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出租協議書三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協議書的使用成爲日常生活的常態,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書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出租協議書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推薦】出租協議書三篇

出租協議書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哈爾濱道外區雙葉傢俱經銷部

甲乙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電梯轎廂設置看板媒體(以下簡稱“看板”)、刊發廣告一事進行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條件,雙方共同執行:

第一條、租賃地點

甲方同意將 市 區 東北農業大學教工公寓小區 共 28 部電梯租賃給乙方設置看板,刊發廣告。

第二條、設置方式和範圍

1、看板設置於電梯轎廂壁上(超薄型,厚度不超過2CM。高度:80CM、寬度:60CM:)用粘貼或釘合方式貼在轎廂壁上,共使用一面(中):注:轎廂門正對面

2、電梯轎廂(面向電梯門及出電梯門時目光能所觸及的轎廂壁)。

第三條、設置內容

商業廣告(廣告內容必須符合國家廣告法的規定,不得發佈不宜單位、社區和家庭的廣告,更不得發佈影響少年兒童身心健康的廣告)。

第四條、租賃時間

合同期爲 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條、租賃費用

電梯共28部,每半年度電梯租賃費共計 壹萬 元整:

第六條、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後,乙方爲甲方免費刊發精神文明建設及防火,防盜等方面公益性廣告,由乙方負責投資:

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租賃費用按半年支付,簽訂本合同當日預付百分之五十款項,計 伍仟 元整,安裝廣告畫面前即 20xx年2月15日 前支付尾款 伍仟 元整。

第七條、雙方權責

1、甲方責任:

(1)保證本合同簽訂的電梯由乙方獨家經營,在合同期內不允許第三方在電梯轎廂安裝同類型的廣告宣傳媒體進行緊廣告宣傳活動,因經營權而產生的糾紛或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或負責賠償。

(2)在合同期內,甲方與第三者產生糾紛不影響該合同的執行

(3)有義務向乙方提供相關的資料,以便乙方辦理廣告審批手續時使用。

(4)有義務配合乙方的看板正常刊出,如發現看板有人爲破壞或損毀,應及時通知乙方。

(5)甲方無權自行撤換乙方所刊發的廣告畫面及展板,否則按違約賠償。

2、乙方責任

(1)負責看板刊發的廣告內容報有關主管部門批准,並對所刊發廣告內容的合法負責。

(2)負責看板廣告的設計、製作、安裝、發佈,按時向甲方支付租賃費。

(3)乙方根據市場發展情況,將推出適應市場需求的高新科技產品替代更新(具體事宜,屆時有雙方協商解決)。

第八條、其他事項

1、甲方電梯在正常運行使用的情況下,計收乙方的租賃費,如甲方電梯在不能正常使用期間(指連續30天以上不能使用),甲方不得計收乙方的租賃費,如乙方已付給甲方租賃費,未正常運行的月份,甲方應退回租賃費給乙方(或在下期乙方交付的租賃費中減扣),由於甲方因其它原因解除對該樓盤物業管理協議,該電梯租賃合同自行終止。如已發生預付款。則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而未執行的款項。

2、本合同到期時,乙方如需續約,應在本合同到期前三個星期提出,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3、在合同未到期時,任何一方如須解除合同,須向另一方說明原因,徵得對方的完全同意(文函答覆,加蓋公章)。一方未完全同意,另一方隨意解除合同屬違約行爲。

4甲方如有新建,新電梯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第九條、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如戰爭、火災、政府行爲或政府明文禁止)而無法履行合同時此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照本合同條款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用時,乙方應按所欠款項的2倍處罰,並補足所欠款項。

2、租賃合同簽訂當期,甲方違約造成乙方與第三方簽訂廣告刊發合同不能履行而造成的損失,包括:乙方爲發佈第三方廣告投入的設計費、製作費及乙方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金甲方應全部予以賠償。

3、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的解決雙方爭議所支付的訴訟費,律師代理費。

第十一條、生效時間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未盡事宜

此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通過友好協商,簽訂補充附件解決,補充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無法取得共識和諒解的,提交合同簽註地司法機關解決。

第十三條、補充條款(本條款需加蓋合同章或雙方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哈爾濱道外區雙葉傢俱經銷部

甲方委託代表人(簽字) 乙方委託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電話 電話

出租協議書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雙方友好協商,就場館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場館信息

場館名稱:

具體信息:

(以下簡稱該場館)

二、租賃用途

活動主題:“”

補充說明:

三、租賃時間

類別信息備註

起始時間年月日時分

截止時間年月日時分

入場佈置起始時間年月日時分

撤場截止時間年月日時分

閉館時間場館不能正常進出或使用的'時間

四、租金

1、租金標準:合計:元(大寫:圓);

2、支付方式:

年月日前乙方支付元(大寫圓整)作爲定金以及租金的首筆款;

年月日前乙方支付元(大寫圓整);

活動結束後10天內乙方支付元(大寫圓整);

3、押金:年月日前乙方支付元(大寫圓整)作爲押金。

4、甲方指定收款賬號:

開戶行:

戶名:

5、發票:甲方應於收到全部款項後提供正規足額發票。

五、其它服務與費用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其它服務與收費見下表:

項目說明費用備註

網線免費

空調免費

會議室100/小時以乙方實際申請使用時間爲無準

投影儀免費

用電免費

車位10個免費

保安2名現場保安免費

廣告位或展示位場館外可擺放不超過兩個易拉寶免費租賃期間可擺放;乙方自行製作。

如無特別說明,本條所列費用(如有)應在活動結束後5天內結算。

六、場館使用特別說明

七、場館安保責任

雙方同意,甲方的安全義務按如下第種方式處理:

1)除非另有說明,甲方不對場館內的財物丟失被盜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對場館閉館期間內,場館內的財物丟失被盜承擔賠償責任,但甲方有證據證明系乙方過錯的除外;

3)甲方對場館提供通常的、一般性的安全保障義務,確因甲方未履行此義務導致乙方財物丟失被盜的,甲方應予賠償。

八、其它權利義務

1、活動的相關審批手續,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應予配合。

2、乙方及其人員應遵守甲方有關治安、消防及衛生方面的規章制度,維護好場館內外的設備、設施,損壞東西照價賠償。

九、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能如期使用甲方的場地,甲方不向乙方退回已交付的款項。

2、如乙方逾期支付款項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金額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逾期超過5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如甲方不能如期向乙方提供場地,甲方應按下列規則計算中的最高一項對乙方進行賠償或支付違約金:

1)以乙方向甲方實際已支付的費用的兩倍向乙方賠償;

2)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包括乙方向第三方承擔的賠償、違約金、前期投入等。

4、因不可抗力(包括戰爭、自然災害、恐怖襲擊、本市供電網絡突發性停止供電和政治因素)造成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協議的條款,雙方不追究違約責任。

十、其他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聯繫人:

聯繫方式:

乙方(簽字或蓋章):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出租協議書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房地產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協商一致,就甲方將所擁有的商鋪出租給乙方經營管理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致共同遵守。

一、合同標的甲方將其購買的商鋪(建築面積約131.24平方米)出租給乙方。商鋪位置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及乙方租權。租賃期限自20xx年__10_月__1__日起至20xx年__10__月___1_日止。租期內乙方對甲方出租的商鋪及其附屬設施享有使用權、收益等權利,並且有權自主決定招商、轉租或自行經營管理等事項。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0月1日)租金按15.26元/平方米支付,第二年至第三年(20xx年10月2日至20xx年10月1日)按每間商鋪26元/平方米支付。三年合同期滿,如需續租需重新簽約。

2、租金從20xx年10月1號算起,乙方在20xx年10月1號要一次性預付6個月租金給甲方(其中6個月租金包括3個月押金和3個月租金);3個月租金期滿,乙方需要再次一次性預付3個月租金給甲方,以次類推,每次結算方式爲每季度結算一次租金。

四、違約責任

1、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如逾期預付租金,逾期部分按月利息20%計息。逾期不得超過2個月,若超過2個月則視爲乙方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拖欠的租金。如乙方由自身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租賃,甲方有權不給予退還乙方押金。

2、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甲方如有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爲,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給乙方或商場實際經營方造成各項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同期相關責任

因本合同履行中所發生的水電費用和稅費根據政府部門的有關法規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產權變更

本合同涉及的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轉讓、繼承、贈與、分割等產權變更事宜的,甲方(或其繼承人)應及時通知乙方,租賃物的權利繼受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的規定,並不得阻礙乙方的正常經營,因上述原因產生的任何糾紛由甲方負責。

七、租期屆滿及續租

租賃期滿後,甲方有權自主決定以自己經營或授權委託他人經營等方式處理商鋪。合同到期後,乙方若要搬離商鋪,除可移動物品可以搬走之外,所有固定物品,不允許拆遷(包括地板、牆面、玻璃門窗、掉頂、開關、電線、水管、水龍頭、衛浴潔具)等固定物品,否則甲方有權不給予退還押金。

八、合同補充及爭議解決

本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擬定,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增加補充條款或訂立補充協議。甲乙雙方如有爭議應當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簽字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可直接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均具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