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車駕駛員安全承諾書

爲確保道路客運車輛行車安全,我作爲一名客運車輛駕駛員,遵守交通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嚴守操作規範,堅持安全第一,文明禮讓行車。車輛出行前向乘客作出“五不兩確保” 鄭重承諾:

客車駕駛員安全承諾書

不超速,嚴格按照道路限速要求行駛;

不超員,車輛乘員不得超過覈定載客人數;

不疲勞駕駛,日間連續駕駛不超過4小時,夜間連續駕駛不超過2小時;

不接打手機,在駕駛過程中保持注意力集中; 不關閉動態監控系統,做到車輛運行實時在線; 確保乘客繫好安全帶,全程按要求佩戴使用; 確保乘客生命安全,爲旅途平安保駕護航。

承諾人:

駕駛員安全承諾書

爲了保證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本人自願承諾並遵守、認真履行下列條款內容:

一、認真學習並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實施細則》,嚴格執行當地交通安全管理部門及公司的車輛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堅持“文明行車、安全第一”“寧停三分、不搶一秒”的職業行爲準則。

二、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接受公司定期安全知識、駕駛技能和機械常識的考覈。

三、精心維護所駕車輛,嚴格落實車輛《三查》制度,保持車輛技術狀況完好,嚴格按規程操作車輛,杜絕車輛機械事故的發生。

四、因下列原因發生的交通事故,本人自願接受交通管理部門及公司的相關處罰:

1、酒後、疲勞駕駛車輛,闖禁令標誌、超速行車、野蠻駕駛;

2、違章搶行,不按規定禮讓、未按規定倒車、調頭;

3、行進路口不減速、不避讓優先放行的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

4、持無效駕駛證駕車或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輛不相符的車輛,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駕駛無效機動車輛行駛證的'車輛,無從業資格證者駕駛營運車輛;

5、造成交通事故後擅離事故現場或逃逸;

6、造成交通事故後不按規定報告給公司領導、安全管理部門

和保險公司。

7、將車交給非司機駕駛或交給未經公司考覈批准的其他司機駕駛;

8、其他嚴重違法行爲。

公司簽章

承諾駕駛員: 簽定日期 月 年 日

客運公司駕駛員安全承諾書

爲了強化交通安全責任意識,明確管理和使用非機動車、機動車輛的安全責任和義務,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本人自願承諾並遵守、認真履行下列條款內容:

一、認真學習並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實施細則》,嚴格執行當地交通安全管理部門和單位的車輛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堅持“安全第一、文明行車”、“寧停三分、不搶一秒”的職業行爲準則。

二、積極參加單位組織的交通安全教育學習和培訓,接受單位定期安全知識、駕駛技能和機械常識的考覈。

三、精心維護所駕車輛,嚴格落實車輛《三檢》制度,保持車輛技術狀況完好,嚴格按規程操作車輛,杜絕車輛機械事故的發生。

四、因下列原因發生交通事故,本人自願接受交通安全管理部門和單位的相關處罰: 1、酒後、疲勞駕駛車輛,闖禁令標誌、超速行車、野蠻駕駛; 2、違章搶行,不按規定禮讓,未按規定倒車、調頭;

3、行經路口不減速、不避讓優先放行的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

4、持無效《駕駛證》駕車或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駕駛無效《機動車行駛證》的車輛;

5、造成交通事故後擅離事故現場或逃逸;

6、造成交通事故後不按規定報告給單位領導、安全管理部門和保險公司;

7、出私車、將車交給非司機駕駛或交給未經單位考覈批准的其他司機駕駛;

8、其它嚴重違法行爲。

承諾人: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客運車輛駕駛人安全承諾書29

爲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加強交通安全防範,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堅決遏制杜絕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爲旅客創造一個平安愉快的旅程,承諾保證如下:

一、自覺遵守《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山西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相關條例。

二、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不超員、不超速、不疲勞駕駛,不酒後駕駛、不爭道搶行,不闖紅燈、不運輸危爆物品(在身體狀況不好時不駕車)。

三、保證定時對車輛進行檢測和維護,保持車輛的安全技術性能狀況和衛星定位車載終端良好,保持車容車貌潔淨,隨車配備安全錘、滅火器等必要安全設施齊全有效。

四、保證車輛各種牌證齊全有效(與駕駛車輛相適應的駕駛證、行車證、從業資格證、道路運輸證)等。

五、發生突發性公共事件時,服從政府和有關部門企業的統一調度、管理指揮。

以上承諾條款是本人今後工作的準則,我將自覺遵守道路運輸行業相關規定,服從上級管理機構和公司的管理,如因違法、違規行車,駕駛而導致發生交通事故,本人自願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法律後果及相應的賠償責任,自願按規定接受管理部門和企業的處罰。

車牌號:

承諾人(簽字):

年 月 日

駕駛員交通安全承諾書11111

清鎮市社會客車站:

爲了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本人自願向貴站承諾並遵守、認真履行下列條款內容:

一、認真學習並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實施細則》,嚴格執行當地交通安全管理部門和車站的車輛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清鎮市社會客車站進站營運車輛違規處理實施辦法》,堅持“安全第一、文明行車”、“寧停三分、不搶一秒”的職業行爲準則。

二、按時參加車站組織的交通安全教育學習和培訓,接受車站不定期安全知識、駕駛技能和機械常識的學習。

三、精心維護所駕車輛,嚴格落實車輛《三檢(自檢自查、進站例檢、出站安檢)》制度,確保本車安全設施、設備器材齊全有效。

四、因下列原因在車站發生安全事故的,本人自願接受車站《進站營運車輛違規處理實施辦法》的處罰及接受相關部門的處罰:

1、進站上臺例檢的車輛,認真執行車輛例檢程序及流程;

2、進出站車輛在站內的行駛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並按照車站指定位置停放、候客;

3、車輛出站簽單時,必須靠右停放並接受檢查;

4、進站車輛必須在站前廣場將乘客下完方可進站;

5、待班客車發車前,必須確保四周無人方可將車駛出發班臺;

6、酒後、疲勞駕駛車輛;超員超載出站;搭乘攜帶易燃易爆物品的旅客;

7、將車交給非本車駕駛資格的駕駛員駕駛、或者下車不將車鑰匙取下,造成事故的;

8、其它嚴重違規行爲。

五、以上承諾本人不折不扣做到,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及法律責任自負。

清鎮市社會客車站:(簽章) 承諾駕駛員:

簽定日期:二o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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