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協議書(通用11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協議書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簽訂協議書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協議書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代持股協議書,歡迎大家分享。

代持股協議書(通用11篇)

代持股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身份證:_________,

住址:

電話:

乙方: ,身份證: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電話:

鑑於:

1、甲方與 、 共同投資設立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註冊資金 萬元人民幣。

2、考慮到乙方對公司的投資中並不是主要投資者、及更有效參與公司的決策管理等因素,在徵得其他股東同意後乙方此次對公司的投資將採取代爲持股的方式進行,即乙方因投入公司的 萬元佔公司 %的股份(下稱“代持股份”)將由甲方根據本協議約定代爲持有,並登記在甲方的名下,而乙方則根據本協議的約定享有其作爲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所應得的權益和收益。

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及義務,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乙方同意將公司股份交由甲方代爲持有,以甲方名義在工商登記和公司股東名冊中具名。

2、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股等)、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新股認購權)、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將代持股份轉讓或出售後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乙方所有,在甲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乙方之前,甲方系代乙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甲方應當在收到該收益後 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乙方。

3、在本協議簽署後乙方應儘快將全部投資款一次性劃撥至甲方賬戶,然後再付至公司指定的銀行帳戶。

4、乙方同意並授權甲方行使代持股權所具有之表決權;甲方在行使該表決權之前毋須取得乙方的同意。如甲方嚴重違反本協議,致使乙方所享有的與代持股份有關的權益或權利受到損害,乙方有權撤銷上述授權。

5、未經對方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予以賠償。

6、違約責任

本協議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協議規定,適當地全面履行義務,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7、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8、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法履行

(2)、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9、其他事項

(1)、經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

代持股協議書 篇2

甲方:

註冊號: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託內容

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爲自己對________公司人民幣________萬元出資(該等出資佔______註冊資本(______註冊資本金爲______萬元)的 %,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爲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爲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託權限

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爲出資______,在______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______股東身份參與______相應活動、代爲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爲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______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______出資並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在乙方代爲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爲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

3.作爲委託人,甲方負有按照______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並以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

4.甲方作爲“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爲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5.甲方認爲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份”給委託人選定的新受託人,但必須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代持股協議書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內容

1.1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爲自己對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人民幣XXX萬元出資(該等出資佔公司註冊資本的XX%,下簡稱“代持股份”)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爲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爲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 委託權限

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託行使的代持股份作爲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工商機關予以登記、以股東身份參與相應活動、代爲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甲方作爲代持股份的實際出資者,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

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爲)。

3.2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

3.3甲方作爲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爲進行監督與糾正,並有權基於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託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3.4甲方認爲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份給委託人選定的新受託人。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4.2作爲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7日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爲。

4.3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3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於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4.4在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份時,乙方必須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第五條 委託持股費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託代持股份期間,不收取任何報酬。

第六條 委託持股期間

甲方委託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份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第七條 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事項

9.1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年 日 月

代持股協議書 篇4

協議編號:

實際出資人(股東):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

名義股東(代持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

鑑於,甲方擁有 公司 %的股份,其中,甲方欲將其中%的股份委託給乙方__________代爲持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規定範圍框架內,雙方現就本協議股份代持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代持關係的界定

1.1爲明確代持股份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確認,代持股份實際由甲方所有並實際出資,並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甲方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份,並依據甲方意願對外行使股東權利,並由甲方實際享有股權收益。

1.3根據本協議,甲方委託乙方並以乙方名義代爲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名冊上具名;經甲方書面授權,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經甲方書面授權,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關係,可以理解爲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的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司法解釋(三)的規定。

二、委託代持股份

2.代持股份:甲方將其擁有的__ 公司___%的股權,計出資金額¥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通過本協議作爲“代持股份”,由乙方代持。

2.2代持股份將通過工商變更登記程序,登記至乙方名下,乙方是名義股東。

2.3甲方作爲實際出資人,在設立 公司 時對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實際出資。乙方作爲名義股東,僅爲代持目的,在工商變更登記時不再支付相關股權轉讓款。

三、委託代持期間

甲方委託乙方代持股權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權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四、股份收益權利、處置權利及其他股東權利

4.1 代持股份項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潤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實際受益人享有。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爲)。

4.2 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收益爲現金分紅的,則乙方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的當日,採用轉賬的方式將其轉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指令安排。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甲方但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3 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爲外,乙方作爲名義股東,應按照甲方書面授權行使公司法規定的各項權利,包括簽署股東會決議文件、參加股東訴訟等。

五、甲方的聲明與承諾

5.1 甲方承諾:將代持股份以工商變更形式過戶至乙方名下前,甲方對代持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權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質押、擔保等權利。

5.2 甲方有權以實際出資人名義,直接行使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相關股東權利,乙方應配合甲方行使股東權利。甲方參加公司股東會,乙方按照甲方意願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利、簽署相關股東會決議。

5.3 甲方有權對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願,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應處置。

5.4 如乙方未經甲方書面授權,擅自或超越權限行使股東權利,如擅自轉讓、質押、擅自對外代表公司對外簽署合同、借款、擔保等損害公司及甲方利益等情形,甲方除有權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上述行爲給甲方或公司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5.5 甲方作爲代持股份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爲進行監督和糾正,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5.6 在委託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

5.7 甲方認爲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份給甲方選定的新受託人。

六、乙方的聲明與承諾

6.1 乙方承諾:將根據本協議有關約定,在行使股東權利前,應當遵照甲方實際出資人的真實意願和指令,誠實信用履行受託義務,接受甲方的監督,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份的合法權益。

6.2 作爲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應提前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授權。

6.3 乙方承諾: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爲。

6.4 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託目的,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範圍內,對外行使因甲方身份限制等必要的股東權利。未有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將甲方委託其代持股份進行轉讓、轉代持、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爲。

6.5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標的股權被查封的,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6.6 乙方因違反本協議或不適當履行受託義務,或因乙方原因和責任,給甲方的股權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上一年會計年度公司每股淨資產的2倍計,對甲方進行賠償。有股權轉讓成交記錄,且成交價高於本條淨資產的2倍的,以成交價的3倍作爲賠償金。

6.7 在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份時,乙方必須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6.8 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七、保密

未經對方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予以賠償。

八、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9.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補充,需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方可生效。代持股份的工商變更資料作爲本協議附件。

9.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於_____年___月___日簽署於XXXX。

甲方(簽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其他股東簽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持股協議書 篇5

甲方(委託人):

住所:

乙方(受託人):

住所: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就乙方代甲方持有A有限公司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遵守。

一、A有限公司目前基本情況

A有限公司繫於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爲_______,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__元,住所地爲_______,經營範圍爲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以乙方名義對A有限公司出資人民幣_______元、佔A有限公司_______股權。

上述出資及持股比例以乙方名義記載於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記等相關文件中,但實際所有人爲甲方。

三、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對A有限公司出資款由甲方提供。乙方收到甲方的出資款後,應在法定期限內履行對A有限公司的出資義務,並向甲方出具收條。

2、自A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甲方根據其對A公司的出資及持股比例,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3、乙方應按月向甲方提交公司財務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如甲方有疑問,乙方有作出合理解釋的義務。

4、每次召開股東會或董事會之前的五日,乙方應向甲方報告會議內容。提請表決時,乙方應按照甲方指示行使表決權。

5、A有限公司分配給乙方的紅利屬於甲方所有。乙方應在收到紅利後十日內將全部紅利交付給甲方。

四、股權轉讓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其代甲方持有的A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給任何人。

2、甲方可以隨時要求乙方將其代持的股權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指示後30日內協助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五、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應當賠償甲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元。

乙方違反本協議其他規定的,應當賠償甲方全部損失。損失包括實際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

六、爭議管轄

因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

七、成立與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章(字)之日起成立並生效。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A有限公司留存一份。

各方簽章(字):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代持股協議書 篇6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住址: 住址:

鑑於 公司設立和日後經營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委託人(甲方)將其實際出資 公司的部分股權(以下稱爲代持股權)交由受託方(乙方)代爲持有。爲明確各自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簽訂代持股權協議書如下:

一、代持股權的情況

1.1本次由乙方代持標的爲甲方在 公司中佔公司總股本 %的股權,對應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

1.2乙方在此聲明並確認,代持股權全額由甲方出資認購,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義代爲投入 公司,故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應爲甲方;乙方系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權;

1.3乙方在此進一步聲明並確認,由代持股權產生的或與代持股權有關之收益(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股等)、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新股認購權、送配股權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將代持股權轉讓或出售後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以甲方書面通知解除本協議的日期爲準。本協議終止之後,乙方必須履行必要的程序使代持股權恢復至甲方名下。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甲方作爲代持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代持股權爲限,根據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擁有所有者權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權利,包括表決權、查賬權、知情權、參與權等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3.2在代持期間,獲得因代持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於現金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3若甲方決定放棄送配股、增資等權利的,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日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

3.4如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3.5甲方作爲代持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爲進行監督和糾正,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爲代持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乙方行使甲方委託權利時應當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4.2在代持期間,如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權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後5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屬於甲方,若甲方無書面相反意思表示則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3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代持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代持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4.4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代持股權被查封的,則乙方應提供其他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4.5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五、代持股權費用

5.1乙方爲無償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用;

5.2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權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權轉爲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六、代持股權的轉讓

6.1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代持股權。甲方轉讓代持股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權數額。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6.2若乙方爲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6.3因代持股權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保密

7.1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對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八、違約責任

8.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爲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8.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或者解除本協議。

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9.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其它作爲本協議附件或補充協議的相關法律文件,以該等法律文件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爲準;

9.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 公司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協議生效及份數

10.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10.2本協議一式3份,簽署雙方各執1份,由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代持股協議書 篇7

甲方(委託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乙方(代持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委託內容

1、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爲自己對_______公司的______萬元出資(該股份爲原始股,以下簡稱“代持股份”)的名義股份持有人,並代爲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代爲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2、乙方代持人的資格身份由_______公司理事會指定、任免,如乙方調離、辭職、退休或身故等原因不再在______公司任職或理事會認爲需要終止的,其代持人身份即時自動終止,代持人身份因上述原因終止,甲方可委託由_______公司理事會指定的新代持人。

第二條:委託權限

1、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行使的權利爲: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受託行使代持股份相應的股東權利。

2、乙方承諾:乙方僅僅是以自己名義代甲方持有股份,並未對該股份實際投資,該股份不是乙方的財產。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爲代持股份的實際出資者,對______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於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爲)。

2、在委託持股期限內,必須經______公司理事會同意,甲方可以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指定的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承受,並配合辦理簽字等手續。

3、甲方認爲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託義務時,有權報請_______公司理事會同意後,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並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份給_______公司理事會選定的新代持人。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作爲_______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爲。

2、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轉增股份和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在按規定扣除相關稅費後均全部轉交給甲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_______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第五條:委託持股費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託代持股份期間,不收取任何報酬。

第六條:委託持股期間

甲方委託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份轉讓給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或乙方失去代持人資格身份時終止。

第七條: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個人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_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協議雙方及______公司各持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並由______公司簽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持股協議書 篇8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以下將甲方或乙方單稱“一方”,互稱“對方”,合稱“雙方”。甲方基於對乙方的投資能力和個人品格的信任,與乙方達成本協議如下:

一、委託事項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自願將自有資金共計人民幣元整委託(下稱“委託財產”)交由乙方管理並用於投資;乙方願接受該等資金並用該等資金進行投資活動。甲乙雙方在該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均不得轉讓於任何其他第三方。

二、委託期限

1、第一個委託期限爲十年,自乙方簽收委託財產款項之日起算。

2、第一個委託期限屆滿後,除非一方提出異議,委託期限自動延長。

三、委託方式

委託財產可用於存款、投資購買公司股權、債券等用途。乙方有權自主決委託財產的投資方式,乙方應當按照誠信、勤勉的原則替甲方管理委託財產。乙方不保證委託財產的收益,委託財產的風險由甲方自行承擔。

四、理財收益的支付

五、乙方應從委託期限開始後第二年起,在當年的第二季度最後一日前向甲方報告說明前一年度的委託財產的收益情況。

六、如果前一年度委託財產已經實現收益的(下稱“理財收益”),乙方應在報告當日內將理財收益支付給甲方,但乙方有權扣除稅款和其它必要的手續成本及費用。

七、如用委託財產進行股權投資,乙方將被投資的公司股權部分轉讓的,乙方應及時將該股權轉讓對價對應的部分委託財產及未支付的理財收益支付給甲方;未轉讓的部分股權對應的委託財產仍應按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及條件執行。

八、協議終止

雙方同意,本協議在以下情況下終止:

l、第一個委託期限屆滿後,甲方對理財收益不滿,或者因爲其它原因希望收回委託財產,甲方可通知乙方終止本協議。

九、如用委託財產進行股權投資,乙方將被投資的公司股權轉讓後,甲方可通知乙方終止本協議。

十、其它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

十一、本協議終止的,乙方應當及時將委託財產本金和未支付的理財收益交付給甲方,如委託財產已經投資於公司股權或債券尚未轉讓的,乙方可以用委託財產所購買的相應的公司股權或債券對上述債務全部清償。

十二、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於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並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十三、保密

雙方應當對本協議及其內容嚴格保密,不得披露給任何第三方。

十四、協議文本

十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各協議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代持股協議書 篇9

甲方:XXXX公司

乙方:

鑑於乙方以往對甲方的貢獻和爲了激勵乙方更好的工作,也爲了使甲、乙雙方進一步提高經濟效益,經雙方友好協商,雙方同意甲方以虛擬股的方式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獎勵和激勵。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以下協議:

1.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語含義如下:

1.1.股份:指XXXX公司在工商部門登記的註冊資本金。總額爲人民幣 萬元,按每股人民幣 元計,共計 股。

1.2.虛擬股:指XXXX公司名義上的股份,虛擬股擁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註冊登記的實際股東,虛擬股的擁有者僅享有參與公司年終利潤的分配權,而無所有權和其他權利;不得轉讓和繼承。

1.3.分 紅:指XXXX公司年終按照公司章程規定可分配的利潤。

2.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授予乙方虛擬股 股。

2.1.乙方取得的虛擬股股份記載在公司內部虛擬股股東名冊。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但對外不產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虛擬股對外作爲在甲方擁有資產的依據。

2.2.每年會計年終,根據甲方的稅後利潤計算每股的利潤;

2.3.乙方年終可得分紅爲乙方的虛擬股數乘以每股利潤。

3.分紅的取得。

在扣除應交稅款後,甲方按以下方式將乙方可得分紅給予乙方。

3.1.在確定乙方可得分紅的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乙方可得分紅的50%支付給乙方;

3.2.乙方取得的虛擬股分紅以人民幣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3.3.乙方可得分紅的其他部分暫存甲方賬戶並按同期銀行利息計,按照下列規定支付或處理:

a.本合同期滿時,甲、乙雙方均同意不再繼續簽訂勞動合同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紅在合同期滿後的三年內,由甲方按每年X分之一的額度支付給乙方。

b.本合同期滿時,甲方要求續約而乙方不同意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紅的一半由甲方在合同期滿後的五年內按均支付;可得分紅的另一半歸屬甲方。

C.乙方提前終止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或甲方的規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職的。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紅歸屬甲方,乙方無權再提取。

4.乙方在獲得甲方授予的虛擬股同時,仍可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享受甲方給予的其他待遇。

5.合同期限。

5.1.本合同期限爲 年,於 年 月 日開始,並於 年 月 日屆滿;

5.2.合同期限的續展:

本合同於到期日自動終止,除非雙方在到期日之前簽署書面協議,續展本合同期限。

6.合同終止。

6.1.合同終止:

a.本合同於合同到期日終止,除非雙方按5.2條規定續約;

b.如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本合同也隨之終止。

6.2.雙方持續的義務:

本合同終止後,本合同第7條的規定甲、乙雙方仍須遵守。

7.保密義務。

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協議中乙方所得虛擬股及股數以及分紅等情況,除非事先徵得甲方的許可。

8.違約。

8.1如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第 條,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第7條之規定,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9.爭議的解決。

9.1.友好協商

如果發生由本合同引起或者相關的爭議,雙方應當首先爭取友好協商來解決爭議。

9.2.仲裁

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則將該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

10.其他規定。

10.1.合同生效

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0.2.合同修改

本合同不得以口頭方式修改,而須以雙方簽署書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10.3.合同文本

本合同以中文寫就,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10.4.本合同爲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補充,履行本合同不影響原勞動合同所約定的權利義務。

甲方簽名:

簽字日期:

簽訂地點:

乙方簽名:

簽字日期:

簽訂地點:

代持股協議書 篇10

購買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甲方

出賣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自願、平等、合法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現就甲方出資購買乙方股份等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供雙方信守

一、股份購買的條件及方式

1、甲方出資人民幣 元,購買乙方 %的股份。甲方出資以現金/轉帳方式支付至乙方賬戶,甲方承諾在簽定購股協議後, 個工作日內將第一筆資金人民幣 支付到乙方指定賬戶上,在 年 月 日之前把第二筆資金人民幣 支付到乙方指定賬戶上。或一次性支付完全所有購股款項。乙方於收到該款後一個星期內辦理完成記名股份購買事宜。如甲方超過期限未能將全部購股款項支付到乙方指定賬戶上,如有特殊原因應及時做出書面申請說明,否則將視爲自願放棄購股資格,

二、雙方的義務及責任

1.甲方的義務及責任

(1)甲方購買乙方的股份後應承擔應該行使的義務和責任爲公司的工作進行經營和日常管理,積極發展業務,以發展業務爲中心,配合公司日常經營。

(2)甲方購買股份入股後,不得利用私有權利對公司的資金進行私有交易或使用,不得做出有損公司形象及利益的事。

(3)公司股東在入股合作期間,其自身沒有擔負任何的法律責任及政治權被剝奪期限。

(4)甲方購買股份後不得以轉讓、出售、質押、抵押或其它任何方式對該股份進行處理。

2、乙方的義務與責任

(1)甲方購買乙方的股份後,在甲方不違反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利益下,應極力維護好甲方在公司中所持有的股份。

(2)甲方作爲出賣方,應嚴格履約協議條款,不得私自對公司的資金進行私有交易或使用,不得做出有損公司形象及利益的事。

三、違約責任

1、由於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協議、規定,造成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公司規定的經營目標,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合同,對方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及終止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2、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理。

三、爭議解決方式及其它

(1)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多方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作出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由甲方將購股的全部資金打入乙方賬戶後,乙方經覈實確認後,附帶銀行對賬單簽字蓋章後生效,合作期限以廣西盛開房地產股份有限與南寧市青秀區建政街道辦長堽村民委員會三組簽訂的《土地租賃協議》《土地合作開發合同》的合作期限作爲本協議的合作期限。

(4)本合同一式 份,每方各執 份,每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土地租賃協議》《土地合作開發合同》及《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持股協議書 篇11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法人代表: 註冊地址:

鑑於:

1、乙方任職甲方,甲方認定乙方職位爲關鍵崗位。

2、爲了最大限度激勵乙方的工作積極性,起到長期激勵乙方和形成雙方利益共同體的目的,保持公司長期穩定高效發展,甲方按每股1元價格授予乙方共計

萬股的公司股權作爲期股,其中乾股;實股;期股;期權。該期股已於【】年【】月【】日公司股東會決議批准通過生效。

3、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公司” 是指XX公司。

是指甲方以股東會決議形式授予乙方在今後一定期限內以一種事前約定的價格購買的一定數量的公司股權。

“期股”

“期股獲授額度”指乙方有權購買期股的數量。

“授予價格”亦稱“行權價格”。是指公司在授予乙方期股時預先約定的乙方將來行權時應支付的股權價格。“行權”是指乙方按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實際獲得公司期股的過程。

“行權資金”指乙方爲實際獲得公司期股,按照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支付的期股對價。

第二條:期股行權安排

甲方授予乙方 萬股的公司期股行權安排分爲三個步驟:

萬股(以下爲“首次現金出資行權”);

萬股由乙方在5年內行權完畢(以下爲“期股行權”); 

第一步驟:由乙方以現金方式行權 

第二步驟;首次行權完成後,剩餘

第三步驟:期股行權完畢且在本合同約定的先決條件獲得滿足後,由甲方辦理股權的工商變更登記。該股權的工商登記並不限於甲方公司,也可以是甲方控股的乙方實際獲得收益的相關公司。工商變更登記完成後,乙方即完整享有期股所對應的股東權利義務(以下爲“工商變更登記”)。

雙方確認:雖然“首次現金出資行權” 、“期股行權” 和“工商變更登記”分屬三個步驟,但雙方之意向是該三項步驟之發生應視爲一個整體交易而不可分割,且後一項步驟應以前一項步驟的發生爲前提,如果前一項步驟不進行,則後一項步驟也不會進行(除非雙方屆時另有約定)。

2.1首次現金出資行權的安排

2.1.1行權價款

行權價款按照公司設立時股份的原始價格計算,合計爲人民幣 萬元;雙方確認,該價格經雙方在本協議中確定後,不再因公司的淨資產值、經營狀況等任何因素的變化而進行調整。

2.1.2首次現金出資行權支付方式

a)首次現金出資行權方式:乙方應以自有資金一次性付清。

b)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種:

①乙方以人民幣現金支付;

②乙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30日內將與首次現金出資行權價款等額的人民幣現金一次性匯入甲方指定銀行帳戶。

2.2剩餘期股行權:

2.2.1行權期限:乙方行權期爲五年。即乙方應自期股被授予之日起五年內將獲授期股對應的股權價款全部交付給甲方。

2.2.2行權價格:每股1元。

2.2.3乙方保證以乙方獲授額度所對應的期股在行權期內的分紅抵補行權資金;

2.2.3行權方式:

(1) 乙方在期股額度獲授日後五年中每年的行權比例是相同的,均爲乙方期股數額的20%。

(2) 乙方行權應在公司每個財務覈算年度結束後60天內進行。該行權直接由甲方以乙方上年度的期股分紅抵補。

(3) 每次行權後,甲方在乙方股權證上給與記錄,並通知乙方簽收確認。

2.2.3期股對應的股東權利和義務:

a) 乙方自被授予期股之日起即享有獲授期股所對應的分紅權,但乙方不享有除分紅權以外的其他股東權利(仍由甲方享有)。

b) 已行權部分期股暫不辦理工商變更登記,雙方應按照本合同第2.3條規定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2.2.4乙方期股的轉讓和退出:

a) 除本合同約定的“非正常退出的情形”外,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按照約定條件行權,乙方不享有選擇或放棄行權的權

利。若乙方未能在約定的行權期限內行權,則視情形而定,甲方可以選擇要求乙方在行權期限屆滿的一定期限內立即行權,或者立即宣佈乙方應行權未行權部分的期股立即失效,並由甲方收回授予給乙方的該部分期股,直至解除本合同,並由乙方賠償甲方違約金應行權而未行權部分的20%的現金。

b) 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對公司出資(包括首次現金出資和行權)後,原則上不得隨意退出和抽回。

c) 乙方在任職期間不得轉讓其期股,且除非甲方主動與乙方終止勞動合同關係,乙方任職期限不得低於5年(首次現金出資日起)。在乙方連續持股滿5年後,期股的轉讓只可以在經營者內部進行,並且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但屬於雙方約定的“非正常情況的退出”之情形除外。

2.3工商變更登記

2.3.1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的先決條件

雙方確認:在下列各項先決條件得以同時滿足之前提下,才能開始辦理股權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a) 乙方已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所有行權資金;

b) 乙方未結束與公司的僱傭關係(乙方退休除外);

c) 乙方未出現2.4d)條所述的任一情形或其他任何損害甲方和/或公司利益的行爲;

d) 乙方未出現違反本合同和/或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的行爲。

2.3.2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的辦理

經甲方審覈確認上述2.3.1條所述的先決條件滿足後,雙方應互相配合,在甲方審覈確認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股權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2.3.3股東權利義務的轉移

自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乙方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完整享有和承擔相應股權所對應的股東權利和義務。

2.4非正常情況的退出:

在乙方結束與公司的僱傭關係等各種情形出現時,是雙方約定的“非正常情況的退出”,此時對乙方已行權之股權做出如下處理:

2.4.1乙方因正當離職或調動,乙方已行權部分的股權,由公司或其他有意向購買的經營者(但任一經營者以任何方式所持股份應以公司總股本5%爲上限,如對應子公司則以30%子公司總股本爲上限,以下同)比照離職/調動時的淨資產價格和行權價格,按二者中更低價格回購;已授予但尚未行權部分立即失效。

2.4.2乙方因爲退休而離職,乙方已行權部分的股權,乙方持有股權不變,享受和退休前一樣的權利;如乙方要求退出,可由公司或其他有意向購買的經營者視不同情形回購,回購價格比照回購當期的每股淨資產值和行權價格中更低價格執行,或按雙方另行約定的價格。已授予但尚未行權部分(如有)立即失效。

2.4.3乙方喪失行爲能力、死亡或宣告死亡,該等情形下,乙方已行權部分的股權,由公司或其他有意向購買的經營者比照該當時的淨資產價格和行權價格,按二者中更低價格回購,回購所得資金由乙方指定繼承人或其法定繼承人享有。已授予但尚未行權部分期股(如有)立即失效。

2.4.4任何時候,出現以下任一情形,乙方認購的所有股權宣告立即失效,公司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返還獲得的利益;

(1) 乙方被證實有故意損害甲方/公司利益之行爲和/或因過錯導致甲方/公司利益遭受嚴重損害;

(2) 乙方被判承擔刑事責任。

2.4.5行權期內,如公司被併購或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等,已行權部分有效,未行權部分視新公司/新股東大會是否同意承擔本計劃而作出不同處理,如同意,則按照原有的程序和時間表繼續進行;如不同意,尚未獲授部分停止獲授,已獲授但未行權部分立即行權,否則失效。

2.4.5在符合2.4.1、2.4.2、2.4.3情況下,如果回購金額低於或等於乙方首次現金行權價款時,甲方確保按乙方首次現金行權價款的同期銀行貸款利息回購乙方首次行權部分的股份。

2.5其他約定:

當發生影響公司原有股東持股數量的行爲時,應對尚未授予的期股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權的期股進行調整。調整辦法由公司股東會另行決議規定。

第三條:獲得本合同期股之前提條件:

3.1乙方任職公司的關鍵崗位,符合公司相關的制度和戰略要求。

3.2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在公司的職務、服務期限以及對公司經營的貢獻情況,結合公司的分配考覈制度併兼顧公平原則,確定乙方的期股獲授額度。乙方應無條件服從並接受。

第四條:雙方權利義務

4.1甲方權利義務

a) 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乙方授予期股股權;

b) 積極、完整、適當地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

c) 收取乙方支付的行權價款;

d) 確定乙方的首次現金出資行權比例和期股獲授額度。

4.2乙方權利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