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免責協議書3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書,協議書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一起來參考協議書是怎麼寫的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免責協議書3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熱門】免責協議書3篇

免責協議書 篇1

爲了文明喝酒,健康喝酒,經×××等人發起組織喝酒文明小組,凡參加本組者不論年令,不論論男女要共同遵守文明喝酒,健康喝酒的原則,要做到互相制約,個人控制,在喝酒過程中不勸酒,不醉酒,不鬧事,不胡跑,凡違反本協議者將自動放棄本組成員成份。另外,在喝酒中及喝酒後不論原因,發生任何意外情況一切後果均由本人承擔,小組成員不承擔任責任。

本協議一經簽字即可生效

成員簽字:

×年月×日×

一個外地的朋友找我借了一張儲值卡,因爲給他匯款的一方說只能往我所在的城市打款,我給他了,現在卡在他手裏,但卡的名字是我的。前幾天收到短信提醒,說有兩筆款打到我的賬戶。現在擔心錢會不會有問題,所以想籤一份免責聲明,卡還是借給他,但是以後的錢和我沒有任何關係,請教各位該怎麼寫,感謝!

喝酒是一件快樂的事情,不應該弄得像決鬥——適量纔是硬道理,萬一出事,“倖存者”仍然脫不了干係!

喝酒傷肝,多喝傷胃,不喝傷心,然後免責就行啦

免責協議書 篇2

“孤雁北上·夢圓北京”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 甲方:東莞橋頭陽光社(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橋頭鎮孤寡老人及志願者)(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此次活動由東莞橋頭陽光社統一組織橋頭鎮孤寡老人及志願者出遊,本次活動是東莞市團委主辦的“夢想.行動”之幫助東莞橋頭陽光社圓夢的活動,資金由東莞百分百實業集團捐助。

第二條:本次活動爲非盈利公益性質活動,甲方承擔保障乙方在此次活動中交付旅行社費用及爲乙方購買人身意外險的責任。乙方自願參加此次活動。乙方理解、同意和簽署此有關責任豁免、權利放棄和風險承擔的協議。

第三條:乙方作爲一名身體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依法對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具有審慎的保障義務。已熟知並同意本次活動的所有行程與活動安排,充分了解此次活動的潛在風險,願意獨立承擔本次活動中可能發生的人身或財產損害。放棄對陽光社及其他同行成員提出民事賠償的權利。

第四條:如在此次活動中,乙方未遵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配和管理,出現任何其自身人身、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及賠償結果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第五條:乙方在活動過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權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害,將獨立的向保險公司索賠或自行承擔損失。如因他人侵權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害,將獨立的向保險公司索賠或向加害人索賠。乙方同意,如有損害結果發生,甲方的任何建議均不構成對損害結果的故意或過失,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六條:乙方同意,在活動過程中乘坐的交通工具,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獨立的向保險公司索賠,放棄向甲方索賠的權利,不涉及任何其他活動參加者。

第七條:乙方同意,如遇可能損害本人人身或財產安全的事故發生,所有活動參加者均擁有自救的權利,但無救助他人的義務。所有的救助行爲都是基於完成自救基礎之上的`見義勇爲或道義上的責任,並不構成任何必須履行的民事義務。

第八條:如在此次活動中,乙方因個人行爲導致其自身人身、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及賠償結果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活動前、中、後發生個人物品的損壞或丟失、與他人衝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不承擔因意外傷亡或個人的經濟損失而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的費用。)

第九條:乙方清楚知道車輛行駛過程中及中途遊覽過程中是有潛在危害的。活動中會有意外受傷,心腦血管疾病發作等,乙方自願參加本次出遊活動。因此,乙方同意承擔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傷害的風險。並且,乙方免除甲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條:到達目的地後,甲方如發現參與者無論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活動,均在活動結束前有權要求乙方退出活動,如出現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責任均由乙方本人承擔。

第十一條: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中途離開務必通知甲方負責人,聲明自願離開,離隊後的安全、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自負。在活動中若乙方私自離隊,造成的一切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均由乙方本人承擔。

第十二條:如在活動中乙方因爲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爲造成第三方受損的,由乙方單獨承擔所有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一經簽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動結束。協議簽訂後不能撤銷,受法律保護。

第十四條:本協議如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日期:

簽訂地點: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日期:

免責協議書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租用於乙方使用,乙方承擔甲方房屋事宜,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房

第二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本人住宿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1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爲 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租金總額爲 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2、乙方每_____向甲方交納房屋租金。房屋租賃到期後,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在合同時間內搬離租賃房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先租。如乙方續租,需在合同期滿提前一個月交納續租金。

第四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乙方應承擔的費用:

1)水、電、閉路電視費、燃氣費、電話費、垃圾費,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因目前房屋所在小區不繳納停車費、物業費和取暖費等,此協議租金不含以上費用,如果政府有關部門徵收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甲方提出進行維修,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甲方維修。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以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如因使用不當造成事故或人生傷害的由乙方自負。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3?%的違約金;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無故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未經甲方書面或口頭同意,轉借、轉租、裝修、承租房屋。

2)損壞承租房屋或設施,在甲方提出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或賠償的。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口頭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家庭住房租賃用途。

4)利用承租房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以居住的房去經營。

5)合同到期內提前一個月,沒有交納下次房租費,視爲不租,合同無效。甲方有權租給他人,乙方要配合甲方租房、看房。

6)逾期未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7)如乙方租期未滿需退房,甲方概不退還押金。

 第七條: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水、電、傢俱、電器、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三日內向雙方說明。

2、乙方在租房期間水、電、傢俱、電器損壞,由乙方承擔配件維修費用。

3、乙方應於房屋租期滿後,將承租房房屋及附屬設施、傢俱電器設備交還甲方。應保

證房屋及設施、水、電、傢俱、電器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垃圾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甲方將押金退還給乙方,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理。

  第八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遷,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2、因上述原因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的計算,多退少補。

3、不可抗拒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客服”的情況。

4、本院停放車輛不收任何費用,丟失車輛由車主自己承擔相應損失。

 第九條:押金

水、電、傢俱、電器信譽保證押金,房屋押金爲,合同簽訂之日起繳納,房租期滿驗收合格後由甲方原數退還乙方。

甲、乙雙方驗收水、電、傢俱、電器能正常使用後由甲方驗收簽名。乙方需提供真實有效身份證複印件一張。

 第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補充條款內容。補充條款內容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提請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備註:傢俱與電器清單:大衣櫃、小衣櫃、牀(2張)、席夢思(2張)、沙發、茶几、電視櫃(2張)、牀頭櫃、餐桌、餐椅(4把)、電腦桌、空調(2個)、彩電、機頂盒、冰箱、熱水器、洗衣機(均爲甲方所有)

  補充條款:

甲方:乙方:電話:電話:身份證號:身份證號:年月日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