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股份合作協議

第一章總則

企業股份合作協議

第一條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各發起人友好協商,決定設立“χχ股份有限公司”,特簽訂本協議書。

第二條本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各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爲限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第三條公司爲永久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發起人

第四條公司發起人分別爲:

第三章宗旨、經營範圍

第五條公司的宗旨是

第六條公司的經營範圍是

第四章股權結構

第七條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募集的對象爲法人、社會公衆。

第八條公司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佔股份總額的%,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

第九條公司股東以登記註冊時的認股人爲準。

第十條公司全部資本爲人民幣萬元。

第十一條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爲等額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現,股票是公司簽發的有價證券。

第十二條公司股票採用記名方式,股東所持有的股票即爲其所認購股份的書面憑證。

第五章籌備委員會

第十三條根據發起人提議,成立公司籌備委員會,籌備委員會由各發起人推舉的人員組成,負責公司籌建期間的一切活動。

第十四條籌備委員會的職責

1、負責組織起草並聯系各發起人簽署有關經濟文件。

2、就公司設立等一應事宜負責向政府部門申報,請求批准。

3、負責開展募股工作,並保證股金之安全性。

4、全部股金認繳完畢後30天內組織召開和主持公司創立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

5、負責聯繫股東,聽取股東關於董事會和經營管理機構人員構成及人選意見,並負責向公司第一屆股東大會提議,以公正合理地選出公司有關機構人員。

第十五條籌備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實行日常工作制。

第十六條籌備委員會成員不計薪酬,待公司設立成功後酌情核發若干補貼。所發生的合理開支由公司創立大會通過後由公司實報實銷。發起人的報酬由各發起人協商,報公司創立大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通過。

第十七條籌備委員會自合同書籤定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創立大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召開,選舉產生董事後,籌備委員會即自行解散。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各股東應將認購的股款匯入公司籌備委員會指定的銀行帳戶。繳款時間以匯出日期爲準。

第十九條本協議書一式份,於年月日在市簽訂,並自籤畢後生效。

代表人:(簽字)

xx-xx年xx月xx日

企業股份合作協議 [篇2]

第一條 爲了鼓勵和引導公司員工的積極性,保護其合漢權益,加強規範化管理,進一步拓展公司業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就公司的入股投資經營問題,達成如下協議,望各位股東遵照執行 。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股份合作書是指,由公司員工按照協議以資金技術、勞力等作爲股份,自願組織起來從事互聯網經營活動,實行民主管理,以按勞分配爲主,又有一定比例的股金分紅,有公共積累而達成的共同合作意向。

第三條 公司的主要任務是:發展公司經濟,增加公司員工和公司財政收入,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滿足公司員工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生活的需要。

第四條 公司在國家法律允許範圍內,從事電子互聯網行業項目的市場運作。

第五條 公司股份資產屬舉辦該企業的全體成員集體所有,公司在稅後利潤中,必須提取一部分作爲不可分割的公共積累。

第六條 公司實行獨立覈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依法享有自行確定企業的組織管理機構、經營方式、市場運作、資金使用、計酬形式、收益分配、職工招聘或辭退等權利。

第七條 公司和員工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規,雙方簽訂書面的勞務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期限、報酬和勞保福利待遇等。條件成熟應逐步建立職工退休勞動保險制度。嚴禁企業招用童工。

第八條 企業實行按勞分配和按股分紅相結合以按勞分配爲主的分配方式。

經營者的報酬可以從優,個人收入超過國家規定徵稅標準的,應依法交納個人收入調節稅。

第九條 企業應注重自身積累。根據公司發展需要,可以擴股或增股,也可以向銀行(信用社)申請貸款。

第十條 公司稅後利潤分配,應有相應比例用於擴大市場運作(其中30%作爲集體福利基金、職工獎勵基金等),其餘70%用於股金分紅,具體比例是......

第十一條公司實行經理負責制,接受股東監督,所有的股東,必須以公司的利益爲主,不等侵犯公司的利益,不得從事與本公司經驗項目相競爭的行業,對於侵犯公司利益嚴重的,經代表公司三分之二利益的股東同意,可以停止其職務,甚至除名。公司的經營業績,公司的負責人必須每兩個月公佈一次。

第十二條 公司經理由徐景峯擔任,對全體公司員工負責,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每三個月,開一次股東會議,就公司的經營事情進行協商,會議有公司的經理負責發起。

第十三條 股份是投資入股者在企業財產中所佔的份額。

爲保證公司穩定發展,公司必須加強股份管理。入股者一般不得退股。個別因特殊情況要求退股的,在離開公司前提下,經公司全體股東2/3同意可以退股。

對於公司的中、大的經營項目以及投資等,必須經公司三分之二的股東同意。

股權可依法繼承、轉讓、饋贈,但須向公司股東大會(股東代表大會)申報,並辦理有關手續,本公司的股東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十四條 公司分立、合併或終止時,必須保護股東財產,依法清理債權債務。公共積累或其剩餘部分的處理,可以用於發展新企業,可以作爲股份對外入股,可以用於建立職工保險,福利基金等,但不得分給職工個人。具體由股東大會決定。

公司破產,應組建清產組織、依法進行清算,以企業財產承擔有限責任。

第十五條 公司的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藉口,平調、侵佔和無償使用企業的資金設備、產品和勞力。企業按縣以上人民政府的明文規定交納費用後,有權抵制和拒付其他各種攤派。

第十六條 公司必須遵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消費者的利益,開展合法的生產經營活動。違者,由有關行政主管機關責令改正。

第十七條 本協議自全體股東簽字之日起施行,本協議公司執一份,各股東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企業股份合作協議 [篇3]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設立,由甲方與 ______________合資經營,註冊資金爲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佔______%股權。甲方願意將其佔合營公司 ______%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佔有合營公司_____%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出資 ________(幣種)_________元,實際出資________(幣種)_________元。現甲方將其佔合營公司______%的股權以 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____天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轉讓款以銀行轉帳方式分____次(或一次)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合營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後,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合營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爲合營公司的股東後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經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合營企業爲外商投資企業的,須報請審批機關批准)。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

□ 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____分會申請仲裁;

□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經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後(合營企業爲外商投資企業的,報請審批機關批准後)生效。雙方應於協議書生效後三十日內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合營公司,_________市公證處各執_______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蓋章):___________  受讓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