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彙編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承諾書在我們的視野裏出現的頻率越來越高,相比於口頭承諾,承諾書的約束力更強。大家知道承諾書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彙編5篇

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篇1

爲確保上市蔬菜質量安全,在蔬菜生產過程中對農業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做出如下承諾:

1、保證蔬菜生產過程中使用的投入品符合國家標準,堅決杜絕國家明令禁止的甲胺磷、甲基對硫磷(甲基1605)、對硫磷(1605)、久效磷、磷銨等5種高毒、高殘留農藥及其它明令禁止的化學物質的使用。

2、選擇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嚴格執行農藥使用安全間隔期。

3、按照平衡施肥的原則,以有機肥爲主,重施基肥,少施、早施追肥。對於一次性收貨的葉菜類蔬菜,保證在收穫前20天禁止施用化學氮肥。

4、保證在食用菌生產中只使用已登記的40%噻菌靈可溼性粉劑、4.3%高氟氯氰〃加阿維乳油等農藥,杜絕在食用菌採後保鮮中使用護色劑、熒光增白劑等違禁添加劑。

5、建立蔬菜安全生產記錄臺賬,詳細記錄蔬菜各生育期農業投入品的名稱、用量和日期等。

6、確保蔬菜合格上市交易。如不按上述承諾操作,而發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後果由本人(單位)承擔一切經濟與法律責任。

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篇2

爲認真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本生產者和經營者作出如下承諾: 共同承諾

一、嚴格遵守和執行《食品安全法》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二、城實守信,不搞欺詐作假行爲;

三、積極主動配合和支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部門依法監管;

四、若出現違法行爲,願意依法接受監管部門的處理。

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篇3

爲了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確保農產品流通安全,本市場(店)鄭重承諾:

一、嚴格依照《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從事農產品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衆負責,誠信經營,保證所經營農產品的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二、具有與經營的品種、數量相適應的農產品包裝、貯存等場地且符合下列要求:

1、經營場所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距離;

2、經營場所與個人生活空間分開;

3、經營場所保持內部環境整潔;

三、具有與經營的品種、數量相適應防腐、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且符合下列要求:

1、設備及設施空間佈局和操作流程設計符合規定,合理佈局;

2、貯存、運輸和裝卸農產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安全、無害、保持清潔,符合保證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農產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起運輸;

3、備有數量足夠、安全無害的工具、容器,標誌明顯,防止直接入口農產品與非直接入口農產品類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

4、容器、工具和設備與個人生活用品嚴格分開。

四、建立食品進貨查檢記錄制度。採購農產品時查驗供貨者的農產品合格的證明文件,並如實記錄農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保存期限不少於二年。

五、所經營的下列農產品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規定的要求。

1、蔬菜(含食用菌)、水果類——有機磷類、氨基甲酸脂類農藥殘留,重金屬含量符合質量安全要求。

2、畜禽類——不含瘦肉精、萊克多巴胺及激素類。

3、水產類——甲醛、氯黴素及重金屬含量不超標。

六、實行市場準入制度

1、創造條件設立檢測室,配備配備符合檢測要求的速測儀器和專職的檢測人員,適時開展農產品質量檢測工作,並將檢測結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2、對獲得國家無公害農產品(產地)、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食用農產品,憑認證證書和專用標誌直接進入市場銷售;國外入境上市農產品憑入境檢驗檢疫證書入市銷售。

3、對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的產品和實行定點屠宰並取得檢疫合格證的畜產品,實行索證抽檢。憑農產品產地認定證書、近期產品檢測合格證明和畜產品定點屠宰印章、檢疫合格證可以直接進入市場銷售;無近期產品檢測合格證明的,進行現場抽檢,合格後方可進入市場銷售。

4、對來源於非認證基地的農產品並且未取得任何認證的產品,實行現場檢測,由市場開辦者進行檢測,經檢測合格後,進入市場銷售。

5、不盜用、僞造使用無公害、綠色、有機農產品標示,以及農產品產地證明。

七、實行不合格農產品退市制度

對檢測不合格的農產品,禁止進入市場銷售,進行退市、無害化處理或銷燬,並向農產品質量監管部門報告。

八、實行質量安全結果公示制度

應在場內顯著位置設立“農產品質量安全公示牌”,對進場銷售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農產品的品名、產地、質量安全狀況等信息。

九、實行標識管理制度

製作不同標識牌,掛牌銷售,推行產品分級包裝和產地標識管理。標識牌要註明產品名稱、產地、生產者、生產日期、產品質量等內容。

十、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農產品,承諾賠償消費者損失,並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自覺接受羣衆監督。

十一、以上承諾如有違反,自願接受農產品質量管理部門依照法律法規給予的處罰。

承諾單位(蓋章):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

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篇4

1、保證按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要求,規範生產行爲,保證在種植過程中開展質量安全檢查工作,嚴格質量安全管理制度,符合質量要求的產品才予出售,確保不合格的產品不流入市場。

2、嚴格執行農業投入品的使用規定,不超劑量使用投入品,堅決不適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和有毒有害物質。

3、建立完整的農產品生產和銷售記錄,按要求健全和保存好種植生產檔案。

4、依法接受農產品質量監管人員的監督管理,接受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所做的決定。

5、自覺接受上級部門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抽檢,積極配合抽樣工作,提供樣品來源等準確信息,認真履行相關法定職責。

6、因生產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而對社會造成不良後果的,依法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7、嚴格按照國家食安委等九部委《關於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爲,嚴格規範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使用的公告》的規定進行生產。

8、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爲農產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

20xx年x月x日

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篇5

爲了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確保農產品流通安全,本市場(店)鄭重承諾:

一、嚴格依照《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從事農產品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衆負責,誠信經營,保證所經營農產品的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二、具有與經營的品種、數量相適應的農產品包裝、貯存等場地且符合下列要求:

1、經營場所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距離;

2、經營場所與個人生活空間分開;

3、經營場所保持內部環境整潔;

三、具有與經營的'品種、數量相適應防腐、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且符合下列要求:

1、設備及設施空間佈局和操作流程設計符合規定,合理佈局;

2、貯存、運輸和裝卸農產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安全、無害、保持清潔,符合保證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農產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起運輸;

3、備有數量足夠、安全無害的工具、容器,標誌明顯,防止直接入口農產品與非直接入口農產品類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

4、容器、工具和設備與個人生活用品嚴格分開。

四、建立食品進貨查檢記錄制度。採購農產品時查驗供貨者的農產品合格的證明文件,並如實記錄農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保存期限不少於二年。

五、所經營的下列農產品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規定的要求。

1、蔬菜(含食用菌)、水果類--有機磷類、氨基甲酸脂類農藥殘留,重金屬含量符合質量安全要求。

2、畜禽類--不含瘦肉精、萊克多巴胺及激素類。

3、水產類--甲醛、氯黴素及重金屬含量不超標。

六、實行市場準入制度

1、創造條件設立檢測室,配備配備符合檢測要求的速測儀器和專職的檢測人員,適時開展農產品質量檢測工作,並將檢測結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2、對獲得國家無公害農產品(產地)、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食用農產品,憑認證證書和專用標誌直接進入市場銷售;國外入境上市農產品憑入境檢驗檢疫證書入市銷售。

3、對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的產品和實行定點屠宰並取得檢疫合格證的畜產品,實行索證抽檢。憑農產品產地認定證書、近期產品檢測合格證明和畜產品定點屠宰印章、檢疫合格證可以直接進入市場銷售;無近期產品檢測合格證明的,進行現場抽檢,合格後方可進入市場銷售。

4、對來源於非認證基地的農產品並且未取得任何認證的產品,實行現場檢測,由市場開辦者進行檢測,經檢測合格後,進入市場銷售。

5、不盜用、僞造使用無公害、綠色、有機農產品標示,以及農產品產地證明。

七、實行不合格農產品退市制度

對檢測不合格的農產品,禁止進入市場銷售,進行退市、無害化處理或銷燬,並向農產品質量監管部門報告。

八、實行質量安全結果公示制度

應在場內顯著位置設立“農產品質量安全公示牌”,對進場銷售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農產品的品名、產地、質量安全狀況等信息。

九、實行標識管理制度

製作不同標識牌,掛牌銷售,推行產品分級包裝和產地標識管理。標識牌要註明產品名稱、產地、生產者、生產日期、產品質量等內容。

十、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農產品,承諾賠償消費者損失,並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自覺接受羣衆監督。

十一、以上承諾如有違反,自願接受農產品質量管理部門依照法律法規給予的處罰。

承諾單位(蓋章):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