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社會中,協議書的使用成爲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協議書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想必許多人都在爲如何寫好協議書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運輸協議書3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運輸協議書 篇1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爲至區內的貨物特約承運單位。承運的品牌有: 等的貨物。
二、承運路線及價格
路線爲:此運費不包括貨物開具運輸發票金額,市內包送達倉庫。
三、甲方應盡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要託運的貨物包裝必須完好,如因甲方貨物的外包裝不合格造成貨物殘損或在無開箱情況下發生內包裝貨物短缺等,責任由甲方自負。
2、方不能交付或在貨物內夾帶危險品,禁運物品給 否則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3、甲方有貨物託運時,至少提前知發貨工廠送貨到乙方收貨點。
4、甲方在託運貨物時,必須完整提供收貨人姓名、地址及電話,以便能準備交付貨物,否則造成失誤及一切裙帶責任,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5、貴重物品應保價運輸。
四、乙方應盡責任和義務:
1、交接貨物時,必須提供標準的託運單據一式四聯和甲方辦理相關手續,此單據可作爲甲乙雙方的結算憑證。
2、乙方應按時將甲方的貨物遞至收貨點,如有特殊原因乙方須提前向甲方說明。
3、如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貨物丟失貨損壞(除不可抗力自認原因外),乙方必須按預定賠償。
4、乙方須提供車況好、手續齊全車輛運輸甲方貨物。
5、乙方不可將甲方食品與其他有污染或有毒貨物混放,否則由此造成的責任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結算方式(選擇一項)
1、貨到即付款。( )
2、乙方憑收貨證每月( )
六、違約責任: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國家相關法律向當地法院起訴。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注:運費根據市場行情雙方協商可做適當調整。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運輸協議書 篇2協議編號:
甲方:
地址:
聯繫人:聯繫電話:
傳真:電子郵箱:
乙方:
地址:
聯繫人:聯繫電話:
傳真:電子郵箱:
爲明確業務關係、規範業務操作、提高服務質量,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集裝箱公路運輸業務,費用結算及風險責任劃分等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總則
1.1甲乙雙方保證具有履行本協議所應具備的經營資質,任何一方因上述資質缺陷致使對方受到損害的,應負賠償責任。甲乙雙方保證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涉及的工作人員,均具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所要求的必要資質。1.2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業務操作,主要是指國內集裝箱公路運輸業務,具體委託貨物品名、提貨地點、送貨地點、收貨人等以單票確認爲準。
1.3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將甲方委託的業務進行轉委託。乙方擅自轉委託的,乙方對轉委託方的行爲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條服務範圍與權利義務
2.1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集裝箱公路運輸業務,應當明確委託服務範圍與要求,具體委託事項的信息及要求,以運輸委託書顯示爲準。乙方接受委託後,應當恪守職責辦理受託事項。甲方應當對於乙方爲完成委託事項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提出的疑問予以及時如實答覆,對於海關、商檢或其他主管機關提出的疑問和要求及時答覆和辦理。
2.2甲方變更或者撤銷委託的,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並與乙方確認。
2.3集裝箱運輸
2.3.1甲方委託乙方運輸業務,應當提前向乙方告知貨物名稱、單證號碼、數量、體積、重量、提貨地點、裝載要求、運輸要求、收貨人、收貨地點等相關信息,具體信息以實際需要爲準,便於乙方及時協調車輛、設備及人員。
2.3.2乙方應當根據甲方指示,及時領取提貨單等必要單據,詢問提貨時可能需要的費用,相應費用應當由乙方先行墊付,並按要求辦理提領集裝箱排期。如乙方認爲提箱所需費用金額較大,不予墊付的,乙方應當於詢問確認費用後,及時告知甲方,並要求甲方提前支付費用。
2.3.4乙方應嚴格按照排期按時至指定堆場提取集裝箱,並辦理必要手續。乙方應當在提領集裝箱時檢查集裝箱外觀。集裝箱外觀存在破損的,乙方應當拒絕提貨並立即通知甲方,待甲方進一步指示後再行操作。乙方提貨時未提出異議的,除有相反證據,否則視爲集裝箱交付時外觀完好。
2.3.5因貨物特殊性質,根據法律法規要求,需要進行取樣、檢驗、檢疫等打開集裝箱箱門的操作,乙方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及檢驗檢查場地的要求進行操作。在進行取樣等可能造成貨物短少、毀損的行爲時,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指示進行,不得擅自處置貨物。
2.3.6乙方應當安全、及時將集裝箱運往目的地,不得有無故拖延、換車及其他可能增加在途貨物風險或貨物毀損滅失可能的行爲。因天氣、事故或其他原因導致運輸暫停、中止、延遲及其他不能按時到達收貨人的情形的,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聯絡並通報具體情況,妥善保管集裝箱,確保貨物安全。
2.3.7集裝箱送抵目的地後,封志不完整、集裝箱存在明顯變形可能導致貨物受損的、收貨人提出異議或其他可能造成收貨人拒絕收領貨物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根據甲方指示再行操作。
2.3.4集裝箱運抵目的地後,封志完整、集裝箱完好的,乙方應當取得指定收貨人簽收。簽收人不是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的,除有相反證據,視爲乙方未按要求完成運輸。
2.4甲方委託乙方辦理框架箱公路運輸業務的,參照前述條款執行。
第三條費用結算
3.1結算標準:
3.1.1本協議下的相關費用結算標準,以雙方根據實際委託業務情況,正式委託前協商確定爲準。
3.2結算期
3.2.1乙方每月於5號前,將上月發生的費用清單提供給甲方。
3.2.2甲方應於收到清單後10個工作日內予以確認,若甲方對費用清單有異議,應在上述異議期內提出,否則視同甲方確認清單中的費用。對於有爭議的費用,雙方應當協商解決,爭議部分的協商不影響無爭議部分的支付。
3.2.3甲方應於費用確認之日起45天付款給乙方。逾期未支付,甲方須向乙方按照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期間爲自費用到期之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
第四條雙方責任、違約及賠償
4.1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所有文件真實準確,所有文件之間的信息一致,文件描述的內容與貨物一致。
4.2因乙方不按照協議約定執行、由於乙方原因造成未按時交付貨物、貨損貨差、額外費用、甲方因違約產生的違約費用等,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3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採取合理措施儘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因不可抗力導致的貨物損失或產生的額外費用,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五條其它
5.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5.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協議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時,本協議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轄。
5.3協議的變更、補充應以書面補充協議方式進行,經雙方蓋章後生效。
5.4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協議一經生效,取代之前與此有關的口頭、書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議、聲明、保證、協議或承諾。
5.5本協議經雙方蓋章之後生效,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後雙方無異議,本協議有效期自動順延一年。協議有效期內所有的委託業務均受本協議約束,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本協議正本壹式貳份,協議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協議書 篇3本合同由以下甲、乙公司:
甲方:寧波港國際集裝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更好地促進無水港的開發建設,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各無水港的`集裝箱運輸服務。現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作協議:
一、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1負責引進船公司,並做好箱管工作。
1.2負責船公司、貨代、客戶和無水港的協調溝通。
1.3負責開發提還箱公共信息系統平臺,推動各無水港堆場提還箱點業務的發展。
2、乙方職責:
2.1乙方爲甲方提供集裝箱運輸服務。
2.2派專人負責集卡的調度,並根據甲方指令合理安排作業計劃。
2.3負責集卡車駕駛員安全教育,並接受各無水港的現場作業管理。
二、責任劃分:
1、甲方應合理調配各無水港集裝箱的箱主、箱型、堆場存箱量,盡力滿足客戶在當地的提還箱需求。
2、甲、乙雙方應在卡口對箱體和鉛封的完好情況進行現場檢查交接並書面確認。殘損的交接記錄必須在集卡出門前完成。
3、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必須在甲方要求的合理的時間範圍內把箱子拉到指定的堆場。如由於雙方各自原因造成箱子退關,或者產生提前進重、遲到進重費用及滯箱費,按責任劃分各自承擔對應的責任。
4、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任何交通或貨運事故,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5、乙方駕駛員在進出堆場時,應遵守無水港的有關規定,非作業車輛和人員不得在作業區內長期滯留。如乙方駕駛員從事有礙安全行爲,對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6、乙方從寧波拖運到無水港的空箱必須爲適貨箱,如發現殘損等問題則由乙方承擔責任。
三、費率與結算方式:
1、具體費率見附件。
2、每月初甲方及各無水港定期和乙方進行賬單核對,如有異議,乙方應在收到賬單後的5個工作日內向對方提出,逾期將被視作確認該筆費用。乙方在收到正式發票後10個工作日內將上月產生的費用打到指定賬戶。
3、因市場調整而造成協議價變動的,雙方需通知對方予以確認,如無法達成共識,雙方均有權終止合同,但仍需從合同終止之日起爲對方提供服務1個月。
四、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之規定進行操作而造成損失,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2、雙方均應按上述第三條的約定支付相關費用,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支付費用的5‰向對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逾期未支付費用超過三十日,收款方同時有權解除本協議。
五、協議的終止與轉讓
1、本協議在甲方送達終止的書面通知90天后自動終止。
2、協議終止時,乙方不再從寧波運回空箱,但剩餘在物流中心堆場的箱子仍按約定的協議規定操作,直到這些箱子全部處理完畢。
3、乙方在沒有得到甲方的同意情況下,不準私自將業務進行出售、轉讓、承包。如果發現,此協議立即失效,並由違約方承擔一切後果。
六、本協議自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有效期爲一年。協議期滿後,如雙方無異議,本協議自動延長一年。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