,並要求違約方及時找出原因並解決問題,如得不到解決,將提請並會同管理部門給予協調處理。雙方對本協議的.未盡事宜可以提出協商,以便協議的不斷完善。

  六、其他

本協議由縣府辦牽頭,公安交警大隊、交通運輸管理局、安監局、教育局、鄉鎮等部門聯合監督執行。

此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交通局、公安交警、教育局、接送車管理公司各留檔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 負責人: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時間:

  學生放學接送安全協議書4

甲方:仙桃市通海口國小(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通海口國小乘車學生家長(以下簡稱乙方)

爲確保接送學生車輛的行車安全,加強學生接送服務管理,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乙方孩子乘坐的車輛與駕駛員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檢驗合格的車輛和培訓合格的駕駛員。

二、學生上學時,乙方應按時將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侯車,不得隨意遲到。放學時提前在指定點接學生。要時常教育自己的孩子,注意乘車紀律和行車安全。

三、乙方孩子乘坐的車輛應負責被接送學生在接送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學生髮生安全事故,各項損失應由車輛運營方承擔賠償,甲乙方不承擔責任。

四、甲方應履行以下職責。

1、甲方應樹立“一切爲學生服務”的思想,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2、甲方應協助乙方管理好學生乘車紀律。

3、甲方應協助乙方抓好學生接送車輛的服務工作,對服務態度不好的司乘人員,甲方有權干涉其服務行爲。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六、本協議有效期:XX年9月1日——20xx年1月11日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時間:

  學生放學接送安全協議書5

甲方:學校

乙方:某某 (車型: 車牌號: 駕駛員:)

爲規範和加強我市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建立優良的運營秩序,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責任協議書,明確各方權利義務。

甲方職責:

  一、落實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責任制。

校(園)長是接送學生車輛管理第一責任人,必須負總責,親自抓,把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管理列入學校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常抓不懈。分管領導要靠上去抓,管理人員要專人專車,確保不出現管理死角,不發生安全事故。並將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工作情況納入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終考覈內容。

  二、建立接送學生及車輛臺帳

1、學校對學生接送車輛和駕駛人信息、接送方案登記造冊,建立臺帳。

2、學校負責統計參加接送的學生數及居住分佈情況,會同交通、公安等部門制定行車路線,並代收接送車費與承運人統一結算。

3、嚴格檢查接送學生車運營資格。接送學校學生的車輛,無論其權屬如何,學校都有責任和義務對其安全運行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

  三、切實加強對學生的乘車安全管理

學校要成立以校(園)長爲組長的接送學生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全面落實學生接送的安全管理措施。

1、安排專人組織學生乘車,維持秩序,承運車輛必須服從學校的指揮調度。

2、對非法車輛接送學生以及超載等違規運營行爲,學校要及時制止學生乘坐,並向學生家長做好解釋工作,在得不到有效解決的情況下要向公安交警部門和當地政府進行彙報,並落實整改措施。

3、如遇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車輛出行前,主動聯繫車輛駕駛員強化安全措施後,方可出行,若車輛不能出行,由學校負責通知乘車學生。

4、實行專人跟車護導。學校要指派專人全程跟車,瞭解路況及車輛安全行駛情況。維持運行途中的學生乘車秩序,監督乘車學生保持車內衛生。

5、監督接送學生車輛時速限制在安全係數(40公里)以內。如出現超速,及時阻止,駕駛員必須服從,否則後果自負。

6、監督檢查駕駛員有無飲酒現象、是否換用駕駛員等,出現上述情況,要停止組織學生乘車,及時報告值班領導。

7、發現接送學生車輛有順路載客、參與客運市場經營、包租給單位或個人作客運用車等違規現象,要及時教育制止。對嚴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車輛,由學校上報教育局及相關部門處理,直至取消其接送學生車資格。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