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防溺水家長承諾書

臨近夏季,氣溫炎熱,全國各地少年兒童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劇時有發生。爲了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青州市府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

國小防溺水家長承諾書

一、學生必須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嚴防溺水事件發生。

二、學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溝、渠、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當船來划水,不到河邊釣魚、捉蝦等。

三、到校園後不得隨意外出,外出必須經班主任同意,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不得不請假私自外出。

四、上學、放學途中要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按時回家。

五、不準私自在上學、放學途中擅自與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

六、一旦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讓成年人來搶救,未成年學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七、學校設立私自游泳舉報電話(3889793),鼓勵學生積極舉報,互相監督。

八、學生要認真學習以上內容,嚴格遵守學校的規定,如違反學校要求,發生溺水事件後果自負。

青州二中

2015年5月29日

學生防溺水安全承諾書

學校防溺水安全教育深入細緻,老師再三強調苦口婆心,溺水死亡事故令人痛心、揪心。在此,我向學校、家長鄭重承諾如下:

1、校外一切自覺服從家長監護人監督管理和教育,珍愛生命,增強防溺水意識。

2、不在沒有監護人陪同的情況下,到水庫、池塘、河流等水源處游泳、洗澡或玩耍等。

3、不私自或結伴到水庫、河流、池塘等水域玩耍、游泳。

4、在校期間,自覺遵守學校紀律,有事出校要履行請假手續。

5、自覺遵守學校防溺水安全規章制度,牢記老師的安全教育要求;發現有人溺水,要冷靜處理,不下水營救,立即向周圍的大人大聲呼救,或利用救生器材或當時可以利用的竹竿、木板、繩索等物件進行營救。

6、自覺履行安全信息員職責,發現同學到水域處玩耍、下水立即報告老師,絕不姑息遷就。

請老師、同學、家長監督。

承諾人:年級班學生(簽名)

2015年6月20日

家長意見:

爲保證孩子的安全,我將履行監護人職責,擔負起監護人責任,做好孩子防溺水的教育和監管,對孩子築起一道安全防線。

家長(簽名):

2015年6月20日

汀田第一中學防溺水安全承諾書

我向父母親及學校鄭重承諾:

1.未經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同意不下水游泳;

2.不擅自邀請其他同學下水游泳;

3.不跟不會游泳的監護人下水游泳;

4.不到河邊或者建築取土形成的水坑邊玩耍、戲水、嬉鬧;

5.在見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無能力救護的情況下,不避而不見或者冒然下水救人,我會採取大聲呼救或者報警(110)等措施。

學生簽名:  

二○一三年月日

防溺水學生及家長安全承諾書

我向父母親及學校鄭重承諾:

1.未經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同意不下水游泳;

2.未經父(母)親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不在上(放)學、雙休日、節假日等時段下下河(塘)游泳。

3.不擅自邀請其他同學下水游泳;

4.不跟不會游泳的監護人下水游泳;

5.不到河邊、水渠、水溝或者建築取土形成的水坑邊玩耍、戲水、嬉鬧; 6.在見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無能力救護的情況下,不避而不見或者冒然下水救人,我會採取大聲呼救或者報警(110)等措施。

預防溺水家長承諾書 我向孩子及學校鄭重承諾:

1.我已知曉學校正在開展防溺水專項教育,且已清楚居住地附近河流水文特徵及危險性;

2.平時注意教育自己孩子不私自下水游泳;

3.自己不去非游泳區域游泳,給孩子樹立好榜樣;

4.我會盡到監護責任:孩子上學、放學路途中,雙休日、節假日是溺水事故高發期,我會在這些時段做好孩子的'教育、監護工作。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從江縣城關第一國小 2015年5月5日

國小生預防溺水事故承諾書

我鄭重的向家長和教師承諾:牢固樹立“珍愛生命,安全”的意識,嚴格規範自己的行爲,時時謹慎小心,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確保自己的生命安全。在防溺水方面,我保證做到以下“七不”:

一、 不私自下水游泳;

二、 不擅自與同學結伴遊泳;

三、 不在無家長或監護人帶領的情況下游泳;

四、 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護人員的水域游泳;

五、 不在水域邊洗手、洗東西;

六、 不到水邊玩耍、嬉戲;

七、 不盲目下水施救。

我很珍愛生命,我會保護自己,我能天天平安,請家長放心,請教師放心!

承諾人:(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名):

2012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