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協議書彙編五篇

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用到協議書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那麼協議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貸款協議書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貸款協議書彙編五篇

貸款協議書 篇1

借 款 方:(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綜合服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目的:乙方爲甲方從銀行貸款提供融資顧問服務。

二、乙方保證爲甲方融資貸款儘量接近 萬元整(最後以乙方推薦金融機構審批爲準)貸款期限:

根據銀行政策和銀行協商;貸款性質:根據銀行相關政策確定;貸款利率:執行同期銀行利率。

三、綜合服務費:按貸款總額的 %(大寫:百分之 )做爲綜合服務費或顧問費(不含評估費等其它任何費用),支付方式:甲方與銀行面籤後,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綜合服務費的50%,在房交所辦理抵押後、銀行放款到帳的第二天由甲方支付乙方全部綜合服務費等,否則視爲違約。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依約獲得該筆融資貸款。

2、甲方按銀行規定用途使用該筆貸款。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 (位置:

權證號: ; 建築面積 M2)作爲抵押物。

2、提供貸款所需資料並配合銀行及乙方辦理相關融資貸款手續。

3、此合同爲不可撤銷合同,即不得中途撤銷該合同,甲方需要中途撤銷該合同,甲方預交給乙方的綜合服務費全額不退且視爲違約,如果因爲銀行的原因,融資不能辦理的前提下,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即行解除,甲乙雙方均不違約,乙方應當退還甲方交納的服務費。

4、其他抵押物狀況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依約獲取相應綜合服務費;

2、如果乙方把甲方推薦給相應金融機構後,在可融資能成功情況下,甲方直接和乙方推薦的金融機構溝通融資成功,單方面解除和乙方的合約或以任何藉口避開乙方,甲方仍應按合同支付乙方相應的綜合服務費,同時乙方保留追訴的權利。

(二)乙方的義務:

1、保證和甲方按合同的約定執行;

2、保證甲方能夠在金融機構貸款。

3、在甲方提供的抵押物不能滿足金融機構貸款規定時,乙方有義務提供擔保,以保證甲方能夠順利在金融機構融資。

六、違約責任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

1、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綜合服務費20%的違約金。

2、本協議執行中如發現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完善。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借款綜合服務,在簽定本《貸款融資服務合同》時,須預交 ¥: 元(大寫: ),預交費用按借款標的應收綜合擔保服務費中扣出,若未成功,乙方退還甲方全部預交費用。

八、評估公司對甲方抵押物出評估報告書之後,甲方必須提前支付評估費領取評估報告書。

九、房交所抵押登記費、銀行收取的保險費、公證費、印花稅費、工本費等費用甲方必須提前結清,乙方纔通知銀行下款給甲方。

十、甲方若需要乙方提前墊資的情況,甲方必須提前報告方式與乙方溝通,乙方給甲方墊資費用爲 元,大寫: 元,雙方協商約定的墊資服務費用爲 元,大寫: 元,雙方約定的墊資服務費甲方必須提前支付給乙方。

十一、甲方委託乙方後爲不可撤銷委託,若因甲方單方解除委託,甲方所交預付款全部扣除作爲乙方前期服務費,且乙方有追償其它損失費的權利

十二、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同時甲方聲明如下:

1、甲方委託授權乙方代爲辦理借款。授權委託權限、範圍、期限爲代爲辦理到金融機構貸款,期限爲20xx年2月6日之前。

2、甲方已知曉乙方的相關規定及溝通結果。

3、甲方保證無信用污點及未還借款;

4、甲方給予乙方的資料及證件爲合法真實資料,如因甲方提供的資料有誤而造成融資服務停滯或銀行否單,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5、甲方提供的資料及信息真實且安全合法,否則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6、甲方已知曉借款用途,不得違規亂使用。

十四、合同附件:1、營業執照複印件;

2、法人身份證明

3、法人授權委託書;

4、被授權人身份證;

5、抵押物清單;

6、抵押物權屬證明;

(如有合同附件,請在相應的附件後作上標識)

十五、其他補充條款: 本次融資顧問服務的承諾融資期限爲 年 月 日之前,若 到期時還未能成功融資,則本合同自動解除,不視爲違約,乙方應退還甲方的預交費用,甲方不承擔本次融資顧問服務的任何費用。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現 住 址: 公司地址:

固 話: 公司電話:

手 機: 經辦人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貸款協議書 篇2

借 款 協 議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爲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願、協商情況下特

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 款 利 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 款 期 限: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 起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

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並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

八、其他: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

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在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3、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

(簽字、蓋章):

年月日

乙方(出借人): (簽字、蓋章):年月日

借據

今借到人民幣 元(本金),借款期限自起到 日止。

借款人:

證明人:

年月日

收據

年月日

貸款協議書 篇3

____農信社貸字( )第 號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貸款人(牽頭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擴大生產經營需要,向以上由牽頭社和成員社組成的社團申請短期流動資金貸款,由保證人提供擔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貸款通則》和《河南省農村信用社社團貸款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經各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貸款合同。

第一條 定義和解釋

本合同中,除非法律規定和本合同條文另有約定,合同中的詞語按照下列含義進行解釋:

1.1 “社團貸款”指由牽頭社和成員社組成的貸款社團,採用同一貸款合同(即本合同),按照商定的期限和條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的貸款。

1.2 “社團會議”指由牽頭社組織召開或者牽頭社應成員社提議召開,全體成員社參加,共同商議社團貸款相關事宜的組織。

1.3 “牽頭社”指負責籌組貸款社團和受成員社委託負責貸款管理的信用社:“成員社”指接受牽頭社邀請,自願參加貸款社團,共同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信用社。

1.4 “承諾金額”指牽頭社和成員社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金額。

1.5 “貸款承擔比例”指牽頭社和成員社的承諾金額佔貸款總額的比例。

1.6 “貸款人”包括牽頭社和成員社。

第二條 借款人陳述和保證

2.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爲本合同項下貸款而向牽頭社和其他貸款人提供的會計報表及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3 本合同簽訂之前無重大經濟糾紛訴訟發生。

2.4 爲履行本合同需要,在牽頭社開立專門帳戶。

2.5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並按期償還本金和利息。

2.6 在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或還本日前在牽頭社開立的帳戶上備足當期應付之利息或本金,並授權牽頭社於約定的結息日或還本日從帳戶主動劃收。

第三條 貸款的金額、用途和期限

3.1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爲人民幣 萬元的貸款。根據“自願認貸,協商確定”的原則,各貸款人的承諾金額如下:

貸款人 承諾金額

_______縣_______a農村信用合作社______萬元

_______縣_______b農村信用合作社______萬元

_______縣_______c農村信用合作社______萬元

_______縣_______d農村信用合作社______萬元

_______縣_______e農村信用合作社______萬元

3.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途爲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本合同中確定的借款用途。

3.3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_______個月,自 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4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爲準。

3.5 借據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除日期以外,其他記載事項如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爲準。

第四條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爲月息_______‰。

4.2 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按月結息,結息日爲每月的20日,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4.3 本合同履行中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借款利率並應適用於本合同項下借款時,貸款人無需通知借款人即有權依規定按調整後的借款利率和方式計算利息。

第五條 貸款發放

5.1 貸款人應當按照各自承諾的貸款金額和第5.4條約定的時間發放貸款。

5.2 成員社本合同生效後,分別與借款人開立借款借據發放貸款。

5.3 貸款發放時,各成員社應根據本合同約定,將款項劃到借款人在牽頭社開立的專門帳戶。

5.4 牽頭社和各成員社發放的款項,均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的次日的營業終了前將款項劃撥到帳。

第六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6.1 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6.2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不得提前歸還借款;

6.3 按本合同之約定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6.4 自覺接受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瞭解及監督;

6.5 積極配合貸款人對其有關生產、經營和財務情況的調查、瞭解及監督,並有義務向貸款人提供相關各期的損益表、資產負債表等報表資料;

6.6 對貸款審查過程中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6.7 發生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被撤銷時,應於事件發生後5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並保證立即歸還借款本息。

6.8 對貸款人向其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達的催收函或催收文件,簽收後應在3日內將回執寄出;

6.9 如進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兼併、合資、分立、減資、股權變動、重大資產轉讓以及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權益實現的行動時,應至少提前30日通知貸款人,並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否則在清償全部債務之前不得進行上述行爲;

6.10 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範圍、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後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6.11 如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7.1 要求借款人提供與本借款相關的全部資料;

7.2 依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從借款人帳戶上劃收依本合同約定借款人應償付的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7.3 對借款人逃避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爲,有權實行信貸制裁,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有權通過新聞媒體實現公告催收;

7.4 依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因借款人原因造成遲延的除外;

7.5 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其債務、財務、生產、經營等方面的資料及情況保密,但本合同另有約定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 還款:

8.1 借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

8.2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可以在到期日前 日向牽頭社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及擔保人同意繼續擔保的書面意見,經過社團會議決定同意,由社團所有貸款人與借款人共同簽訂展期協議後,本合同項下借款才相應展期;在雙方簽訂展期協議前,本借款合同繼續執行。

8.3 貸款本息收回時,由牽頭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承擔比例劃付到各成員社。

8.4 如不能按期全額歸還社團貸款時,對歸還的部分,牽頭社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承擔比例分別劃歸各成員社。

8.5 貸款逾期和未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計收的罰息,由牽頭社按照規定統一向借款人收取。

第九條 提前還款:

9.1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於擬定提前還款日前 日向牽頭社提交申請,經過社團會議決定同意後,可以提前還款。對於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9.2 借款人經過社團會議決定同意提前還款的,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一併歸還。

9.3 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貸款人有權依照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計收利息。

第十條 擔保:

10.1 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的清償和可能發生的借款人違約金、賠償金、銀團實現債權的費用的承擔,由 保證人 和向貸款社團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並與各貸款人共同簽訂編號爲____農信社貸保字( )第___號社團貸款擔保合同。

10.2 牽頭社認爲發生了社團貸款擔保合同中約定的足以影響擔保人的擔保能力的有關事項、提交社團會議討論決定後,借款人應重新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但在新的擔保合同生效前,銀團貸款擔保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本合同生效後,貸款人和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11.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並提取借款的,貸款人有權按合同利率按日計收遲延違約金。

11.3 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並提供借款的,按合同利率按日支付遲延違約金。

11.4 貸款人到期不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貸款人有權限期清償,有權對借款人在貸款人開立的所有帳戶資金行使抵銷權,同時對逾期借款按本合同第4.1條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11.5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部分乃至全部借款或解除合同,並對借款人違約使用的借款按本合同第4.1條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11.6 對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從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之日起,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清償本息爲止。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11.7 借款人使用借款如同時出現11.5、11.6所列情形的,貸款人應擇其重而處罰,不能並處。

11.8 借款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應在收到貸款人通知後3日內予以改正並採取令貸款人滿意的補救措施,否則貸款人有權取消尚未發放的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

11.8.1 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其他財務資料的;

11.8.2 不配合或拒絕接受貸款人對其使用借款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監督的;

11.8.3 未經貸款人同意轉讓或處分、或者威脅轉讓或處分其資產重要部分的;

11.8.4 其財產的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債權人佔有、或被指定受託人、接收人或類似人員接管,或者其財產被扣押或凍結,可能使貸款人遭受嚴重損失的;

11.8.5 未經貸款人同意進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兼併、合資、分立、減資、股權變動、轉讓以及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權益實現的行動而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

11.8.6 發生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範圍、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記事項或對外發生重大投資等情況使貸款人債權實現受到嚴重影響或威脅的;

11.8.7 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財務狀況惡化等,使貸款人債權實現受到嚴重影響或威脅的;

11.8.8 其它任何可能導致貸款人借款合同項下債權實現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

11.9 借款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償還利息,拖欠利息達到2個月(含)的,貸款人有權宣佈全部貸款提前到期,自第2個月21日起起,對全部貸款按照逾期貸款利率計收利息。

第十二條 費用:

12.1 除利息外,社團貸款牽頭社和成員社不得向借款人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12.2 社團貸款所發生的費用支出,由牽頭社先行墊付,由成員社按照貸款承擔比例分擔。

第十三條 牽頭社的權利和義務:

13.1 根據貸款管理規章制度的規定,自行完成本合同約定貸款項目的評估審查;

13.2 組織辦理社團貸款的擔保手續;

13.3 對審定同意發放的社團貸款總額及各成員社分擔的貸款金額,逐筆進行登記,記錄發放和收回情況;

13.4 設立借款人貸款專戶,將借款人支付的利息和歸還的本金,按貸款承擔比例及時歸還成員社;

13.5 組織召開或者應成員社提議召開社團會議;

13.6 收集有關社團貸款的實施情況,並定期向社團貸款成員社通報社團貸款的使用和管理情況;

13.7 指定專人負責社團貸款的具體事務;

13.8 監督、檢查借款人履行合同情況;

13.9 必要時向貸款人通報貸款的使用和管理情況;有緊急情況的,隨時通報;

13.10 根據本合同規定和社團會議決定採取相應的行動;

13.11 辦理成員社委託辦理的有關社團貸款的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 成員社的權利和義務:

14.1 各成員社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應按照貸款承擔比例各自享受權益和承擔風險。

14.2 各成員社均是在對借款人的項目、業務、財務狀況的獨立調查和分析的基礎上,自主決定訂立本合同。

14.3 各成員社授權牽頭社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行使貸款人的權利,其行爲對各成員社均具有法律約束力。各成員社應通過牽頭社行使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

14.4 成員社有權向牽頭社瞭解借款人的貸款使用、項目建設等情況。

第十五條 社團會議:

15.1 社團會議由牽頭社組織召開,任何一個成員社均可以提議召開社團會議;

15.2 牽頭社和全體成員社參加時,社團會議才能召開;

15.3 社團會議根據需要召開,不受時間和地點限制;

15.4 社團會議有權對社團貸款的重大事項作出決議,並由牽頭社負責採取措施;

15.5 社團會議通過決議,應當由牽頭社和成員社全體一致通過。

第十六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與轉讓:

16.1 本合同自貸款人和借款人各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成立,自本合同和附屬於本合同的保證合同獲得上級有權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16.2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償清之日終止。

16.3 本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已有之約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執行。

16.4 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16.5 借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必須經貸款人一致同意並重新確認擔保。在全體貸款人與受讓方的合同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6.6 貸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應及時通過牽頭社書面通知其他貸款人、借款人及擔保人。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

17.1 借款人和貸款人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2 各貸款人之間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召開社團會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各方上級主管機關協調處理。

第十八條 其他事項:

18.1 對本合同未盡事宜,合同雙方可以另行協商約定其他事項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 本合同簽訂後,牽頭社按照管理規定報請上級主管機關批准,並通過上級主管機關報河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備案。

18.3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貸款人和借款人各執一份,報上級主管機關和河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備案一份。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貸款人(牽頭社)(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貸款協議書 篇4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基本建設貸款試行條例》和《基本建設貸款實施細則》(以下簡稱《條例》、《細則》)的規定,甲方爲進行基本建設前期工作所需的資金,經乙方審查同意給予貸款,除共同遵守《條例》、《細則》規定外,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書議定貸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限用於_________項目的勘察設計等前期工作所需費用,不得移作他用。

第二條貸款利息按年息百分之_________計算,按年由乙方通知甲方支付。

第三條如貸款項目撤銷,甲方應償還貸款本息;甲方無力償還時,由甲方主管部門負責償還。

第四條甲方貸款項目初步設計批准後,再正式辦理申請貸款手續,簽訂貸款合同,本協議同時失效。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甲方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貸款協議書 篇5

根據國家教委、財政部(1987)教計字139號文件精神,_________大學_________系_________專業_________級學生_________(學號_________),自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共計向_________大學借貸無息貸款(大寫):_________;現在已歸還(大寫):_________。貸款學生因在畢業前不能全部還清所欠貸款,根據國家教委、財政部(1990)教財49號和_________大學_________號文件精神,經貸款學生本人申請,並徵得經濟擔保人_________同意和負責經濟賠償擔保,特商籤該協議如下:

1.協議還款期限爲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貸款學生在此期限內可隨時來人或通過郵局、銀行匯款辦理還款結算手續。

2.貸款學生在未還清全部所欠貸款之前,暫不發給畢業證書(含學位證書)。

3.根據“有貸必還”的原則,對未履行該協議,拖延還款期限者,學校有權向經濟擔保人追回其全部所欠貸款,並追收所欠貸款年額的5%的滯納金。

貸款方(蓋章):_________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經濟擔保人(或單位)(簽章):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