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可證變更申請書範文

原生產經營條件和工藝可滿足新項目要求的可以申請辦理變更,其他需重新申請辦理衛生許可證。

許可證變更申請書範文

變更需提交以下資料:

1、行政許可申請表(變更);

2、變更理由說明;

3、衛生許可證副本或正本複印件;

4、新增項目產品全項檢驗結果及評價報告。

變更“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單位名稱”:

申辦人需提交如下申辦材料

1、變更“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1)行政許可申請表;

(2)上級主管部門的任職證明或文件;

(3)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或證明覆印件;

(4)其他證明文件;

(5)原衛生許可證副本或正本複印件。

2、變更“單位名稱”:

(1)行政許可申請表;

(2)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文件或公司(董事會)決議;

(3)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或證明覆印件;

(4)其他證明文件;

(5)原衛生許可證副本或正本複印件據

衛生許可證變更、換證、補證、註銷程序

一、辦理機構

市行政審批中心衛生局窗口

二、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衛生部《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

三、申報材料:

1、衛生許可證變更申請書;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工商營業執照或證明覆印件;

3、原衛生許可證複印件;

4、變更單位名稱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文件;

(2)變更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或證明覆印件;

(3)其它證明文件。

5、變更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上級主管部門的任職證明或文件;

(2)變更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3)變更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或證明覆印件;

(4)其它證明文件。

6、變更地址:單位改變地址的,應當重新申請辦理衛生許可證,原衛生許可證註銷。

7、變更許可範圍:應當提交變更的具體理由和詳細資料;

8、衛生行政部門要求申報的其他材料。

四、許可證換證或複覈期限:

1、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四年,每兩年複覈一次。

2、生活飲用水供水單位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四年,每年複覈一次。

3、放射工作許可證有效期四年,每年複覈一次。

4、食品衛生許可證有法人資格的有效期四年,每年進行一次年度審驗;無法人資格的`,有效期一年,每年換髮一次新證。

5、其它許可證的換證或複覈時限依照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五、許可證換證或複覈申請要求:

1、對有效期爲一年的衛生許可證,持證人在原證到期前一個月內提出換證或複覈申請。

2、對有效期爲一年以上的衛生許可證,持證人在原證到期前一個月內提出換證或複覈申請。

3、生產經營者如有遺失、損壞衛生許可證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應憑有關 證明立即到原發證機關申請補(換)發新證。如變更地址或生產經營範圍,必須重新申請辦理新證。

4、重新辦理衛生許可證的,應交回原證及副本。

5、停止生產經營的,應在一週內到原發證機關繳銷衛生許可證。

六、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衛生監督機構註銷其衛生行政許可證:

1、逾期未申請辦理複驗換證的;

2、複驗換證時不符合衛生要求且逾期未按衛生監督部門要求改進或改進後仍不符合衛生要求的;

3、自行歇業或停業營業六個月以上的;

4、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銷或吊銷營業執照的;

5、因其他原因需終止衛生行政許可的項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