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最簡單安全免責協議書(通用13篇)

在現實社會中,用到協議書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書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協議書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最簡單安全免責協議書模板(通用1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校最簡單安全免責協議書(通用13篇)

學校最簡單安全免責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爲了進一步增強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明確安全責任,保障學生安全,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通則》、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與學生家長簽訂本責任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家長委託的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應依法對學生進行監護和教育,其監護關係和責任不因學生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學生父母或其監護人應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和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及紀律的教育。

2、學生在自行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在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學生請假、無故逃課、曠課期間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3、學校堅決杜絕學生乘坐非法營運車輛、車況不好的車輛、“三無”車輛、農用車輛、超載車輛及電動車、摩托車。家長要教育孩子不乘坐非法營運車輛,更不能帶孩子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學生不遵守交通規則,乘坐非法營運車輛或車況不好的車輛及“三無車輛”、農用車輛。騎自行車等外出,不遵守交通規則,說笑打鬧,飈車拐彎、搶行、帶人;騎電動車、摩托車和不安全車輛外出,由此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由家長負責。

4、在放學後、節假日、寒暑假、雙休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5、學生私自玩火、電、水、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私帶銳刀鈍器物造成的人身傷害;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沒有向老師、班主任、學校領導或其他相關部門反映,用暴力解決問題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6、學生違反法律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爲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爲,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7、學生行爲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8、家長或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患有特殊疾病,隱瞞和未告知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或人身傷害及病狀等學校概不負責。

9、未成年學生的身體、行爲、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監護人未10、學生在校外商店、攤點等購買食品,發生的飲食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1、學生翻越或推拉圍牆、欄杆、門窗,私自進入施工區,私自下河(塘)游泳,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2、因學生吸菸、酗酒、賭博、參與封建迷信活動、迷戀網絡遊戲、網上聊天、進入網吧和經營性歌舞廳及與有不良行爲的人交往而造成的損害,學校概不負責。

13、學生因違反學校明文規定禁止的有關條款,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學校與家長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學期。本協議中沒有涉及到的問題,依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爲準。

甲方:

乙方:

日期:

學校最簡單安全免責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爲了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預防和處理學生人生傷害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有關條款,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都有責任教育學生重視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2、甲方應制定有關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學生學習,使學生做到有章可循。甲方應利用廣播等宣傳工具,通過集會、班會和安全課等多種形式,教育培訓學生安全常識,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3、甲乙雙方都應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不準學生吸菸、酗酒。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吸菸、酗酒,甲方應及時制止,學生在校外期間因吸菸、酗酒而發生傷殘事故,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4、甲方應承擔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發現學生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教育。在校期間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理,並及時通知乙方。

5、學生放學後、節假日、寒暑假等不在學校學習期間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一律不承擔任何責任。

6、學生不得擅自離校,有事必須請假並經甲方批准方可離校,甲方應將學生離校情況及時通知乙方。學生請假或擅自離校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7、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不得騎車,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返校和離校。如果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到校,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8、甲方應掌握學生健康資料,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如實告知甲方,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甲方應根據學生實際情況,採取必要措施。若乙方未告知或乙方告知病情後,甲方又採取了必要措施,仍發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9、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甲方應立即採取相應措施並及時通知乙方。如甲方已採取措施但仍發生不良後果,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10、學生在校期間自殺、自殘事件;在體育活動中發生意外事故,甲方已採取防範措施和救助措施後,仍發生不良後果,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日期:

學校最簡單安全免責協議書 篇3

爲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劃分責任界限,落實安全責任措施,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其他監護人,本中心與學生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每位上課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國小生日常行爲規範》和《中國小生守則》,並服從本中心的安全管理。

3.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病有事必須由監護人提前一天向本中心教學部書面請假或電話請假。(電話:58146060、58146080);

4.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槍、紅外線手電筒等違法違禁物品進入教室。出現火災、地震時,應按安全通道方向逃生。發現同學出現安全事故或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向老師或者家長報告。

5.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嚴禁私自下塘下河游泳釣魚,不到施工場地和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樑等危險地帶遊玩和逗留。因上述行爲出現事故的由監護人承擔全部責任。

6.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本中心會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由監護人負責按時接送,因監護人接送不到位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安全事故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7.本中心地處繁華地段,行人車輛較多,學生上課期間不得向窗外扔水瓶、石子等東西,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學生及監護人自負。

8.本協議一式一份,學生入學時由家長和學生簽字後交由本中心存檔。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學生在本中心上課期滿爲止。

  協議人:

  日期:

學校最簡單安全免責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爲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防範意識,進一步提高學校安全管理水平,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構建以人爲本的和諧校園,構建“教師、學生家長、社會”三位一體的安全教育網絡,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促使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特制定如下協議:

1、學校應營造良好的安全氛圍,構建安全教育網絡體系,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定期對教師進行安全知識培訓,使教師樹立安全防範的責任意識和主體意識。

2、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也是學校安全防範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防範工作負全部責任;教師是學校安全工作的具體執行者和操作者,負責學校具體安全工作計劃、規程、措施的實施。

3、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對造成的意外事故責任由教師自行承擔。

4、值周教師在值週期間負責學校的一切安全,要根據當時當地具體情況,對學生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放學時要親自整隊,護送學生至校門外並目送學生遠去。

5、各兼職人員要定期檢查、維修本兼職範圍內的各種設施、設備、器械等,保證其正常使用。

6、學生勞動或外出活動,學校要指派專人負責,責任人要及時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加強操作指導,嚴密組織,精心安排,保證學生安全。

7、學校開展的第二課堂活動、課外活動、各類競賽活動、社會實踐活動等必須指派專人負責,責任人必須制定周密的計劃,確保活動的正常開展,確保師生安全。

8、各課任教師要確保自己所任學科授課期間的學生安全。體育教師要指導、幫助學生開展好體育活動;科學課教師要管理好實驗儀器,指導學生規範操作。

9、班主任必須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常規教育,利用班會、隊會組織學習安全知識,增強學生安全防範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救自護能力。

10、班主任要與本班學生共同制定班級的安全制度,教育學生遵守校紀班規,杜絕打架鬥毆、追逐打鬧、出入教師擁擠等不安全因素。

11、班主任要通過召開家長會、家訪等形式,定期與家長溝通、交流,相互協調,齊抓共管,共同督促學生遵守各項安全制度。

12、班主任要定期對班內桌椅、門窗、教學設施進行檢查,發現桌椅、門窗損壞,電線裸露等不安全隱患應及時維修或上報學校安排專人維修。

13、班主任應加強本班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學生出現嚴重的心理問題。

14、班主任應做好本班學生的考勤工作,如發現學生缺席或早退的,應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繫,瞭解情況,查明原因並上報學校。

15、學生在校突然生病或發生意外事故,班主任應及時和家長聯繫,情況嚴重的要採取果斷措施,及時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16、其它未盡事宜,按(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執行。

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與教師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學校最簡單安全免責協議書 篇5

爲確保乘坐校車學生的順利接送,保障乘車學生的學習和生活正常進行,家長和學校應做到相互配合協調、支持、理解。共同對學生的乘車安全負責,特簽定如下協議:

一、校方責任和義務

1、學校應有針對性加強對乘車生的安全教育,提高乘車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

2、學校協助定期召開司機、跟車老師安全工作會議,提高安全意識和服務意識。

3、學校保證接送學生車輛手續齊全,車輛有保險,定時檢修車輛,符合上級主管部門運營要求。

4、學校要求駕駛員要認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證安全駕駛,車況良好。

5、學校跟車教師組織好學生上下車,確保學生安全。

6、學校乘車學生校卡分白卡(早上學生自己到站點等車,下午校車到站點後學生自己回家)、紅卡(早上學生由家長送到站點等車,下午校車到站點後學生由家長接回家)兩種。

二、學生及家長責任

1、家長應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引導學生遵守相關規則。

2、教育、提醒學生按時間、地點乘車,未按時間、地點乘車的學生,責任家長自負。如因天氣、路況等原因校車遲到的,家長可致電反映情況。

3、學生如有特殊情況不能上學,家長應及時打電話通知跟車老師和班主任。

4、學生乘坐學校校車,必須接受和服從學校的管理;上學、放學沒有特殊情況必須乘坐由學校安排的校車,有特殊情況者,必須預先報告班主任以及相關跟車老師,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5、乘坐校車,在指定站點上下車,由家長(或監護人)接送。學生早晨上學自站點上校車後,下午放學到指定站點下校車止,安全管理由校方負責;學生早晨上車之前和下午放學下車以後的學生安全由學生家長(監護人)負責。

6、紅卡學生早上學生由家長送到站點等車,下午校車到站點後學生由家長接回家。如家長未按時到站點接學生,該學生由跟車老師帶回學校,家長自行到學校接回家。

7、如遇交通事故,由交通部門按國家相關條例進行處理。

8、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協議人:

  日期:

學校最簡單安全免責協議書 篇6

爲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身體受到傷害,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3、符合下列條件學校不承擔責任: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4、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

5、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犯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6、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7、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消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誌,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8、嚴禁學生私自到河、溝、渠、鐵路等危險地區玩耍,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9、嚴禁學生上學和離校途中乘坐農用三輪車、無牌無照、非載客車輛和報廢車輛等。途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0教職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教職工負責。

11、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未告訴學校,學校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的,在學校活動中出現傷害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2、屬於學校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含學生到校、離校來回途中、週六週日、節假日)學生自行活動造成的傷害學校不負責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有效期爲一年,學生家長保存一份,另一份學生及家長簽字後交學校保存。

  協議人:

  日期:

學校最簡單安全免責協議書 篇7

爲了使您的孩子xxx在學校健康快樂的學習,學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爲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證學生的安全,要求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爲此,學校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協議書”,具體協議如下:

1、通校學生上學、住宿學生回校,必須有家長送到學校,把學生交給教師;如學生沒有家長護送到校,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2、學生在校期間,必須遵守學校安全規章制度,按教師的指導開展活動;如不聽從教師的安排,造成不安全後果,責任自負。

3、學生在校期間,不允許擅自外出購買各種用品,如需要,必須由教師統一採購;如學生擅自外出,沒經老師允許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4、學生在校期間,學校公共設施達到安全標準;如有學生主觀故意破壞,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5、學生在校期間(24小時),不向教師請假,擅自走出學校走失,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6、通校生放學、住宿生回家,必須有家長來接,經教師同意方可接走,回家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7、節假日、雙休日,家長要看護好學生,不讓自己孩子和社會上不良青年接觸,以防學壞。如有不安全因素,與學校無關。學生出現事故,如有保險,請家長及時通知學校給予辦理。

8、以上協議,望學生家長認真閱讀,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工作,確保學生的安全。

學校最簡單安全免責協議書 篇8

學生的安全要靠家庭、社會、學校共同教育和管理。爲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遵照上級有關指示精神,結合我校實際,除學校應承擔的教育相關責任外,學生違反校紀校規而造成的傷害,學校均不承擔責任,家長承擔全部責任。協議如下:

1、學校爲加強安全管理實行半封閉式管理,學生到校後嚴禁私自外出,因學生私自外出校園(包括住宿的學生晚上私自外出、學生逃課等)造成的傷害,學校不負責任。非住校學生每天放學後一切行爲後果均由學生個人和家長承擔,學校不承擔任何管理義務和責任。

2、學生在校如有事有病需要請假,應認真填寫請假條,離校後學生一切行爲後果均由學生個人和家長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管理義務和責任。對於無法與家長取得聯繫的學生,班主任視具體情況而定,學生要充分考慮後果,離校後學校不承擔任何管理義務和責任

3、學校按照法定假日實行週六、週日雙休制。學生星期五下午4點10分離校,星期日下午7點前返校,在學生離校的這段時間裏一切安全事故學校不負責任,家長應管護好自己的孩子,杜絕孩子和其他人員閒遊閒逛甚至在外借宿,脫離家長監護。

4、學校告知學生在往返學校途中不乘坐拖拉機、農用車等非客運車輛及報廢車,不違反交通規則,不騎摩托車等,學生不聽勸阻而造成的傷害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5、住校學生如遇雙休日、法定節假日和寒暑假放假學生離校,家長或家長委託親屬必須來校接送子女,若不接送,路上出現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6、學校規定不準學生爬牆、爬窗戶,不準攀登高層建築物等;嚴禁下河耍水等,不準學生在外借宿,學生因違反規定造成的傷害學校不負責任。

12、學生不抽菸、酗酒、打架、賭博、談戀愛,不得進入網吧、遊戲室、檯球室、和娛樂場所。

7、學校嚴禁私自攜帶易燃易爆物品或管制刀具,學生因違反規定造成的傷害學校不負責任,如遇矛盾及時找學校老師調解,因學生不聽學校勸告而導致打架鬥毆引起傷害事故,學校負責協調,不負任何賠償責任,賠償由當事人承擔或者根據法律機關裁定進行索賠。

8、在校內,學生自傷或因患特殊疾病突發死亡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生有特異體質、特殊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未告知學校,在學校活動中出現傷害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9、學生參加體育活動或者比賽,實驗操作、學校組織的課外活動等不按老師要求進行操作,出現傷害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0、學生私自接、拉電線或者電源等而引起的觸電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1、學校規定學生一律不能帶電子產品(手機、MP3、MP4等)進入校園,特別是手機,學生若不聽,私自代入校園,一律沒收,直至學生畢業時才歸還。

12、本協議從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學生畢業。

  責任人:

  日期:

學校最簡單安全免責協議書 篇9

甲方:

乙方:

爲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加強安全防範意識,關愛特異體質學生,保證特異體質學生及學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雙方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主動向學生或者學生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瞭解其身體健康情況。涉及學生隱私的,甲方應當保密。

2、教學期間,必要時,對不適宜在校學習的特殊體質學生,建議其請假或者休學。

3、特異體質學生在校期間有異常反應,甲方應及時與家長聯繫,並告知家長在校時的異常情況。

二、乙方責任

1、特異體質學生或其監護人在入校前必須告知學校學生身體情況和病情,並詳細向班主任說清應注意事項。

2、乙方應儘量做好對子女的監護工作,以免發生意外。

3、乙方應按醫院相關要求做好對子女的身體治療、複查工作,避免發生意外。

4、特異體質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或請假、休學期間,乙方要特別關照,專人接送,在此期間出現的任何意外與學校無關。

三、其他事項

1、如特殊體質學生因不聽從學校的要求違反規定、自身或其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情況下發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2、特異體質學生因自身特異體質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甲方對特殊體質學生一視同仁,不得侵犯學生的隱私。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簽字後生效。

學校最簡單安全免責協議書 篇10

教育好孩子是學校老師和家長共同的責任,爲了把孩子培養成爲建設祖國的合格人才,創建和諧的家校關係,我們學校和學生家長需簽訂如下協議:

1、國小生年齡比較小,因此家長需要每天接送您的孩子上下學,以保證您孩子的安全。上下學期間路途上的安全問題由家長負責。

2、學校負責收集學生家庭的通訊資料,以便保證家校聯繫溝通。您的通訊資料若有更改,請及時告知孩子所在班的班主任老師,以備隨時聯繫。

3、學校每天早晨、中午、下午三次點名。上課教師若發現有未到校學生要直接聯繫家長或告知班主任老師,立刻聯繫家長,問明情況。若是學生不知去向,家長需要如實向學校說明情況,並馬上尋找學生,學校教師予以協助。

4、教師在上課中間,若發現學生沒在班學習,應立刻把情況調查清楚,如不知去向,應立即與家長聯繫,如不在家中,教師應立刻尋找,家長予以協助。

5、此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學校最簡單安全免責協議書 篇11

甲方:

乙方:

甲方中標的青龍國小校安工程圍牆建設必須要在一年內完工,甲方在學校工作日也要照常施工,這也就給全體師生帶來了安全隱患。但本着安全爲上,施工先行的宗旨。考慮到雙方的切身利益,遵循平等、自願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施工場地,甲方必須用柵欄隔離,做到施工工地與學生活動區域完全隔開。甲方安檢員要及時做好巡視工作,防止學生誤入施工場地造成意外傷害。

2、甲方施工用電器設備必須要做到工作正常,不留安全隱患。施工用電的電線必須要做到挑起高架,防止漏電情況的出現而危及師生生命安全。在甲方停工時必須要做到水、電斷路不留安全隱患。

3、甲方運輸材料的車輛在進出校園時,如遇學生活動時間。甲方要及時於我校的保安和當天的值日教師聯繫。排除一切的安全隱患才能進入校園。堅決做到有隱患不進校園。

4、甲方必須做好施工工人的安全保護工作,排除一切影響施工安全的隱患。做到工人高興上班、平安回家。

5、乙方爲保障甲方的施工安全,要做到在教師會上和班主任工作會上進行安全責任的工作安排。要求班主任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同時

要求當班的值日教師切實做好安全巡視工作,嚴防意外傷害。

6、甲方的施工安全責任由甲方單獨承擔。

7、如遇到乙方師生的安全傷害責任,如能協商,由三方協商(甲方、乙方、被傷害方)解決;如協商不一致訴諸仲裁或法律途徑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學校最簡單安全免責協議書 篇12

保證學生安全是學校、家長的共同責任,也是學校工作、家庭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鑑於目前社會上還存在許多不安全因素,在校學生時有安全事故發生,爲了保證我校學生的人身安全,現與家長簽定如下協議:

1、家長是學生的監護人,學校和家長共同負有教育和管理孩子的責任。

2、家長應教育子女要遵紀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

3、家長要結合自己孩子的實際情況及時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防水、防火、防電及防離家出走等方面的教育。不能輕易聽信往屆畢業生、陌生人的話,以防被拐騙出走;不要單獨讓孩子到附近水庫游泳及獨自外出、旅遊等。對於學生假期在家時間,因家長疏於管理出現的任何問題,學校不負責任。

4.家長若確保孩子可以獨自回家和返校的,家長一定提醒孩子注意行車安全,不和陌生人交談,不能聽信外人的讒言,嚴禁使用和乘坐摩托車、農用車、無牌、無證車輛,不坐超載客車,及時檢查自行車部件,確保交通安全。另外,家長和班主任老師應做好溝通,確保孩子按時回家和返校,及時反饋,雙方做好交接。對於在回家及歸校途中學生髮生的問題,由家長負責。

5、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長要及時向老師請假;學生無故擅自缺課,老師會及時告知家長。在學校不知情的情況下,學生無故缺課,而由此出現的相關問題,請家長自行負責。

6、家長應配合學校做好交通安全的教育與防範工作,教育學生走路要注意遵守交通規則,不在公路上踢球、遊玩。應做好用電安全的教育與防範工作,不觸摸電器設備,爬電線杆;不得讓學生在雷雨時避於樹下、電線杆下或其它易發雷電的地方。

7、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的教育與防範工作:加強衛生、飲食習慣的教育,不許讓學生吃過期和黴爛變質的食品,不要隨便購買零食,嚴防食物中毒。同時,做好消防安全的教育與防範工作,不得讓學生玩火,不單獨燃放煙花、爆竹。

本安全協議由班主任和學生家長每學期簽定一次。請家長及時配合學校工作,和學校共同把有關學生的各項工作做好,讓孩子們能夠健康、快樂的成長。

學校最簡單安全免責協議書 篇13

爲了使您的孩子在學校健康快樂的學習,學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爲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證學生的安全,要求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爲了確保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人身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爲此,學校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協議書”,具體協議如下:

1、學生在校期間應服從學校安排,不得未經允許擅自離校,如有特殊情況,離校時學生需同家長取得聯繫,並得到允許後才能夠離開學校,如有意外,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2、學生在放學後不得進行具有危險性的活動,如游泳、攀巖、涉水、探險等,如因此而造成任何人身意外,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3、同學之間應該互幫互助,和睦相處,不可與其他同學發生爭執、打架、鬥毆等違規行爲,如違規一次,學校會給予警告,並及時告示家長。如再有犯,學校會進行勸退。

4、學生每天應該準時到校,如有特殊情況需向學校負責人請假,不得擅自曠課,早退,確保學生安全。上課期間學生應遵守課堂紀律。

5、學生在校期間[如發生突發狀況,如突發疾病等,學校會立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繫,共同解決。

如已經閱讀完畢,請學生監護人簽字確認。經監護人簽字,視爲已經閱讀並同意以上協議並已瞭解了學校的注意事項。協議書自正式開課起生效,有效期至停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