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安全使用承諾書

爲了強化交通安全責任意識,明確管理和使用私人機動車輛的安全責任和義務,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本職工作和單位利益不受影響,特做出以下鄭重承諾:

車輛安全使用承諾書

一、認真遵守國家關於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單位規章制度,自覺接受單位安全教育和監督管理,杜絕交通安全違法行爲,努力做到安全行車。

二、不以單位名義辦理私人機動車輛登記註冊和相關證件、手續等。如有違反,本人同意按照公司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三、嚴格遵守單位關於不準駕駛私人機動車輛從事生產和公務活動的規定。如有違反,完全屬於個人意願和行爲。若發生事故,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自負。

四、駕駛私人機動車輛上班,應將車輛停放在單位提供的停車位或准許停放車輛的其他場所。不準亂停亂放,停車期間車輛發生被盜或其他損失,由本人承擔相應後果。

五、若駕駛私人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自負。若造成本人傷亡不符合工傷辦理條件的,保證本人和家人、親屬不無理取鬧。

六、若因私人機動車輛的使用、管理不當而產生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本人自行承擔。若因發生交通違法行爲和事故等,給單位造成不良影響或經濟損失,本人同意接受單位的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七、若駕駛私人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在事故發生後24小時內,主動將事故情況向單位領導彙報,保證不因事故影響工作或讓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八、本承諾書自本人簽字之日起至車輛所有權發生轉移之日止有效。本人如對現有車輛進行轉讓或新購車輛,保證在辦理相關法定登記手續後24小時內向單位領導彙報,並自覺按單位規定和要求進行登記、接受教育和監督管理。新購車輛的,本承諾書自動延續有效。

本人與公司解除(終止)勞動關係後,該承諾書自動失效。

九、本承諾書一式三份,本人、工作單位及二級單位安全部門各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山海關工務器材廠

承諾人簽字:

年 月 日

車輛使用承諾書 範本

(現任崗位),因本人日常工作需要,特申請使用公司車輛(車牌號: ),現向公司承諾如下: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司車輛管理有關管理規定,履行車輛使用審批手續,堅持“文明行車、安全第一”的職業行爲準則。 二、車輛僅用於公務外出,且在公務結束後及時將車輛交回公司綜合部,若我 系 公司 部(所屬部門) 因實際情況未能及時歸還車輛,必須經公司批准後方能延遲歸還時間。

三、保證車輛使用期間的起始里程數、返回里程數及油耗等數據記錄及時、準確、真實、可查(拍照採集)。

四、在每次用車前,嚴格落實車輛“三查”制度,保持車輛狀況完好,如發現損壞或其他問題應及時報告公司綜合部;同時應帶齊所有交通部門備查的證件,如駕駛證、行駛證等。

五、因違反交通規則、自身操作不當等個人原因造成車輛損壞、遺失或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由此產生的一切罰款、賠償等費用及相關責任由本人承擔。

六、造成交通事故後,除向附近公安機關報案外,必須及時向公司綜合部、保險公司報告。若造成交通事故後發生逃逸或不及時按規定上報的,一切後果由本人承擔。

七、未經公司批准,若在使用期間將車輛移交他人使用、保管,造成的一切後果由本人承擔。

八、若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可視實際情況電話請示公司綜合部,獲得同意後由本人就近進行修理,並對修理情況進行監督、負責,產生的費用憑票據實報銷。否則,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本人承擔。

九、出車前或返回時,發現車輛需加油、加氣、清潔或里程數達到保養時間,需及時與公司綜合部聯繫,以便做好隨時保養的準備。

十、附件:本人駕駛證複印件(一份)、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特此承諾!

某某某某公司 承諾人(簽章):

(簽章) 聯繫電話:

車輛使用承諾書

一、 (品牌) (牌照)由我本人專屬駕駛,我保證遵守國家交通安全法規和公司車輛管理制度,文明駕車安全行駛。不無證駕車、不醉酒駕車、不違章駕車、車輛不帶病行駛、車輛不擅自借與他人駕駛和使用,否則造成的車輛損壞、違章違法和交通事故等費用均由我本人承擔。

二、本人所駕車輛服從公司統一調度指揮。接受公司監督管理,不擅自選點修車,不擅自選點加油,不擅自用於私事,不從中投機取巧。

三、我所駕車輛原則上只用於公司事務。個人確有需要,必須領導批准。私用期間的修車費用由我本人承擔,私用期間如發生交通事故,責任、費用均由我本人負擔。

四、不論-公私事,車輛使用中違反交通法規被罰款及由此產生的滯納金等均由我本人負擔。

五、發生交通事故應第一時間向交管部門、保險部門和公司領導報案,按在事故中的責任,我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六、車輛在公司外丟失、被盜和非交通事故損壞,責任由我本人負責。

七、努力鑽研駕車技術,精通交通法規,增強駕車本領,愛護所駕車輛,及時保養,及時維修,搞好車輛清潔衛生。

以上承諾是我真實意思的表達,並堅決照辦執行,請公司監督。

承諾人:

年 月 日

營運車輛安全承諾書

我是(始發站) 至(終到站) 的(車牌號)

客車的經營者,對營運車輛的安全作如下的承諾: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有關法律、法令、法規。服從客運總站的管理,確保安全,維護客運市場秩序,共建和諧社會。

二、不以任何形式運輸“危險品”(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性物品)及其它禁運物品。

三、不在任何時間和地點以任何理由超員載客經營,杜絕客、貨混載。【營運車輛安全承諾書】營運車輛安全承諾書。

四、不擅自改裝車輛設施,不在車廂內私自加邊座、活動座椅、木板及在工具箱和暖風上加座等。

五、隨車攜帶營運車輛相關有效的`證照。(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安檢證、營運證、機動車行駛證)

六、按期進行車輛的安全檢測、日常保養維修和二級維護等,杜絕安檢超期和駕駛有安全隱患的車輛從事經營。

七、隨車攜帶符合營運車輛標準的合格、有效的滅火器,不亂丟亂放,將滅火器擺放在車廂內易存取明顯處。

八、保持進站車輛的車容車貌的整潔,座號清楚,配有里程票價表和統一規定的線路標示牌,按規定噴印車門標誌。

九、堅決執行交通部“三不進站”“五不出站”的規定。(“三不進站”是危險品不進站,無關人員不進站{發車區},無關車輛不進站。“五不出站”是超載客車不出站,安全例檢不合格客車不出站,駕駛員資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車證件不齊全不出站,“出站登記表”未經審覈簽字不出站)。遵守客運站的進站規定,按時進站、發車。不在站內卸客、卸貨、亂倒垃圾、洗車、鳴笛等,車廂內嚴禁吸菸。

十、若未依法履行安全職責的,願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接受主管部門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等予以的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承擔刑事責任。

此承諾書有效期爲一年(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車主單位(公司蓋章): 牡丹江市客運總站

經營者(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13.2.1客運車輛駕駛員安全承諾書

爲規範道路客運經營活動,維護道路客運市場秩序、保障道路客運安全,保護乘客的合法權益,本人向公司慎重承諾:

一、自覺遵守《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貴州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和《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二、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保證車輛不超速、不超載,駕駛員不疲勞駕駛、連續駕駛、酒後駕駛、違法行車。

三、保證定期對車輛進行檢測和維護,保持車輛的安全技術性能狀況良好,不駕駛安全設施不全或者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確保安全運輸。

四、保證營運車輛各種牌、證齊全有效(與所駕車輛相適應的駕駛證、行車證、營運證等),並參保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險和乘車人員保險。

五、不使用貨運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或者拼(組)裝車以及達到國家規定報廢標準的客運車輛營運載客。

六、如遇大霧、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車輛出行前,主動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七、熟悉並學習必要的安全救護知識,配備必要的車載消防及急救器材。

八、發生突發性公共事件時,服從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的統一調度、管理和指揮。

承諾駕駛員: 公司(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鎮中校園車輛交通安全承諾書

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營造和諧的校園交通環境,確保師生員工的人身和財產安全,作爲出入二鎮中校園的機動車駕駛員,我自願做出以下承諾:

1.遵守交通法規,服從校園交通管理,積極維護良好的校園交通秩序。

2.車輛進出校門時,應避開學生上下學高峯時段。任何時間在校園內行駛的機動車輛均應當主動避讓行人,不得搶行(尤其是放學時),在學校內車輛行駛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禁止鳴笛。

3.車輛調頭、倒車時,注意行人、車輛的安全,不損壞校內綠化和公共設施。

4.車輛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交叉路口、道路轉彎處和其他妨礙交通的地方不停車。機動車停車時,一定關閉電路,拉緊手制動器,鎖好車門;學校大門口30米內不停車;其他地點臨時停車時,靠道路右側停放。

5.車輛不隨意停放在校內道路過夜。

6.出現車輛安全事故,一律由機動車駕駛員本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