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地址:
乙方:山西農業大學
地址:山西省晉中市太谷縣楊家莊
爲了豐富同學們的校園生活,經山西農業大學校學生會授權,甲方與乙方,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化妝培訓,乙方負責招生之合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內容
1.1甲方向乙方提供化妝培訓,乙方負責招生工作。
第二條、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2.1甲方負責爲乙方提供化妝培訓;
2.2甲方在乙方舉辦活動時提供化妝方面的贊助;
2.3甲方需積極配合乙方做好前期宣傳工作。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2.4乙方負責化妝培訓班的招生工作;
2.5乙方負責對甲方進行大量的宣傳工作;
2.6乙方負責時間與地方的安排。
第三條、 協議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3.1 協議生效期間爲__ 年__ 月__ 日至__ 年__ 月__ 日;
3.2 協議雙方中任何一方欲變更、解除本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口頭無效;解除協議需提前一個月向對方提出;
3.3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條款,導致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對方有權變更、解除協議,違約方要承擔違約責任;
3.4 由於不可抗拒力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共同協商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3.5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約定,並以備忘錄或附件的形式體現;
3.6 本協議的備忘錄或者附件與本協議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條 、其他
4.1 本協議有效期爲半年。如期滿前一個月雙方無提出異議,協議有效期順延;
4.2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4.3 未經對方許可,甲乙雙方都不得將本協議內容透露給第三者。
1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
2011年__ 月 __日 2011年__ 月 __日
2
關於合作協議的`範文 [篇2]
甲 方:深圳尚德市技工學校
乙 方:
爲充分發揮校企雙方的優勢,發揮職業技術教育爲社會、行業、 企業服務的功能,爲企業培養更多高素質、高技能的應用型人才。爲提高乙方員工的基本素質及職業技能,同時也使甲方投資與理財專業更加適應市場需求,擴大專業的知名度和輻射面,在平等自願、充分醞釀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責任:
(一)甲方:
1、提供培訓的組織方案、教學大綱與乙方進行討論研究;
2、指派優秀教師授課並保證教學質量和教學時數;
3、負責學員的日常教學管理工作和成績考覈。
4、負責學生的學籍管理。
(二)乙方:
1、對甲方提供的提供的組織方案、教學大綱組織專家進行討論並提出修改意見;
2、負責提供培訓的場地和設備;
3 、負責學員準時組織上課。
三、協議期限:
本協議只對本次培訓項目有效,項目結束自行終止。如有需要續簽協議。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兩份分別送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單位公章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於合作協議的範文 [篇3]
甲方:常州文化藝術學校
乙方:
爲了推動學生校外實習和社會實踐活動的開展,培養具有較高專業實踐能力的技術性人才,常州文化藝術學校(甲方)與(乙方)本着互相協作,各施所長,互補所需的精神,建立校企合作關係。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權責:
(一)甲方:
1、爲乙方提供有關專業信息、技術諮詢和開展技術協作,利用甲方的資源爲乙方進行宣傳。
2、甲方定期邀請乙方的經營、生產技術、科研、管理人員做學術報告,對於符合雙師型要求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可聘請作爲甲方的兼職教師,參與甲的教學活動。
3、根據乙方的要求,培養甲方學生成爲乙方的專業技術人員並向乙方推薦優秀畢業生。
4、做好實習基地的建設工作。
(1)按照上級有關部門規定,提前三個月向乙方申報實習計劃,認真制訂實習大綱,指派實習指導老師,於實習前1個月到實習單位共同商訂實習實施方案,並認真貫徹執行。
(2)加強學生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遵守乙方的保密制度和
負。
六、利潤分配原則:
①、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和非人爲而造成的不能生產或停產的原因外,甲方每月固定向乙方支付一定的利潤具體數額爲:2004年12月—2015年元月底前兩個月支付4萬元人民幣。2015年2月(春節放假期間)不支付利潤。
2015年3、4、5、10、11月份計五個月每月支付4萬元人民幣。
2015年6、7、8、9月份四個月(淡季)每月支付1.5萬元人民幣。
②、利潤的繳納期限爲每個月末前乙方從回收的貨款中一次性扣回。
七、乙方所派加工廠的工作人員的工資費用自理,食宿由甲方擔負。
八、合作期間甲、乙雙方互不承擔對方原有的債權債務,如出現類似現象則由當事一方自行處理。造成損失當事方如數賠償對方。
九、合作期暫定一年,從二00四年十二月一日起至二00五年十二月一日止,在合作期內如其中一方在繼續合作十分困難的情況下,可以提前結束合作。
合作結束後乙方收回全部投入的叄拾萬元流動資金,收回資金現金不足部份可用庫存貨物折價補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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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此協議在合作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確實無法解決則通過滿洲里法院進行裁決。
十一、此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自雙方代表簽字後即具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00四年十二月一日3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