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 保證書

致:廣東中信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簽證 保證書

茲有我司北京圃美多綠色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稱乙方)委託廣東中信國際旅行社有限公

乙方保證以上申請人提供的簽證資料情況屬實,並且在簽證停留有效期內按時歸國,不滯留境外,不違反當地法律條款。如果乙方客人在韓國期間有出現非法滯留等違反韓國法律行爲的',乙方願承擔以下相關責任:

1、接到甲方的相關書面通知後,保證在三日之內交付相關的保證金,保證金伍萬元/人整。

2、由於申請人在韓國期間非法滯留等構成違反法律的不良行爲,對甲方產生連帶責任的,乙方將毫無疑義的進行協助調查,盡最大可能維護貴公司形象,減少貴公司相關損失。 乙方承諾已經對上述相關責任完全知會,謹此明示,一旦擔保責任實現,乙方放棄對擔保書提出任何抗辨的權力。出現任何糾紛,如果協商無果,均應通過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訴訟解決。

綜上所述一切均屬乙方自願承諾!將毫無疑問執行!

注:無論乙方客人是否已持本次有效簽證前往韓國,都需將護照原件交予甲方進行銷籤,經過甲方覈實,乙方客人爲正常出入境,無非法延期或其他不良記錄,可以於當日銷籤,但大韓民-國駐廣州總領館會保留日後對客人再次審覈的權利。自簽證生效後的5個月內,甲方沒收到乙方交來的護照原件,乙方也沒有相關材料證明是合法延期,甲方將視作爲該申請人在滯留不歸或違反韓國當地法律法規併發出相關書面通知,乙方收到後三日內交付保證金伍萬元/人整。

特此聲明!

擔保單位(全稱):

地址:

負責人簽字:

聯繫電話和手機:135303295

公司蓋章:

日期:2012/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