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檯合作協議

專櫃租賃合同 合同編號:

櫃檯合作協議

甲方(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購物廣場(**分店)

乙方(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租賃經營場地一事達成一致意見,簽訂如下合同。

一、租賃場地和期限

1、甲方向乙方出租位於**購物廣場內號位置平方米場地(具體位置圖紙標示),用於乙方從事經營活動。

2、乙方所租場地僅限於銷售商品,不得挪做他用。

3、租賃期限爲年,租賃時間爲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甲方應於年月日以前將租賃場地交付乙方使用。乙方辦理完場地交接手續後,即可按甲方有關規定進行裝修、佈置。乙方裝修、佈置等開業準備時間不得超過天,不得影響甲方及其他客戶的經營活動。

二、租金及費用

1、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支付場地租賃保證金元人民幣。

2、除非乙方發生違約行爲,或者雙方同意充抵租金,甲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返還乙方交付的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

3、上述場地月租金爲人民幣元,自租賃開始日期起計算。如果本合同的租期開始日不是一個月的首日,則本合同期限內的第一個月和最後一個月的租金按天數比例支付(每月以三十天計)。

4、乙方應按期預付租金,首期的租金須於雙方簽訂本租賃合同時即予交納,金額應相等於個月租金。乙方須於每期(相當於個月)開始前三日在不得扣除任何費用的情況下,預先交納該期的租金給甲方,如果到期日爲節假日,由該到期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5、乙方經營所需櫃檯、貨架等經營設施的製作、購買、安裝維修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6、因法定節假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停電、停水等偶然因素,需要停業閉店的,該停業期間正常計租,租金不退。

三、場地裝修

1、乙方可以在不破壞租賃場地原有結構、設備、設施和整體風格的前提下,自行對租用的場地進行裝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2、如果乙方決定裝修,應當提前天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以供甲方審覈。經甲方書面同意以後,方可進場裝修。乙方施工時間不得超過天。

3、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中至少應當包括設計圖紙、施工週期、用電、用水說明、現場負責人等內容。

4、甲方應在接到乙方裝修方案後十日內進行審覈,並給予明確答覆。

5、乙方進場裝修必須服從甲方管理,違反規定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6、因乙方裝修而增加的設備、設施的購置、運行、維護費用由乙方負擔。

四、銷售管理

1、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統一時間開業和營業,並保證開業時店堂貨品充足。

2、乙方所售商品必須保證證件合法、齊全、有效,商品質量符合有關標準。

3、乙方商品銷售價格不得高於其它場所銷售同類商品的銷售價格。

4、乙方因銷售商品而與顧客發生糾紛,應當接受甲方管理部門的處理意見。

5、爲了保持良好的店堂形象和商品展示形象,乙方展示貨品應當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督。

6、乙方不得銷售假冒僞劣商品,不得欺騙顧客。如有此等不良行爲,致使甲方聲譽受到損害,乙方應當負責消除影響,恢復甲方聲譽,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五、人員管理

1、對於第一批進店及在經營過程中更換、補充的上述人員,乙方應當提前十五天將其個人資料送交甲方審覈備案,併到有關部門辦理進店手續。

2、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對其聘用的人員進行教育,保證其服從甲方管理,愛護甲方營業設備和設施。

3、乙方上述人員應當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勞動規範。對於違反勞動紀律和服務規範的人員,乙方應按甲方要求予以相應的懲處。

六、租賃場地的返還

1、如果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同,乙方應在達成終止合同協議後十天內清點、轉移貨物,清理場地,書面通知甲方到場驗收。

2、如果乙方未在租賃期限屆滿三十天以前提出續展合同的要求,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之前三天內清點、轉移貨物,清理場地,書面通知甲方到場驗收。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之前清理完畢租賃場地,將其移交甲方管理。

3、除非甲方同意,乙方應從租賃場地清除自己所有的一切物品,以及自己所做的一切裝飾和裝修,使租賃場地在所有方面恢復原狀。如果不能恢復原狀或給租賃場地及設備、設施造成損害,應當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各有關方面在驗收記錄上會籤後,順序辦理場地交接和退還租賃保證金手續。

七、其他權利和義務

1、除本合同已有約定以外,甲方還享有下列權利並承擔下列義務:

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乙方經營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

根據實際經營狀況和發展需要,調整、改造出租的場地、櫃檯、攤位;

維護正常經營、管理秩序,爲乙方合法經營活動提供便利;

2、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解除合同:

擅自改變租賃場地、櫃檯或攤位的使用性質;

擅自轉租、轉讓租賃場地、櫃檯、攤位或利用租賃場地、櫃檯、攤位進行非法經營活動;

逾期不交納租金,經甲方催促後仍拒不交納;

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及有關規章制度,不聽規勸。

3、除本合同已有約定以外,乙方還享有下列權利並承擔下列義務:

要求甲方提供力所能及的、乙方進行經營活動所必需的其他便利;

甲方不履行合同規定應承擔的義務,嚴重影響乙方經營或嚴重干涉乙方正常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解除合同;

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甲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自行承受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權、債務;

非經甲方同意,不得轉租經營場地,增加用電、照明及其他營業設備和設施;

八、合同的變更、終止和續簽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均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天內予以明確答覆。在各方就本合同的變更或終止達成協議以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執行。

2、在本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均應向對方支付相當於剩餘租期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補償金。該補償金的金額不得低於兩個月的租金。

3、任何一方希望在租賃期限屆滿以後繼續合作,應在該期限屆滿三十天以前書面通知對方,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天內予以明確答覆。如果各方協商一致,應在達成協議以後十天內辦理合同續展手續。如果乙方未在合同期限屆滿三十天以前提出續租要求,或者各方沒有達成續展合同的協議,或者未在達成續租協議後十天內辦理合同續展手續,視爲乙方放棄續租,甲方有權與他人另行簽訂租賃合同。

4、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就原租賃場地與甲方另行簽訂租賃合同的優先權。

九、違約責任

1、乙方使用租賃及其設備、設施不當,造成損壞、丟失的,應當予以修復,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擅自拆改租賃場地及其設備、設施的',應當恢復原狀,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乙方擅自轉租、轉讓、出借租賃場地或利用租賃場地進行非法活動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場地並可單方解除租賃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剩餘租金50%的違約金並賠償損失。

4、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交付租金的,除應補交租金外,每遲延交付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遲交金額十分之一的違約金,但是最高不超過三個月的租金,遲延交付租金超過三個月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租賃合同,保證金不予退還。

5、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其它約定

1、爭議的解決:合同各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經過協商,在三十天內未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賃場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遇顧客投訴、提出損害賠償或有關政府機關對經營活動或商品提出修正意見或處罰時,甲方有權依據有關規定及商場利益做出處理或決定,乙方應接受該處理或決定。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

6、本合同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日期:日期:

簽訂地點:

櫃檯合作協議 [篇2]

出租櫃檯方(以下簡稱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租櫃檯方(以下簡稱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擔 保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搞活經濟,充分發揮櫃檯的經濟效益,經雙方協商,由出租方將櫃檯租給承租方經營,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櫃檯的數量、面積及其座落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租賃櫃檯的期限和經營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1.租金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義務

1.承租方在經濟範圍內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不受出租方干預。

2.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開展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3.承租方對於租用的櫃檯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轉租、轉讓(個體工商戶的承租經營人員必須是營業執照上覈准的人員)。

4.承租方不得利用櫃檯從事非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也不得超出出租方的經營範圍。

5.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必須亮證經營。承租方的商品銷售活動必須實行現貨交易,不準開展預收款式的預售或代購、代銷業務。

6.承租方必須愛護櫃檯設備,在租賃期間如損壞所租賃櫃檯設備,必須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承租方必須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衛生。

第五條 出租方的權利、義務

1.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按期交付租金。

2.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上報各種報表,有權對承租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

3.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①擅自改變櫃檯的使用性質;

②擅自轉租、轉讓櫃檯或利用櫃檯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③逾期交納租金,經出租方限期交納後仍拒不交納者;

④承租方嚴重違反店堂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不聽規勸者。

4.出租方必須尊重承租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爲名干涉承租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5.出租方必須給予承租方以同本店櫃檯平等的一切經營條件,爲承租方的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第六條 納稅

出租方、承租方必須按有關稅收規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負擔的納稅金額。

第七條 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有權對承租方的經營情況進行了解,有權要求承租方依法經營和遵守店堂紀律、規章制度,要求承租方按期向出租方交納租金。

2.承租方如不按期、按規定數量交納租金,並經出租方催交仍拒不交納時,出租方有權要求擔保方代爲交納租金。擔保方對此承擔連帶經濟責任。擔保方代交納後,有權要求承租方償付代交租金。

第八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滿、停租或承租方遷走時,應由訂立合同各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 份,訂立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 份,送____ 等部門各一份備案。

出租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櫃檯合作協議 [篇3]

出租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____節櫃檯總面積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用在甲方店內從事商業經營。櫃檯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共____年零____個月,甲方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出租櫃檯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第三條 租金每月爲____元(國家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則由雙方協商確定)租金交納期限爲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收回櫃檯:

1.擅自將承租櫃檯轉租、轉讓或轉借他人的;

2.利用所租櫃檯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嚴重違反有關部門的規定或甲方單位的管理制度;

4.給甲方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5.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的。

第五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

①組織乙方來店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政策,制訂依法經營的具體規章,建立健全各項有關管理制度,並有權要求乙方遵守;

②有權監督檢查乙方遵紀守法、文明經營情況,對乙方違反有關規定及出售假冒僞劣商品和“僱託”經營欺騙消費者等行爲進行教育和管理,並報告有關執法部門;

③有權要求乙方更換違紀人員。

2.甲方義務:

①嚴格執行《××市商業服務業企業出租櫃檯管理暫行規定》;

②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將櫃檯轉租他人;

③對乙方損害消費者利益行爲的後果承擔連帶賠償損失責任;

④對乙方人員經營提供必要方便,支持乙方的工作。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①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的經營範圍內享有自主經營權;

②甲方違反合同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③有權抵制甲方的各種不合理要求,並可向有關部門反映。

2.乙方義務

①嚴格執行《××市商業服務業企業出租櫃檯管理規定》,承租櫃檯明顯處懸掛承租櫃檯標誌,服從有關部門的管理,自覺遵守甲方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利益及聲譽;

②嚴格依法經營,明碼標價,現貨交易不得超範圍經營,不搞批發業務,不得出售假冒僞劣商品,不得“僱託”經營;

③遵守國家物價及有關政策,照章納稅,文明經商,做到售出商品包退、包換、包修,保證商品質量,講求信譽;

④愛護櫃檯及其他設施,不得損失,如有損壞應負擔全部修理費用或照價賠償,租賃期滿乙方應完好歸還承租的櫃檯。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雙方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因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 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前____日雙方如願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此合同正本一份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____份,送____單位備案。

出租人(章):             承租人(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鑑(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