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推廣合作協議

甲方:

市場推廣合作協議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守信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全國茶葉市場聯合推廣” 合作的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以下合作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共同打造服務於國內各級茶葉批發商的信息傳播及交易平臺,相互交流信息,增進了解,互通有無,共同發展。

第二條 合作方式

甲方作爲《中國普洱茶資訊網》在 省(直治區/直轄市) 市的全國茶葉市場聯合推廣單位,享受相關權益,承擔相應義務。

第三條 合作期限及費用

1、合作期限:_ _年。具體爲_ __年 ____月____日——__ _年____月_____日。

2、協議到期前一個月,由雙方進行協商是否續約並辦理相關手續。雙方如有繼續合作意向的,可續簽協議,否則,視爲自動解約。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

1、甲方可在乙方《中國普洱茶資訊網》期刊的“全國茶葉市場聯合推廣單位名錄” 中刊登甲方公司logo、公司名稱、地址、電話等信息。

2、甲方可在《中國普洱茶資訊網》 主頁面的“全國茶葉市場聯合推廣單位名錄”板塊中刊登甲方市場名稱,並提供專項鍊接頁面介紹。在《中國普洱茶資訊網》上爲甲方市場專項鍊接頁面免費發佈甲方所有商戶的供求信息,信息由甲方提供。

3、甲方可參加乙方組織策劃的各類大型論壇活動,乙方每年邀請甲方1名高層領導作爲參會嘉賓(乙方負責食宿會務等安排),並同時提供2個免費的名額。

4、甲方可獲乙方每期贈送雜誌10冊。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有義務支持乙方工作人員到甲方市場做宣傳及信息的採集工作。

2、甲方有義務提供資料,並進行每期固定版面資訊的更新和內容設計、編輯的(由甲方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確認,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電子郵件後給予發函確認並告知甲方。如甲方全權授權給乙方則不需要進行版面確認。

3、甲方有義務在甲方市場主要進出口位置懸掛“《中國普洱茶資訊網》全國茶葉市場聯合推廣單位”牌匾。牌匾由乙方製作,甲方負責安裝

4、因甲方提供的文字、圖片等資料所引起的糾紛,由甲方負責。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

1、乙方享有對甲方提供的稿件或資訊進行加工編輯的權利。

2、乙方工作人員有權到甲方市場進行信息採集和宣傳工作。

第七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負有保護與規範使用甲方的商標等知識產權的義務。

2、乙方有義務在出刊日期的前10天把版面設計與相關內容的電子版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甲方,並通過電話或郵件方式與甲方進行確認。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已經立項的活動因某種原因需要延期,在雙方認同並簽訂書面說明材料的情況下,不屬違約。可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前提下補充提供相應服務。

2、免責:若因戰爭、政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雙方或某一方不能履行協議,雙方免責。

第九條 協議解除

本協議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議方應提前7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期限屆滿。

3、一方當事人主體資格消失,如公司撤消或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但公司進行重組、名稱變更、分立或與第三方合併等不在此列。

4、一方未履行或違反本協議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採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協議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協議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協議。

5、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協議。

6、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無繼續履行的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協議。協議解除後,雙方依據本協議的權利義務終止。

7、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協議解除的情況外,引起協議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協議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爭議解決

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均可訴請本協議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

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協商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如果某個條文認爲是不適用或無效的,可以在本協議的附加協議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該條文不適用或無效不應影響整個協議的效力。同時簽署的本協議的附加協議中的更改和修正,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協議的生效

1、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傳真件亦有效。

2、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昆明普和廣告有限公司

(《中國普洱茶資訊網》整合推廣單位)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地 址: 地 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市場推廣合作協議 [篇2]

甲方: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一、總則

爲了保證銀行卡收單商戶拓展工作合法、公正、順利進行,切實維護甲乙雙方的正當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國人民銀行等監管機構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建立合作關係,就收單商戶拓展、商戶服務等相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本合作協議。甲、乙雙方採取協議方式,合作推廣銀行卡收單業務。雙方約定按照本協議內容分享利潤、承擔損失及商業風險。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授權乙方在 地區開展銀行卡收單特約商戶的(以下簡稱商戶)發展、簽約和服務、並協助甲方完成相關風險調查等工作。

2、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制定《附件一》中的階段性市場拓展目標,甲方按季度對乙方進行考覈,若乙方未達標,甲方有權調整合作區域、《附件一》中的約定內容或取消乙方合作資格。 3、甲方若發現乙方擅自在雙方約定以外的地區從事相關業務,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在該地區商戶的收益分潤,並視情況從乙方保證金中扣除違約金,情節嚴重的,甲方可以取消乙方的合作資格並終止本協議。

5、甲乙雙方原則上按照商戶手續費收入分配比例承擔銀行卡受理風險。對於由乙方過失引起的風險則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優先從乙方收益分潤中扣除相應的金額,不足部分從風險保證金中扣除。

6、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商戶簽約所需的《特約商戶銀聯卡受理協議書》、《特約商戶受理境外銀行卡業務合作協議書》等相關協議範本及受理手續費扣率標準。

7、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完成商戶銀行卡交易的調單、退單、銀行卡風險調查及實地核查等工作。

8、甲方收到相關機構的調單、退單等需求,應在三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並列明調單、退單處理的具體要求和最遲迴復日期。

9、甲方應按照《收單管理辦法》及《銀聯卡爭議處理實施細則》處理相關差錯交易,對於外卡的處理方式遵循相關卡組織規則,甲方應儘可能保全雙方利益。

10、甲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手續費分潤,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支付延誤的,甲方不承擔相應責任。

11、甲方由於風險原因關閉商戶交易,應及時通知乙方。

12、甲方有權調整《附件一》以及制定《業務合作管理辦法》等制度,並根據相應制度管理合作夥伴。甲方應向乙方公示相應制度,公示方式包括不限於網站、書面、郵件等形式。 13、甲方發現乙方拓展的商戶有下列行爲之一的,有權凍結該商戶結算資金,乃至立即停止該商戶pos 收單服務,如乙方知曉並參與下列行爲,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責任: 涉嫌套碼、移機、虛假申請等,以及有調單失敗風險等違規情況; 涉嫌參與洗錢、套現、賭博、側錄等違法犯罪活動; 無理由拒絕受理持卡人或商戶使用甲方pos 進行交易;

故意詆譭或損害甲方聲譽;

甲方認定的其它風險事件或違規行爲。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在甲方授權地區開展商戶拓展等相關業務,對自身發展的商戶負有風險管理義務並承擔相應的受理風險。

2、乙方應按照甲方規範要求發展商戶、辦理入網手續、投放機具、服務等相關事宜,並根據甲方要求及時處理各類風險排查等工作,防範收單風險。

3、乙方應確保商戶入網資料的真實性及準確性,如因乙方提交的商戶入網資料不真實、不準確造成任何業務風險,甲方不承擔相應責任。

4、乙方投放至商戶處的'機具必須向甲方採購。經甲方同意方可帶機入網。打印紙等耗材可以自行採購。

5、乙方在開展業務時需遵守甲方制定的《業務合作管理辦法》等相關制度。 6、乙方有義務達成《附件一》中階段性市場拓展目標,並接受甲方考覈。

7、乙方應建立完善的商戶管理機制,並對商戶進行有效的監管,若發現風險商戶應及時處理並通知甲方。

8、乙方有權在本協議約定時間內向甲方獲取手續費分潤。

9、雙方合同期限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全部損失,並同意甲方在乙方的手續費分潤和風險保證金內扣除。

10、在甲方行使權力扣除保證金的情況下,若保證金餘額低於本協議約定金額,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之內按合同約定金額補齊保證金。

11、乙方在甲方授權區域內可發展二級代理,乙方須提前向甲方報備。

四、合作模式

1、甲乙雙方在合作期間共同確定各階段市場拓展目標,詳細內容請參考《附件一》,乙方應達成階段性市場拓展目標。

2、甲乙雙方採取手續費分潤的模式,具體分潤比例詳見《附件一》。

3、甲方允許乙方拓展全國性連鎖型商戶,異地維護工作可由甲方協調其他合作伙伴代爲服務,具體分潤模式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五、合作價格

1、pos 機採購價詳見《附件一》。乙方按照《附件一》的價格向甲方採購pos 機及sim 卡,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的實際情況調整相關採購價。乙方採購甲方機具需至少提前個 工作日提出書面申請並付款,甲方在

收到乙方款項(含sim 卡)的 個工作日內安排發貨,甲方賬戶信息如下: 賬戶名稱: 賬號: 開戶銀行: 2、甲乙雙方的分潤模式

1)內卡:甲方向乙方提供基準費率(結算價格)及最低簽約費率(請參考《附件一》),乙方簽約費率不得低於基準費率,乙方當月所有在網商戶的手續費收入爲每筆交易手續費收入的總和,每筆交易手續費收入=每筆交易金額×(簽約費率-基準費率),乙方當月手續費分潤=手續費收入×分潤比例,分潤比例請參考《附件一》。

2)外卡:甲方向乙方提供基準費率(請參考《附件一》),乙方簽約費率不得低於基準費率,乙方當月所有在網商戶的手續費收入=月交易金額×(簽約費率-基準費率)。

3、甲方向乙方開放銀行卡收單產品及相關應用(請參考《附件一》),甲方有權根據實際

情況更新產品類型。

4、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上一自然月乙方的手續費分潤。甲方應於每月日前將上一自然月的交易分潤數據提供給乙方對賬,乙方確認無誤後提供相應數額的服務費發票給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發票後的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手續費分潤,乙方賬戶信息如下: 賬戶名稱: . 賬號: . 開戶銀行: .

六、保證金

1、爲確保乙方及乙方推薦的商戶能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及相關監管機構的有關規定,並全面履行與甲方的各項協議,乙方應在本協議簽署生效後的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人民幣 萬元。

賬戶名稱: . 賬號: . 開戶銀行: .

2、因乙方或乙方簽約的商戶造成甲方任何損失的,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收相應金額。保證金被扣收後,乙方未在甲方通知期限內補足的,甲方有權暫停服務並停止結算乙方收益。 3、協議終止後180 天,乙方及乙方推薦的商戶無違約、違規情形的,且不再發生損失的,甲方退還保證金餘額。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其義務,出現違反上述任一條款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停止支付任何費用;同時甲方有向乙方追討違約費用的權利。 2、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其義務,出現違反上述任一條款之一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同時乙方有向甲方追討違約費用的權利。

3、由於不可抗力及國家法律規定、相關政策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本協議自行終止,甲乙雙方均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4、保密、賠償損失等相關的條款不因本協議的解除、終止、變更而失效。

5、合作期間內,若一方欲變更或終止本協議,須提前六個月向對方書面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協議或終止協議。若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變更或終止本協議,則須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及法律損失。本協議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包括各自的經營管理人員和僱傭人員)中的任何一方均應對雙方的合作內容等一切信息承擔保密義務,不得提供、透露給任何第三方或許可其使用,不得將前述信息、數據、資料使用於本合約內容以外其他任何用途。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九、其他約定

1、在未經甲方許可的情況下,乙方不得將此協議轉讓、外包給第三方。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本協議如遇有爭議並無法協商解決的,甲乙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有效期爲壹年,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協議到期前30天,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商定是否需要變更協議條款,如無異議,本協議自動順延。 4、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本協議之《附件一》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有效期間內,甲、乙雙方應本着精誠合作、誠實信用、平等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並嚴格遵守本協議的規定。

甲方: 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市場推廣合作協議 [篇3]

甲方:

網址:

乙方:

網址:店面地址: 規模:______平米

經營特色:

聯繫電話:聯繫人:e-mail:

雙方爲共同促進商業的發展,本着相互協作,促進雙方共同拓展市場的宗旨。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責任:

1.甲方願意做乙方的合作伙伴,在xx-x網站上的折扣店位置做宣傳頁面,如乙方有自己的網站,則雙方免費交換網站鏈接.

2.甲方贈送乙方一張會員卡,乙方享受甲方的會員服務.

3.甲方及時在網上發佈乙方提供的促銷信息.

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在店內顯要位置張貼甲方的公益宣傳海報,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推廣市場,並保持海報的完整與整潔。

2. 甲方會員在乙方店內消費時給予優惠,折扣爲:______折

3.乙方允許甲方有償張貼其他商業廣告,費用爲:_______/月/份

合作期限一年.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