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派出所:
本人系XXX村民,目前戶口成員共X人,分別爲:XXX(戶主)、XXX(系戶主妻子)、XXX(戶主兒子)、XXX(戶主兒子)、XXX(戶主子女),鑑於XXX、XXX已分家,房屋、山林、土地等物產都已分開,現XX(父親)、XXX(母親)已歸我撫養,但戶主(XXX、1941年12月14日生)年紀已大,已無家庭勞動能力,現爲了解決家庭問題,經與全體家庭成員協商一致,同意變更XXX爲戶主。特此申請!敬請予以批准爲謝!
申請人:XXX 2015年X月XX日
房主變更申請書怎麼寫 [篇2]
**派出所:
本人***,出生於1972年12月6日,今年43歲,系****人,目前家庭戶口成員共**人,分別爲:***(戶主)、***(系戶主配偶)、***(系戶主兒子)、***(系戶主兒媳)、***(系戶主孫女),現***(父親)已歸我撫養,由於父親年事已高,經與全體家庭成員協商一致,同意變更***爲戶主。
特此申請!敬請予以批准爲謝!
變更情況如下:
戶主:****
***系戶主父親,***系戶主母親,***系戶主配偶,***系戶主女兒。
申請人:
201 年 月 日
房主變更申請書怎麼寫 [篇3]
射陽公安局興橋派出所:
本人系興橋鎮躍中村二組村民楊國祥,目前本戶家庭成員共4人,分別爲母親唐德蘭(戶主:320924193608174825)、楊國祥(戶主長子:320924197102144811)、周維珍(戶主兒媳)、楊-周(戶主孫女)。
現鑑於本人母親唐德蘭(戶主)年紀已大,已無家庭勞動能力,現爲了解決家庭問題,經與全體家庭成員協商一致,躍中村委會證明,同意將本人楊國祥變更爲戶主,家庭其他成員相繼變更與戶主之間關係。
特此申請!
敬請予以批准爲謝!
敬呈:躍中村村民委員會
轉呈:射陽公安局興橋派出所
申請人:楊國祥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