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石開採加工合作承包簡單版的協議書

現如今,協議書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協議書能夠成爲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那麼協議書怎麼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碎石開採加工合作承包簡單版的協議書,歡迎大家分享。

碎石開採加工合作承包簡單版的協議書

  碎石開採加工合作承包簡單版的協議書1

甲方: (簡稱甲方)

乙方: (簡稱乙方)

因新區建設需要,擬籌建碎石加工場,爲明確甲乙雙方各自權力與義務,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甲方將新區轄區內的片石碴料承包給乙方加工碎石子,特制定以下條款同遵守。

  一、 事項說明

1. 加工地點:方指定地點。

2. 加工機械:1套完整的碎石加工設備。

其中包含:顎式破碎六九機一臺;顎式破碎1米機2臺

1214型反擊式破碎機一臺;6m*2m振動篩一臺 1整套完整輸送帶;各種類型電機10臺

4. 加工總量: 碎石規格:0-0.5cm、0.5-1cm、1~2cm、2~3.25cm立方體。

  二、 供貨計量、數量及單價

供貨計量以加工碎石場現場裝車測量計量,按車箱容量爲準,碎石成品料加工單價爲30元/立方。

  三、 甲、乙方職責

(一) 甲方職責

1. 由甲方提供充足的加工場地、石碴堆場、成品料堆場,若生產過程中出現場地不足,甲方必須無條件再徵地供乙方使用。有關征地一切事宜、費用均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2. 甲方提供足夠容量的完整電力設備(即提供足夠容量

3. 甲方應及時運送加工用片石渣料(即原料)到乙方加工場地,成品料應由甲方負責車輛及時運出,由此產生的一切運輸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若因加工原料短缺或成品料堆滿而導致乙方無法繼續生產,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

(二) 乙方職責

1. 乙方配備足夠的加工人員;電費單價以當地電業局電價爲準,以實際用電結算支付給甲方,電費由碎石加工費中扣除。

2.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的要求把好質量關,供應充足的.成品料,出現廢料由乙方承擔責任;乙方自行負責工作程序。乙方必須保證安全生產,規範操作,以確保加工人員生命及財產安全;乙方所有工作人員必須購買人身安全保險,做好機械設備的`安全防盜工作;如有事故發生,由乙方自行負責。

(三) 雙方職責

甲、乙雙方擬定每月保底碎石加工數量爲方遵循以下職責

1. 若是由於甲方原因造成生產停工,例如加工原料沒及時供應、成品料堆滿無及時運出、電力長時間中斷等等,甲方必須無條件按保底方量支付乙方加工費。

2. 若是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生產停工,例如一線操作工人不足、設備配件供應不足等等,但正常的設備停工檢修不算在內,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足保底方量部分的損失。

  四、 付款方式

乙方設備安裝調式完畢,甲方預付 萬元入場費,並從甲方成品料結算的餘款中抵扣。乙方供給甲方的碎石成品料加工費以每月結算一次,每結算一次甲方按結算加工費的90%支付給乙方。待供應結束後7天內結清碎石數量及費用,並在一個月內付清餘款。

  五、 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本協議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碎石開採加工合作承包簡單版的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因工程需要,甲乙雙方就甲方本標段內瀝青混凝土中面層及部分瀝青混凝土下面層所用的碎石達成供需協議。就實際操作中的相關事宜,經過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供需內容

1、.k93+000-k107+700段內瀝青混凝土中面層用碎石,材料規格爲0-3mm、3-5mm、5-15mm、15-23mm,各種規格數量比例爲0-3mm:3-5mm:5-15mm:15-23mm=3.5:1.9:1:1.6,甲方有權根據施工需要對此比例進行調整。總數量約爲2萬方,具體用料數量根據甲方實際需要確定;

2、k93+000-k107+700段內由馮明忠在千順料場加工的瀝青混凝土下面層碎石的不足部分,規格爲0-3mm、3-5mm、5-15mm、15-28mm,具體用料數量根據甲方實際需要確定;

3、乙方應使用經甲方確認合格的岩石爲甲方生產碎石,若業主或監理檢驗後不同意使用,本合同自動取消,對各方帶來的影響均自行承擔。

  二、甲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堆料場地;

2、甲方兩份,乙方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到乙方不再爲甲方生產碎石之日中止,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簽字並蓋章: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簽字日期:簽字日期:

  碎石開採加工合作承包簡單版的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原則,雙方就碎石加工工程承包事項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碎石加工地點:

二、爲保證乙方能正常生產,甲方將隧道開挖出來的石渣無條件送到乙方碎石廠的原材料堆場,由乙方負責加工碎石,如隧道里面的石渣供應不上時,甲方必須無條件從隧道的棄渣場轉送過來給乙方。如有耽誤,甲方必須按每天一個班次的生產量標準賠償給乙方。

三、費用及支付方式:

甲方按每立方 元付給乙方(乙方包裝車,甲方自己運送),碎石廠所用油和電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必須按每月計量的80%結算給乙方,剩餘的。

四、乙方在保證甲方碎石供應充足的情況下,乙方可對外銷售碎石,乙方對外銷售碎石時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五、乙方所有的工人工資、食宿、防護、醫療、衛生、保險、工傷、事故等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六、甲方及時安排車輛將場地內碎石運走,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碎石積壓,導致場地不能正常生產及工程款拖欠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並按每天壹個班次的生產量的標準賠償乙方損失。

七、碎石場的所有設備由乙方提供,所有的電費、油料、設備保養和維修費用由乙方負責。

八、在甲方供應乙方原材料充足的情況下,乙方必須按甲方需求進行供應。如乙方設備出現故障,甲方因給予乙方2-3天維修時間,在維修期間甲方自行在其他碎石場採購,費用由甲方自理,乙方不負任何費用。

九、乙方只負責按甲方規定、規格加工碎石,對碎石品質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各種手續、稅金全部由甲方承擔,乙方概不負責。

十一、違約責任

雙方應共同遵守上述條款,未經對方同意,單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違約方負責賠償守約方全部經濟損失。

十二、未經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增加的補充條款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生違約和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約定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依法仲裁。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二0xx年 月 日 二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