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違規使用公車承諾書

爲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建設,規範學校辦學行爲和教師從教行爲,根據《關於違規補課和違規徵訂使用教輔材料專項整治活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涵政教【2015】178號)文件精神和要求,學校研究決定與所有教師簽訂禁止有償補課和違規徵訂使用教輔材料承諾書:

不違規使用公車承諾書

一、有償補課和違規徵訂使用教輔材料行爲:

1、利用工作之便,誘導、暗示或強制學生參加各種形式的有償補課。

2、私自在民辦教育機構或社會團體組織的教育教學活動中兼課並領取報酬。

3、個人或多人組成教學班辦班補課收費或變相收費。

4、在自己家中或在外租房進行有償託教服務。

5、相互介紹補課生源或爲社會其他人員介紹生源並從中獲利。

6、強行統一組織學生購買教輔材料,或統一代辦徵訂教輔材料。

7、推薦學生和家長訂購審讀推薦目錄以外的其他教輔材料。

8、將審讀推薦目錄外教輔材料作爲授課內容或作業佈置給學生,變相強迫學生和家長購買教輔材料。

二、對有償補課和違規徵訂使用教輔材料行爲的處理:

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的`,經查實,將按上級文件要求嚴肅處理。

1、違規所收取的一切費用全額退還學生。

2、當年度師德考覈定爲不合格,取消各級各類評先評優資格。

3、違規人員是學校領導幹部、黨員教師,按幹部管理權限給予免職,對其他人員低聘一級以上職務且三年內不得晉升(轉聘)高一級教師職務。

4、取消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留存一份備案,責任人持有一份。

學校:承諾人:

年月日

不違規賑酒公開承諾書

按照中央和省、市、縣委嚴肅整治黨員幹部利用婚喪喜慶等事宜藉機斂財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有關要求,本人向組織作出如下承諾:

本人將嚴格遵守省紀委《關於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和縣紀委《關於嚴禁黨員幹部違規賑酒的通知》文件精神:1.不違規大操大辦婚喪和其他喜慶事宜。除婚喪嫁娶外,其他喜慶事宜不以任何方式邀請和接受親戚(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親屬及近姻親)以外人員參加;婚禮宴請人數不超過20桌200人(男女雙方同城合辦婚宴的,不超過30桌300人);2.不違規收受或者變相收受任何單位和親戚以外人員的禮金及貴重禮品;3.不違規參與婚喪喜慶等事宜,不給親戚以外操辦婚喪和其他喜慶事宜的黨和國家工作人員送禮金及貴重禮品;4.不違規動用公務用車;5.不要求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支付應由本人承擔的操辦費用。自覺接受組織和人民羣衆的監督。

承諾人所在單位及職務:

承諾人簽名:

承諾人所在單位(簽章):年 月 日

不良行爲記錄和違法、違規行爲承諾書

我公司近三年在浙江省範圍內政府採購領域中,在項目招標、投標和合同履約期間無不良行爲和違法、違規記錄。若我公司虛假承諾,將自行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

承 諾 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日 期:

不參與違規補課承諾書

我是一名光榮的人民教師,應認真履行教書育人的職責,嚴格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認真執行上級關於嚴禁違規補課的規定,自覺樹立和維護教師良好的社會形象,提升社會對教育的滿意度,我鄭重承諾:

1.不利用法定節假日及其他休息時間組織舉辦各類培訓班、輔導班、興趣班、提高班等,不借社會培訓機構的名義辦班補課。

2.不動員、誘導、暗示或強迫學生參與有償補課、更不打着無償補課的幌子對學生進行有償補課。

3.不到社會力量辦學機構或其他人員組織的補習班兼職兼課。

4.教師之間不互相介紹或爲他人介紹補課生源並從中獲利。

5.不爲他人提供辦班、補課場所、設施等。

若有以上違規行爲,將自願接受以下處罰:向學校寫出書面檢查、年度考覈爲不合格。我將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努力踐行以上承諾。願意接受社會、家長和學生的監督。

承諾人:

2015年9月2日

不參與違規補課和有償家教承諾書

爲認真履行教書育人的職責,嚴格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認真執行上級關於嚴禁違規補課的有關文件精神,自覺、自願樹立和維護教師良好的社會形象,尊重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關愛每一位學生,讓每個學生都健康成長,和諧發展。我鄭重承諾:

1、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和長春市《教師從教五條禁令》。

2、不舉辦或參與舉辦各類收費培訓班、補習班、提高班等,不利用職務之便強迫、動員、誘導、暗示或強制學生參與各種有償輔導。

3、不從事有償家教或收授家長任何形式的酬謝。

4、不在教師之間相互推介,或爲親朋好友、參加暑期社會實踐大學生及社會人員介紹生源。也不爲退休教師和社會其他人員組織的輔導班及家教班介紹生源和提供相關信息,更不利用所教學科不同,在家庭或校外或借親屬名義租用教室集體組織有償補課或家教。

5、不接受社會各界文化補習教學聘請,不參與有償文化補習活動。不到社會力量辦學機構或其他人員組織的補習班兼職兼課。

6、不借社會培訓機構名義辦班補課

7、不組織學生利用節假日、雙休日進行收費補課。

8、不非法招收住宿生。

若有以上違規行爲,本人自願接受學校和《教育局關於在職教師參與亂辦班、亂補課、有償補課暫行規定》及《教師從教五條禁令》相關規定的一切處罰。並向學校寫出書面檢查,當年師德考覈爲不合格。我將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努力踐行以上承諾,願意接受社會、學校、家長和學生的監督。

承諾人: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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