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鉤合作協議

爲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實現“兩個率先”和加快蘇北發展的戰略部署,經蘇州和宿遷兩市政府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原則,簽訂20xx年掛鉤合作協議如下:

掛鉤合作協議

一、 產業轉移

1、宿遷市主動策應蘇州市掛鉤合作工作,積極接受產業轉移。蘇州市進一步推動和引導蘇州民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企業到宿遷,特別是在開發區投資興業。

2、蘇州市繼續對口支持宿遷市工業園區建設,利用其經濟結構調整、主導產業擴張和產業轉移的契機,鼓勵引導各地區和各類企業到宿遷經濟開發區和縣(區)工業園投資基礎設施建設,進行成片開發,並協助宿遷市招商引資。

3、繼續動員蘇州企業到宿遷投資興業,拓展市場,尋找新的經濟增長點。組織蘇州在結構調整、設備改造、擴大生產、產品配套等方面有投資意向的大型企業、集團公司、民營企業赴宿遷實地考察,交流洽談合作項目,促成企業及配套項目在宿遷市落戶。

4、進一步加強兩市外經合作交流,組織蘇州外資、三資企業到宿遷考察訪問,推薦蘇州開發區內需生產擴張的企業到宿遷,把宿遷作爲其產品生產配套的基地。

5、蘇州市政府舉辦的經貿洽談、商品交易、展覽展銷等活動,優先安排宿遷市參加,並減免有關費用。

二、勞務合作

蘇州市繼續幫助宿遷市擴大農村勞動力轉移,把開展勞務合作作爲兩市產業優勢和人力資源優勢互補的重要項目來抓,繼續提供技能培訓和用工支持。

1、在蘇州、宿遷兩市南北勞務合作協調小組領導下,由兩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做好勞務合作規劃、組織、協調工作。蘇州市定期到宿遷地區舉辦大型勞動力招聘專場,全年蘇州有組織地接納來自宿遷的勞務人員達到35000人。

2、繼續實行廠校合作、校校合作訂單式培訓和定向招生,對口培訓和轉移輸出宿遷勞動力。

3、蘇州支持宿遷加強職教園區建設。蘇州市及所轄市、區,通過多種方式,幫助對口掛鉤幫扶的宿遷市和所轄縣(區)職教園區建立職業培訓學校。宿遷對蘇州方面的投資辦學,實行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

4、爲有效提高勞務輸出的組織化程度,便於加強對外來務工人員的管理,蘇州市爲宿遷籍務工人員在蘇集中管理等提供方便。

三、農產品供求合作

1、蘇州及有掛鉤幫扶任務的市、區分別在各自範圍內建立宿遷農產品的批發市暢

2、蘇州市繼續加強對宿遷市糧油產品的收購工作,支持宿遷市的農業發展。

3、蘇州市在宿遷市建立糧食生產基地,繼續把宿遷市作爲糧油、蔬菜、畜禽、水產、花卉等農副產品生產供應基地。

四、科技教育與衛生

1、加強蘇州與宿遷兩市的科技合作交流,蘇州市科技局繼續對宿遷市培育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技術上的支持。由兩市科技局牽頭組織有關專家幫助宿遷論證科技項目。

2、蘇州市繼續支持宿遷市的教育事業發展。20xx年蘇州市政府出資100萬元,用於宿遷市市區中、國小教育設施建設,具體項目由兩市掛鉤合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商定。

3、繼續做好兩市職業學校的結對幫扶工作。採取聯合辦學的方式,蘇州市職業教育部門在宿遷市招收部分學生,對招收的經濟困難學生在費用上給予適當減免,畢業學生優先推薦就業。

4、蘇州市衛生局爲宿遷市代培進修若干名骨幹醫師(一年期)。

五、兩市交流

1、年內兩市黨政代表團組織互訪一次。

2、繼續推進兩市幹部互派交流,幫助宿遷搞好基層幹部培訓工作,20xx年繼續給予往年的優惠政策,具體由兩市組織部商定。

3、兩市掛鉤合作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要加強此項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考覈,根據協議原則制定細則並落實到相關部門,推動各項合作的開展。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主管部門另行商定。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簽字後生效。

蘇州市人民政府 宿遷市人民政府

(市長簽名)(市長簽名)

掛鉤合作協議 [篇2]

爲進一步貫徹省委、省政府加快蘇北地區發展大會及蘇北發展協調小組工作會議精神,加快蘇北發展,推進南北合作,無錫市錫山區與徐州市豐縣經友好協商,達成2015年度掛鉤合作協議如下:

一、交流合作

1、兩地黨政代表團年內開展互訪交流,時間雙方另行協商。

2、進一步加強兩地組織、經貿、外經、勞動、農業、工業、科技、教育、文化、衛生、團委、工商聯等部門的合作。

3、有效發揮豐縣農業資源優勢,選擇在無錫市場適銷對路的農副產品。錫山區幫助提供市場需求信息,爲豐縣產品進入錫山提供便利條件。

4、兩地政府鼓勵引導錫山企業通過產業轉移、管理和技術輸出、貿易互補、專業化協作配套、資產兼併重組、投資興辦企業等形式,加大與豐縣的產業合作力度。

二、園區共建

5、加強無錫錫山——豐縣工業園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完善園區管委會辦公樓及創業園生產生活服務配套區;發揮錫豐工業園無錫辦事處的優勢,積極開展招商工作,跟蹤引資企業落戶工業園;園區重點抓好年產50萬噸聯鹼等項目的開工建設。多渠道融資, 1

促進兩地工業園的交流學習,促進工業園發展,積極申報落實省級資金扶持。

三、勞動力轉移和幫扶工作

6、由兩地勞動部門牽頭,組織勞動力交流活動。根據無錫勞務需求情況,共同對輸出勞務人員進行鍼對性培訓。錫山區對豐縣提供勞動力就業崗位2000個,吸納豐縣勞動力資源。勞動部門在用工計劃、勞務信息、向用人單位推薦等方面繼續對豐縣實施“三個優先”。

7、錫山區組織開展對豐縣失學兒童及部分貧困人羣的助學、幫困活動。

根據上述合作協議,由兩地政府督促協調相關職能部門落實到位。

錫山區人民政府 豐縣人民政府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2

掛鉤合作協議 [篇3]

爲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加快蘇北振興戰略,加快淮安蘇北重要中心城市建設,推進區域協調發展,按照“優勢互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實現雙贏”的原則,南京、淮安兩市人民政府經友好協商,簽訂2015年度掛鉤合作協議如下:

一、加強兩市高層互訪交流

兩市黨政代表團互訪1次。兩市寧淮掛鉤合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交流2-4次。

二、深化幹部人才交流合作

兩市互派相關部門、開發(園)區、大型企業集團骨幹和優秀年輕幹部、人才15名以上,到對口部門單位掛職鍛鍊,交流學習。幫助寧淮共建園區引進各類高層次人才20名以上。

三、加快寧淮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建設

全面落實兩市簽署的《關於進一步完善寧淮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建設管理工作的協議》,成立聯合協調委員會和雙邊工作委員會,明確成員單位,確定集聚區年度開發建設任務。兩市加快組建新的投資開發公司,由管委會主導公司運營管理。編制園區5平方公里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和10平方公里概念性規劃,開工建設南京外國語學校淮安分校和行政綜合樓項目,推動鼓樓醫院到淮安設立分院,推動寧淮現代服務業集聚區申報南北共建園區。

四、加快共建融合發展

共同推進寧淮共建園區提檔升級,將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漣水工業園、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淮陰工業園、南京雨花經濟技術開發區盱眙工業園、南京高新技術開發區洪澤工業園等四個寧淮共建園區打造成承接南京產業轉移的重要載體,幫助引進項目5個以上,幫助引進各類人才20名,幫助融資5000萬元。

進一步推動寧淮新興產業科技園建設。支持金湖、盱眙、洪澤三縣對接南京江北區域,在規劃銜接、設施共建、服務共享、環境共治、安全共保等方面加強合作。支持紫金(淮安)科技人才創業特別社區建設。

五、加強經貿合作交流

加強寧淮經貿交流合作。在外資招商、產業轉移等方面廣泛合作,幫助淮安引進2個超億美元外資項目落戶。舉辦寧淮合作項目簽約活動1次,簽約合作項目50個以上。南京市在產業升級過程中,引導產業向淮安轉移,在壯大產業規模、完善產業鏈條、培育特色優勢產業等方面對淮安給予支持和指導。加強兩市配送網絡建設合作,推動物流基地和電子商務發展;支持淮安本土商貿企業、淮揚菜餐飲等在南京設立連鎖網點。推進寧淮縣(區)間的掛鉤合作。

六、加強農產品基地與市場建設

合作共建優質稻米基地50萬畝,實行稻穀訂單收購10萬噸。幫助淮安糧食企業在南京設立“直銷櫃檯”、“代銷點”,打造寧淮優質稻米基地在南京的直銷網絡。

七、深化醫療衛生領域合作

幫助淮安新建兒童醫院,南京兒童醫院在淮安兒童醫院規劃建設、人才培養等方面,給予支持。

組織南京市醫院對口支援淮安市縣(區)級醫院及鄉鎮衛生院建設,全年派駐醫療衛生專家隊伍進駐縣(區)農村醫療衛生機構4批次,選派淮安基層醫務人員赴寧進修12批次。加強寧淮醫院結對幫扶力度,合作指導開展科研項目不少於6項。

八、深化教育領域合作

組建南京市中國小名師團隊,在淮培訓教師300餘人次;10個市級教師網絡培訓課程資源免費對淮安市開放,每個課程資源不少於24學時。

九、加強旅遊合作與交流

共推旅遊線路和特色節慶,着力將淮安打造成南京的休閒目的地。兩市共同打造“明文化”、“紅色文化”、“生態文化”、“淮河文化”精品旅遊線路,互派代表團參加“南京文化旅遊節”、“梅花節”和“淮揚菜美食文化旅遊周”、“中國·盱眙國際龍蝦節”。

十、開展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合作

促進兩市港口深度融合,打造淮安蘇北內河集裝箱樞紐港。共同爭取將寧淮鐵路納入國家鐵路“十三五”規劃,協助推進247省道滁州段建設。

十一、支持淮安城鄉建設

南京市安排資金500萬元,用於幫助淮安市統籌城鄉發展、科技人才培訓等項目建設和寧淮現代服務業集聚區發展。

南京市人民政府淮安市人民政府

簽字:簽字: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日二〇一五年六月十日

掛鉤合作協議 [篇4]

甲方;寧國市霞西鎮人民政府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寧國市金土地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2015)193號令和省國土資源廳相關文件精神,爲加快美好鄉村建設和保障霞西鎮用地發展需求,積極探索解決農轉用指標瓶頸制約的新思路,甲乙雙方擬合作實施霞西鎮建設用地置換項目。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項目區:位於寧國市霞西鎮境內朱村主地質災害搬 遷點,面積約爲()畝,具體以國土部門批准確認文件爲準。

二、 執行技術標準:所有技術標準嚴格按國家相關技術 規範和市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或土地開發整理規劃要求執行。

三、 項目申報:以甲方的名義申報立項,生產的指標

納入市政府所下達的甲方應完成的任務。本協議總價款按項目區經上級國土部門驗收確認後的新增農用地週轉指標面積計算。

四、 項目由乙方負責的主要工作包括:項目的選址、 測繪以及項目前期的可研報告、規劃設計編制和預算編制;實施項目區的施工以及項目區在嚴格按照批准方案施工後由乙方確保順利通過省級有關部門的驗收,以上工作由乙方全額投資。

五、 增減掛任務下達:由市政府下達任務,實施資金 分兩塊,一式每畝五萬元的施工費(含是國土資源局項目報批、驗收費用2000元,此費用實際發生時,協商解決);一是鄉鎮完成任務獎,每畝兩萬元,有寧國市人民政府按面積給予獎勵。此款由寧國市政府全額支付。

六、 資金分配:因本協議所實施的項目區的拆遷安置 區已由甲方提前實施,所以在支付乙方總費用之前,甲方扣除每畝

1.3萬元的拆遷費用,剩餘每畝3.7萬元支付給乙方(其中乙方施工直接施工費用每畝1.9萬元,村組協調費用。青苗補償費及測繪費用攻擊1.8萬元)。

七、 資金給付方式:甲方應在市政府資金兌現後十五

日內按照第六條規定的施工費用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完成任務獎金歸屬於鄉鎮所有。

八、 雙方權利及義務:

1、 甲方應對乙方工作人員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申報本 建設用地項目,甲方按規定應向國土部門繳納的.徵地管理費與乙方無涉,由甲方按規定自行繳納。

2、 乙方應當根據技術規範要求經甲方審定的項目可研究 報告和規劃設計要求施工,並確保該項目按時完成並驗收。如一次驗收未通過,乙方應按照甲方及上級部門驗收意見進行返工,直至通過驗收爲止。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各項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雙方惡意履約,未盡事宜協商解決,甲乙雙方達成的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一方違約或工作原因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九、 雙方違約責任:

1、 合同簽訂後,因甲方原因導致項目停止,乙方未進入現 場施工前,合同終止;乙方進入現場工作,甲方應視乙方完成項目的工作量根據上級撥付的專項款情況給予支付相應的工程借款。

2、 合同生效後,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相應的合同, 乙方應向甲方賠償違約金。

十、 由於不可預見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 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協商處理。

十一、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的未經事宜,雙方應本着實事求 是、友好協商的態度加以解決。雙方協商一致的,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因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

決,若達不成協議,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產生的糾紛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的,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籤 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合同訂立時間: 年 日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