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電協議書合集15篇

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那麼什麼樣的協議纔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用電協議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用電協議書合集15篇

安全用電協議書1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稱: 工程地

點: 起止時間:從乙方進場至分包工程結束。

爲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和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保障施工現場的用電安全,依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59-99)的要求,以及市建委頒發的關於《深圳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通知規定,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協議雙方須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甲方職責

1、甲方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教育,若發現違章、隱患作業及時責令乙方停止作業並及時整改。

2、遇到需要停電的緊急情況,甲方應在停電之前及時通知乙方。

3、制定現場施工用電管理制度,進行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二、乙方職責

1、各配電箱位置設立合理便於使用,各開關插座安全可靠,並按標準配備持有上崗證的專業電工。

2、乙方需嚴格遵守國家及北京市的.安全用電技術規範及相關用電標準。

3、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現場施工用電制度、規定及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4、乙方人員不得隨意亂接亂拉電源及其它不安全的電氣設備,如需用電必須由專業電工進行操作。

5、乙方在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必須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電源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無破損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

6、現場移動照明必須採用封閉式碘鎢燈,嚴禁使用開口式碘鎢燈;在特殊場所需使用手把燈,必須採用36V以下的安全電壓。

7、在使用電焊機等電氣設備時必須穿戴好防觸電防護用品;所有用電設備都必須接保護線並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8、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應配置兩級漏電保護,並選用電流動作型,漏電動作電源部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不大於0.1S。潮溼及手持工具末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於15 mA。配電箱內設備必須完好無損,安裝牢固,導線接頭包紮嚴密,絕緣良好,電源線進箱處做固定。箱內分路應標註明確。箱門內側應標有單線系統,箱內應配鎖,並由專人負責。配電箱周圍不能有雜物。

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僞劣等不合格產品。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10、發生有礙整體系統安全的隱患或問題後,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需要甲方提 供電源停電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請,經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員完成(因觸電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11、因一方違反有關規範、標準、規定及本協議所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害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2、補充條款:

以上條款望雙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盡事宜按深圳市有關用電規範、規定執行。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稱:

負 責人:

乙方名稱:

負 責人: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2

甲 方:

乙 方: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臨電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貴安新區貴安小鎮中八安置房一期施工二標項目的臨電安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範》(GB50194-93)、地方、公司及本項目的臨時用電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貴安新區貴安小鎮中八安置房一期施工二標項目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同時依據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特簽訂此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協議書。

一、說明

1、甲乙雙方應根據合同及本協議要求,分別認真做好各自的臨電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和杜絕各類電氣傷亡事故的發生。

2、甲乙雙方在履行法律法規要求的安全職責過程中,需要甲乙雙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約定的工作程序執行,確保法律法規要求的職責得到落實。

3、甲乙雙方依據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合同及本協議內容在施工過程中留存的書面記錄,做爲甲乙雙方履行各自安全職責的主要證據。

二、責任劃分原則:

甲乙雙方分別作爲獨立的`法人單位,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臨電安全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要求作爲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切實加強各自單位臨電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臨電安全管理體系。

三、甲方責任:

1、甲方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範》(GB50194-93)及國家、地方、甲方上級單位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標準、規定等要求,監督現場所有施工單位遵照執行。

2、甲方電氣專業人員應熟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技術、操作、使用、安全等相關知識和要求,定期組織對現場用電線路及設備進行檢查。

3、甲方負責提供用電電源及從箱變到二級配電箱的配電系統設施,負責組織臨電施工人員按照規範要求安裝從箱變到二級配電箱的配電系統,組織其驗收並上報電氣安全主管部門。

4、因甲方提供配電設施自身質量問題造成的設備和線路電氣事故,由甲方承擔主要責任。

5、甲方負責現場從箱變到二級配電箱的配電設備、線路的運行、維護、檢修及監督管理,保證以上配電系統的正常安全運行,並定期對以上設施監督檢查。

6、從二級配電箱以下(包括從二級配電箱接出的電纜)的所有配電設施由所用電單位負責提供,甲方負責對其進行監督管理。

7、甲方定期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常識教育。

8、甲方負責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對各施工單位進行監督管理,對違反規定的施工單位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四、乙方責任:

1、乙方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範》(GB50194-93)及國家、地方、甲方單位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標準、規定等要求,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並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

2、乙方負責自行提供從二級配電箱以下(包括從二級配電箱接出的電纜)的所有配用電設施,並設置臨電負責人,由其負責本單位所有配用電設施的運行、維護、維修管理。乙方自行提供的配用電設備、設施、工具、線纜存在缺陷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乙方自行提供的配用電設備、設施、工具、線纜必須滿足規範及甲方要求,如乙方不按照規定要求配置,甲方有權禁止其入場使用並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如乙方不按規定要求配置自行提供用電設施而導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4、乙方必須在進場前一週提交用電申請表,將本單位所需用電電源負荷及數量上報甲方,由甲方批准後根據甲方制定方案措施由乙方負責實施。乙方未提交用電申請或未經甲方批准或批准後不按甲方制定方案措施實施的,而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乙方負主要責任。

5、乙方必須在進場後一週內負責將本單位臨電人員名單及低壓電工操作證上報甲方。乙方現場所有臨電人員必須持有效電工操作證上崗,操作證不得作假,不得超過有效期限;無證上崗人員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6、未經項目批准,乙方不得隨意挪動現場臨時用電設施,不得亂接拉電源。一經發現,甲方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處理。

7、建築物內不得隨意設置220/380V照明、插座等用電設施,如需設置,必須提前向甲方報請用途及批准後方可設置。

8、乙方宿舍、廚房、庫房等場所照明用電嚴格按照臨電規範和項目規章制度,禁止隨意使用220/380V電壓照明,其他生活用電在經甲方同意並有用電批准單後方可使用。乙方負責本單位節約用電工作,人走燈滅,杜絕設備空載、超載運行。乙方未經甲方批准就使用而發生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9、甲方在乙方每間宿舍內安裝了漏電配電箱及220V插座1個,此插座用途爲提供手機充電及夏天電風扇、冬季電暖器用電,限定負荷上限爲1KW(單相),此插座嚴禁改變使用用途,嚴禁用於電爐、電熱水器、電熱毯、電飯鍋等用電,嚴禁超負荷使用,乙方不得私自改變插座位置,嚴格遵守《生活區宿舍用電管理規定》。乙方不遵守本條規定內容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0、乙方不得私自移動、改動現場的一切用電設施、設備和線路。不得隨意亂拉亂接線路及設備,防止觸電及火災的發生。如確有需要,必須經甲方電氣專業工程師查看同意後,通知臨電電工接線安裝,按批准方案進行施工。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改動而發生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1、乙方人員不得砸撬破壞配電設施和電氣線路,必須嚴格服從甲方項目及臨電人員的監督管理。使用過程中乙方必須由臨電專業人員巡迴檢查,發現電氣安全隱患及時處理、及時上報甲方,確保安全用電。

12、施工現場配電箱、櫃周圍3米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及其他一切材料和物品。

13、乙方負責嚴格遵守執行甲方制定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接受甲方監督管理。

14、乙方配合甲方做好現場用電安全管理工作,由乙方臨電負責人負責。乙方領導及現場負責人、主要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每個在場人員用電的安全教育,並以身作則嚴格遵守甲方的用電規定。

15、乙方在完工退場前,必須把從甲方領取的設備和剩餘材料按收發記錄量退回,如有丟失和損壞,按實物採購價格的兩倍扣罰。

16、各種施工機械、電氣設備在使用前必須經機修人員及電工檢測,檢測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17、開關箱與所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得大於3米,與分配電箱的距離不得大於30米。開關箱內安裝漏電開關、熔斷器及插座。電源線採用橡套軟電纜線,從分配電箱引出,接入開關箱上閘口。

18、現場每臺電氣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開關箱安裝漏電保護開關的漏電動作電流應爲30mA以下,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嚴禁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兩臺及兩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配電室至各支路均採用三相五線制,接地保護。

19、施工現場照明用的流動性碘鎢燈應採用封閉式碘鎢燈,採用金屬支架安裝時,支架應穩固,燈具與金屬支架之間必須用不小於0、2米的絕緣材料隔離,嚴禁採用木棒作支架。照明線路不得拴在金屬腳手架上,嚴禁在地面上亂拉、亂拖。

20、施工現場所使用的各種電焊機,焊接時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作迴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焊把線必須加裝電焊機漏電保護器。其一次線長度不得超過5米,二次線應使用專門的焊把線且必須使用快速插頭,其長度不得超過30米,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必須安裝可靠防護罩。

21、施工現場設置配電箱,其前後2米範圍內不得堆放任何材料,防止影響電工的維護和操作。

22、配電箱、櫃放置應平穩,移動式配電箱不得置於地面上隨意拖拉,應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於0、6米,小於1、5米。

23、維修時應切斷電源,掛醒目的警告標誌牌(如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等字樣)或一人工作、一人看護。

24、如發現電氣出現燒蝕、鬆動等情況,應立即進行檢修。任何人均不得將任何 用電設備的電源線直接勾掛在電氣裝置上,一經發現應立即加以制止。。

25、施工現場地下室、潮溼場所、施工作業面等處照明使用36V低壓,甲方僅提供樓層、樓梯低壓照明幹線,低壓照明支線、低壓燈泡及行燈由乙方自行解決。

26、現場配電箱需上鎖並由臨電人員負責維修及保養,所有施工人員不準擅自撬、拉、拽配電箱門,違者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接受罰款。

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後生效,有效期從20xx年 7月20日至合同任務結束。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存放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3

新欣園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蓋章)

爲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和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保障施工現場的用電安全,依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59-99)的要求,以及新欣園《臨時用電管理規定》,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特制定如下安全用電條例,以供乙方用電時遵守執行。

一、甲方職責

1、甲方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教育,制定現場施工用電管理制度。

2、甲方每天進行不少於兩次的巡迴檢查,若發現違章、隱患作業及時責令乙方停止作業並及時整改,對於整改不力者有權進行處罰。對存在重大隱患和發生威脅安全的緊急情況時,甲方有權緊急停電處理。

二、乙方職責

1、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現場施工用電制度及國家相關臨時用電規定。乙方嚴格執行電氣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持全國統一頒發的有效地電工操作證作業), 現場作業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複雜性相適應。

2、乙方在簽訂臨時用電安全協議的同時需如實申報用電負荷量,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後方可進行用電作業。

3、乙方在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應按供電電壓等級和容量正確使用,所用的電氣元件應符合國家規範標準要求,臨時用電電源施工、安裝應嚴格執行電氣施工安裝規範,並接地良好。

4、乙方應嚴格遵守臨時用電規定,不得變更地點和工作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或私自向其它單位轉供電。如需增加負荷須向甲方申請批准後方可增加。

5、若乙方借用甲方設備、線纜時,需保證完好並需交納一定數量的押金。

三、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

1、在防爆場所使用的臨時電源,電氣元件和線路應達到相應的防爆等級要求,並採取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

2、臨時用電線路及設備的絕緣應良好,臨時用電線路一般不允許埋地敷設,架空線應採用絕緣銅芯線。架空線最大孤垂與地面距離,在施工現場不低於2.5m,穿越機動車道不低於5m。架空線應架設在專用電杆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管道、閥門上。

3、對現場臨時用電配電盤、箱應有編號,應有防雨措施,盤、箱、門應能牢靠關閉,並懸掛安全標識。配電箱中心點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宜爲0.8--1.6米,箱內設備必須完好無損,安裝牢固,導線接頭包紮嚴密,絕緣良好,電源線進箱處做固定。箱內分路應標註明確。箱門內側應標有單線系統圖,箱內應配鎖,並由專人負責。配電箱應擺放整齊, 周圍不能有雜物。

4、嚴格執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的用電安全規範。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應配置兩級漏電保護,並選用電流動作型,漏電動作電源部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不大於0.1S,定期對漏電保護開關進行靈敏性檢驗。施工現場必須採用TN-S接零系統“即三相五線制”一定要落實到位。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四個一”規定。

5、在使用電焊機等電氣設備時必須穿戴好防觸電防護用品;對規定使用接地的用電機具的金屬外殼要做好接地保護,使用不小於6m㎡黃綠線且接地電阻不大於10歐姆。

6、所有用電設備都必須接保護線並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不要隨意將三眼插頭改爲兩眼插頭。插座應使用專用地拖,應安裝在非木質阻燃絕緣電器安裝板上。

7、不許私拉亂接電線,不私自或讓無資質的人員鋪設電線和接裝用電設備,安裝、電動工具。

8、在更換熔斷絲、拆修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或移動用電機具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不能帶電操作。

9、雷雨天應將臨時用電設備停用,在施工作業區人行走,不要用手觸電杆及電杆拉線,以防觸電

10、發現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冒煙或聞到異味時,要迅速切斷電源進行檢查。發現電線斷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揀。派人看守,不讓人、車靠近,特別是高壓導線斷落在地上時,應遠離其8米範圍以外。通知電工或供電部門處理。

11、焊接機械安全標準

11.1焊接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於5m,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

11.2使用焊接機械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對發電機式直流弧焊機的換向器,應經常檢查和維護。

11.3焊接機械的二次線宜採用YHS型橡皮護套銅芯多股軟電纜。電纜的長度應不大於30m。

11.4 焊接機械的外殼必須良好接地,不得采用金屬構件或結構鋼筋代替二次線的地線

12、手持式電動工具安全標準

12.1臨時用電設施,應安裝符合規範要求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一機一閘一保護。

12.2一般場所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於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於0.1S的漏電保護器。12.3露天、潮溼場所或在金屬構架上操作時,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防濺的漏電保護器。

12.4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採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並不得有接頭。

12.5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作空載檢查,運轉正常方可使用。

13、臨時照明器的安全標準

13.1正常溼度時,選用開啓式照明器;在潮溼或特別潮溼的場所,選用密閉型防水防塵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燈頭的開啓式照明器;含有大量塵埃但無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採用防塵型照明器;對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必須按危險場所等級選擇相應的防爆照明器;在振動較大的場所,選用防振型照明器;對有酸鹼等強腐蝕的場所,採用耐酸鹼型照明器。

13.2一般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爲220V的照明器。對下列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在潮溼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24V;在特別潮溼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12V。

13.3使用行燈應符合下列要求:

13.3.1電源電壓不超過36V;在特別潮溼的場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屬設備作業裝設的臨時照明行燈電壓不應超過12v。

13.3.2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並耐熱耐潮溼

13.3.3燈頭與燈體結合牢固,燈頭無開關

13.4.4燈泡外部有金屬保護網

13.5.5金屬網、反光罩、懸吊掛鉤固定在燈具的絕緣部位上。

14、以上條例未盡事宜按甲方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規定執行。

四、應急處置觸電事故

電流對人體的損傷主要是電熱所致的灼傷和強烈的肌肉痙攣,這會影響到呼吸中樞及心臟,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驟停,嚴重電擊傷可致殘,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1、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應立即拉下電源開關或拔掉電源插頭,若無法及時找到或斷開電源時,可用乾燥的竹竿、木棒等絕緣物挑開電線。

2、將脫離電源的觸電者迅速移至通風乾燥處仰臥,將其上衣和褲帶放鬆,觀察觸電者有無呼吸,摸一摸頸動脈有無搏動。

3、施行急救。若觸電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時,應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時實施心肺復甦搶救,另要及時打電話呼叫救護車。

4、儘快送往醫院,途中應繼續施救。

五、用電安全事故責任劃定協議

1、甲方職權範圍

甲方只負責施工現場總配電箱電源進線側以上的安全供電管理工作。

2、乙方職權範圍

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甲方供電出口以下的(包括電源電纜線)用電設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3、安全事故責任

3.1由於乙方用電技術、安全管理不到位、用電安全自我防範意識薄弱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3.2由於乙方違反本協議而導致的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六、本協議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負責人:

聯繫電話:

乙方單位負責人: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安全用電協議書4

爲確保工程項目施工順利進行,保證現場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用電設施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制定臨時用電協議,來約束雙方共同堅持的“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監督管理好施工過程中的各項用電安全工作,預防發生預想不到的安全事故。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反本協議條款,以確保安全生產。

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循條款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建築工程施工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DBJ01-83-20xx)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的要求,遵守國家及北京市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範標準。

2、甲、乙雙方均對各類施工人員和電工進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訓的義務,杜絕一切違章行爲。

3、甲、乙雙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爲出發點,相互採納安全管理中先進經驗和合理化建議,更好的保證施工安全用電安全協議書用電安全協議書。

(二)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甲方必須根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DBJ01-83-20xx)提供合格、有效的a級配電箱,。

2、甲方安全管理的範圍爲,現場a級配電系統的用電配置,a級配電以下部分由分包單位自行按標準實施安全管理。(農村山林合作協議書)

3、甲方嚴格檢查標準,並有權對乙方區域一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配電設施和用電設施實行監督檢查,並有權對不符合要求的用電區域實行斷電措施,或沒收不符合安全用電的設施和設備,有停電權、處罰權和責令整改權。

4、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章行爲,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工和不聽指令的維修人員給予開除或撤換職務的權利。

5、甲方具有對乙方施工區域用電設施實行工程監控、檢查、驗收的職責。

(三)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DBJ01-83-20xx)對用電設施進行維護和管理

2、乙方對臨時用電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負責管理,會同甲方對施工管轄區域內的.一、二級配電的管理和維護及檢修。

3、乙方對二級以下配電設施和日常用電設施的安全管理負責,乙方自身加強安全管理和日常維護、維修工作,每日檢查,杜絕一切違章用電行爲和違章接用電器設備、設施用電安全協議書合同範本。

4、乙方必須從甲方安裝的二級電箱內接用電源,現場一切用電設施都必須經得甲方同意,並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否則都屬違章行爲。

5、乙方因工程需要,如增加二級配電箱和電源設施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在指定的電源點接電,不得擅自借接,否則視爲違章行爲。

6、乙方自備的電氣組件、用電器材、漏電開關、各類閘箱、線纜、用電設施、各類手動電器工具、用具、各類中小型機械在使用前必須申報總包安全監督部門對其進行安全驗收,合格同意後方可使用,嚴禁擅自使用、否則視爲違規。

7、乙方委派的電工和維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具有相應的技術素質。取得有效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報甲方安全監督部門同意後方可錄用。

8、乙方所有的用電設備均須達到三級控制,二級及二級以上的漏電保護,且末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於0.1秒,漏電電流不大於30mA,各類線路均按規定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各類閘箱符合“一機一閘一箱一漏”配置要求。

9、因乙方安全管理原因、安全管理失控未按上述條款執行,施工人員違章用電、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違反操作規程或違章指揮,違反甲方指令及拖延安全防患整改或經確認是乙方責任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主要責任。

甲方:

蓋章:

負責人(簽字):

日期:乙方;

蓋章:

負責人(簽字)

日期:

安全用電協議書5

甲方:國網河南省電力公司平頂山供電公司

乙方:東風精密軸承有限公司

爲明確供電企業(簡稱甲方)和自備電源用電客戶(簡稱乙方)在電力供應與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安全、合理、有序地供電和用電,根據國家電監會《關於加強重要電力用戶供電電源及自備應急電源配置監督管理的意見》(電監安全〔20xx〕43號)、《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及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供電方式、安裝地點及產權分界

1、甲方從主供電源 、備用電源 。

2、乙方自備電源容量: 千瓦,安裝地點: 。

3、甲方與乙方的產權分界點按照《供用電合同》約定執行。

二、 自備電源安全運行管理責任

1、甲方應當按照雙方《供用電合同》的約定,持續地向乙方提供合格的`電源。

2、乙方的低壓自備電源應採用雙投刀閘切換電源,也可採用電氣閉鎖,但切換電源時,不允許有合環和並列的可能。

3、乙方的高壓自備電源,電源側的斷路器,應儘量採用機械聯鎖裝置,如開關櫃距離過遠,可採用電氣閉鎖,但應保證任何情況下,只有一路電源投入運行,而無誤並列、誤合環的可能;在進戶終端杆裝置隔離刀閘,該刀閘操作權屬供電方。

4、雙電源投入運行時,必須先做核相檢查以防非同相併列;乙方在架空線路或電纜線路上從事有可能導致相位變化的工作、配電室(箱)主接線發生變化、主變壓器更換或大修後在重新投運時也必須作核相工作。

5、不允許高低壓雙電源並列運行的,必須在電源開關或刀閘上裝設可靠的聯鎖裝置。

6、經甲方調度部門同意二回高壓電源同時向乙方供電,其變壓器低壓側應各自分開線路供電,嚴禁合環運行;同時嚴禁低壓側使用臨時線作爲互爲備用電源。

7、乙方自備電源不得併入電網運行(自備電廠另有規定),如需同時使用供電方電源及自備電源時,電氣結線應各自分開,不得並接。

8、乙方電氣值班人員,必須熟悉雙電源管理相關規定及調度協議內容、設備調度權限的劃分、運行方式的有關規定,必須制定並嚴格執行現場倒閘操作規程。

9、乙方不得並列低壓雙路電源;用戶有自備發電機者,其自備電源與電網連接處必須裝設雙投刀閘,或使用電氣閉鎖。

10、乙方裝設的自備發電機必須經甲方審覈批准後方可投入運行,未經審批私自投運自備發電機,一經發現甲方可責成其立即拆除接引線並按《供電營業規則》第100條第6款進行處理。

1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變自備發電機與供電系統的一、二次接線,不得向其他用戶供電。

三、約定事項及違約責任

1、甲方對乙方自備電源的運行使用情況有權進行檢查,對安全存在的隱患提出書面整改意見;乙方整改後,應及時通知甲方進行驗收。

2、乙方對其所有的自備電源應定期進行檢查、檢修和試驗,消除設備隱患,預防電氣設備事故和誤動作發生。

3、乙方未依照約定履行維護檢查的義務,導致自備電源設備(含保護設施)帶病運行,存在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對用電方直接停止供電。

4、乙方誤操作或其設備缺陷,使自備電源電力向甲方電網送電導致的一切後果全部由乙方承擔。

5、乙方自備電源只能作爲停電時的應急措施,自發自供,不得將自備電源的電力向自身以外供電;未經甲方同意,擅自供出電源的,按《供電營業規則》相關條款規定處理。

6、乙方未執行本協議或有關規定、管理不到位,給甲方或社會帶來人身、設備損害,用電方必須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四、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電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時應依本協議之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共同提請政府電力主管部門行政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可提起訴訟解決。

五、本協議效力及未盡事宜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如遇國家法律、政策調整時,應按相應規定修改、補充本合同有關條款。

2、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協議到期後,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變更、解除協議,本協議繼續有效。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欲修改、變更、解除協議時,按《供電營業規則》第94條辦理;在修改、變更、解除協議的書面協議簽定前,本協議繼續有效。

4、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5、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 負責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6

甲方:**供電支公司**供電所

乙方:**村委會

爲明確農村用電管理的安全責任和法律責任,加強農村安全用電管理工作,保護農村用電戶的利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定協議書如下:

一、產權界定

近年來,供電企業對農村配電網設備進行了大規模的建設和改造,根據《農村電網改造集體資產無償移交協議書》的要求,在城鄉用電同網同價之前,改造後的農村高低壓線路產權暫時維持不變,歸屬村委會所有。未改造的農村配電網設備產權歸屬暫時維持不變。

二、村委會應配合電力部門對產權暫屬本村的10KV進村分支線及以下的農村配電網設備進行維護管理。發現事故隱患應儘快向供電所報告,確保電氣設備安全運行。

三、農村的廣播線、電話線、有線電視閉路線(簽有合同者除外)等嚴禁與電力線同杆架設,爲避免人身觸電、財產損壞等事故,已同杆架設者應拆除,電力線與弱電線不準混合進入室內。否則,供電企業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停止供電。

四、村委會應保證電力線廊道暢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電力線路保護區內規劃院基、建築房屋、種植危及供電設施安全運行的樹木。

五、村委會應經常利用廣播、電視、黑板報等宣傳形式,組織羣衆學習《電力法》、《農村安全用電管理條例》、《農村安全用電須知》及各種電力法規,使羣衆真正懂得如何安全用電,並自覺遵守和執行。

六、村委會應配合供電所做好家用漏電保安器的`安裝、投運管理工作,保證家用漏電保安器安裝率、投運率達100%。

七、村委會應配合供電所加強臨時用電管理,臨時用電必須到供電所辦理有關手續,由供電所具體承辦臨時用電有關事宜,臨時用電設備的安裝應符合安全技術規程規定,並加裝漏電保安器。

八、村委會應配合供電所做好農村配電網整改工程的規劃、設計施工、驗收等項工作;並按照供電所要求,對本村自籌配電網設備的安全運行進行監督、檢查。

九、在供電設施上發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責任按供電設施產權歸屬確定,產權歸屬於誰,誰就應承擔其擁有供電設施發生事故所引起的法律責任。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供電所、村委會各持一份,上交支公司農電股(縣農電總站)存檔一份。

十一、本協議經供電所、村委會雙方同意蓋章後生效,有效期到 年 月 日爲止。

供電所: (蓋章) 村委會: (蓋章)

負責人: (簽字) 負責人: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7

甲方:

乙方:

爲了保證污水深度處理廠項目施工現場、辦公區域、生活區域安全用電,避免用電安全事故的發生,甲方特制定如下安全用電條例,以供乙方用電時遵守執行。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

1嚴格執行電氣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嚴格執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的用電安全規範。施工現場必須採用tn-s接零系統"即三相五線制"一定要落實到位。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四個一"規定。不符合用電安全規範、規定時,乙方不得擅自用電。

發現電線斷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揀。派人看守,不讓人、車靠近,特別是高壓導線斷落在地上時,應遠離其米範圍以外。通知電工或供電部門處理。

對規定使用接地的用電機具的金屬外殼要做好接地保護,不要忘記給三眼插座、插座盒安裝接地線;不要隨意將三眼插頭改爲兩眼插頭。

不要亂拉亂接電線,不私自或讓無資質的人員鋪設電線和接裝用電設備,安裝、電動工具。

在更換熔斷絲、拆修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或移動用電機具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不要冒險帶電操作。

雷雨天在施工作業區人行走,不要用手觸電杆及電杆拉線,以防觸電。

發現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冒煙或聞到異味時,要迅速切斷電源進行檢查。

漏電保護開關應安裝在無腐蝕性氣體、無爆炸危險品的場所,要定期對漏電保護開關進行靈敏性檢驗。

生活區安全用電條例

1超負荷用電,如用電負荷超過規定容量,應到用電管理部門申請增容;空調、烤箱等大容量用電設備應使用專用線路。

2要選用合格的電器,不要貪便宜購買使用假冒僞劣電器、電線、線槽(管)、開關、插頭、插座等。

不準靠近或接觸任何有電家電的帶電部分,特別是黑白、彩色電視機的高壓行輸出部分,以免被電擊傷。

要選用與電線負荷相適應的熔斷絲,不要任意加粗熔斷絲,嚴禁用銅絲、鐵絲、鋁絲代替熔斷絲。

不用溼手、溼布擦帶電的燈頭、開關和插座等。

要將電視機室外天線安裝得牢固可靠,不要高出附近的避雷針或靠近高壓線。

曬衣架要與電力線保持安全距離,不要將曬衣竿擱在電線上。電加熱設備上不能烘烤衣物

電源開關外殼和電線絕緣有破損不完整或帶電部分外露時,應立即找電工修好,否則不準使用。

臨時安全用電條例

1臨時用電的施工組織設計

1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應包括:

臨時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繪製,並作爲臨時用電施工的依據。

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技術負責人審覈,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

變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履行第條規定手續,並補充有關圖紙資料。

2專業人員

1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複雜性相適應。

2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1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2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使用電工專用工具,並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封掛標誌牌。

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並作妥善處理後進行。

臨時用電工程的定期檢查時間:施工現場每月一次;檢查時,應複查接地電阻值。

檢查工作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對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處理,並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3焊接機械

1焊接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於5m,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

2使用焊接機械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對發電機式直流弧焊機的換向器,應經常檢查和維護。

3焊接機械的二次線宜採用yhs型橡皮護套銅芯多股軟電纜。電纜的長度應不大於30m。

手持式電動工具

1一般場所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於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於0s的漏電保護器。

2露天、潮溼場所或在金屬構架上操作時,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防濺的漏電保護器。

3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採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並不得有接頭。

4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作空載檢查,運轉正常方可使用。

3臨時照明器的選擇應按下列環境條件確定:

1正常溼度時,選用開啓式照明器;

2在潮溼或特別潮溼的場所,選用密閉型防水防塵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燈頭的開啓式照明器;

3含有大量塵埃但無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採用防塵型照明器;

4對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必須按危險場所等級選擇相應的照明器;

5在振動較大的場所,選用防振型照明器;

對有酸鹼等強腐蝕的場所,採用耐酸鹼型照明器。

一般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爲220v的照明器。對下列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

1在潮溼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24v。

2在特別潮溼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12v。

使用行燈應符合下列要求:

1電源電壓不超過36v;

2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並耐熱耐潮溼;

3燈頭與燈體結合牢固,燈頭無開關;

4燈泡外部有金屬保護網;

5金屬網、反光罩、懸吊掛鉤固定在燈具的絕緣部位上。

應急處置觸電事故

電流對人體的損傷主要是電熱所致的灼傷和強烈的肌肉痙攣,這會影響到呼吸中樞及心臟,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驟停,嚴重電擊傷可致殘,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1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應立即拉下電源開關或拔掉電源插頭,若無法及時找到或斷開電源時,可用乾燥的竹竿、木棒等絕緣物挑開電線。

2將脫離電源的觸電者迅速移至通風乾燥處仰臥,將其上衣和褲帶放鬆,觀察觸電者有無呼吸,摸一摸頸動脈有無搏動。

3施行急救。若觸電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時,應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時實施心肺復甦搶救,另要及時打電話呼叫救護車。

4儘快送往醫院,途中應繼續施救。

用電安全事故責任劃定協議

1甲方職權範圍

1甲方只負責施工現場西北側總控制配電箱安全供電管理工作。

2乙方職權範圍

1乙方負責施工現場東側電線杆電能控制範圍內的用電安全管理工作。

3安全事故責任

2由於乙方用電技術、安全管理不到位、用電安全自我防範意識薄弱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由於乙方違反本協議《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生活區安全用電條例、臨時安全用電條例》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甲方單位負責人: 乙方單位負責人:

甲方安全管理員: 乙方安全管理員: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安全用電協議書8

甲方:北京翔鯤水務建設有限公司密雲水庫調蓄工程施工第 六標段項目部

(以下稱甲方)

乙方:

(以下稱乙方) 爲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和管理,使現場臨時供電系統在額定容量下,運行在最佳狀態,各種機電保護裝置得到有效的維護和保養,使之發揮應有的保護功能,杜絕各類用電事故的發生。明確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用電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及規章制度。

二、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用電管理,乙方在進場時和投入使用前,應會同甲方進行檢查驗收,並經雙方同意後方可投入使用。使用過程中如遇危及系統運行的.設備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報告甲方備案,故障未徹底排出前,不得通電試運行。

三、甲方負責給乙方提供電源,接電源時,必須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線,不得私拉亂接。

四、甲方有權檢查施工區的用電安全,對乙方有私拉亂接、違章和嚴重違章現象下達書面隱患通知單(應雙方簽字),並限期整改,到期不改且無正當理由拖延者,甲方有權停止乙方用電。

五、在乙方施工中如發生任何意外,一切安全責任都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

六、用電量以計量電錶爲準,雙方確認後計量結算。電價按每度2元收費計算,供電終止後15日內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付全部電費。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負責人(簽字):

日期:

乙方;

負責人(簽字):

日期:

安全用電協議書9

爲加強學校用電安全工作,增強教師的用電安全意識,確保學校的財產安全和師生的生命安全,保證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區教育局對安全工作的`有關要求,特制定《利民一中用電安全責任書》:

1、嚴格按照用電安全程序來完成各種用電工作,不能私自安裝和亂拉亂接電線。

2、各辦公室電源和用電器確定專人分管,即用即開、不用則關,特別是放學、放假,更要特別查看,確保萬無一失。

3、未經學校批准,任何人不得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扯。私自安裝、亂搭亂扯者,學校將追查當事人的責任,並給予經濟處罰。

4、嚴格按照用電規程用電,誰主管、誰負責,誰用電、誰負責,若出現安全事故,將追究當事人一切責任。

學校簽字(簽章)

安全用電協議書10

爲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工程分包項目臨時用電安全,依照國家安全生產法及安全管理標準以及《北京市施工現場管理法規及文件彙編—臨時用電部分》和中建一局集團《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標準—臨時用電部分》、《JGJ46-20xx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北京市安全操作規程-臨時用電部分》《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臨時用電部分20xx年》《中建一局臨時用電配電箱標準圖冊》,爲強化安全管理,確保項目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就(),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書。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項目開工日期:

分包項目竣工日期:

二、 供、受電方式:

1、供電方式:從甲方變壓器或指定配電箱一側引出供電電源線。(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約定)

2、受電方式:乙方在甲方供電電源線以下安裝電度表及漏電開關用電系統。(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約定)

三、 安全責任:

1、甲方責任:

1.1向乙方提供施工生產及臨時生活照明電源KW。

1.2向乙方提供電源配電系統資料;保障和維護所提供電源(乙方電度表以上)的安全,並及時處理髮生的故障。

1.3用電期間,事故停電或者其它原因停電,應及時通知乙方,並及時安排恢復供電。

2、乙方責任:

2.1負責本單位管轄範圍內(自乙方電錶及以下)的用電安全。

2.2確保本單位用電負荷總容量在1.1條款規定負荷內,禁止超負荷用電。

2.3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北京市地方標準和甲方關於臨電使用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本單位管轄範圍內(自乙方電錶及以下)的電氣系統與甲方電源系統相容,保障整個現場臨時用電系統的安全。

2.4本單位管轄範圍內(自乙方電錶及以下)臨時用電系統的施工、管理應由相應等級的專業電工完成,禁止非電工從事應由電工完成的工作。

2.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電源,在乙方管轄範圍內,發現非本單位人員擅自用電者,乙方應予以制止或拆除。

2.6發生有礙整個系統安全的隱患或問題後,必須立即向甲方報告。需要甲方所提供電源停電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請,經甲方同意並由甲方人員完成(因緊急情況需要除外)。

2.7得到甲方停電通知或發現現場臨時停電後,乙方應主動切除本單位所有用電負荷,以防止因突然來電造成事故。

2.8認真貫徹執行上級及甲方有關文明安全施工的規定,服從甲方對現場臨電的統一管理要求,加強本單位臨時用電管理、規範現場電氣設施及防護設施,完善內業資料。

2.9乙方使用的所有關電氣設備、材料、電動工具、配電設備等必須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在施工現場使用,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和施工現場禁止使用的電氣設備、材料。

2.10乙方在對本單位現場人員進行安全教育過程中應對安全用電做出專項教育,並將教育記錄報告甲方備案。

2.11因乙方違反有關規範、標準、規定及本協議,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害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對分包單位的.規定:

1、分包單位都應設一名臨時用電施工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機械設備、臨電工程。保證施工生產用電安全,分包單位必須有兩人以上的專業維修電工,負責本單位責任區域的臨電維修、維護、保養工作,專業電工操作時應穿戴好相應的勞保用品,使用絕緣良好的工具進行電器安裝、拆、接、停、送電工作,在進行上述工作時,必須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順序、臨時用電作業規範和所做工程項目的用電設備容量,正確匹配選擇電器材料。

2、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的裝設,均按三項五線制供電和三級供電逐級保護的規範執行。各種電源線的敷設及間距應嚴格按規程規範進行,防護措施、設施完善、標準。具體規定如下:分配電箱(二級箱)至開關箱(三級箱或流動箱)30米。開關箱與控制的設備之間的一次電源水平距離,固定設備不得大於3米(含3米),移動設備(含手持電動工具)不得大於5米(含5米)。施工現場的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流動控制箱均應安放在乾燥通風良好的場所,不準安放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煙氣、蒸氣、液體浸濺及熱源烘烤處,更不得安裝在易受外來固體物撞擊和強烈震動的場所,否則,必須做特殊處理。

3、認真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所屬分包的機械設備、電氣設備必須有明顯的工作零線端子或保護零線端子,爲避免誤接,兩種端子板必須有明顯的標識。各種機械設備的金屬外殼、電箱托架、箱門及箱內電氣安裝板必須做好保護接零(地),各種電源線壓線時必須使用壓線鼻子,壓接牢固。

4、分包單位的用電工程必須嚴格按規範執行,每臺用電設備必須執行“一機一閘,一箱一漏”的原則,禁止一個控制開關同時控制兩臺及兩臺以上的用電設備(含插座)並確保箱內開關、電器必須在任何情況下均可使用電設備實施隔離。

5、分包單位的用電設備,除必須做保護零線外,還必須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設臵漏電保護器,爲保證用電安全,漏電保護器應裝設在配電箱內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

6、漏電保護器、電箱必須使用中建一局指定廠家產品。開關箱內的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得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得大於0.1S,潮溼和有腐蝕介質場所必須使用防濺型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得大於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得大於0.1S。

7、分包單位所屬的控制箱、流動箱應保持乾淨整潔,箱內不準存放任何雜物,機械設備的開關電器應經常清理,不得受油污和雨水的侵蝕,配電箱、控制箱周

圍1米內不得存放任何物料,使用的電源線必須保證絕緣良好,不準使用絕緣層老化脫落、破損斷裂的電線電纜。

8、施工現場的局部照明用電必須使用36V的安全電壓,局部照明應使用符合安全標準的行燈(橡膠手柄手把燈),手把燈的燈頭、開關等零部件必須保證完好、靈敏,燈罩、燈傘穩固。手把燈的一次電源線必須使用三芯橡套電纜,使用行燈的人員應特別重視線纜的敷設、支掛及保護措施,防止線纜被物壓、水浸泡造成損壞線纜發生事故。

9、地下室、潮溼場所或金屬容器內使用的照明電源必須使用12V的安全電壓。作業人員必須穿戴相應的勞保用品(絕緣鞋、絕緣手套、工作服)使用相應的絕緣工具,並設專人進行監護。

10、夜間施工照明使用的碘鎢燈必須符合下列規定:碘鎢燈必須使用密閉式的燈頭;室內架設高度不得低於2.4米;室外架設高度不得低於3米;一次電源線(三芯橡套電纜)長度不得大於5米;使用的插頭、插座必須匹配吻合連接;禁止使用塑料線及塑料護套線。碘鎢燈使用時放臵的位臵應選擇即安全又防火的場所,周圍的易燃、易爆必須清除乾淨,不能清除的必須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否則禁止使用碘鎢燈。

11、所用電源線都應使用合格絕緣電纜線,不準使用雙股或多股塑料線、絕緣層老化失效的電源線。各種電源線應保證絕緣良好,敷設線路安全可靠,線路支掛敷設防護措施得當;在用電場所應是看不見明線、消滅拖地線,特別是電源線穿過現場道路、消防通道、坑、溝、槽和圍牆邊沿等危險場所;必須加設套管或採取其他的可靠保護措施。預防因人踩物壓、冰雪、水淹浸泡致使電源線受到損壞,導致觸電事故發生。

五、補充協議:

1、分包單位特種(電工)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覈,持《全國或北京市特種作業操作正式證》准許上崗作業.

2、分包單位必須按總包方的要求購買重要勞動保護用品(臨電),同時爲各自的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重要勞動保護用品,分包單位所有購買的重要勞動保護用品必須是中建一局集團指定產品(臨電),並嚴格按照《中建一局集團臨時用電配電箱標準圖冊》、《JGJ46-20xx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進行管理;分包單位不得擅自採購和使用非定點產品。所有進場的重要(臨電:二級配電箱、開關箱、設備控制箱必須與甲方施工現場供電系統使用同一廠家產品)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經甲方安全部門及材料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3、分包單位必須根據工程難易程度和技術複雜性配備足夠電氣維修和值班人員,明確職責,並建立電工值班制度,確定電氣維修和值班人員。現場各類配電箱和開關箱必須確定檢修和維護責任人。

4、電工的工具、防護用品及電氣設備檢驗報告和合格證必須及時上報甲方安全部門備案。

本協議自 年 月日起,至雙方書面解除用電協議止。本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甲方安全部門留存一份。

甲方單位(蓋章)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負責人簽字:乙方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11

甲方:

乙方:

爲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技術措施,保障聯營單位作業人員的職業健康、機械設備安全、臨時用電安全等工作,明確甲乙雙方在安全管理中的責任和義務,特制定此協議。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建立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組織,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督促聯營單位人員認真學習貫徹安全技術規程、規範、標準;督促聯營單位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檢查特殊工種持證情況。

3、針對施工特點,做好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交底,履行雙方簽字手續並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落實安全措施,監督其執行。

4、堅持定期和經常的安全生產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時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見或下發限時整改通知單,並監督落實。

5、督促聯營單位電工及機械設備維修人員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作業。

6、對聯營單位提出的不安全因素,要給以重視,分清責任,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要及時上報上級單位,杜絕帶隱患冒險違章施工。

7、檢查監督聯營單位落實安全措施,搞好現場的各項安全防護工作。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聯營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配好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員,落實安全教育制度。

2、全體作業人員都應遵守《建築施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施工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程》、《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程》等有關方面的'規定,實施文明施工,杜絕野蠻施工。

3、全體作業人員應遵守甲方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管理制度、標準,服從甲方管理;認真落實國家和政府關於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法規。

4、施工現場應重點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1)按規定使用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具);

(2)機械設備防護裝置一定要齊全有效,所有機械均要及時維修保養,禁止“帶病”運轉。

(3)現場用電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必須採用三級配電三級保護,使用標準電閘箱,固定式配電箱應設圍欄,並有防雨防砸措施。電器設備必須採用TN—S系統、設置專用的保護零線,電動機械和電動手持工具要設漏電保護裝置,一機、一箱、一閘、一保護。機械和電動工具的維修和檢查應由專業人員負責。

(4)電焊機應使用專用電閘箱,一次線長度應小於5米,二次線長度應小於30米。電焊機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並安裝可靠防護罩。電焊把線雙線到位。電焊把線應使用專用電纜線,線路應絕緣良好,無破損、裸露。電焊機裝設專用防觸電保護裝置。

(5)腳手架材料及腳手架搭設必須符合規範要求及施工方案,使移動操作平臺的,操作平臺要有合格證。

(6)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高空作業不準穿硬底和易滑的鞋靴,嚴禁酒後或服藥後作業。

(7)電工、電氣焊工、架子工、各種機動車輛駕駛員及其他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並根據崗位需要定期體檢。

(8)堅持班前講話制度、安全日檢、隨檢制度,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9)配合甲方各項安全檢查,並對提出的問題按要求進行整改。

三、甲乙雙方

應自覺履行上述所指定的條款,嚴格按本協議所賦予的職責監督檢查,確保施工生產安全順利進行。凡違反上述協議規定,不履行自己的職責和義務,造成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一切責任。

四、本協議由甲、乙雙方負責人(代表)簽字,單位蓋章。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日期:

安全用電協議書12

單位名稱:

施工隊:

爲了保證安全用電,甲乙雙方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相關規範、規程及本單位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服從行業管理,接受有關單位監督檢查,經雙方簽訂如下安全用電協議:

一、乙方進場後,甲方對乙方工人進行入場教育的'同時,進行安全用電教育。

二、甲方根據施工任務,對乙方進行分項工程安全用電交底,在施工中,乙方必須按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用電交底進行操作,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監督檢查。乙方必須給用電人員配備相應的勞保用品,並督促用電人員正確使用。

三、乙方用電人員不得擅自動用和私拉亂接電氣設備,搬遷和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甲方電工認可後方可進行。

四、乙方工人必須遵守項目部的一切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五、傷亡事故處理執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安全協議書。

六、補充協議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協議期滿,工人全部退場後止。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13

甲方:*油田集團路橋公司污水深度處理廠項目部

乙方:

爲了保證污水深度處理廠項目施工現場、辦公區域、生活區域安全用電,避免用電安全事故的發生,甲方特制定如下安全用電條例,以供乙方用電時遵守執行。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

1、嚴格執行電氣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1、嚴格執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的用電安全規範。施工現場必須採用tn-s接零系統“即三相五線制”一定要落實到位。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四個一”規定。不符合用電安全規範、規定時,乙方不得擅自用電。

2、發現電線斷落在地上,不能直接用手去揀。派人看守,不讓人、車靠近,特別是高壓導線斷落在地上時,應遠離其米範圍以外。通知電工或供電部門處理。

3、對規定使用接地的用電機具的金屬外殼要做好接地保護,不要忘記給三眼插座、插座盒安裝接地線;不要隨意將三眼插頭改爲兩眼插頭。

4、不要亂拉亂接電線,不私自或讓無資質的人員鋪設電線和接裝用電設備,安裝、電動工具。

5、在更換熔斷絲、拆修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或移動用電機具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不要冒險帶電操作。

6、雷雨天在施工作業區人行走,不要用手觸電杆及電杆拉線,以防觸電。

7、發現用電設備、用電機具、電動工具冒煙或聞到異味時,要迅速切斷電源進行檢查。

8、漏電保護開關應安裝在無腐蝕性氣體、無爆炸危險品的場所,要定期對漏電保護開關進行靈敏性檢驗。

生活區安全用電條例

1、超負荷用電,如用電負荷超過規定容量,應到用電管理部門申請增容;空調、烤箱等大容量用電設備應使用專用線路。

2、要選用合格的電器,不要貪便宜購買使用假冒僞劣電器、電線、線槽(管)、開關、插頭、插座等。

3、不準靠近或接觸任何有電家電的帶電部分,特別是黑白、彩色電視機的高壓行輸出部分,以免被電擊傷。

4、要選用與電線負荷相適應的熔斷絲,不要任意加粗熔斷絲,嚴禁用銅絲、鐵絲、鋁絲代替熔斷絲。

5、不用溼手、溼布擦帶電的燈頭、開關和插座等。

6、要將電視機室外天線安裝得牢固可靠,不要高出附近的避雷針或靠近高壓線。

7、曬衣架要與電力線保持安全距離,不要將曬衣竿擱在電線上。電加熱設備上不能烘烤衣物

8、電源開關外殼和電線絕緣有破損不完整或帶電部分外露時,應立即找電工修好,否則不準使用。

臨時安全用電條例

1、臨時用電的施工組織設計

1、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2、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3、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應包括:

4、臨時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繪製,並作爲臨時用電施工的依據。

5、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技術負責人審覈,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

6、變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履行第條規定手續,並補充有關圖紙資料。

7、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複雜性相適應。

2、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1、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2、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使用電工專用工具,並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3、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封掛標誌牌。

4、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5、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並作妥善處理後進行。

6、臨時用電工程的定期檢查時間:施工現場每月一次;檢查時,應複查接地電阻值。

7、檢查工作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對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處理,並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3、焊接機械

1、焊接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於5m,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

2、使用焊接機械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對發電機式直流弧焊機的換向器,應經常檢查和維護。

3、焊接機械的二次線宜採用yhs型橡皮護套銅芯多股軟電纜。電纜的長度應不大於30m。

手持式電動工具

1、一般場所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於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於0s的漏電保護器。

2、露天、潮溼場所或在金屬構架上操作時,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防濺的漏電保護器。

3、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採用耐氣候型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並不得有接頭。

4、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作空載檢查,運轉正常方可使用。

3、臨時照明器的選擇應按下列環境條件確定:

1、正常溼度時,選用開啓式照明器;

2、在潮溼或特別潮溼的場所,選用密閉型防水防塵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燈頭的開啓式照明器;

3、含有大量塵埃但無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採用防塵型照明器;

4、對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必須按危險場所等級選擇相應的照明器;

5、在振動較大的場所,選用防振型照明器;

6、對有酸鹼等強腐蝕的'場所,採用耐酸鹼型照明器。

一般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爲220v的照明器。對下列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

1、在潮溼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24v。

2、在特別潮溼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12v。

使用行燈應符合下列要求:

1、電源電壓不超過36v;

2、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並耐熱耐潮溼;

3、燈頭與燈體結合牢固,燈頭無開關;

4、燈泡外部有金屬保護網;

5、金屬網、反光罩、懸吊掛鉤固定在燈具的絕緣部位上。

應急處置觸電事故

電流對人體的損傷主要是電熱所致的灼傷和強烈的肌肉痙攣,這會影響到呼吸中樞及心臟,引起呼吸抑制或心跳驟停,嚴重電擊傷可致殘,甚至直接危及生命。

1、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應立即拉下電源開關或拔掉電源插頭,若無法及時找到或斷開電源時,可用乾燥的竹竿、木棒等絕緣物挑開電線。

2、將脫離電源的觸電者迅速移至通風乾燥處仰臥,將其上衣和褲帶放鬆,觀察觸電者有無呼吸,摸一摸頸動脈有無搏動。

3、施行急救。若觸電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時,應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時實施心肺復甦搶救,另要及時打電話呼叫救護車。

4、儘快送往醫院,途中應繼續施救。

用電安全事故責任劃定協議

1、甲方職權範圍

1、甲方只負責施工現場西北側總控制配電箱安全供電管理工作。

2、乙方職權範圍

1、乙方負責施工現場東側電線杆電能控制範圍內的用電安全管理工作。

3、安全事故責任

2、由於乙方用電技術、安全管理不到位、用電安全自我防範意識薄弱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由於乙方違反本協議《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條例、生活區安全用電條例、臨時安全用電條例》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設備損壞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甲方單位負責人:

乙方單位負責人:

甲方安全管理員:

乙方安全管理員: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安全用電協議書14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沙河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因爲業務需求建設全省消防指揮網項目:沙河市消防大隊消防指揮網絡,以便更快更有效的保障沙河市本地消防接警、指揮系統暢通商情使用沙河市電力局(沙河消防大隊橋東中隊西側往北高村線0337)共計7根電力杆加掛、敷設通信光纜。爲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就相關事宜友好協商,簽訂本安全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安全責任

甲方有監督檢查乙方搞好安全生產的權利,有權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爲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第二條乙方安全責任

1、在本工程施工期間發生的一切人身傷亡事故或因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發生電網、設備損壞等事故均有乙方承擔責任。

2、在正常運行期間,因甲方線路故障造成乙方人身傷亡、光纜線路和設備損壞等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因乙方施工或其他原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3、甲方的有關線路因改遷或架空線路改動時,應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制定相應的通信光纜改遷方案,其遷改費用由乙方承擔。

4、甲方因上級或政策原因,需要乙方拆除光纜線路,乙方應無條件拆除。

第三條本協議所涉及的任何安全責任與沙河市消防大隊無關。

第四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條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六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沙河市電力局 乙方: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沙河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第三方:沙河市消防大隊:

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用電協議書15

甲方:北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廣場物業管理處(以下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爲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和管理,使現場臨時供電系統在額定容量下,運行在最佳狀態,各種機電保護裝置得到有效的維護和保養,使之發揮應有的保護功能,杜絕各類用電事故的發生。明確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建設部、、市建委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及規章制度。

二、甲方對乙方承擔的每一項施工任務,應統一進行臨時用電書面交底。

l、具有一定規模的分項工程,乙方應配備相應的持有效證件的`電管作業人員,乙方對作業人員在操作前進行書面和口頭交底用電安全協議書用電安全協議書。所有作業人員均應按交底和部頒JCJ46—88、JCJ59—99標準進行操作並執行甲方用電管理規定。

2、乙方在施工現場未配備或無能力配備持有效證件的電管作業人員,應書面向甲方申請用電監管,無證人員不得從事臨電操作。

三、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用電管理,乙方自備的開關箱、流動箱、專用箱、電力電纜、電動機具、手持電動工具、照明器具等電氣設備,必須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術規範。乙方在進場時和投入使用前,應會同甲方進行檢查驗收,並經雙方簽字後方可投入使用。使用過程中如遇危及系統運行的設備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報告甲方備案,故障未徹底排出前,不得通電試運行。

四、甲方負責給乙方提供電源,接電源時,必須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線,不得私拉亂接;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l、乙方使用的所有用電設備、器具、機電不得直接在甲方供電箱(櫃)內接線,必須通過自備或甲方提供的流動箱轉接。

2、在二級箱內接線:甲方應指定專用開關供電。乙方接線供電順序爲:開關箱-流動箱或專用箱-機具、用電器具。

3、在樓層電源箱內接線:甲方應指定專用開關或專用接口供電,乙方應自備符合安全技術規範的配電箱向負荷供電。

五、甲方有權檢查施工區的用電安全,對乙方有私拉亂接、違章和嚴重違章現象下達書面隱患通知單(應雙方簽字),並限期整改,到期不改且無正當理由拖延者,檢查人員有權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罰,罰款數額參照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六、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系統由甲方負貢統一管理和協調,乙方施工人員不能隨意改動和變更甲方現場的用電線路和設備用電安全協議書合同。確因工程需要,應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應視實際需要及時給子書面答覆。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甲方與乙方《安全施工協議書》有關條款執行。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九、補充條款:與正式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廣場物業管理處

蓋章: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