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的生命安全,我方小賣部對xx鎮中心國小作如下:
1、 我方小賣部不出售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
2、 不出售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等對人有害的食品。
3、所經營的產品保質保量、安全衛生。
總之,我方小賣部合法經營,不做坑害學生的事。
人:xx-x
經營保證書
營口市站前區***********維修中心在營業期間保證做到以下幾點:
一、 遵守各項工商、交通、運輸等各項管理制度;
二、 遵守各項法律及法規,合法經營,誠信於顧客;
三、 在維修質量上要嚴格檢驗,確保維修質量;
四、 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操作,時刻注意工作、生產安全;
五、 保證門前三包,保持區域內清潔衛生、不亂丟棄垃圾,及時清除積雪等;
六、 不製造噪音、不影響居民休息;
七、 不佔道經營。
我維修中心在經營中嚴格遵行以上保證書條款,如果發生違規,願意接受《道路行政許可部門》的相應處罰直至吊銷道路經營許可證。
保證單位:營口市站前區***********維修中心
保證人:*****
2015年***月***日
經營財務工作者保證書
茲保證先生,品行端正,於擔任貴公司職務期間,決無營私舞弊挪用虧欠款項行爲,如有違犯,本人願負一切法律連帶賠償責任,並放棄上訴抗辯權,特此立書保證。
此致
股份有限公司
保證人
姓名
性別
年齡
籍貫
對保記錄
身份證號碼
與被保人關係
住址
任職機關
名稱
營業執照字號
工作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種類
簽名簽章
合法經營保證書
爲了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我方小賣部對xx鎮中心國小作如下保證:
1、 我方小賣部保證不出售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
2、 不出售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等對人有害的食品。
3、 保證所經營的產品保質保量、安全衛生。
總之,我方小賣部一定做到合法經營,不做坑害學生的事。
保證人:xx-x
禁止露天佔道燒烤經營保證書
第〔 〕號
爲改善城市市容環境,保障食品衛生安全和市民身體健康,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人民政府關於綜合整治違法佔道經營和露天燒烤行爲的`通告》的有關要求,結合全市實際,制定本保證書。
一、保證地點或區域範圍: 街(路) 號
店名:
二、保證內容和標準:
1、保證不擅自佔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場所經營燒烤和排檔。
2、保證依法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
3、保證依法取得工商營業執照,並按執照規定的場所經營燒烤和排擋。
4、保證經營燒烤和排檔過程中,符合相關環保規定。
三、違規查處:
保證單位或保證人應按照本保證書的規定,增強自律意識,入室合法經營,一旦出現違反本保證書第二條中確定的行爲,自願接受市容環衛(行政執法)、工商、藥監、環保等有關部門的依法查處。
保證人: 監督人:
單位(蓋章):
個人(簽字):
二○一五年 月 日
(第1頁保證人簽收)
(第2頁行政主管部門存檔)
經營承包戶消防安全責任保證書
爲確保×××經營場所的消防安全,規範經營場所的用火、用電 安全,提高經營從業人員的防火意識,杜絕各類火災事故的發生,特 與你商鋪簽訂《×××經營承包戶 2015 年消防安全責任保證書》 ,以 保證在你經營範圍內不發生各類火災事故。
一、認真學習“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貫徹執 行國家和各級政府的消防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遵守《×××消防 安全管理規定》 和 《×××安全用火、 用電管理規定》 , 做到遵紀守法。
二、經營承包人員在其經營場所必須自行配備乾粉滅火器,並預 交一定金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經營過程中必須做好消防安全自檢自 查工作,發現火災隱患必須及時整改,消除火災隱患,確保不發生火 災事故。
三、經營承包人員嚴禁銷售或使用易燃、易爆、蠟燭、燈籠、蚊 香等危險物品,嚴禁在經營範圍內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 一經查出從重處罰,除沒收其物品並扣安全生產保證金 200-500 元。
四、未經×××防火安全委員會批准,嚴禁使用明火、液化氣、 電爐、 “熱得快” 、電取暖器、大功率照明燈具、發電機等大功率電器 設備。未經民族村防火安全委員會批准,在本經營點核定電壓範圍內 只能使用 60 瓦以下節能燈、飲水機、電風扇、電視機、電腦,1200 瓦以下電飯煲,1500 瓦以下電磁爐,600 瓦以下塑封機,且使用時必 須保證有人在現場,違者扣安全生產保證金 200-500 元並沒收器具。
五、經營場所內嚴禁設置人員宿舍,嚴禁阻塞消防安全通道,嚴 禁私拉亂接電源線路,經營場所內的電源線必須穿 pvc 阻燃管。服從民族村消防中隊、保安隊及水電隊的監督和管理,不製造火險隱患, 杜絕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經查出一次違規行爲扣安全生產保證金 200-500 元。
六、景區內嚴禁使用明火焚燒垃圾,嚴禁使用煤爐,違者扣安全 生產保證金 500-1000 元。經批准的經營用液化氣,使用時必須有專 人看管並在經營結束後關氣,經常檢查液化氣軟管和角閥,如未關氣 或液化氣軟管等存在問題未處理的扣安全生產保證金 200-500 元。
七、如果經營人員在經營過程中因操作失誤或不當,引發一般火 災的,扣安全生產保證金 1000-1500 元,並取消經營資格,發生重特 大火災事故造成人身傷亡的,除處罰全部保證金,當事人和經營承包 業主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按照法律承擔法律責任。
八、在經營承包區內不準損壞、挪動、遮掩消防器材及設施,違 規一次扣安全生產保證金 100 元,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照價賠償, 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按照《消防法》之規定承擔法律 責任。
九、此責任書一式二份,經營承包責任保證人、消防中隊各一份。
十、此責任書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監督管理執行部門: ×××消防中隊 2015 年 1 月 1 日
經營承包戶: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