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誠信承諾書制度

本人承諾在科研項目(課題)實施(包括項目(課題)申請、評估評審、檢查、項目(課題)執行、資源匯交、驗收等過程)中,遵守科學道德和誠信要求,嚴格執行項目(課題)管理規定和《項目(課題)任務合同書》中的約定,不發生下列科研不端行爲:

科研誠信承諾書制度

1. 在職稱、簡歷以及研究基礎等方面提供虛假信息;

2. 抄襲、剽竊他人科研成果;

3. 捏造或篡改科研數據;

4. 違反醫學倫理;在涉及人體研究中,違反知情同意、保護隱私等規定;

5. 不按時完成科研項目;違反科研經費管理相關規定;

6. 其他科研不端行爲。

項目(課題)負責人簽字:

項目(課題)參與人簽字:

日期:

科研誠信承諾書制度 [篇2]

1. 我單位保證在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項目(課題)實施(包括項目(課題)申請、評估評審、檢查、項目(課題)執行、資源匯交、驗收等過程)中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2. 我單位將嚴格履行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管理規定中項目(課題)組織實施管理機構的職責和《項目(課題)任務合同書》中的約定,爲重大專項項目(課題)實施提供必要的條件和進行有效的管理與監督。

3. 我單位已按照《國家科技計劃實施中科研不端行爲處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建立了規範科研行爲、調查處理科研不端行爲的相關制度。

4. 我單位保證嚴肅調查處理或配合相關調查機構調查處理在實施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項目(課題)過程中發現的科研不端行爲,並及時向 (重大專項牽頭組織單位)和科技部重大專項辦公室報告相關調查處理結果。

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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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誠信承諾書制度 [篇3]

1. 本人承諾在科研項目(課題)實施(包括項目(課題)申請、評估評審、檢查、項目(課題)執行、資源匯交、驗收等過程)中,遵守科學道德和誠信要求,嚴格執行項目(課題)管理規定和《項目(課題)任務合同書》中的約定,不發生下列科研不端行爲:

(1)在職稱、簡歷以及研究基礎等方面提供虛假信息;

(2)抄襲、剽竊他人科研成果;

(3)捏造或篡改科研數據;

(4)在涉及人體研究中,違反知情同意、保護隱私等規定;

(5)違反醫學倫理和實驗動物管理規範;

(6)其他科研不端行爲。

2. 如本人被舉報在科研項目(課題)實施中存在科研不端行爲,將積極配合相關調查機構組織開展的調查。

項目(課題)負責人簽字:

項目(課題)參與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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