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合作意向書範本

甲方:涇縣 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招商合作意向書範本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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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資源共享,優勢互補,機會優先、利益共享”的原則,建立穩定的企業合作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相關合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性質

乙方有意向承租甲方所擁有的商鋪事宜,在甲方正式確認開業時間時相關招商政策出臺後,憑此協議甲方必須履行優先與乙方協商簽訂正式租賃合同。

二、協議原則

1、加強甲、乙雙方之間的協作,共同發展、實現雙贏。

2、乙方在甲方B區經營模式,先期簽定意向租賃協議,待開業時間確認前簽定正式合同。

3、甲、乙雙方攜手提升市場的服務水平,雙方共同打造一流的商業消費環境,以消費者爲中心,打造涇縣首個一站式集吃、喝、玩、樂、住於一體的商業標杆。

4、雙方同意在不違反商業原則的前提下,甲方提供租賃期間內的租金優惠政策,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做好開業準備,爲整體商業營造良好的商業氛圍,乙方在開業期間推出相關優惠政策吸引消費者,達成

共贏的經營理念。

三、協議條款

第一條:由甲方投資建設的財富鑫城商業綜合體,商業業態佈局合理,其建設、經營管理理念符合乙方經營需要,乙方重視甲方商業物業資源及相關渠道推廣優勢,採用以下條件與甲方進行合作。

1、意向租賃物業情況:財富鑫城二期 號樓。

2、合作方面:

意向租賃面積約 平方米;

擬定租賃業態爲

3、租賃優惠政策:

4、若乙方確定租賃(簽定正式租賃合同)或協議期間購買甲方B區商鋪,可享受戰略合作客戶的相關優惠。

第二條:乙方認同甲方依據“統一佈局、划行歸市、業態集中”的原則,乙方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進入甲方商業B區經營的權利。

1、乙方充分認同甲方爲了保障廣大經營戶的根本權益,科學的經營管理、合理規劃經營業態的佈局,乙方須配合甲方的統一安排。

2、同等條件是指同等價格,相同的合作方式,相同經營期限。

3、優先進入是指同等條件的商家、企業、挑選該區域內同一個商鋪時,先行按期繳納合作定金的商家、企業,具有優先選擇商鋪以進入經營的權利。

第三條:甲方提供配套齊全的經營場所(毛坯)供乙方使用,併爲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第四條:乙方須服從甲方的市場經營管理,嚴禁欺行霸市,擾亂市場經營秩序;

第五條:待正式進入招商階段乙方接到甲方招商電話通知後,10日內未與甲方取得聯繫或未表明合作意向的視爲主動放棄優先權及優惠政策。

第六條:甲乙雙方不得將對方相關資料擅自提供給第三方,如一方違反該條款,對方擁有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七條:乙方充分認同甲方的運營理念,出具相應材料證明自身具備開展經營的能力,願意接受並配合甲方工作人員進行相關資質調查,並保證材料的真實性、時效性。

乙方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出示合作品牌的註冊證明、經銷或代理授權證明、衛生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特殊經營許可證、品牌產品的批准文件的.原件,並提交加蓋公章的上述材料複印件;

四、協議期限:本協議有效期爲: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均爲本協議不可分割部分。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協議經雙方簽字簽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簽字簽章)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招商合作意向書範本 [篇2]

甲方:貴州黔之陽會展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

舉辦主題:2017西部(貴州)健康時尚生活產品博覽會

舉辦地點:貴陽國際會議展覽中心(觀山湖區)

舉辦時間:2017年5月10日--5月12日

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配合甲方代理甲方有關招商招展事宜,雙方相互協調、相互支持、積極互動、互相保守彼此商業祕密、互不損害對方利益並謀求長期合作互利雙贏。經友好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認可乙方爲本次會展的“指定代理招展公司”,支持乙方代理招展職能,同意乙方使用會展有關標誌,支持乙方在不損害甲方利益前提下啓動招展,擴大展會廣告宣傳,開展各種合法招展活動。

2、甲方負責給乙方提供本次展會的所有相關展會資料、展會議程資料和各項價格文件等,並保證所提供文件的真實有效性,甲方保證展位價格的固定性,展位價格雙方透明並統一報價,步調一致。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不得以甲方此次展會名義從事與代理招展無關的有損於甲方利益或非法的的經濟社會活動

2、乙方在代理此項招展活動期間應保守可能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展會祕密,不向非相關第三方透漏相關商業祕密。

3、乙方需在其自有網站體現甲方LOGO或公司名稱,並採取不限於自己網站的其他合法方式進行宣傳推廣。

三、違約責任

爲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在合作期間,均需嚴格遵守以上協議,由於一方違約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相應責任。

四、免責條款

因地震、暴雨、其他等自然因素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屆展會不能如期舉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簽章: 代表人/簽章: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