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管理的承諾書範文

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江蘇省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爲規範自身經營行爲,做好安全工作,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特作如下承諾:

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管理的承諾書範文

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和地方管理要求,自覺接受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煙花辦等部門的安全監管;

2、實行專店或者專櫃、專人銷售,設專人負責安全管理;專櫃銷售時,專櫃應當相對獨立,並與其他櫃檯保持一定的距離,保證安全通道暢通;

3、零售場所的面積不小於10平方米,其周邊50米範圍內沒有其他煙花爆竹零售點,並與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人員聚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質產生、儲存設施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各種警示標識和操作規程張帖上牆;

5、積極參加安全管理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6、嚴格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並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銷售人員會使用消防器材;

7、嚴格按照取得的《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載明的'經營範圍和經營地點進行經營,不在城鎮農貿市場和人員密集場所擺攤銷售煙花爆竹,不走街串巷銷售煙花爆竹,銷售點100米範圍內禁止燃放、試放;

8、做到專櫃、專人銷售煙花爆竹,專櫃周圍擺放的其他貨物符合安全要求;

9、只向規定的煙花爆竹批發公司或煙花爆竹專營點進貨,不採購和經營非法生產的煙花爆竹,不銷售假冒僞劣和違禁產品。

10、不超量儲存,銷售點存儲量毛重不超過150公斤;

11、嚴格安全管理,確保不發生各類事故。

承 諾 人(簽字):

經營者名稱(蓋章):

經 營 地 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