祠堂倡議書

親愛的小章我孫氏家族同胞:

祠堂倡議書

祠堂是百家姓氏的形象代表和禮教聖地。我孫氏一族自始祖孫守仁和孫守忠兄弟二人自明朝永樂二年(1404年)來到束鹿(今辛集市),歷經600餘載,傳25世。這期間,我族中的前輩人曾幾度建祠,至今仍有人記得原來的前營家堂和後營家堂,但是都因爲其它原故而不復存,今已經成爲了民宅,想在原來的基礎上重新修建家堂已經不可能,但建祠孝義尚在,名垂史冊,人所共知。當今逢盛世,富而思源、重禮、存孝、佈德。我族人念及我偌大一個孫氏家族,祖宗亡靈無棲息之所,子孫祭祀無拜謁之堂,族中議事無聚集中心,曾幾次研究建祠之事。幸蒙我族中企業家孫運起會長顧念根本,開明紳士。頂力資助。這可是難逢的機遇,隨成立了“修建小章孫氏家族祠堂理事會”決定:號召全族的人們,前、後營合併,重新修建孫氏祠堂,重新購買莊基地。按照一般建築風格構造,重新修建“孫氏祠堂”既用於祭祀先祖,敬孝執禮之場所,又用於親情聯誼聚會、傳播科技文化信息、移風移俗、建設精神文明的社區文化中心。結合打造人文景觀,創新旅遊發展環境,既有利於家族,亦有益於社會。但是工程較大,所需時間會很長,耗資也會很多,用人之多,難度之大,非我族中之人合力不能解決。

爲此,特作倡議如下:

1、堅持家族事業至高無尚原則。凡族中人員不分男女,人人有責,均有義務爲家族建祠捐資盡力,排憂解難,奉獻愛心。有錢出錢,有力出力。

2、堅持殷實富裕家庭重舉原則。族中率先勤勞致富的重點大戶或個人,應思知恩圖報,效仿先賢,大孝舉義,重金贊助,彰顯功德,流芳百世。 錢多的多出。錢少的少出。

3、堅持族中骨幹模範帶頭原則。凡理事會、各支族長,及社會各界公職人員和工商企業知名人士,在積極做好宣傳發動的同時,應以身垂範,帶頭捐贈資助,真情奉獻。

4、堅持貢獻大小分類表彰原則。凡爲建祠捐資奉獻者,均永久記檔、刻碑表彰。 家族同胞:

光前裕後,人子之責;

積德行善,人生快事;

揚名千古,丈夫作爲!

切勿錯失良機,愧對先祖,貽笑後人,爲一時之不決而抱憾終身!

順祝康安幸福,萬事如意!

小章孫氏家族祠堂籌建理事會

2015年1月29日星期四

祠堂倡議書 [篇2]

尊祖敬宗,乃爲人之美德,更是我文明中華之根本。祖宗雖遠祭祀不可不誠。

河間左氏,自元末明初,始祖由金斗(合肥)遷至河間以來,六世立譜,記宗族世代不紊。清康熙55年建廟,十一世允上祖曾雲:“祖孫皆有廬舍,祖宗獨無所依憑,家廟不修,誠缺典也。”十三世祖元鎮亦云:“如有見廟圮不修者,非吾宗之肖子,見譜絕不續者,非吾族之賢孫。”康熙年間所建祖廟,年久失修,外加歷史原因,早已頹壞無存。如今族衆祭祀祖宗,每嘆缺憾。

大漁莊歷屆村幹部和廣大左氏族衆雖久存尊祖之心,但終因心有餘而力不足成爲遺憾。現村幹部大力支持,族衆熱情高漲,又欣逢盛世,國泰民盈,政通人和,人民富裕,此時不修更待何時?但因無族產,須族衆集資建築,如何操作,須族衆廣爲參謀。相信只要集衆人之力量,族人之智慧,豈有不成之理?

捐資爲建祖廟,彰顯尊祖敬宗之誠意,上可慰藉祖宗之神靈,下可德播後人之心田,受族衆所敬仰,思之何樂而不爲?所以捐資自願,尊祖敬宗決不強迫。

提議:

1、凡我族衆,均有責任和義務參議與監督,自願捐款。

2、凡出資者,印製資料以傳後世,讓族衆永遠銘記感恩,並鐫刻於廟內,以彰顯功績。

3、爲保證資金安全,由族衆選出理財人員,把每一分錢用在實處,並制定章程(見另表)且公佈於衆。

4、捐資人把資金交予理財小組,並開出證明。儘量不要託人轉交,或交給某個人,避免出現差錯。

聯繫人:左新年13483826887左鐵機13700381738

左春果15133783489左福忠13785729722

左國政13700375435左國祥13932727155

重建河間左氏祠堂財務制度

財務總負責人:左中偉(臨時)

會計:左孟強(臨時)

出納員:左建廠(臨時)

財務總監:左春國左福忠(臨時)

財務制度

一、建祠堂所集款專款專用,不準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借用或挪用。

二、一切收入必須開具有理事會公章的收據,並由收款人簽字,再加會計(或見證人)簽字。(集資人員要注意收存手續完整的收據)

三、網上轉款或郵局匯款或其他方式交款者,收款人員將收據用郵寄方式辦理寄出,並負責用電話與集資人覈實確認見到收據。

四、爲了安全,由銀行支取現金必須兩人以上。

五、一萬元以下的開支必須先請示財務總監批准,事後由總監在開支單上簽字。超過一萬元的開支要請示財務總負責人及理事長同意。超過五萬元的開支由理事會商議決定。

六、非現金保管人員不準長期存放現金,辦事人員回來後3天內必須報帳,如超期由出納員及財務總監追報。

七、購買實務開支,需要售貨方開列具體貨物清單。報帳時除按以上手續辦理外,還要由實物接收人員清點實物後簽字。包工包料業務以外的施工購料,報單時由用料人清點並簽字。

八、左氏管理人員及臨時抽調左氏辦事人員一律出義工,不開工資。特殊情況另議,如團體包工或出工、合同協議用工等。

九、建廟期間,財務管理人員隨時接受集資人對財務狀況,帳目、單據、結帳表等,監督檢查。

河間左氏重修宗祠理事會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祠堂倡議書 [篇3]

尊敬的各位宗親:

爲弘揚中華姓氏文化,秉承先祖精神,讓葉氏後裔勿忘吾祖。特倡議修建梅州“葉氏宗祠”。

宗祠是宗族血脈所繫,也是宗族盛衰的`標誌。宗祠不僅是同族人供奉和祭祀祖先的場所,而且是宗族組織開展活動的地方,更是宣傳姓氏文化的重要場所。興旺的家族,四時祭享,香火不斷;衰敗的宗族,則宗廟殘頹,香火斷絕。古代宗祠被視爲高於一切,神聖不可侵犯,祠堂成爲家族具有凝聚力的象徵。

我梅州葉姓,歷史悠久,源遠流長。欣逢盛世,人民豐衣足食,安居樂業,我們富而思源,思祖敬宗。鑑於衆多姓氏都在其祖地相繼建起了規模宏大的宗祠,我梅州葉氏古往今來對國家對社會有着卓越貢獻,有着厚重傳統美德、家族昌盛,又豈能落後於他姓?爲此我們倡議集我葉族之力,在祖地梅州修建一座“葉氏宗祠”,對歷史上各個時期作出突出貢獻的葉氏先祖建祠紀念,可謂既順應了時代潮流,也符合廣大葉族人的心願。

鑑於葉氏宗祠的重要意義和深遠影響,祠堂建設工程投資巨大,希望全體族親衆志成城,同心同德,建言獻策,慷慨解囊,踊躍捐資,廣種福田,上酬祖恩,下蔭子孫!敬請全體宗親互相轉告,續薪助火,添磚加瓦。

修建宗祠,裔孫責無旁貸,義不容辭!爲彰善舉,凡捐款者,鐫勒於宗祠芳名榜上,流芳百世,德昭後代!

致禮!

梅州葉氏始祖大經-文化研究會

梅州葉氏宗祠籌建委員會

2015年3月28日

祠堂倡議書 [篇4]

山高水長,樹大根深。中華民族塗氏得姓於塗山樸公,至今4200餘年,繁衍約150代,人口約110萬。自東晉元帝時,塗欽南下江西,封新吳侯於豫章,是爲東南第一始祖也。宋時,塗氏五桂聯芳,兄弟俱進士。大常公官至杭州士曹,後人籍于山陰之源,衍爲浙紹派者。三代而傳至淑和公。公隨宋高宗南下江陵,以進士出身任江陵令,復任華容令,家於九都宋田山。塗淑和居此植桂樹,築桂園,號“三妙堂”,迄今已有近千年歷史。今桂樹雖朽,古樟猶存,不失榮茂,乃塗氏之昌矣。

桂園塗氏,子孫繁衍,家業昌盛。桂園已成爲南縣一大名勝。在外地,桂花園一度成爲南縣的代名詞。2015年清明,南華兩地賢士,彙集九都,培土立碑,舉行公祭。南縣新聞作了專題報道,成爲南洲一大盛事。如今的桂花園,雖曰名勝,實無遊覽之所,工業園的擴展,實存隱憂。塗氏宗親,擬定在桂園內恢復祠堂、興建“仰和亭”、桂園牌樓等。還計劃在此興建文廟,利用緊鄰“南縣一中”特殊的文化氛圍與地理條件,將此地打造成一座文化公園。如此一舉,不僅可使祖墳平安,而且可以上告慰於祖靈,下留名於後世,於已於家於族,都是一件大好事,於南縣的旅遊開發和經濟文化建設,功莫大焉。因此,塗氏宗親,特作倡議,誠望族內宗親,全力支持,熱心捐助,促其成功。

追慕祖先,傳承血脈。修宗立祠,功德無量,子孫後代,感戴無盡。凡捐資修造者,我們均立傳立碑,傳揚後世。

請有意者與南縣塗氏支祠族譜續修組委會聯繫.

聯繫人:塗世輝塗廣勝住址:南縣南洲鎮人民路

電話:1897377693718973765850

南縣桂園塗氏支祠族譜五修組委會

二 0 0 九 年 冬 月

祠堂倡議書 [篇5]

尊敬的**族親:

木有本,水有源,尋根問祖,人之常情。**始祖來我村立基發源已有400餘年的歷史,經世代繁衍,生生不息,人丁興旺。前輩已建**宗祠一座,前輩們的義舉和功德,光耀後人。只可惜現在**祠堂年久失修,歷經風雨,已成千瘡百孔,破爛不堪,急需修繕。

“衣食足而知榮辱”,逢盛世百廢俱興,居安思祖之情順勢陡升,敬仰先人,光宗耀祖乃天經地義,無可厚非,我們的熱血族人寢室難寧,尤以族人***、等同志身體力行,積極動員和組織。“**祠堂重修組委會”已經成立並開始工作,全面的集資動員工作正式啓動!通過組委會多次合議,預計修繕工程款達7()餘萬元。

族人***、同志千里迢迢回到家鄉,號召我**族親的創業者們伸出援手,共創善舉。族人張光建捐款40萬,族人張玉亮也捐款10萬元,其他善舉如一些打工者,也慷慨解囊,你一千,他八百,暫不一一細舉,這都是我**族親的驕傲。在此,我們組委會代表**的父老鄉親對他們表示深深的謝意!

但即便如此,我們修繕工程的資金仍有缺額。爲解決資金缺口,完成義舉,經組委會商議,再次向族人發出全面倡議:懇切希望**子弟積極行動起米,能力不分大小,讓我們齊心協力,慷慨解囊。應廣大族人的提議,凡我**族人,不分年齡大小,捐款額高低不限;超過100元者,刻碑留名,以告後人。有我們的共同努力,衆志成城,完成修繕宗祠禮堂之大業將指日可待。

募捐賬號:中國銀行

組委會主任:

副 主 任:

成 員:

**祠堂重修組委會

二0一四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