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合夥協議書合同

甲方:

家政合夥協議書合同

乙方:

鑑於甲方從事家政行業服務的技術及能力,乙方服務行業有家政資源的需求,,甲乙雙方在互惠互利、優勢互補的情況下決定建立合作關係,進行家政服務行業的業務合作。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以下合作協議:

1. 第一條:由乙方承擔展開家政業務所需要的資金、場地、以及開展業務所需要的工具、消耗品、服裝、培訓設備、培訓器材、宣傳材料、辦公用品等。

2. 第二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由甲方利用其現有資質聘請專業管理人員進行日常管理、業務培訓及指導。

3. 第三條: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由甲方利用其合法資質及長期在服務行業中建立的良好口碑及信譽進行家政業務的宣傳及推廣以及承攬業務。由乙方運用其技術及能力爲客戶提供專業的家政服務。

4. 第四條: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由甲方根據行業市場的變化,確定家政業務的收費標準,並對客戶做出收費價格、服務質量、售後服務方面的承諾。乙方認同此承諾並按照甲方的相關承諾爲用戶提供高品質的服務。

5. 第五條:對於承攬的業務,經甲方進行協調和安排,乙方可以獨立承包單獨完場或與其他合作方共同完成。

6. 第六條:對於承攬的業務由甲方在各合作方之間進行分配及調整,甲方對於業務的分派,乙方應無條件服從。

7. 第七條:所有收取的費用統一收交甲方進行管理並按月進行利潤分配。對客戶服務的計費方式有整體承包、按照面積計費及按照時間計費等方式,一句乙方向客戶服務的時間,在利潤分配中乙方按照6至7元/小時(第一個月6元/小時、第二個月6.5元/小時、第三個月7元/小時)獲取利益,對於乙方獨立承包的乙方按照承包價格的40%獲得收益。其餘收益部分歸甲方。 8.

7.本合作協議書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上海意居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人(或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 身份證:

地址:

電話:

月 日 地址: 電話: 年 月 日

家政合夥協議書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雙方本着“互惠互利、長期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方 廣西鏈家家政集團與乙方南寧康之橋

護理服務有限公司針對家政服務業務事宜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期限: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到期由雙方再協商,如

雙方無異議提出,則順延____年。

二、合作方式

(一)家政服務項目:

(1)長期性家庭服務

乙方爲甲方的客戶提供從事“長期性家庭服務”人員,甲方向乙方返回推薦服務費佣金大寫一百元整

(100元整)。在合同期內,若甲方客戶對服務員不滿意,乙方須免費爲甲方客戶更換三次服務員。

(2)短期及種點服務類

乙方爲甲方介紹從事"短期家庭服務"的服務員。在收取客戶服務費及佣金後,甲方向乙方返回推薦服務費佣金的百分之四十(40%),其中佣金費用爲服務費總額的百分之二十(20%)。

三、雙方責任和權利

(一)甲方責任和權利

1、在嚴格遵守本協議相關條款的基礎上,甲方有權利制定自己的'銷售政策。

2、如果乙方損害甲方的利益,爭奪甲方的客戶資源,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

合作。

3、甲方有責任保守乙方提供的商業祕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協議內容。

4、在收取客戶誠意金前,甲方向乙方提出用工需求,在乙方確認後,由甲方收取客戶誠意金。誠意

金收取確定後,甲方與乙方以書面方式約定家政服務員和甲方僱主會客時間,服務員未按時到場,並

且超過約定天數____天,甲方有權取消服務,乙方按誠意金雙倍賠償甲方。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和甲方共同負責向服務員提供管理和培訓服務,其中甲方推薦的服務員在培訓結束後由甲方

自行管理。

2、乙方確保所提供的服務員符合從業人員的健康標準。

3、由於國家政策及市場等原因(不可抗拒力因素除外)造成沒法得到政府對服務員培訓的資助金或

服務人員緊缺無法滿足市場的情況,乙方應及時解決,甲方應給予諒解。

4、乙方有責任對甲方的客戶提供保護,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5、甲方收取客戶服務費用後,須按要求向乙方支付費用。若甲方不按要求支付費用,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賠償乙方的損失。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條款,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爲違約,違約方須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後,如確認違約行爲屬實,則應在七日內對違約行爲予以糾正並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

3、合作期間,如一方認爲違約行爲不存在,則應在七日內向對方提出書面情況說明,雙方可就此問題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自己的違約行爲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五、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及其附件的履行或與此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進行裁決。除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行使本協議項下的各自其他權利,履行本協議項下各自其餘的義務。

六、其他規定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執兩份,協議一經簽字同具法律效力。。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商定的內容以補充協議、紀要、附件、洽商等書面形式,經簽字蓋章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地 址:

代表人:

電 話:

傳 真: 乙 方: 地 址: 代表人: 電 話: 傳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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