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質量承諾書

延安市運管處:

道路質量承諾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的規定,對路客運班線經營及服務質量作出如下承諾。

第一條 嚴格依照班線許可的具體內容組織實施, 本次許 可班線起止點 爲 到 ,途經 走向爲 ,始發站點爲 ,到達站點

爲 投入運力 輛,投入車型爲 輛級別爲 ,班線經營期限從 至 。

第二條 誠信經營,優質服務,不擅自縮短或延長線路;不超載;不圍城打轉、站外組客、拉客,不倒、賣、宰、甩旅客;不塌班晚點,不在途中上下旅客,按批准的客運站點停靠;按規定的線路行駛經營。不得聚衆鬧-事,無理取鬧。

車廂內公柿班車正常運行時間(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超時賠償標準、里程票價表和其他承諾條款。準時發班,準時到達;投放規定檔次的車輛,做好車輛技術維護保養,保持車容整潔,保證車內空調、衛生、臥(座)具等設備設施齊全完好,確保乘客乘車環境舒適。

第三條如有管理問題,正面反映;一級一級上訪,不得越級上訪否則按規定處理,經營者被新聞媒體曝光一次,將停業整頓三天,罰款伍百元,被投訴一次罰款叄佰元。

第四條嚴格自律,服從管理,如違反第一條承諾,沒有按許可的具體內容組織實施的,自願整改。該班線投入車輛檔次、技術狀況達不到要求的自願停班;如違反第二條承諾的具本款項,第一次將對相關司乘人員予以下車待崗整改,第二次將解聘相關司乘人員,並將處理結果上報始發所在地運管機構及省局,第三次無條件收回線路牌並二級運管所,如發生重大股務質量投訴事故被省級擬上新 聞媒體曝光,或實行掛靠經營,或出租、轉讓班線經營權,或連續停班3個月以上的,將無條件收回線路牌。由於上述請況下線的,原投入班線經營車輛的處置 主由引發的經濟損失由本公司車主自行承擔,且一年內不再申請新增客運班線。

第五條如違反本承諾三次以上,交回線路牌、營運證、自動退出客運市場,以後將不得投入營運。

承諾企業:延安歡順客運服務有限公司

時間: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貴州省道路旅客運輸企業運輸服務質量承諾書

爲規範道路旅客運輸經營活動,維護道路旅客運輸市場秩序、保障道路旅客運輸安全,保護旅客的合法權益,我公司向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慎重承諾:

一、遵守《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貴州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和《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二、遵守《安全生產法》的相關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指導方針,制定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監督檢查、駕駛人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並認真執行。

1、保證定期對客運車輛進行檢測和維護,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確保安全運輸。

2、保證定期組織駕乘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及業務培訓,使駕乘人員具有良好的業務知識、技能職業道德和安全意識。

3、保證所聘用的駕乘人員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駕駛員領取了與所駕車輛相適應的駕駛證、從業資格證,且三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身體健康,勝任工作。

三、遵守道路運輸行業管理的規定,服從各級交通主管部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及相關單位的管理。

1、保證所經營的班線客運車輛實行集約化管理、公司化經營,不掛靠經營。

2、客運班線在經營過程中,公司承擔一切經營風險,遇到經營困難、糾紛等問題,由公司自行解決,並妥善安置車輛及從業人員。如需主管部門協調解決的應逐級反映,保證不出現擅自停運、罷運、聚衆鬧-事、承包人集訪、羣訪等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

3、保證按照規定的`經營期限經營,經營期屆滿,主動退出客運市場。

4、保證不非法轉讓、出租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件,轉讓或變相轉讓客運經營權。

5、保證嚴格按照運管機構覈定的經營範圍運行,爲社會提供連續服務,不擅自暫停、終止經營。

6、保證客運車輛各種牌、證齊全有效,按時交納國家稅費,併爲旅客投保承運人責任險。

7、保證在辦理相關業務和申報過程中,提交的材料真實、有效。

如違反本項承諾,我公司自願交回客運班線經營權。

四、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經營,誠實信用,公平競爭,優質服務。

1、保證車輛不超速、不超載,駕駛員不疲勞駕駛、連續駕駛、酒後駕駛、違法行車。

2、保證車輛統一標識,車容車貌整潔,並在規定位置噴塗企業名稱和投訴電話。

3、保證司乘人員在工作時着裝整潔,佩證上崗,文明禮貌,服務熱情,規範作業,接受監督。

4、保證車輛清潔、衛生,不在車內播放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影像節目。

5、保證不強迫旅客乘車,不甩客、倒客、敲詐旅客,不粗暴待客、不私擡票價、不惡意殺價,正班正點,安全行駛。

五、遵守所制定的道路運輸應急預案,發生突發性公共事件時,服從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的統一調度、管理和指揮。

我公司經營的所有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車輛,包括本次申報的:

經營 客運班線(客運標誌牌編號: ;客運車輛車號:貴 ;在此慎重承諾。

如違反以上承諾,自願按規定接受管理部門處罰。

承諾單位:

法人代表簽字(簽章):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12道路客運班線經營及服務質量承諾書

陝西省交通廳運輸管理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的規定,我公司對道路客運班線經營及服務質量作出如下承諾:

第一條 嚴格依照班線許可的具體內容組織實施。本次許可班線起訖點

爲 ,途經走向爲 ,始發站點爲 ,到達站點爲 ,投入運力 輛,投入車型爲 ,車輛級別爲 ,班線經營期限從 至 。

第二條 誠信經營,優質服務。不擅自縮短或延長線路;不超載;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攬客;不倒、賣、宰、甩旅客;不在途中上下旅客;按批准的客運站點停靠;按規定的線路行駛經營。

車廂內公佈班車正常運行時間(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超時賠償標準、里程票價表和其他承諾條款。準點發班、準時到達,確保乘客乘車快捷;投放規定檔次的車輛,做好車輛技術維護保養,保持車容整潔,保證車內空調、衛生、臥(座)具等設備設施齊全完好,確保乘客乘車環境舒適。

第三條 由公司自購車輛投入運營,保證不招攬經營者掛靠經營,並負責該班線的統一經營管理,保證不轉讓、出租該客運班線經營權。與駕駛員、乘務人員簽定勞動用工合同。

第四條 嚴格自律,服從管理。如違反第一條承諾,沒有按許可的具體內容組織實施的,自願整改。該班線投入車輛檔次、技術狀況達不到要求的,自願停班;如違反第二條承諾的具體款項,第一次將對相關司乘人員予以下車待崗整改,第二次將解聘相關司乘人員,並將處理結果上報始發站所在地運管機構及省局,第三次將無條件收回線路牌並上繳省局;如發生重大服務質量投訴事故被省級以上新聞媒體曝光,或實行掛靠經營,或出租、轉讓班線經營權,或連續停班3個月以上的,將無條件收回線路牌並上繳省局。由於上述情況下線的,原投入班線經營車輛的處置和由此引發的經濟損失由本公司自行承擔,且一年內不再申請新增客運班線。

承諾企業: 簽字(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