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合夥協議書合集1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各種協議頻頻出現,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個人合夥協議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個人合夥協議書合集15篇

個人合夥協議書1

甲方: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證號:

乙方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證號:

丙方(見證人):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證號:

丁方(見證人):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證號:

甲方在北海市工業園區項目已有多年,目前經營狀況良好,有豐富的客戶資源,因擴大生產規模的需要,擬引進合夥人進行共同經營。經乙方實地考察,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乙方同意投入資金與甲方一起合夥經營位於北海市工業園區項目。爲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共同製作本協議如下,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合夥宗旨:雙方自願合作、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發展、共同受益、風險共擔。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字號: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四條合夥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以現項目中的實物資產和甲方現有的客戶資源等無形資產作價出資,甲方實物資產及客戶資源等無形資產價值雙方已確認一致。各合夥人的出資金額、方式和份額如下:

(一)合夥人林某某,以實物資產(具體資產清單見附件1)出資,計人民幣元;以商業客戶資源等無形資產出資,計人民幣元;實物資產及無形資產出資金額合計貳拾捌萬元,享有合夥經營項目的份額比例爲70%。

(二)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金額計人民幣拾貳萬元,享有合夥經營項目的份額比例爲30%。

(三)本合夥項目出資金額共計人民幣肆拾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金額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四)項目如需擴大生產規模的,經雙方一致同意,可按合夥人享有份額比例投入相應的資金,雙方享有的項目份額比例保持不變。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合夥人享有的項目份額比例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項目份額比例爲依據,按比例承擔。(特別提示:債務承擔部份,各合夥人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經營的事由;

④合夥人提前6個月通知其他合夥人,且退夥不影響項目正常經營的;

⑤合夥人提前3個月通知其他合夥人,且支付按出資金額計30%的違約金的;

⑥其他合夥人願意內部購買其出資份額的。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並支付無過錯合夥人違約金。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經營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項目的剩餘財產按享有的項目份額比例進行結算分配。

(三)出資的轉讓。

1、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可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2、合夥人享有優先受讓權的期限爲7天(自雙方作出一致同意之日起計),過期無效。

3、多名合夥人均要求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可協商購買比例;協商不成,按原項目的份額比例確定。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全體合夥人決定,推舉林某某爲合夥負責人,負責人對全體合夥人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項目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2、組織實施項目年度經營計劃;

3、制定項目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項目的基本管理制度和規章;

5、聘任或者解聘項目生產人員;

6、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全體合夥人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7、擬定項目的財務制度,財務制度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後方能實施;

8、全體合夥人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下列事項需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a、處理合夥企業不動產或重大機器設備的。

b、改變合夥項目字號名稱或向工商局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的。

c、以合夥人名義或以合夥項目的'財產爲他人提供擔保的。

d、將合夥財產或合夥項目的客戶往來款項借給他人的。

e、決定項目的財務制度;

f、決定合夥負責人的報酬;

g、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對合夥企業進行管理的;

h、聘任全職或兼職會計人員及決定會計人員工資薪酬;

i、決定管理人員、生產工人、銷售人員的工資薪酬;

j、決定合夥項目的利潤分配方案及虧損彌補方案;

k、補充協議約定需合夥人一致同意的其他事項。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按出資額的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合夥企業損失的,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企業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死亡合夥人按退夥處理,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可以繼承按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財產;但不能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指定,自合夥解散事由出現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逾期不組織或不配合清算的合夥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企業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企業所欠稅款;合夥企業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在合夥協議生效後逾期3個月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按退夥處理,受讓人不能作爲合夥人,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並支付違約金。私自轉讓財產份額違約金比例按轉讓的財產金額的30%計算支付給無過錯方。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或對外擔保的,其行爲無效,產生的法律責由該合夥人自行承擔;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並支付無過錯合夥人違約金。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或對外擔保違約金比例按出質和對外擔保金額的30%計算支付給無過錯方。

(三)逾期不組織或不配合清算的,退夥人可以要求按以下方式確定退夥金額及違約金:

1、按退夥合夥人原出資金額按年利率24%與實際合夥年限計算相應的利息加上出資金額一起支付給退夥合夥人。

2、合夥產生的未分配收益,退夥合夥人仍可享有相應份額。

3、合夥產生的虧損全部由逾期不組織或不配合清算的合夥人承擔。

4、逾期不組織或不配合清算的合夥人支付退夥合夥人原出資金額30%的違約金。

(四)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並支付無過錯合夥人違約金。違約金比例按擅自退夥合夥人原出資金額的30%計算支付給其他合夥人。

(五)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六)合夥人違反第九、十條規定,應按合夥企業實際損失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本協議書一式叄份,合夥人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書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名(捺手印):

時間:年月日

個人合夥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合夥在_________________市場經營建材銷售生意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夥經營的建材店面名稱爲:____________________,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經營項目爲建材產品,範圍包括瓷磚、衛浴、以及裝修裝飾建材等。

第二條、甲、乙、丙三方均以現金方式出資,金額爲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元,分別佔比爲50%、25%、25%,出資於___年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第三條、合夥期間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僱員工資、需繳納的稅費等之後的結餘爲合夥盈利,按照月度週期以各自出資比例分配。

第四條、鑑於甲方出資最多,本合夥店面以甲方爲負責人,登記在甲方名下,辦理相關工商登記,但是店面實際上爲合夥人共同所有。

第五條、本合夥協議所有合夥人員不計發工資,如合夥期間需僱傭人員,僱傭人員數量及工資待遇需三方共同協商同意,工資在計算淨利潤時扣除。

第六條、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合夥人個人債務除外,由其個人自行承擔。

第七條、合夥期間的退夥、轉讓出資、吸收新合夥人必須經過三方一致同意。

第八條、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合夥人分工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是合夥期間,合夥人都有相互監督權利及義務,出現爭議及時對賬,協商解決。

第九條、合夥人雖有分工,但是都參與銷售工作,均可對外締結銷售合同,同時各自負責對外銷售業務的貨款回收。在對外銷售時,除非合夥人一致同意不得賒銷,如違反本條的合夥人在未將賒銷貨款全部清回之前暫停其盈餘分配,導致貨款無法追回則應承擔其他合夥人的損失。

第十條、合夥人各自每單業務都必須及時在合夥帳務記賬,不得隱瞞私自獲利,違反本條業務獲得利益歸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第十一條、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相同表決權。

第十二條、本合夥起始於協議簽約日,終止時間經營中合夥人視經營狀況商定。如任何一方合夥人提出退夥或者合夥解散,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協商一致同意後進行對賬結算。

第十三條、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第十四條、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合夥協議書3

甲方:xx崇佛村__社

乙方:xx三塊碑村__社

爲適應經濟發展,加快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要致富先修路和發展農村經濟,使農民增收致富,實現村村通公路。xx崇佛村__社因修建鄉村公路需經過三塊碑村__社、__社。本着村民“一事一議”制度,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經崇佛村村委會、三塊碑村村委會以及甲乙雙方羣衆共同協商,決定協議如下:

一、從三塊碑村三隊至十二隊,十二隊黃髮樹門前至崇佛村一社李家灣____門前磚房子大壩子止,修建一條路基6米寬的'毛基公路。

二、佔用三塊碑十二社土地採用1:2的置換方式置換土地,共佔用三塊碑村十二社______田土面積共計____畝,崇佛村一社用____耕種的方田與其置換。

三、崇佛一社付三塊碑村十二社合夥費____元。

四、如崇佛一社以外的村社要搭建公路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修建。

五、如崇佛一社有重車拉東西把三塊碑村公路損壞應由崇佛__社處理維修

甲方:xx崇佛村__社 乙方:xx三塊碑村__社、__社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方:xx崇佛村村委會 鑑證方:xx三塊碑村村委會

個人合夥協議書4

合夥人甲(姓名):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生,

現住址: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姓名):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生,

現住址: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姓名):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生,

現住址:______________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爲________元,甲出資________元,乙出資________元,丙出資________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

個人合夥協議書5

甲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

乙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合作期限,自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 年__ 月__ 日止,共__ 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佔總投資額的60%。乙方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佔總投資額的40%。

(二)雙方以 方式出資,於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 _元,大寫 。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第一年年終總利潤 10% 爲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終總利潤 10% 爲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終總利潤 10% 爲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投資比例_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作人入夥,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作人對入夥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夥: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夥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夥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爲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甲方負責經營管理及財務出納。乙方負責財務會計。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託_______爲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爲: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作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佔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爲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 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作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五)甲方提供車輛供業務使用,厚街本地使用每月500元,外地根據實際費用實報實銷。

(六)因應酬產生的相關費用計入成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合夥協議書6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公平、誠實、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風險共擔的原則基礎上投資合作。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規簽訂以下協議:

一、投資項目

項目名稱:______實業投資有限公司

二、項目註冊資金

人民幣:____萬。小寫:____萬。

三、項目總投入金額

人民幣:____萬。小寫:____萬。

四、個人投資合作方式和內容

1、合作方式

經過甲乙雙方自願平等友好協商下,甲方以現金(人民幣)投入:____萬。小寫:____萬。持有公司股份____%。乙方以現金(人民幣)投入:____萬。小寫:____萬。持有公司股份____%。

五、合作期限

甲乙雙方合作時間爲____年,合作期滿後自動解除合約,如雙方自願續約可另定協議續約。

六、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

1、自本合同生效日起,甲乙雙方擁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義務。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持股比例參與分紅,同時自願承擔贏虧責任。

2、甲方全權負責公司的財務,庫存管理。公司日常操作運營管理,事務,由乙方全權負責!

3、乙方享有一萬元資金預支使用權限,和三萬貨品使用權限。(限公司業務發展使用)

4、甲乙雙方均可在公司任職,任職薪資按照,員工薪金制度執行。

七、公司基本管理和財務制度

1、甲方擁有公司經營狀況知情及事務決策權,乙方需每月像甲方提供,月度工作計劃,月度報表。經甲乙雙方商討簽字後執行。

2、公司公關費用,實報實銷的原則,原則上執行月基本公關費用上限1500元。如特殊情況,需提前向甲方通知。

3、甲方擁有公司財務管理權,一萬元以上資金使用,任需甲乙雙方簽字同意後執行。

八、增資、融資、股權變更、推出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撤資退出,不得變更股權。

2、任何公司行爲的增融資。質押。擔保。行爲,都必須經過甲乙雙方同意,簽字,方可執行。

3、甲乙雙方,均不得利用公司資源,發展獨立項目。如公司要增設項目,需甲乙雙方共同協議通過,簽字確定後執行。

九、利潤分配

1、利潤分配爲公司經營過程的淨利潤(扣除公司經營過程中的所有成本含稅收)。

2、利潤分紅按季度計算,利潤分紅按甲乙雙方所佔有的股份比例分紅:

甲方分公司淨利潤的:____%。乙方分公司淨利潤的:____%,剩餘____%,用作公司持續發展。

十、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作期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合同中的條例規定則視爲違約處理,違約方應賠償損失方的一切損失。

2、甲乙雙方不得在正常經營期內抽出資金退股,任何一方違反規定需賠嘗損失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如遇特殊情況需要抽出一定資金,必須經過甲乙雙方協商簽字。

3、對不可抗拒因素的`處理:如因各種自然災害或重大疾病而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條例規定的義務和責任時,應把合同規定履行的責任和義務延長時間,延長時間根據所遭受不可抗拒事件時間相等。

4、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公司註冊地區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合同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合夥協議書7

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甲乙丙各方系____________公司的實際股東。其中,丙方的股份全部由甲方進行代持,乙方有部分的股份由甲方進行代持。現爲進一步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各方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的規定,經友好協商一致,將原口頭約定書面化,簽訂本協議如下:

第一條有限公司名稱及住所

1.1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爲:____________。

1.2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

第二條經營範圍

2____________

第三條組織形式

組織形式爲有限責任公司,各方以其出資額爲限對有限公司承擔責任,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第四條管理形式

4.1公司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4.2由甲方____________擔任法定代表人;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由甲、乙、丙三方負責,但根據公司章程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有表決權股東同意的公司重大事項應當遵守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會、董事會的議事規則;監事由____________擔任,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對公司的日常經營活動履行監督職責。

4.3公司實行權責分明,科學管理,激勵和約束相結合的內部管理體制。

第五條註冊資本及實際出資

5.1公司設立時的註冊資本____________元,實際總投資爲____________元。由各方以現金形式出資構成。

5.2甲方____________確認以其名義在公司的投資款中有____________爲乙方的`投資款,該股權由甲方代乙方持有;甲方在公司的投資款中有____________爲丙方的投資款,該股權由甲方代丙方持有。因此,公司各股東實際股權佔比如下:

(1)____________,佔公司的股權比例爲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佔公司的股權比例爲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佔公司的股權比例爲____________%;

第六條繳付出資

各方確認,投資款已經足額存入公司賬戶。

第七條公司運營資金

7.1公司在現有資金使用完畢仍未產生經營利潤的情況下,後期公司運營資金由甲乙丙方負責並通過借款的形式提供給公司。

7.2如公司因運營資金不足向股東借款,公司經營利潤應先歸還股東出借給公司的運營資金。

7.3公司經營利潤應當提留百分之三十作爲公司法定資本公積金,法定資本公積金提取金額達到____________元時停止提取。

第八條利潤分配

8.1公司經營利潤在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償還股東借款及提取法定資本公積金後的剩餘部分,爲公司可分配利潤。

8.2利潤按甲乙丙各方的實際出資進行分配。

第九條股權轉讓

9.1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9.2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爲同意轉讓。

9.3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十條責任承擔

10.1各方應誠信全面履行本合同,若一方違約的,應賠償守約方的全部損失。

10.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或法律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損失應由該股東個人承擔,如法律上要求公司承擔責任的,公司有權向該股東追償。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11.1凡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協議各方應首先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則進行協商解決,如在協商後不能解決爭議,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2如本協議約定內容與公司的章程規定或決議不符的,以本協議爲準。

第十二條附則

12.1本協議中未盡事宜或出現與本協議相關的其他事宜時,由各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本協議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12.3本協議一式三份,每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個人合夥協議書8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爲×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

姓 名________,性 別________,年 齡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個人合夥協議書9

甲方: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原則,就結成長期商務合作關係,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爲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起到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止。

二、合作內容

甲方權利義務:

1、向乙方推薦合適的客戶或項目。

2、協助乙方促成與客戶簽約。

3、如甲方自身還未與客戶簽約時,乙方的合作進程則聽從甲方安排。

4、甲方向乙方推薦的客戶與乙方直接簽約,甲方不負有任何責任。

乙方權利義務:

1、向甲方推薦合適的客戶或項目。

2、協助甲方促成與客戶簽約。

3、爲甲方推薦的客戶提供最好的服務以及最優的價格。

4、乙方同意以約定的結算時間和方式進行結算。

三、合作條件

1、甲方向乙方或乙方向甲方推薦的客戶成功與之簽約,即視爲推薦成功。

2、成功推薦項目後,被推薦方向推薦方支付該項目實際營業額的_______%做獎勵。

3、付款方式:自被推薦方首次收到客戶服務費的第二個月開始支付,每月結算一次,每月_______日前支付。推薦方則提供對應的正式發票。

四、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係受到損害的.,另一方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雙方在分配利潤時,如任何一方對利潤分配的基數、方式有異議的,可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五、補充變更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爲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六、協議終止

1、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終止協議,需提前_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

2、本協議期滿時,雙方應優先考慮與對方續約合作。

七、爭議處理:

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_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

蓋章:________蓋章:________

個人合夥協議書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就合夥開辦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___)一事,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資,份額均等(各爲33.33%),共享利潤,共擔風險。

二、甲、乙、丙三方於___年___月___日前,各打款___萬元到_______________用於前期運作。

三、甲、乙、丙三方在以後_________經營過程中須按經營需要及時投資到位,逾期投資或拒絕投資賠償其他合夥人可能產生的預期利益損失___萬元。

四、乙、丙方共同指定甲方爲____________工商登記業主。甲方負責_________的經營事務,乙方負責營銷,丙方負責財務。

五、生產經營過程中,所有聘用人員的'工資標準、獎懲辦法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日常事務由甲方決定,但單筆開支超過___萬元的經乙、丙方同意,重大決策三方產生異議,按多數人的意見辦理。

六、甲、乙、丙三方在合夥過程中的手機短信,電子郵件等作爲相互往來的憑證。

七、在經營過程中,甲、乙、丙三方有權隨時查閱財務狀況,若發現任一方存在虛列項目、誇大支出等現象的,以虛列、誇大項目金額的十倍支付給其他合夥人作爲賠償。

八、合夥期間暫定十年。合夥期間,各自份額不得轉讓、分割(法定繼承除外),不得退夥。

九、其他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十、本協議一式叄份,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合夥協議書11

___________簡稱甲方

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茲爲就雙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經訂立合夥契約所合夥經營事業,因合夥人____________意欲他遷另圖事業,聲明退夥並經合夥人全體的同意議定退夥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合夥經營的鋪號(____________________)茲經甲乙雙方協議同意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爲退夥,而脫離合夥關係是實。

第二條自甲方退夥後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關於________________行應歸乙方共同所有,繼續經營爾後該行所生的債權債務及應課稅捐,並其經營有關一切事項均歸乙方負責與甲方無干。

第三條在合夥中對外所有債權與債務,並行之諸設備概歸乙方享受及負擔支理。

第四條合夥截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爲止的.收支決算業經甲乙雙方會算完畢,而甲乙雙方均確認兩方之間就合夥決算並無互負債務,日後任何一方均不得爲任何主張,或請求雙方確諾決無異議。

第五條在合夥期間內,應繳的一切稅捐及任何公課負擔概歸甲方負責繳清。

本契約一式三份,退夥人各執一份爲憑。

退夥人(甲方):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退夥人(乙方):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合夥協議書1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努力,甲乙雙方合夥經營的位於天河區珠山路白田工業區**號的廣州市天河區**洗水廠,已經進行工商登記及稅務登記,合夥企業現處於正常生產經營狀態。爲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促進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提高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特訂立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夥企業現有資產

合夥企業現有資產包括:天河區珠吉街靈山路田工業區A2號土地使用權及搭建的廠棚;18臺成業牌洗水機;20臺成業牌烘乾機;1臺二噸中正牌鍋爐;污水處理設備一套;3部車牌號分別爲粵ANN589、粵AJF860、粵A912KII貨車及1部車牌號爲粵AFF472麪包車。其他辦公設施及生產資料不一一列舉。

甲乙雙方同意,以上資產,作爲甲乙雙方合夥經營的原始投入,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以上資產作價500萬元。

二、合夥企業經營範圍及方式

經營範圍:服裝洗水、工藝加工。

組織形式:個體經營,以乙方名字登記。如合夥企業發展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組織形式可由個體經營轉爲有限責任公司。

三、合夥企業出資比例的構成

甲乙雙方協商後確認,在合夥企業中,甲方原始投入佔合夥企業總資產的65%,乙方原始投入佔合夥企業總資產的35%。合夥企業總資產包括但不限於本協議第一條所列舉的資產。

四、合夥企業利潤分配及虧損分擔

甲乙雙方確認,按各自投資比例分配利潤和分擔虧損,即甲方對於合夥企業利潤分得65%,對於虧損分擔65%;乙方對於合夥企業利潤分得35%,對於虧損分擔35%。

合夥企業利潤分配期限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原則上,合夥企業如出現虧損,不分配利潤。

五、合夥事務的執行

根據雙方投資比例及綜合辦事經驗,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甲方作爲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人,如對外需要,可稱爲董事長;乙方作爲一般合夥人,如對外需要,可稱爲總經理。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明確雙方在合夥企業事務處理中,約定雙方權限如下:

(一)甲方的權限

1、改變合夥企業的名稱的決定權;

2、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的決定權;

3、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的決定權;

4、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的決定權;

5、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的決定權;但所聘任管理人員的.工資標準須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6、企業流動資金、收入及支出管理;

7、主營業務合同簽訂的決定權;

8、甲方應如管理自已事務對待合夥企業事務;在任何情況下,甲方執行合夥事務事,不得損害合夥企業和乙方的利益。

9、甲方應認真聽取乙方提出的建議及意見,接受乙方對合夥事務的監督;

10、甲方不得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二)乙方的權限

1、根據甲方的授權,有權管理合夥企業日常經營事務,對外代表合夥企業簽訂合同,有權對違反合夥企業管理制度的員工進行一定的懲罰;

2、乙方有權查閱合夥企業的財務會計賬簿,有權瞭解合夥企業真實的經營狀況;

3、乙方對合夥企業管理人員任命有建議權;

4、乙方有權參加上述甲方權限中甲方具有決定權的事務的討論,提出自己的建議、意見;

5、乙方應如管理自已事務對待合夥企業事務;

6、乙方不得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其他合夥事務,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

六、關於新入夥的約定

新合夥人入夥,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外,應當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七、關於退夥(散夥)的約定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5、作爲合夥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6、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7、作爲合夥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8、法律規定或者合夥協議約定合夥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9、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八、合夥企業解散清算

合夥企業解散,應當由甲乙雙方進行清算。

清算人由甲乙雙方擔任;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後十五日內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自合夥企業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甲乙雙方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九、合夥企業財務會計制度

關於財務會計方面的約定,由甲乙雙方根據實際需要約定,或簽訂補充協議約定。

十、未盡事宜的約定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有效補充。

十一、關於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如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本協議履行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應附各自的身份證,作爲本協議的附件。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住址:住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個人合夥協議書13

合夥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宗旨

合夥人以自願爲原則,用合夥人自備的優勢和能力,創造一個行業,把自身的價值體現出來,通過合法手段創造勞動成果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

經營項目:工控儀表,機箱和電氣產品裝配,SMT貼裝電路板,電子元器件銷售。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無限期。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各合夥人以現金出資,每人出資額相等,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爲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齊,由所有合夥人推舉一人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在沒有公司賬戶前,每人先交1萬元錢打入以趙海燁戶名所開工行個人賬戶做爲啓動資金此賬戶(________________)暫作爲公司現金賬戶。

3、本合夥共計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小寫爲____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按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五條股東股本說明,盈餘分配和債務承擔

1、出資後每位股東各佔28%比例的乾股,用於年底分紅,其餘14%用於公司積累以及員工獎勵;

2、盈餘分配,除去所有開銷後的收入爲創收盈餘,將以合夥人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初期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務,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退夥:①需有所有合夥人認同的.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三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創業初期的出資充公,不予退還。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

第三人,須經所有合夥人同意,並且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公司管理

由趙海燁負責業務管理和日常內部事務管理,並暫時具有最後決定權(最後決定權負責人一年一定由年底股東大會投票選出;也可在年中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時投票選出,但臨時選舉最後決定權負責人議題在臨時股東大會中一年只允許提出一次),黃騫負責生產,邱黃林負責外聯工作,合夥人之間如發生分歧,由具有最後決定權的人拍板決定。

第八條禁止行爲

1、禁止合夥人自己或以合夥名義參與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如經證實後,確有此事,將報告或扭送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處置,責任由個人承擔,與合夥人和其他合夥人無關,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2、在進行業務活動期間,禁止合夥人之間的私人恩怨,如因私人恩怨造成損失者,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3、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4、、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5、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人合夥,並禁止家屬插管公司大小事務;

6、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2、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違法法律被撤銷;④法院根據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邀請中間人或公證人清算並給與公正;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

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叄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合夥協議書14

訂立協議各合夥人:

姓名__,性別_,年齡__,住址___。

(其它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夥宗旨_____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姓名)以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元。

(其它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

2.其它合夥人的權(自願放棄社保協議書)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它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蓋章)

(略)

__年__月__日

個人合夥協議書15

合夥人:

第一條 合同目的

經過全體合夥人共同協商,一致同意 作爲新合夥人加入本合夥。

本協議以規範新入夥人權利和義務爲目的,在《個人合夥協議》的基礎上,由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協商一致後訂立。本協議與《個人合夥協議》規定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爲準。

新合夥人 已經完整閱讀並充分了解了《個人合夥協議》中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並同意完全遵守。

第二條 合夥人信息

(一)原合夥人信息:

合夥人1: 性別:

身份證號:

家 庭住址:

聯繫方式:

合夥人2: 性別: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繫方式:

(二)新合夥人信息:

合夥人: 性別: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繫方式:

第三條 個人合夥的基本情況

本合夥是由合夥人 、 和 共同出資,以

爲目的而結成的。合夥的期限爲自簽約之日起 年。

合夥已經在工商部門完成登記,個體工商字號爲 ,經營場所爲_ ,由 作爲合夥負責人按照授權處理日常合夥事務。

第四條 新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繳付期限

新合夥人 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年 月 日前實際繳足出資,逾期未繳或未繳足的, 視爲未加入合夥;已繳部分予以退還。

完成出資之日視爲入夥日,正式成爲本合夥的合夥人。

所有合夥人需簽署《新合夥人出資證明》,確認新合夥人的出資份額。

第五條 利潤分配

新合夥人的利潤分配,自入夥日起開始起算,以其出資額佔合夥資產的比例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第六條 債務承擔

新合夥人同意對加入合夥之前的所有債務承擔償付義務。原合夥人需要將個人合夥的經營狀況向新合夥人如實告知,對於未予告知的債務,新合夥人不需要承擔償付義務。如新合夥人對外予以償付的,則可以向其它合夥人進行追償。

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進行清償,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的`,以入夥日起各合夥人的出資比例承擔。

第七條 爭議解決

各方就履行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都應由各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將該爭議提交至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任何一方有權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它

1.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 本協議一式 份,合夥人各執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夥人: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夥人: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