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房屋建築協議書3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都跟協議書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簽訂協議書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想寫協議書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房屋建築協議書3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精選】房屋建築協議書3篇

房屋建築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國家有關規定,爲了確保甲方房屋施工順利進行,爲明確雙方在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本着雙方“責、權、利”,經甲、乙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慨況

該工程位於()磚混五層樓房,基礎爲鈴筏形基礎;一、二層爲現澆板,其餘樓層爲預製板,構造柱,圈樑,木瓦屋面等。

二:承包方式

甲方以包料不包工的方式承包給乙方。

三:工程承包範圍

按甲方提供施工圖,乙方負責所有施工機械(木模,釘子,鐵絲,腳平架等),從基礎土方工程到房屋竣工中的瓦工,木工,鋼筋工等所有施工內容。外牆正立面貼外牆磚,其它牆面爲水利砂漿。五層樓地面貼地面磚,衛生間,廚房,樓梯踏步所有貼牆地磚。

四:承包價格及付款方式

1:價格:140元/平方米(建築面積)。建築面積按照國家規定計算方式計算,增減工程量按照市場行情,雙方協商解決。

2:基礎竣工後付款人民幣5000元整;每一層主體蓋板完工後付款人民幣4000元整,內外粉刷完工後付款XX0元整,春節前無質量問題餘款一次性付清,(如有質量問題返工達標後,另外賠材料)。

五:工期及安全責任

工期從20xx年6月28日到20xx年10月28日竣工。推遲一天罰款200元/天,由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

施工期間1:本工程所有安全事項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應按工程的要求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因乙方及其員工原因造成的一切人員、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負責;第三人造成乙方及其員工傷害的,由第三人負責,與甲方無關。

2、施工中乙方不得從事與施工無關的事,專業施工人員持證上崗;高空作業部分必須在採取切實可行的安裝措施下方可施工,地面必須安排適當監護人員,電焊作業注意防火等。

施工過程中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乙方不得轉讓給第三人,特別是不得轉包、分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慨不結算,乙方無條件賠償。

以上合同望雙方遵守各自責任,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簽字日期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月__日

延伸閱讀: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法律知識

(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以及確認時間

經發包人和監理確認的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是工期變更索賠的基礎,也是費用變更的技術支持。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尤其裝修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承包人應提供詳細的專項施工方案經發包人和監理認可,如地面瓷磚拼花方案變更,會造成瓷磚的損耗率不同,施工難度增加等造成費用增加,發生時承包人應根據經認可的專項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計算費用索賠和工期索賠。

(2)開工及延期開工

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3)暫停施工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

(4)工期延誤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工程師末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不可抗力;

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可按《通用條款》執行,也可另行約定。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後工期相應順延,但承包人需在工期延誤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同意順延工期。承包人據此計算工期延誤費用。

(5)竣工

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鑑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爲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爲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人爲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房屋建築協議書 篇2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_____________(工程全稱)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爲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爲________年;

3.裝修工程爲_____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爲_______年;

5.供熱與供冷系統爲____________個採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爲__________年;

7.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託他人修理。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4.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四、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五、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_____________.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爲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建築協議書 篇3

甲方(以下稱負責人):乙方(以下稱承包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乙方承包甲方房屋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房屋建築工程(以下稱本合同工程)

工程地點: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本合同工程項目的施工、完工、缺陷修復和保修期內的保修。本房屋工程項目包括:房屋基坑開挖清理、基礎及牆身砌築、混凝土澆築、等各項工作內容,並滿足規範和甲方要求

三、承包方式和合同價

1、本合同價費用爲完成本合同工程項目的不含材料費用的其他

全部費用。經雙方確認,爲人民幣元(大寫:

2、合同價包括了合同規定的明確和隱含的全部責任,以及爲工

程的正確施工、試驗、檢驗、維護、保養、完工和修補缺陷所需的全部有關事項和物品(不含用於本工程的材料費)。

3、合同價包括了合同規定的勞務、製造、運輸、安裝、試驗、調試、測試、維護、管理、利潤、稅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風險、責任、權利、義務等所應有的費用。

4、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負責人提出的任何建議、方案、要求,不管承包商是否採納,承包商不得提出任何追加費用的要求。除非因負責人要求而引起規模、標準變化而引起的費用變化可由雙方協商進行合同費用調整外,其餘一切情況合同費用均不作任何調整。

5、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以外,合同價適用於合同文件中規定或包括的任何項目的任何實施方法,承包商不得因施工方法不同或改變施工方法而提出任何追加費用的要求。

6、承包商採用的任何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均應得到負責人的批准和認可。如承包商的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未得到負責人批准,由此引起的費用、後果均由承包商負責。

四、支付

工程結算以乙方施工進度進行計算,第一層完工後支付35%,第二層完工後支付35%,工程竣工以後支付25%,5%作爲質量保證金。質量缺陷責任期爲兩年。

五、誤期賠償費

1、由於承包商的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承包商必須向負責人支付誤期賠償費,負責人可從應向或即將向承包商支付的任何金額中扣除此項賠償費,但不排除用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賠償費的支付並不能解除承包商應完成工程的責任或合同規定的其他責任。

2、本合同誤期賠償費每天按合同價的5%計算,由承包商向負責人支付。

六、稅費

1、本合同價包含承包商在工程實施中應繳納的.一切稅費。

2、承包商簽訂合同前應充分了解和理解政府對相關稅費的規定,合同一旦簽訂,在合同執行期間不再作調整。

七、合同工期

1、本合同承包商進場時間暫定爲年月日,整個工程在年月日之前完成。

2、本條款所規定的合同工期,是指合同內的工程實體通過竣工驗收的時間。

3、了達到工期目標,承包商必須採取一切措施保證如期達到,不允許延誤。如負責人認爲整個工程或部分工程的進度太慢,不能滿足確保關鍵工期的要求,負責人可指示承包商加快進度或修改原施工計劃。承包商不得因此而向負責人提出任何的補償。

4、承包商必須按負責人要求,在開工前作出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和各分部分項工程的進度計劃報負責人審批。經過批覆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將作爲本合同書的一部分。

5、負責人保留對工程暫時停工的權利,承包商不應拒絕。

八、工程移交後保修服務期

1、根據即將出臺的《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條例》明確的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本合同約定本工程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地基基礎工程和房屋的主體結構工程保修期限30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保修期限爲5年;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未明事項,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進行。

九、材料、設備的採購、供應和保管

1、負責人負責本合同所有材料、設備的採購和供應,承包商有義務爲負責人的材料、設備的採購提供協助、指導和搬運。

2、承包商除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給出負責人採購的材料、設備供貨計劃外,還應在施工過程中提前提出材料、設備的採購的通知。

3、工地交貨的材料、設備由承包商負責保管。負責人無論何時均不對承包商的施工機具、設備、臨時設施的損失或損壞承擔任何責任。

十、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文明施工必須滿足武漢市的有關管理規定的要求。

2、承包商應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和武漢市關於安全的有關規定,並對自身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負全部責任。

3、若由於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問題而造成負責人被他人索賠,負責人保留向承包商索賠的權利。

十一、質量

1、工程質量標準:國家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本合同條款的有關約定。

2、無論負責人是否進行並通過了各項檢驗,均不解除承包商對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質量所負責任,除非質量問題是由於負責人的原因引起,而此類質量問題承包商須及時通知負責人。

3、無論工程材料是由否有負責人供應,均不解除承包商所負的工程全面質量的責任,承包商應該對各種材料、器材、設備按規範進行檢查,拒絕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器材、設備用於工程。

十二、本合同技術條款

十三、其他事項

1、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本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承包商在此與負責人立約,保證全面按合同規定承包本工程的施工、完工、修補缺陷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3、考慮到承包商將進行本工程的施工、完工、修補缺陷、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包修責任,負責人在此立約,保證按合同規定的方式和時間付款給承包商。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至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合同訂立地點:

甲方:(簽字、手印)

乙方:(簽字、手印)住所:住所:

電話: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