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低保誠信承諾書範文三篇

篇一:城鄉低保誠信承諾書

城鄉低保誠信承諾書範文三篇

本人家庭成員因下崗(失業、重殘、重病、 )等原因造成現階段生活較爲困難,現申請享受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並自願作出如下承諾:

1、本人申報的家庭成員信息和提供的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即:戶口薄、身份證、再就業優惠證、失業證、結(離)婚證、學生在校證明、殘疾證、收入證明等,保證真實無誤。

2、本人願意接受並主動配漢臺區民政局、轄區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村)委會組織的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和張榜公佈等規範化管理。自願主動配合一切調查,如實申報家庭財產、住房、消費貸款等情況,並保證真實可信。

3、本人家庭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間,家庭月人均收入超過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時,主動向所在居委會或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及時辦理退保手續。

4、本人家庭成員中如有在就業年齡內且有勞動力暫未就業的,自願參加社區居委會或街道辦事處組織的公益性社區服務勞動。如連續兩次無故不到、不聯繫時,可視爲已有就業崗位,即自願放棄低保待遇資格。

本人及申請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員自願作出以上承諾,如有違反或羣衆舉報屬實,或有與現行低保政策相牴觸的情況,同意按照《漢中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細則》是相關規定處理,如有隱瞞、僞造、虛報、欺騙等行爲,自願接受民政部門隨時停發低保金待遇的處理,並主動退回所享受低保資金,同時繳納所領取低保金3倍以上的罰款。 (此件一式三份,本人、辦事處(鎮)、社區(村)委會)

承諾人(戶主簽字):

家庭住址:

年 月 日

篇二:低保誠信承諾書

戶主 ,本人及家庭成員因(失業下崗、大病、子女上學、離異、殘疾、年老體弱等)原因造成現階段生活較爲困難,現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並自願做出如下承諾:

1、本人申報的家庭成員信息、收入情況和提供的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等,保證真實無誤,如有隱瞞、僞造、虛報等行爲,無條件接受低保管理部門給予的取消享受低保待遇及相關處罰。

2、本人願意接受並主動配合區民政局、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組織的信息比對、入戶調查、聽證評議、張榜公示等規範化申請程序。

3、本人家庭在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期間,家庭月人均收入超過城市低保標準時,主動向所在民委會或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及時辦理退保手續。

4、本人及家庭成員在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期間,積極參加所在街道或居委會組織的各種公益性服務勞動,如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可視爲自動放棄享受城市低保待遇資格。

本人及申請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員自願做出以上承諾,如有違反或羣衆舉報屬實,自願接受民政部門隨時停發低保金待遇的處理,主動退回所領取的低保金,並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承諾人(戶主簽字):

年 月 日

見證人一:

見證人二:

篇三:申請城鄉農村低保人員承諾書

我叫 xxx,戶籍地xxxx ,現住地 現申請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並自願作出如下承諾:

1、本人申報的家庭成員信息(包括已出嫁子女及分戶的'子女)和提供的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即:戶口薄、身份證、結(離)婚證、學生在校證明、殘疾證、醫療診斷證明、收入證明等全部材料真實有效,沒有隱瞞、僞造、虛報。如有虛假我願按照國家及省、市、區的相關規定接受處罰;

2、本人願意接受並主動配合淇濱區民政局、大河澗鄉(鎮)民政所及 窯洞村 村委會(社區)組織的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和張榜公示等規範化管理。願意積極主動配合一切調查,如實申報家庭財產、住房等情況,並保證真實可信;

3、我本人及家庭共同生活人員在享受低保期間,如收入、人員、住址等與享受低保有關的事宜發生變化,一個月內到村(社區)或鄉(鎮、辦事處)彙報並服從村委會合理、合法化管理;

4、我在享受低保期間,願意積極主動模範遵守村規民約、社會公德,維護村(社區)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尤其是保持自家門前衛生清潔,絕不發生佔用公共場地或在村道(公路)旁堆放雜料物品、傾倒垃圾、種植蔬菜等有礙村容村貌的行爲,如有違反且拒不改正,本人願自動放棄已享受的低保待遇並接受村委會或相關部門的處理;

5、我在享受低保期間,願積極參加村、鄉(鎮、辦事處)舉行的公益性勞動,若兩次(含)不參加,我願自動放棄已享受的低保待遇(喪失勞動能力的除外);

6、我在享受低保期間保證按時到鄉(鎮、辦事處)、村簽字驗證,領取低保補助金,如因個人原因沒有簽字驗證,造成的後果自負。如兩次(含)不簽字驗證,願自動放棄已享受的低保待遇;

7、我堅決不參與賭博吸毒、打架鬥毆等違法犯罪行爲和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組織且從事影響社會穩定的活動。如有違反願意接受處罰並自動放棄已享受的低保待遇;

8、在領取低保金期間,若有羣衆反映或舉報本人家庭情況與原申報的情況有出入的,願意接受鄉(鎮、辦事處)、村委會重新審覈,暫停發放低保金,經重新覈實後再做決定。

9、我清楚享受低保期間應盡的其他義務,若沒有盡到義務,我願按照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關條例或相關規定接受處罰。

以上是我自願作出的承諾,若有虛假,願承擔相應責任。

說明:完全無民事行爲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申請人其承諾書由其法定監護人、贍養人、撫(扶)養人代爲簽訂承諾書並代爲履行相關承諾內容。

承諾人(代理人)簽字(指紋):

聯繫電話:

承諾日期:年 月 日