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獎勵協議書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那麼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設備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獎勵協議書,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設備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獎勵協議書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住址:

emal:

鑑於:

1、乙方擔任甲方分公司xxxx(崗位);

2、爲促進甲方分公司與乙方個人的共同發展,甲方欲依據乙方所在分公司所創造的業績考覈結果及乙方個人表現授予乙方獎勵額度。

因此:

雙方就甲方授予乙方獎勵額度具體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條款。

第一條、考覈週期:

本考覈週期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考覈週期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可協商是否簽訂下一個考覈週期的《獎勵協議》。

第二條、獎項設置:

在符合本協議相關規定的情況下,甲方應按本協議的約定授予乙方業績獎和忠誠獎額度,乙方有權在甲方授予的獎勵額度範圍內且在規定期限內向甲方申領業績獎和忠誠獎。

第三條乙方獲得業績獎的條件:

若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則乙方纔具有獲得業績獎的資格:

3.1 在考覈週期內,乙方所在分公司沒有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

3.2 在考覈週期內,沒有出現乙方被甲方依法、依勞動合同或依相關協議提前解除勞動關係或開除的情況;

3.3 在考覈週期內乙方持續在甲方分公司工作,沒有在考覈週期內出現乙方提前解除勞動關係或擅自離職的情況。

3.4 3年考覈週期內,乙方所在分公司每年所創造的淨利潤之和大於零;

3.5 考覈週期內,乙方服從甲方公司管理;

3.6 考覈週期內,乙方沒有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甲方業務相同或相近的業務的行爲,也沒有作爲股東或投資人對與甲方業務相同或類似或相關的行業進行投資的行爲,也沒有將甲方業務歸爲自己或他人辦理的行爲、也沒有與甲方發生業務競爭的行爲。

第四條授予業績獎的獎勵額度:

在符合第三條規定的條件並滿足本協議其他相關規定的情況下,甲方應在考覈期滿後依據本協議的約定授予乙方業績獎的獎勵額度,該獎勵額度的理論值爲3年淨利潤10%,實際授予乙方業績獎的獎勵額度及時間由甲方按照下列計算方式確定:

4.1 4月30日前授予乙方第1次業績獎的獎勵額度,計算方法如下:

4.1.1 若(3年淨利潤—損失—應收帳款1)>0,則甲方授予乙方第1次業績獎的獎勵額度=(3年淨利潤—損失—應收帳款1)10%成長係數。

4.1.2 若(3年淨利潤—損失—應收帳款1)≤0,則甲方不授予乙方第1次業績獎的獎勵額度,即第1次業績獎的獎勵額度=0。

4.2 8月31日前授予乙方第2次業績獎的獎勵額度,計算方法如下:

4.2.1 若(3年淨利潤—損失—應收帳款2)>0,則甲方授予乙方第2次業績獎的獎勵額度=(3年淨利潤—損失—應收帳款2)10%成長係數—第1次業績獎的獎勵額度。

4.2.2 若(3年淨利潤—損失—應收帳款2)≤0,則甲方不授予乙方第2次業績獎的獎勵額度,即第2次業績獎的獎勵額度=0。

4.3 20xx年4月30日前授予乙方第3次業績獎的獎勵額度,計算方法如下:

4.3.1 若(3年淨利潤—損失—應收帳款3)>0,則甲方授予乙方第3次業績獎的獎勵額度=(3年淨利潤—損失—應收帳款3)10%成長係數—第1次業績獎的獎勵額度—第2次業績獎的獎勵額度。

4.3.2 若(3年淨利潤—損失—應收帳款3)≤0,則甲方不授予乙方第3次業績獎獎勵額度,即第3次獎勵額度=0。

4.4 相關說明

4.4.1 定義

3年淨利潤=考覈週期內乙方所在分公司每年所創造的淨利潤之和。

應收帳款1=12月31日止乙方所在分公司應收帳款數額。

應收帳款2=6月30日止乙方所在分公司應收帳款數額中12月31日前的部分。

應收帳款3=12月31日止乙方所在分公司應收帳款數額中12月31日前的部分。

損失=乙方所在分公司在考覈週期期間內形成的但並沒有實際支付而是在考覈週期滿後必須由甲方或分公司對外支付的違約金、侵權賠償及其他賠償的金額。

4.4.2 依據實際情況,業績獎獎勵額度最多授予3次。對於12月31日前的應收賬款在12月30日後纔回籠的款項,甲方不授予業績獎獎勵額度。

4.4.3 3次業績獎的獎勵額度之和不超過3年淨利潤10%。

4.4.4 相關數據由甲方依據乙方所在分公司的財務數據確定。甲方授予乙方業績獎獎勵額度的前提是,在授予業績獎獎勵額度前乙方已確認了考覈週期內的損失、考覈週期內的3年淨利潤、相關應收賬款以及成長係數的值。

第五條乙方獲得忠誠獎的條件

5.1 若本協議考覈週期期滿後雙方簽訂了下一個考覈週期的《獎勵協議》,則甲方不授予乙方忠誠獎。

5.2 若本協議考覈週期期滿時雙方勞動關係立即解除、或本協議考覈期滿後雙方不再簽訂下一個考覈週期的《獎勵協議》但延續勞動關係,且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情形下,則乙方纔具有獲得忠誠獎的資格:

5.2.1 乙方具有獲得業績獎的資格;

5.2.2 對於本協議考覈期滿後雙方不再簽訂下一個考覈週期的《獎勵協議》但延續勞動關係的情形,在延續勞動關係期間,乙方能服從甲方管理,且乙方沒有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甲方業務相同或相近的業務的行爲,也沒有作爲股東或投資人對與甲方業務相同或類似或相關的行業進行投資的行爲,也沒有將甲方業務歸爲自己或他人辦理的行爲、也沒有與甲方發生業務競爭的行爲;對於本協議考覈期滿時雙方勞動關係立即解除的情形,在離職期間乙方沒有到與甲方生產相同或相近產品、或與甲方經營相同或相近業務、或與甲方可能發生競爭的其他用人單位就職的行爲,也沒有自己生產與甲方產品相同或相近的產品的行爲,也沒有自己經營或爲他人經營與甲方業務相同或相近的業務的行爲,也沒有作爲股東或投資人對與甲方業務相同或類似或相關的行業進行投資的行爲,也沒有從事與甲方發生競爭業務的行爲;

5.2.3 授予忠誠獎時的上一年度乙方原所在分公司必須有淨利潤。

第六條授予忠誠獎的獎勵額度:

在符合第五條5.2款規定的條件並滿足本協議其他相關規定的情況下,甲方應依據本協議的約定、按照下列計算方式確定授予乙方忠誠獎的`獎勵額度

6.1 20xx年6月30日前授予乙方第1次忠誠獎的獎勵額度,計算方法如下:

6.1.1 若乙方原所在分公司淨利潤>0,則甲方授予乙方第1次忠誠獎的獎勵額度=淨利潤5%。

6.1.2 若乙方原所在分公司虧損,則甲方不授予乙方第1次忠誠獎的獎勵額度,即第1次忠誠獎獎勵額度=0。

6.2 20xx年6月30日前授予乙方第2次忠誠獎的獎勵額度,計算方法如下:

6.2.1 若20xx年乙方原所在分公司淨利潤>0,則甲方授予乙方第2次忠誠獎的獎勵額度=20xx年淨利潤5%。

6.2.2 若20xx年乙方原所在分公司虧損,則甲方不授予乙方第2次忠誠獎的獎勵額度,即第2次忠誠獎的獎勵額度=0。

6.3 相關說明

6.3.1 依據實際情況,忠誠獎的獎勵額度最多授予二次;

6.3.2 相關數據由甲方依據乙方所在分公司的財務數據確定。甲方授予乙方忠誠獎的獎勵額度的前提是,在授予忠誠獎的獎勵額度前乙方已確認了相關年度淨利潤的金額。

第七條申領

7.1 乙方獲得甲方授予的獎勵額度後,可在獲得甲方授予的獎勵額度後一個月內申領,該期間以外乙方不得申領。

7.2 如乙方在可以申領獎勵款項時未申領或未全額申領獎勵款項,且在甲方決定改制上市前乙方仍在職的,則甲方將通過增資、股權轉讓等方式,允許乙方以可以申領而未申領的獎勵款項或獎勵款項餘額按優惠條件換購甲方公司股權,具體換股方案由甲方董事會屆時決定;乙方也可以在甲方規定時間內一次性領取可以申領的獎勵款項,過期視爲放棄。對於未到期的將來可能產生的獎勵額度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如乙方在可以申領獎勵款項時未申領或未全額申領獎勵款項,且在甲方決定改制上市前乙方已不在職的,乙方應在甲方規定時間內一次性領取可以申領的獎勵款項,過期視爲放棄。對於未到期的將來可能產生的獎勵額度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八條收購或者兼併時的處理

當公司被第三方收購或者兼併(即公司的第一大股東發生變更)時,乙方應在甲方規定時間內一次性領取可以申領的獎勵款項,過期視爲放棄;對於未到期的將來可能產生的獎勵額度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九條受獎權利的變更及終止

9.1 不符合第三條規定的資格條件,乙方無權獲得業績獎;不符合第五條5.2款規定的資格條件,乙方無權獲得忠誠獎。

9.2 考覈週期期滿後雙方不再簽訂下一個考覈週期的《獎勵協議》但延續勞動關係的,在勞動關係延續期間,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甲方取消乙方獲得業績獎和忠誠獎的資格:

9.2.1 乙方被甲方依法、依勞動合同或依相關協議提前解除勞動關係或開除。

9.2.2 乙方擅自離職。

9.2.3 乙方實施損害甲方聲譽行爲。

9.2.4 乙方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甲方業務相同或相近的業務的行爲,或乙方作爲股東或投資人對與甲方業務相同或類似或相關的行業進行投資的行爲,或乙方將甲方業務歸爲自己或他人辦理的行爲,或乙方與甲方發生業務競爭的行爲。

9.2.5 乙方違反《保密協議》,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

9.3 本協議考覈期滿時雙方勞動關係立即解除後,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甲方取消乙方獲得業績獎和忠誠獎的資格:

9.3.1 乙方到與甲方生產相同或相近產品、或與甲方經營相同或相近業務、或與甲方可能發生競爭的其他用人單位就職的行爲,或乙方自己生產與甲方產品相同或相近的產品的行爲,或乙方自己經營或爲他人經營與甲方業務相同或相近的業務的行爲,或乙方作爲股東或投資人對與甲方業務相同或類似或相關的行業進行投資的行爲,或乙方從事與甲方發生競爭業務的行爲

9.3.2 乙方違反《保密協議》,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

9.3.3 乙方實施損害甲方聲譽行爲。

第十條特別說明

10.1 雙方同意,本協議項下甲方授予乙方獎勵,並未代表甲方承諾或者暗示乙方將繼續受僱於本公司或擔任某職位。乙方與甲方之間的聘用關係仍按照雙方簽署的勞動合同的規定執行。

10.2 雙方同意,本協議所涉獎勵僅僅是甲方單方授予給乙方,而非乙方的勞動報酬,也與股權無關。

10.3 雙方同意,在實施的過程中遇到有關法律、政策等的變化導致甲方無法履行本協議的,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10.4 乙方因本協議而取得的獎勵收益所對應的稅收及費用應由乙方自己負擔,甲方有權代扣代繳。

10.5 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所制定的新的規章制度,適用於本協議,乙方應當遵照執行。但是,甲方的新規章、制度不得對乙方享有的獎勵額度的數量、申領的條件、申領的時間等作出不公平的有損乙方利益的變動。

10.6 若在考覈週期內甲方對乙方的工作崗位有另行安排,雙方可另行協商提前解除本協議的具體事宜,但乙方無權獲得本協議規定的業績獎和忠誠獎。

10.7 考覈週期內,如遇特殊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提前預付部分業績獎,在考覈期滿後甲方依據本協議的約定授予乙方業績獎的獎勵額度時,對該預付部分應相應扣除。

第十一條、其他

11.1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出現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本協議糾紛管轄地爲工業設備有限公司所在地。

11.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11.3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